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问,我们来讨论对错的问题。

   因为有了抽象“概念”的能力,人成为“人”,我成为“我”,有了“我识”的精神世界。但光有这些零散的概念还没有用,它们像一颗颗珠子,散落一地。真正将它们串联起来的,是基础的逻辑关系。这些基础逻辑关系中最基础的,就是“对”和“错”。

  它们源于人“趋利避害”的本能,并衍生了其他的逻辑关系。遇到食物,判断是“可”食的,或者“不”可食的。遇到危险或未知,判断是靠近缩“短”距离,还是逃跑“远”离。诸如此类,衍生了“是非”“远近”“大小”“轻重”“冷热”等等这些二元的简单逻辑关系。

  补充说明的是,“对错”和“是非”很像,有时甚至是同一种概念。但我更倾向于,在原始的状态里,“我识”首先是根据本能进行趋利避害的价值判断“对错”,而并非评价型概念的“是非”。就好像发生危险时,人下意识的反应是逃离,逃离是“对的”,而并非先有个逃离的选项,然后再选择“是”,用以触发它。

  这对简单的二元关系是关于“物”的,是现实中活动体验的抽象延伸,或者可以概念为“经验”。它们可以再抽象,通过思维的加工,通过“对错”的推演,形成更高级的虚拟二元逻辑,例如“是否”“善恶”“悲喜”“阴阳”“动静”“来去”“加减”等等。再之后衍生出更高级复杂的结构,乃至整个精神世界。道家所谓“太极生阴阳”和“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借用到此处,可以大致描绘这一套概念关系。又好似电脑运算基础,都来自于“零”“一”两个字符,由此衍生出复杂的计算,乃至人工智能、元宇宙之类的复杂体系。

  说回到“对错”,在概念的前提下,它有这样的特点:非此即彼。要么是对的,要么是错的,没有中间地带,没有“既是对的也是错的”,没有“时而对的,时而错的”。当然,我可以说现实没有绝对,只有相对。“一加一在算错的情况下,不等于二”,“你向我而来,就是我向你而去”诸如此类。但这些都是“表象(用)”,而非“本质(体)”(西方哲学家用“本质和表象”,中国古代哲学家则以“体用”表述,不完全相同,但大致意思差不多,不延伸对比,以免更加混乱)。总之,“对错”就是为了来区分对错的,必然是有对有错。甚至“万事无绝对,只有相对”,这个概念,也是通过非此即彼的“对错”概念,一生二,二生三,逐渐衍生出来的,不能自相矛盾。

  一加一等于二,我概念了一是一,二是二,概念了加,所以一加一必然等于二。

  你向我而来,我概念了来,概念了我是不动的,那么必然是你向我而来。

  当然,概念下的绝对,不能替代在现实中的相对。越是复杂的问题,越难用“对错”去判断。反之,越是复杂的问题,我们却越需要以对错为基础、为引导。

  在哲学中,大家用“真理”来代表那些不言自明的东西,但真理少之又少。斯宾诺莎、康德等众多西方哲学家,给“真理”下了一堆定义和解释,但越解释,离真理越远,离绝对的“对错”越远。

  在科学中,我经常拿高中时学到的牛顿第一定律举例,“任何物体都要保持匀速直线运动或者静止状态,直到外力迫使它改变运动状态为止”。这句话不是真理,只能是定理或者定律,因为它不是不言自明的,是需要证明的。在它出现前的时代,它是“错”的,因为我们现实的生活中不存在不受地球引力干扰的情况,人们无法验证;在牛顿三定律的时代,在我们初步认识宇宙之后,它是“对的”,因为我们让火箭上天,让卫星环绕;在后爱因斯坦的现代,这句话又要被打问号,不能是全对的。比如我们很难证明,现在的“太空”是真的“空”,是不是存在一种“反物质”或者其他不客观的物质在这个“空”中,那样这条定理的前提基础是崩坏的。

  那么如果任何现实中的事和物,都无法用绝对的/简单的对错来评价和衡量,那么对错就失去了意义,这个二元的基础逻辑是不是走入了死胡同呢?这就是我今天主要想说的。

  亚里士多德认为物体只有不断受力才能一直运动,他用感官感知加逻辑推断得到了这个结论,并让人信奉上千年;牛顿从来没去过太空,感受宇航员们的失重状态,但他依然用他的感官感知加逻辑推断,得到了第一定律的推论,影响了人类几百年;爱因斯坦在他们的基础上,推出了相对论,预言了引力波,正在引领后爱因斯坦时代的更多人。他们在以后的物理学家看来,也许都是错,甚至错得离谱,但并不妨碍他们引领了科学的进步。同样也不妨碍现实地球的世界中,孩子们扔出的石头,像亚里士多德预言的那样,终究是要落地,而没有像小鸟一样飞走。

