
序言
麋鹿在中国,古称“麋”,俗称“四不像”,其自然种群原产于长江中下游平原湿地,因生境狭窄、农业发展、过度捕猎而灭绝。其园林种群最后豢养在北京南郊皇家猎苑,毁于1894年永定河洪水泛滥,部分流入欧洲,被英国十一世贝福特公爵收购18头放养在乌邦寺庄园。
现有麋鹿,都是这群麋鹿的后裔。
为了挽救这个物种,必须重建麋鹿自然种群。
1985年,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设立北京麋鹿生态实验中心,主持我国第一个麋鹿重引进科研项目。
该项目计划“三步实验”:第一步引进英国乌邦寺38头麋鹿到北京南海子麋鹿苑重建园林种群;第二步输送北京南海子麋鹿到自然保护区恢复野生;第三步释放自然保护区麋鹿到大自然重建自然种群。
因为麋鹿原产地,现为农业区。
所以,该项目必须在麋鹿原产地农业区重建麋鹿自然种群,必然面临“麋鹿原产地农业区土地民生与麋鹿自然种群和谐发展”的根本问题,唯有建立农业区受益的麋鹿自然保护机制,才能开创“麋鹿原产地农业区土地民生与麋鹿自然种群和谐发展”的工作局面。
但是,该项目“三步实验”没有“麋鹿原产地农业区土地民生与麋鹿自然种群和谐发展”的基本概念和可行办法,其艰难曲折可想而知。
1985年,该项目到江苏考察麋鹿自然保护区建设地址,即因农业区土地划拨需要大量资金解决民生问题而放弃。
次年诞生林业部门主管的江苏大丰麋鹿保护区,从英国多家动物园引进39头中国麋鹿,与科技部门主管的该项目展开对比实验。
直到1991年11月18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对省环保局发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石首天鹅洲湿地麋鹿自然保护区的批复》,与该项目合作的自然保护区才正式建立。
这个省级自然保护区由湖北省环保局和石首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双重领导委托石首市环保局具体管理,拟定建设项目计划240万元,先由石首市投资120万元,后由国家环保局补助120万元,没有省级投资,没有土地方面的资金预算。
1992年2月,石首市环保局推荐我任石首市天鹅洲湿地麋鹿自然保护区管理处主任,先经湖北省环保局同意,后由石首市委组织部任命,从此开启了我和麋鹿的不解之缘。
我们从1992年2月开始筹建石首天鹅洲湿地麋鹿自然保护区,推动石首市投资120万元、国家环保局补助120万元,1994年完成土地划拨和围栏之外的大部分建设项目。
1993年和1994年,我们引进64头北京南海子麋鹿临时圈养,1995年1月11日释放72头麋鹿到天鹅洲U形拦网区恢复野生,推动石首市同意麋鹿进入2.3万亩石首天鹅洲湿地麋鹿自然保护区但不涉及土地使用权,就像“刘备借荆州”。
1995年5月22日,我们全体工作人员联名写信给湖北省委书记、荆沙市委书记等领导,终于打开湖北省和荆沙市财政拨款的口子。
1995年6月10日,央视《东方之子》报道“麋鹿专家——戴居华”,鼓励我从“专家角度”做好麋鹿自然保护工作。
但是,“麋鹿原产地农业区土地民生与麋鹿自然种群和谐发展”的根本问题凸显出来,当地村民从1995年7月19日开始用牛马攻占自然保护区草场,两次打伤我们的管理人员达六人之多。
在土地方面尚无国家和地方资金投入的情况下,我于1995年11月想出自筹资金、和谐共建麋鹿自然保护农业区的基本策略和“三步方案”:
第一步贷款划地,由我们向湖北省环保局申请全省污染源治理基金贷款3000万元,用于划拨自然保护区内国有芦苇地1万亩,加上之前登记的1800亩,合计1.18万亩国有土地使用权;
第二步用地生财,由我们发包这1万亩芦苇地五年收割权,一次性收取1500万元承包费,既还1200万元贷款本息,又留300万元作为国有麋鹿保护资金;
第三步和谐共建麋鹿自然保护农业区,由我们与土地权利人和谐共建,签约支付国有麋鹿保护资金,不再划拨自然保护区内1.12万亩集体土地,以后推广到合适地点。
该方案由我们自筹资金解决“麋鹿原产地农业区土地民生与麋鹿自然种群和谐发展”的根本问题,既为国家分忧,又为今后释放自然保护区麋鹿到原产地农业区重建自然种群,探索农业区受益的麋鹿自然保护机制。经荆沙市环保局局长郑重推荐,得到湖北省环保局高度认可。就在即将落实前夕,因石首市环保局调动我的工作而放弃,随后出现麋鹿扩散种群“占地为王”致害农业区的问题。
