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5月

  两名法警踩着沉稳的脚步,将他带进提讯室。

  他始终垂着头,脊背佝偻如弓,身体像烂泥,软软瘫在水泥砌就的被告人“专座”上。一位法警上前轻轻拉直他的身体,打开手铐时,他下意识地抬起手,揉了揉腕间那圈充血发红的印记,指尖微微发颤。法警朝我点了一下头,轻轻带上提讯室的门,脚步声渐渐远去。

  这名犯罪嫌疑人叫夏青青,时年25岁,高中文化,是一名年轻工人,因涉嫌强奸妇女罪被依法逮捕。依照法律规定,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负有审核之责:若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便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追究其刑事责任;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可退回补充侦查或自行侦查;若不构成犯罪或罪行轻微,则可作出不起诉或免予起诉(注:现行刑诉法已取消免予起诉制度)决定。

  这是我担任助理检察员独立承办的第一宗案件。

       提讯前,我仔细查阅了公安机关的预审卷宗、笔录、证言和现场材料。初步判断,本案环环相扣,无懈可击。凭此,我确信夏青青强奸罪名成立!那天,我和我的书记员只是抱着再核实一遍口供便移送起诉的心态,做好了速战速决的准备。

  作为一名不到30岁的年轻女检察官,我对强奸类犯罪有着本能的厌恶与排斥。每次翻阅预审卷中涉及性侵细节的记录,都免不了面红耳赤,打心底反感,可这类案件关乎受害妇女隐私,男检察官办案多有不便,承办此类案件的重任,总会责无旁贷落到我们这些女检察官身上。

  我坐在高出地面约三十公分的提讯台上,刻意收敛了年轻气盛,以俯视的目光、尽可能厚重沉稳的声调,依法向夏青青告知其作为犯罪嫌疑人享有的回避权、辩护权,重申了我国“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刑事政策,最后沉声要求他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

  身旁的书记员端坐执笔,笔尖在纸上快速滑动,“沙沙”声在寂静的提讯室里格外清晰,成了这凝滞空气中唯一的动态音符。


  “这小子翻供了!”

  夏青青慢慢抬起头。那是一张白净清秀的脸,五官周正,带有几分书生气,只是眼底蒙着一层化不开的浑浊,像是两扇蒙尘的玻璃。忽然,他猛地捂住脸,压抑的呜咽从指缝间溢出,他“扑通”一声跪伏在地,额头贴着冰冷的水泥地面,声嘶力竭地哭喊道:“冤枉!我是冤枉的!”

  我心头骤然一沉,这小子翻供了!

  所谓翻供,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如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推翻自己此前作出的有罪供述,或对原有供述内容进行重大修改、否认的行为。一般的翻供有三种类型:一是侥幸脱罪型:确已构成犯罪,但为逃避法律制裁,故意推翻原有有罪供述;二是蒙冤鸣冤型:本身不构成犯罪,因诬告、伪证或不当审讯被迫作出有罪供述,为洗清冤屈而翻供;三是醒悟翻供型:之前因“代人受过”等原因作出有罪供述,后幡然醒悟,推翻原有供述,道出实情。

  其实,审查起诉阶段的翻供,算不上罕见。因为犯罪嫌疑人都很清楚,检察机关的审查起诉环节,是决定他们能否进入审判程序继而是否会锒铛入狱的关键一环。所以,一旦进入“检提”(检察院提讯的简称),往往会成为他们最后“挣扎”的机会,出现翻供现象,不足为奇。

  可夏青青的翻供,却让我先入为主地反感:他是被群众扭送派出所的,在公安机关的多轮审讯中,始终做有罪供述;而被害人的证词条理清晰、细节饱满,几乎无懈可击。难不成,他是欺我年轻又是女性,想蒙混过关、逃避制裁?可那一声声“冤枉”里的悲戚与绝望,又像一根细针,刺破了我先入为主的判断,勾起一段郑重的回忆……

  几天前,我和一批书记员从检察长手中接过助检员任命书。经历过文革冲击、被我们亲切唤作“瘦老郭”的主管检察长语重心长地对我们说:“检察机关恢复重建,是中国民主法制进步的重要标志。检察工作手握公民生杀予夺大权,容不得半分疏忽懈怠。办案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既不能放纵一个坏人,也绝不能冤枉一个无辜的人!”

  “绝不能冤枉一个无辜的人”,这句话在我耳畔炸响,让我躁动的心渐渐沉静。我带着平缓的语气对他说:“起来吧,坐回座位,慢慢说,我们会如实记录。”

  夏青青用袖口胡乱抹掉脸上的泪水,眼神里闪过一道细碎的光亮,让人联想到溺水者在浑浊的污水里挣扎许久,终于触到了那根救命稻草时,燃起的连自己都不敢相信的希望。他踉跄坐回座位,深吸一口气,从头说起那个初春午后发生的一切……

  1981年的初春,北京的风还带着料峭寒意。那天是倒休日,夏青青百无聊赖,便去百货商场闲逛。在一个柜台前,他不慎与一个戴口罩的姑娘撞了个满怀。四目相对的瞬间,他说自己心头涌上一股异样的情愫,竟有些把持不住。他殷勤地向女方报上姓名,大胆提出想和她交朋友。那姑娘始终戴着口罩,看不清脸上是否泛红,可那双眼睛里流转的脉脉含情,却将心事袒露无遗。