  所以无论“对错”、“定理”、“定律”,都是在求知、求真、求对中,不断地否定、矛盾、演进、验证,往复循环。黑格尔把它提炼为“辩证法”,我深以为然,但并不像他那样阐述和解释的太复杂繁琐。我认为对和错,不过是将感知、证据、推演三者融合,得到的“判断”,这个“判断”超过一定“度”的阈值,偏向对的,就是对的;偏向错的,就是错的。

  感知,就是“我识”的感受。这是重中之重,讲求的是简单深刻、直指人心的原则,说简单些就是不“自欺欺人”。石头没有外力,就落向地面,“我”看到,“我”感受到,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我”认为这就是对的;“我”推演或者学习了其他的可能性,并且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一旦说服了“我”,让“我”的认识超过了某个“度”,“我”就相信了,认为这是对的。“我识”有可能是愚昧的,但不是盲目的。这里的“我”是“我识”抽象的整体的“我”。

  你说太空中有个“外力”,一直在推着石头走,所以它才匀速运动,这个外力来自于“上帝”,或者干脆叫“规则”,是不可知不可测的。我认为没有足够的证据和有力的推演,没达到我的“度”,而你认为足够并且达到了你的“度”,所以你认为是对的,我认为是错的。这里的我是个人的我,是我这个独立的个体思维逻辑的主体。

  在“我识”那一问里我说,有可能你眼中看到的颜色,和我眼中的,完全不相同,但因为无法描摹,所以我们都不知道,也没办法验证。进而引申说,“我识”只能讨论或者首先讨论个人的哲学问题,他人的或者众人的哲学问题,只能通过推演。这里再相互印证并且补充一下,正因为“我”没办法感知“你”,所以我思考“思考”本身时,感知和体验时,都是基于“我”的,对于你是否存在,物质是否客观,我无法证对,也无法证错,因为没有体验的基础,证据和推演是不足以证明“对错”的。但如果是那样的话,哲学就只能有“自我观”,而不存在“社会观”和“宇宙观”,因为任何人和人之间的关系是不存在的,甚至“你”和“他”都是不存在的,“物质”也是不存在的。这就是“绝对的唯心主义”所阐述的(不过多讨论唯心主义流派和演进的问题,所以只叫绝对的唯心主义):除我以外的一切,都是不存在的,或者都是依托我存在。我一闭眼,世界就寂灭。

  但不要忘了,不能证对的同时,也不能证错。虽然没有直接体验,但间接体验也是可以推演和证据证明的。推己及人,我认为你和我看到的世界一样,同样也可以是正确的,并且达到了我的“度”,我便可以认为是对的。关于这些,你也同样不能证错。

  那么在我看来,“度”就起到了作用。“度”也就是“度量衡”,这是一个科学上的刻度概念,和数字紧紧相关。我借用这个词,却在哲学上没有数字性,因为思维是没有度量衡的,只能是大概、模糊、中庸的。不过这并不妨碍我们用它当尺子来衡量对错,又遵守简单深刻、直指人心的原则,即,我认为是对的,度就足够了;我认为是错的,度就不足够。结果即证明!

  这很像我曾读到的一个例子:“羊是一种群居的动物,为什么这么说?显而易见,它们经常聚在一起……”原文说这是用现象解释现象,是错误的。而我认为这只是概念问题,群居的概念就是聚在一起,所以并没有什么不对。而度的概念,就是“过量即正确”。

  我们看待一件事,或者一件物,总有“对错”的基础二元逻辑观,这是思维的基础。复杂事情并非没有对错,只是由更多的底层逻辑堆积,让我们很难认清。就好像电脑的运算、复杂的人工智能也是底层的“零”、“一”堆积出来的,但是在复杂层面就会出现悖论,或纠结的死机。

  这时候我们就要秉承简单深刻、直指人心的原则,认定对错,并且接受事物有时对有时错、过去对未来错、一个角度对另外一个角度错。那么在这对错之间转换,总要有个中间“量”,这个中间“量”就是我概念的“度”。它不是用来被测量的,只是表示运动的过程,也就是黑格尔等哲学家提到的“辩证”运动的简化模拟。(这个量的概念,将来也许会和“边界”“中庸”的概念相互印证,今天先说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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