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莺高唱
《真探寻凶》杂志第327期刊《疑案重重》栏目:
1974年初,严寒笼罩着大地,密歇根州的冬天总是伴随着皑皑白雪。史密斯探长又来到了这座寂静的房子前。他盯着这座房子,最后深吸了一口,随手将烟屁股丢在被冻住的街道上。他从门边拿起雪铲稍微清理了门庭的小道,拿出钥匙,打开了这扇门。
灰尘和没有散去的血腥的气息钻进鼻孔,自从对凶案现场的侦查结束之后,这里除了他就再也没有人来过。已经过去整整四十天。四十天,就是耶稣也经受住了撒旦的试探,已经开始布道。四十天前,这座房子的主人格林夫妇,在刚搬到新家的第二天便惨被杀害,四岁的儿子则被绑住手脚,目睹了双亲的死亡。
四十天已经过去,案件却毫无进展。
史密斯环顾四周的陈设。走进房门即是门廊,右边是厨房和餐厅,左边是客厅,客厅再往里则是上二楼的楼梯。格林夫妇二人就被绑在餐桌旁的座椅上,腹部、胸部分别中刀,伤口迅速致命。从现场来看,行凶者一定受过训练或者从事屠夫一类的职业。报案人是格林家的邻居,他说当晚八点,他和他的妻子出门散步,走到格林家的面前。他们前一天便跟刚搬来的格林一家三口打了个照面,于是决定登门拜访这家新邻居。可是他们按了许久门铃都无人应答,透过玻璃窗却可以看见屋子里的灯亮着。夫妻俩觉得很奇怪,走到房子侧边玻璃窗下。丈夫踩在花坛的石阶上,向内张望,却看见十分骇人的一幕:
格林夫妇都被紧紧绑在餐桌旁的椅子上,嘴被胶带封住。格林先生面对着邻居夫妻所在的玻璃窗,胸前插着一把刀,格林夫人则是在其丈夫的右手边,低头伏倒在桌子上,脸也正好对着他们。窗户上带有雾气,很难看清楚室内的全貌。两人赶紧回到前门,尝试打开房门无果,宠物门又太小两人无法进入,他们只能又绕到房子背后找到后门,依旧无法打开。丈夫是退伍军人,赶紧令妻子去找警察然后回家,自己则留在原地守候。而后就是警察破门而入,发现了已经死亡的格林夫妇,以及瘫倒在血泊中的年仅四岁的小格林。显然他是被眼前的恐怖景象吓晕了过去。
根据警方对现场、周边地区的调查以及尸检报告,格林夫妇当天上午即外出采购,下午五点十分左右离开当地最大的商场。商场离他们家的车程大概为20分钟。而死亡时间在报案人发现他们的时间之前一到两小时,也即他们可能在刚到家不久就惨遭杀害。由于报案人先是找到路边的电话亭报警,再加上冬日出警困难,从他们第一次按响门铃到警方破门而入大概又过了四十分钟。史密斯警探正是第一个赶到现场的,他注意到前后门外、所有窗外均有厚厚的积雪,没有被人打开过的痕迹。除开报案人夫妇留下的痕迹之外,只有前门有一串脚印。根据报案人丈夫的描述,他守在房外时,曾听见过好几声夜莺的叫声,后来还听见正门外传来一阵嘈杂。他追过去看,发现一个匆忙逃离的背影。现场杂乱不堪,财物都被拿走,显然是受过洗劫。除了餐厅有多处血迹之外,在二楼的卧室以及从卧室到一楼的路上也有不少血迹。所有门窗从内部反锁,除非暴力破开无法从外部打开。根据门前的积雪判断,显然警方破门而入的一到两小时内前后门均没有被打开过。除此之外没有任何可能的进出口。唯一的目击证人小格林当晚受到了莫大的惊吓,很长一段时间都说不出话来。格林夫妇的父母均已亡逝,他的姑妈当天夜里赶过来,三天后带走了小格林,他也开启了新的生活。
即使史密斯警探兢兢业业地开展侦查工作,也没能告破这起冬日命案。在他过去数十年的警探生涯中,他本以为现实生活中不会出现这样的所谓“密室杀人”。他想过很多可能。是凶手在警方破门而入之时仍然待在室内吗?他也许提前准备好了警方的衣服,可以混在现场的警员之中悄悄溜走。又或者是小说中常见的手段——钓鱼线、铁丝、心理密室,可是这些在现场都没有证据显示它们的存在(显然也没有证据显示他们不存在)。又或者是凶手来自神秘的东方,提前把人绑在椅子上,然后在屋外利用飞刀远距离杀人。这其实是以上推测中最具可能性的,毕竟这座房子的窗户并不是推拉式的,而是往上抬起打开的(不过即使抬起也无法容纳一个正常人通过),并且只需要将窗户向下用力关上就会自动上锁,再也无法从外部直接打开。
