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问我们讨论人与宇宙的关系。
组成一个完整的封闭个体的人,有两个部分,肉体和我识,也就是物质的人和精神的人。这二者定然不是相互剥离的,但也展示着不同的属性。
我们说“人是宇宙的一部分”,这在肉体的部分是正确的,即“物质的人是宇宙的一部分”是正确的。组成肉体的人的一切基因、营养、元素、能量等等都来自于客观世界,所做的一切运动,穿越的空间和时间,也都发生在客观世界。同时,这部分的我们,也遵循目前所经历的宇宙的规则。我们是男是女遵循“概率”,我们走的每一步都是基于落地的“确定”,我们“由死而生”,再“由生而死”,都遵循宇宙规则。
在中国古代哲学中,用“天”、“道、”“理”等代表自然界至高的那个“规律”,而“人”生活在“天地间”,就需要“法天地”——向天地学习道理,用以养生、修身、入世、为人等等。尤其是道家,其核心理念就是“道”。何为“道”?就是通往“天”的“道路”。了解“天”、尊重“天”、敬畏“天”、效仿“天”,以期达到“人”与“天”的和谐,乃至人类与“天”的和谐,就是道家的核心思想。
与之相比,以儒家为代表的其他诸子百家,虽然也认同以及共用了“天”、“道”的概念,却更多的是关注人与人的关系、人与君主的关系、人与社会的关系,也就是讨论“社会观”的内容更多一些。但其间,也不乏对“天人”关系的讨论。早在西汉的董仲舒,就提出了“天人感应”,其核心是“天怒而人怨,人怨则天怒”,虽然为的是维护、劝解君王统治,但内核里也有人与自然天然联系的部分。
再到宋明“理”学所说的“理”,就比较类似天道的规律,“程朱”时期强调“存天理、灭人欲”,意思就是上天的道理遵循的是“大道”,而人的需求和本性往往被个人的情绪和社会的浮躁所影响,引申出过度的欲望,对个人、对社会、对自然都是有害的。而“程朱”的后继者王阳明,在“龙场悟道”之后,提出了“天理即人欲”,实际上就是说“天理”和“人欲”是一个东西,剥去人类精神世界的迷思,剩下的那个纯粹“理”的东西,就是对的、美的。
佛家的思想里,“天”就是那个“佛”,像所有的神学那样,“规则”有了具体的“像”。求佛的人追求的“佛”的境界,就是“规则”的境界,本质上还是“天人合一”的。佛所生活的“净土”,就是“完美”的世界,也就是“规则”,是“理”。事实上,我们很轻易的就能看出,王阳明的“理学”有着非常明确的道家、佛家的思想痕迹,以至于其后的中国哲学文化,走的就都是各种学派融会贯通的“天人合一”观了。
在西方哲学里,也有类似的概念。赫拉克利特最早引入了“逻各斯”这个词,说万物的生灭变化具有一定的尺度,虽然它变幻无常,但人们能够把握它——这就是“规律性”。后来,斯多亚学派把它发扬,认为“逻各斯”是宇宙事物的理性和规则。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虽然没用“逻各斯”这个词,但也认为宇宙万物混乱的外表下有一个理性的秩序,有个必然的规则和本质。
只是,这些“规则”或“逻各斯”与西方神学“神”的关系就有些复杂。有些时候,“神”就是“规则”本身;而有些时候,“神”也是要遵循“规则”——“神”只是住在奥林匹斯山上的,具有强大生命力的“神性”与“人性”的混合体而已。
最后,那些“规则”的部分,被抽象出来,被认定为“本源”或作“形而上”。古希腊的安德罗尼柯,在整理亚里士多德的著作时,最后还剩下一些东西,在当时无法归入哪个学科,他加以编辑之后就将它放在《物理学》这一卷后面,因为没有现成的名字可称呼,就叫它“物理学之后”。这些我们今天看来属于哲学性的创作,我们现在称成《形而上学》。《易传·系辞上》说“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形而上”的东西叫做“道”,“形而下”的东西叫做“器”。所以,那些“物理学之后”、“规则”、“形而上”、“哲学的最高、”“上帝之上”、“本源”、“逻各斯”、“太一”,其实都是一个东西,就是“天道”。
肉体的人、物质的人是宇宙的一部分,那么觉醒了“我识”的“精神的人”呢?这就要复杂得多了。
首先,“我识”依赖肉体这个“器质”,“生”于肉体,也“死”于肉体。个体的“我识”也是封闭的系统,遵循客观世界的生死规则。也源于这种依赖,“我识”的觉醒之初,就像婴儿初生一样,因为概率和巧合,遵循这“不确定”的规则;另一方面,只要环境适合,又会有“确定”的“我识”觉醒,遵循“确定”的规则。
另外,我们在第五问《自由》,以及第五十四问《注定》都讨论过,无论是纯精神的“我识”还是纯客观世界的宇宙,都有一定的可能是线性的、连续的、定向的、一成不变的。也许客观世界和精神世界发生的一切事情,都是确定的一条线而已。当然,我们不能证对或者证错。
即便是在纯自由精神的理念下,“我识”也受到基因、亲人、文化、社会、环境等等因素的影响,都有客观世界加诸其上的作用。所以,“我识”很难超脱客观世界的影响。
但,我们也不能否认,“我识”是已知的,唯一与客观世界不同的“形式”。即便有外星人、超文明、神明,他们所能具有的超脱宇宙、与客观世界交相辉映的东西,也定然是“精神”的——哪怕那是比我们高级的“神识”,或者群体共生的“共识”,以及其他我们不能理解的什么“识”——其本质也是一样的。换句话说,我们唯一有超脱宇宙规则的那一丝灵性的可能,都藏在“我识”里。
所以,“熵减”从来不是我们对抗宇宙的武器,“我识”才是!
“我识”是宇宙孕育出来的唯一可以不按宇宙规则行事,而只以自己的“意念”行事的东西。于是,自从“我识”觉醒,它都在试图与客观世界的规则对抗。人类以自己为蓝本幻想神明,是想要成为“规则”的主人;信奉“唯心”主义,是希望精神世界能够超脱甚至驾驭客观世界;探索科学,是妄图寻找到宇宙规则的钥匙,从而跨越生死。乃至于精神与宇宙之间——也就是“天”与“人”之间——到底是和谐还是对立,是征服还是妥协,都只是“我识”想要寻找的“道”而已。
然而,就像为人间取得火种的“普罗米修斯”身上,被上帝加诸的枷锁一样,“我识”受制于人类的肉体,进而得不到“自由”,始终被“规则”约束。它有不计空间的无限想象,却只能在时间中才能思考;它被束缚在人类的能量层级里,虽然有无限可能却受困于“当下”;寂寞的“我识”在觉醒的那一刹那,就不得不面对终将“寂灭”的未来。
客观世界的一切由规则而来的“死”物,因为未曾经历“生”,而从来不觉遗憾。太阳固然不会因燃烧而欣喜,宇宙恐怕也不会因死寂而悲哀。但精神的“我识”——那个唯一可以超脱于物质规律的灵性——却不得不面对使得它觉醒的“规则”的冰冷。
“天”与“人”,物质与精神,规则与“我识”,到底是概率的必然,还是注定的觉醒?宇宙生“我”,还是宇宙为“我”而生?我即宇宙、宇宙即我,还是我与宇宙绝不相干?
这些,就是问题之外的问题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