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面的问题中,我们讨论过“信念”。自从有了“信念”,“我识”便不再被第一性、第二性的本能引导,可以做出违反本能的行为来。于是,人的“神性”的幸福,就是在过程和结果上,满足人的“信念”。
与动物性的“行为”,都是满足动物性的本能相对比,被“信念”指导的“行为”,是否都符合“信念”?这是我们要面对的第一个难题。
“信念”是个复杂的东西,它并非“非此即彼”的。比如,由动物性的“需求”引申的“欲望”,在第一性和第二性的惯性下,极大概率会形成很基础的“信念”——尽全力满足“欲望”。但后天的教育,比如佛家的戒律思想,影响了“信念”时,就会认为满足食欲和色欲是“错”的,是“戒律”,甚至食欲和色欲本身就是“错”的,需要“压抑”乃至“消灭”。少林寺要求戒酒肉,但“虚竹和尚”被“天山童姥”以生命要挟,被逼迫着喝酒吃肉时,他的行为就和“戒律”的“信念”违背了,这时他的行为,势必会与其中一条“信念”违背。事实上,他也确实异常“痛苦”。直到后来,他达成了与自己“信念”的“和解”,从“要么活着吃肉,要么不吃肉去死”的矛盾信念中摆脱了出来,按照“是坏人强迫我的”,或者“佛祖会原谅我的”,抑或“先活下来,以后加倍的吃斋念佛偿还”等等,有了新的“信念”。
这看起来,信念经历了从“矛盾”到“和解”的过程。但实际上,我们要看到的是,在他吃肉的那一刹那,引导他行为的,是饥饿的欲望、生命受威胁的恐惧、对佛祖的虔诚、对敌人的仇恨等等杂糅的“信念”,他那一刹那的行为,其实就是他那一刹那的“信念”。至于吃肉后的那些痛苦,只是当他的“行为”没有迎合那个“哲学的我”,所以产生了偏差。直到他找到了新的“信念”,让自己“自洽”了。所以,先前的行为矛盾,不是在“信念”上,而是在“哲学”层面的。
如果用弗洛伊德的“三我”理论去刻板对应的话,当虚竹被胁迫或者因饥饿吃肉时,是按“本我”行动的。“本我”是人格中最早,也是最原始的部分,是生物性冲动和欲望的贮存库。“本我”是按“唯乐原则”活动的,它不顾一切的要寻求满足和快感,这种快乐特别指性、生理和情绪快乐。“本我”由各种生物本能的能量所构成,完全处于无意识水平中。它是人出生时就有的固着于体内的一切心理积淀物,是被压抑、摈斥于一时之外的人的非理性的、无意识的生命力、内驱力、本能、冲动、欲望等心理能力。
而吃肉后的矛盾,是“超我”在起作用。“超我”是人格结构中的管制者,由完美原则支配,属于人格结构中的道德部分。位于人格结构的最高层,是道德化的自我,由社会规范、伦理道德、价值观念内化而来,其形成是社会化的结果。超我遵循道德原则,它有三个作用:一是抑制本我的冲动,二是对自我进行监控,三是追求完善的境界。
最终,虚竹在那一刹那的选择,就是“自我”的部分,无论是“超我”压抑了“本我”,还是“本我”战胜了“超我”,抑或是“超我”完成了“演化”,总之各种“我”在行动的那一刹那,完成了“自我”的“统一”,按我们所概念的“信念”去行动了。
虽然“虚竹”是虚构的人物,但并不影响其现实性,比如济公活佛也说:“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都是描述本我与超我的关系。当然,我们用弗洛伊德的“自我”理论去说明,也并非完全贴切,只是描述那种哲学状态,希望能更直观去理解。
总之,我们所有的“行为”都是满足当下的“信念”或“自我”的,始终是“自洽”的。让我们不自洽的,是那个自以为的“超我”,是那个包含道德、准则、原则的“信念”的部分。
让我们不满足的,要么是像动物性那样,未能满足的客观结果,要么是未能满足的“超我”的那部分“信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