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问我们讨论了审美,到最后也没能确定:“我识”如果不同“你识”、“他识”交流,单独面对环境,能否感知到“美”。

  倘若“我识”能够感知到美,那它一定无限接近客观世界的规则。规则是完美的,无论我们能否感知到它。

  以上这种说法很像“希腊三杰”时期的论调,那时候的人们就已经发现规则之美。之后,现代物理学和数学相结合,得出的那些著名公式和定理,往往极其简单精辟。于是很多科学家都固执地认为,宇宙规则就应该是简单而质朴的,物理理论的数学结果如果太复杂,大概率是错误的。

  我们这里说的规则,泛指宇宙里的一切规则,包括宏观的和微观的一切运行机制。从古代到现代,从钻木取火到粒子对撞机,人类的一切活动,都是对规则的探索以及应用。甚至再往前,原始“我识”的觉醒,也是基于对客观环境的观察,以“对错”的二元逻辑关系为基础,串联了概念,然后才成立的。婴儿把玩具“拿起”,玩具就从“地上”来到了“手里”,他的一切认识都来源于“规则”。倘若有个异世界,婴儿“拿起”玩具,玩具突然就消失了或者变形了,没有来到“手里”,婴儿也不会奇怪。最终“我识”仍然会在婴儿身上觉醒,只是他所感受和理解的“规则”,便和我们的世界完全不同了。

  现代科学,特别是物理学,尤其是以数学为基础的物理学,研究的是“规则”是什么——具体到力、粒子、波、场等等。而哲学要阐述的,是规则之所以成为规则本源的那个东西,它有时候会因为其“玄之又玄”的不可描述,被人归结为神学或者唯心主义,这不无道理。

  为什么要有规则呢?

  婴儿拿起玩具,是因为手加诸玩具的作用力。手和玩具中间,看起来是“接触”,实际上,在微观世界,只是粒子之间力的相互作用。而粒子之间,为什么要有相互作用?

  地球绕着太阳公转,太阳和地球又在茫茫宇宙中围绕着银河系公转,它们之间也有着相互作用的力,但为什么有这个力?广义相对论说是因为时空的扭曲,那时空为什么会扭曲?

  粒子之间的相互作用力和地球与太阳中间的相互作用力,到底是不是一个力?“爱因斯坦们”尝试找到统一它们的“大一统”理论。假若我们找到了这个“大一统”的力,那么促成这个“大一统”的力又是什么呢?是“规则”本身?那么,为什么要有规则呢?

  一切科学的问题走到最终,都没办法回答那个最初的哲学问题:为什么要有规则?规则为什么要是这个样子?仿佛神说“要有光”,于是就有了“光”似的。经常有人说“牛顿”和“爱因斯坦”晚年信奉“上帝”,说明科学到尽头就是“神学”。我们姑且不论这两位伟人是否真的如此,但在神学的哲学中,“上帝”可以视作“规则”,是肯定的。

  我们生活的这个客观世界的存在,是基于目前的“规则”的。如果“规则”中没有类似“空间”、“时间”、“力”这些基本项,那么“我们”是不存在的,“我识”是不存在的。也许有那种没有“空间”、“时间”的世界——比如一个没有时间的“奇点”——那个世界也是客观世界,只是其中没有“我们”,没有“我识”,它存在和不存在,没有哲学的意义。而我们这个世界,它的“规则”本身,就是它的哲学意义,也就是存在的意义。就像很多问之前,我们曾经说过的“羊是一种群居的动物,因为它们时刻聚集在一起”。这不是用现象解释现象,而是概念决定了概念。所以为什么要有规则?规则本身决定了要有规则。

  所以,可以预见的,人类世界里,神学会一直存在。因为规则就是规则本身,那么在哲学上,就一定有一个“规则”的“制定者”。这个“制定者”可以是“规则”自己,也可以被认定是“神”或“上帝”。科学只能不断探索和了解规则,但“科学”不是“制定者”,所以科学只能破除愚昧,却永远无法破除神学。“上帝”永远存在,因他说“要有规则”,于是有了规则。

  如果哪一天,万有引力失效了,微观粒子之间的作用力失效了,时间失效了,“规则”都坍塌了。那也不过是“规则”要求“规则”坍塌了,依然是在“规则”之内的。物理的规则可以不断变化和演进——无论人们是否能够观察到和探索到——但哲学的“规则”是恒定的,那是决定我们的客观世界的根本。

  于是,有人说我们现在的“世界”未必是——甚至大概率不是——“真实”的。我们所谓的“客观世界”,无非是比较高级的“游戏”而已,“规则”就是那些“游戏设定”。这种说法颇具诡辩的风格,听起来完全正确,只需要把“世界”和“游戏”、“规则”和“设定”几个名词换一下而已。可事实上,如果我们说客观世界是“不真实”的,是“游戏”,那就得真正找到那个“上帝”也就是“游戏制定者”,而不是只在“哲学”里“概念”他。没有证据,就说世界是“虚假”的,跟没有证据,就说世界是“真实”的一样,都是不能证对或证错的,那我们干嘛要创造一个“真实”的反面呢?换句话讲,就算世界是“虚假”的,甚至只是“上帝”的一个“梦”而已,可如果我们找不到那个“上帝”,那“虚假”和“真实”有什么区别呢?我们身处在一个,无法醒来的“梦”中,那“梦”就是真实的。

  再进一步说,哪怕我们找到了“上帝”、“游戏制定者”,从“梦中”、“游戏中”、“虚假中”“醒”来了,又怎么证明醒来后的这个“真实”不是“虚假”呢?“醒来”的那个你,在醒来后的世界中,哲学的“规则”还是存在的,哲学的“客观世界”还是存在的,这就是哲学认知世界的方式。

  上面一段论述,近似电影《黑客帝国》向我们描述的哲学观。

  我们回到本问,乃至前一问要讨论的那个问题:“我识”单独面对环境时,能否感知到“美”?以及,艺术品,所揭露的“美”的价值,是否便是“我识”对“规则”的共识?也就是说,当我们欣赏朝阳出海、落日雪山等等自然规则时,是否能够感受到哲学意味上的“美”;以及当我们欣赏梵高的《向日葵》、听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看诺兰导演的《盗梦空间》时,是否能够感同艺术家们在哲学上感受到的“美”?

  “美”到底是个人感受,还是个哲学共识,这一点我仍说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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