1998年8月18日,国务院批准省级石首天鹅洲湿地麋鹿自然保护区晋升国家级,更名为石首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2004年,北京麋鹿生态实验中心在石首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合作的麋鹿重引进项目,荣获北京市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后被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认定为“世界最成功的15个物种重引进项目之一”,是“世界野生动物保护的中国样板”。
2019年机构改革,湖北省安排省林业局接管石首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随后采取“四项措施”:着力提升栖息地生态功能;积极探索迁地保护路径;主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全面提高灾害保险保障水平。
那么,结果如何?
这是湖北省林业局答复我的基本情况:“截至2024年,石首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3万亩面积内栖息有麋鹿2400头,平均每头麋鹿活动面积9.58亩。按此标准推算,扩散至保护区外的1400头麋鹿所需适宜栖息地面积应为1.34万亩。而事实却并非如此,根据石首市自然资源局最新调查监测数据,石首境内野生麋鹿种群主要分布于东升镇三合垸、小河口镇杨波坦以及复兴洲等区域,其活动范围面积已达28万亩,平均每头活动面积达200亩,保护区外每头麋鹿的平均活动面积是保护区内每头麋鹿活动面积的20倍以上。
因此,将保护区内麋鹿释放至长江洲滩后,麋鹿分布范围将会进一步扩大,麋鹿侵入周边农田及农民聚居区的概率也会增加。据石首市自然资源局估算,目前保护区外麋鹿每年因踩踏、啃食农作物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已超过1000万元,如果将保护区内现有麋鹿释放至野外,将进一步加剧人鹿冲突,导致严重的社会矛盾。”
为何出现这样的结果?
因为有关方面在麋鹿扩散种群“占地为王”致害农业区许多年之后,适用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办法及其保险措施,解决“麋鹿原产地农业区土地民生与麋鹿自然种群和谐发展”的根本问题,等于麋鹿用地不给钱致害作物给补偿,好比顾客住店不给钱损坏设备给补偿,显然不是农业区受益的麋鹿自然保护机制,不仅扩大了麋鹿被人驱赶的活动面积,而且堵死了石首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释放麋鹿到原产地农业区重建自然种群的唯一出路。
为献“麋鹿原产地农业区土地民生与麋鹿自然种群和谐发展”的根本之策,我从2023年开始,先后写信给湖北省林业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直至国务院总理,建议在石首境内的麋鹿致害农业区,建立农业区受益的麋鹿自然保护机制,走向麋鹿自然保护产业化。
湖北省林业局答复“四项措施”如上所述,“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坚决贯彻落实总书记的生态文明思想,积极探索人与麋鹿和谐共生的生态文明建设新模式、新思路,充分发挥现有资源优势,积极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努力实现生态产品价值转化。同时,严格按照野生动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和《国家林草局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野猪等陆生野生动物致害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受害困难群众救助工作,防止因野生动物致害造成群众致贫返贫。”最后还在念记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办法。
那么,我们三十年前自筹资金、和谐共建麋鹿自然保护农业区的基本策略和“三步方案”,算不算“积极探索人与麋鹿和谐共生的生态文明建设新模式、新思路”?
我把这个问题的答案,交给时空,交给土地,交给读者,并为此撰写这部回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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