最终,这起轰动了整个州的被媒体称为“夜莺高唱案”的案件,也只能不了了之,成为悬案。那个冬天之后的四年内,密歇根州其他地区发生了多起类似的恶性案件:都是针对一家三口的谋杀,死者都被绑在餐厅,而财物都被洗劫一空;都是用刀作案而非用枪;都是现场如果有证人,均提到过夜莺的叫声,警方甚至在部分案件的现场发现过夜莺的鸟羽。不过其他案件中的孩子们则没那么幸运,也一起被灭口了。然而在其他案件中,凶手不再执着于“密室”的设计,作案时间也变得更靠近深夜。案件特征的不完全一致导致有犯罪学专家认为有可能是模仿犯作案。也有州警向媒体指出,可能是连环凶案的凶手作案愈发熟练,除去了不必要的“冗余”环节,甚至包括孩子的性命。
史密斯是一名优秀的警探,职业生涯破获了上百起刑事案件,但“夜莺高唱”案始终萦绕在他退休后的梦境之中。他当年负责侦破这起连环杀人案的起始一案,却没能给它带来真相的终结。他又在梦里去过那座房子很多次,梦境最后的画面都定格在那张刚被挂在客厅的全家福上。即使镜框已经被溅射上鲜血,格林一家也永远在照片里开心地笑着,仿佛不曾遭受过厄运——他们的金发依旧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二、一封读者的来信
致《真探寻凶》杂志编辑部:
各位尊敬的女士先生们,你们好。我是一名来自维拉诺瓦大学的法学生。阅读到贵刊第327期刊《疑案重重》栏目《夜莺高唱》一篇时,我对这起疑案颇为感兴趣。这起连环案件发生的时候我还年幼,这段时间收集了不少相关的报道和材料,在此提出一些不成熟的个人见解。
凶手应当为小格林。或者说是一名被认为是“小格林”的凶手。此人应该确实是一名与小格林年纪相仿的幼童,如此便可解释为何这一系列灭门案只持续了四年(考虑到连环杀人案的特征,凶手往往会直到落网才停止作案,四年确实不算太长)。
根据案发现场的资料来看,可以知道这幢房子是有宠物门的。成人确实无法通过,但是幼童可以随意进出。我收集了其他七起案件的信息,可以知道这些家庭都有一个共同点:都豢养了大型犬,因此房屋前门上都有留给宠物的门。案发当日,格林夫妇早上便外出,留下幼子独自在家。凶手“小格林”从宠物门钻入后,为其帮凶打开房门。他们在杀害完真正的小格林后,也许先将他的尸体藏匿起来,随后等待格林夫妇回家,而后将他们绑在餐桌旁,问清财物存放的地方就直接杀害。而后“小格林”的帮手离开室内,模仿夜莺的叫声帮小格林放哨;在房间内的“小格林”负责搜刮财物和清理现场作案痕迹。
我给出这样的思考原因有二:其一是,密歇根州的冬天根本不会出现夜莺。至于所谓案发现场发现鸟羽,我并没有在任何官方的口径中发现类似的说法,大抵是某些报刊记者为了增加噱头凭空捏造的。因此,“恰好”多次出现在案发现场的夜莺叫声极有可能是向屋内同伙通风报信的声音。其二,宠物门对于一个四年之后大约八九岁的孩童已经不算大了,这也就解释了“夜莺高唱”案从始至终只持续了四年。其三,我联系过一位为“夜莺高唱”案做过系列报道的记者。据他所说,自案件发生之后,“小格林”及其姑妈便辗转迁居。某次他好不容易打探到他们的住址,蹲守多日却只在房中见过一个棕色头发的青年男性。而他们发现形迹暴露后,又很快搬离了那个小镇,从此便渺无音信。
不知道贵刊是否能够帮忙联系史密斯探长?我想将我的这些发现当面与他交流。相信这位退休警探也一定会对此产生兴趣。
伊森·米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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