  夏青青壮起胆子,挽住她的胳膊,两人相拥着走出了商场。他骑着自行车,载着这个素昧平生的姑娘。姑娘将头轻轻靠在他的后背,双手柔柔地环住他的腰,悄声告诉他,自己叫王丽平,26岁,也是一名工人。

  “喜欢我吗?”夏青青直截了当地问。“喜欢!”王丽平的声音细细软软,手臂抱得更紧了。

  夏青青说,那是他第一次和陌生女人如此亲近,体内像燃起一团难以熄灭的火焰。他实在按捺不住,在路边一间废弃的旧锅炉房前停了车,搂着她走了进去。他粗鲁地扯下她的口罩,干柴烈火般的拥吻后,两人自愿发生了性行为。

  说到这儿,他顿了顿,脸颊泛起一丝难堪的红,补充道:“那地方太脏了,满地都是粪便和垃圾,我们是站着完成的……检察员,我真的没有强奸她!”他的语气异常笃定,说完,却飞快瞥了我一眼,那眼神里居然带着几分羞涩,又迅速低下头,盯着自己的鞋尖。

  我忽然懂了,在一个与他年龄相仿的女检察官面前,袒露这般私密又不齿的过往,于他而言,或许也是一种颜面扫地的难堪。

  我压下心底泛起的不适,强作镇定地说:“你,接着讲。”夏青青咽了口唾沫,继续说道:“后来,我骑车送她回家,分手的时候,她让我叫她‘姐姐’。我约她三天后在紫竹院公园见面,她飞快地亲了我一下脸颊,跑着回家了。到了约定的日子,我在公园里等了好久,她来了,可跟着就冲出来五六个男人,不由分说把我一顿痛打,后来把我送到了派出所。”

  我翻到卷宗里的报案记录,抬眼直视着他的眼睛,厉声问:“你和她发生关系前,是不是用刀威胁过她?”他没有回避我的目光,哭丧着脸使劲摇头:“我哪来的刀啊?就算借我一百个胆儿,我也不敢拿刀吓唬人!”看着他那动不动就抹眼泪的窝囊样,我在心里也暗自思忖:这般怯懦的人,确实不像是会持刀行凶的歹徒。

  忽然,夏青青像是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眼睛一亮,急切说道:“检察员,您想啊,我要是真强奸了她,我还敢约她见面吗?我这不是自投罗网找死吗?!”

  “可被害人说得很清楚,你当时威胁她,说要是不赴约,你已知道她的家,总有一天会杀了她。”我一字一句,几乎是复述了王丽平的证词——那部分被当作“铁证”的指控。此刻,这个指控竟透着几分可疑。

  “没有!我根本没说过这话!”夏青青激动地提高了声音,又很快压低下去,语气里满是委屈,“检察员,我承认我风流,我流氓,我不是东西,可王丽平她不能含血喷人啊!她在哪?我要和她对质!”

  “对质!”我有些意外,许是我太过年轻,不足以形成威慑,他竟敢直接向我提出与被害人对质的要求。可我也无法忽视一个细节——他脱口喊出的“王丽平”,的确是“被害人”的真实姓名。就是从这一刻起,原以为板上钉钉的强奸案,露出了第一道裂痕。

  说实话,夏青青的辩解逻辑自洽,没有明显的破绽。可他为何在公安机关作有罪供述?他垂着头,声音喃喃,带着几分茫然:“公安同志说,女方已经报案了,哪个女人会拿这种事给自己扣屎盆子?他们让我老实交代,争取从宽处理。我以为顺着女方的说法认了,就能早点放我回家,没想到……没想到等来的却是逮捕令。”

  我让书记员将笔录递给他看,他逐字逐句仔细核对,然后点了点头,在最后一页歪歪扭扭写下“以上看过,属实”六个字。随后,他在书记员的指引下,将右手食指按进红色印泥,轻轻转了一圈,在每一页笔录的空白处,都捺下了一枚浅浅的指纹。那指纹像一个个沉重的印记,刻在纸上,也刻在这桩案件的迷局里。

  法警再次进来,给夏青青戴上手铐。他脚步迟缓地跟着法警往外走。望着他的背影,我莫名觉得会有什么事情发生?果然,走到提讯室门口,他忽然停下脚步,转过头,冲着我深深鞠了一躬。一抹浅浅的笑意,在他好看的嘴角一闪而逝,快得像错觉。

  回到办公室,我将讯问笔录重新翻阅了一遍,指尖划过那些密密麻麻的字迹,心里的疑云越来越重。“你对他的辩解怎么看?”我问身旁的书记员。小伙子刚从公安学校毕业,透着一股青涩,眼神里却藏着一抹深刻。他喝了口水,耸耸肩说:“听着倒不像撒谎,逻辑都能对上。”我沉吟片刻,对他说:“明天上午,我们去案发现场看看;下午,直接询问被害人王丽平。”


  满地污秽的现场

  第二天上午,我们驱车赶往那间旧锅炉房。现场景象,与夏青青的描述几乎分毫不差——那间废弃的锅炉房早已沦为公共厕所,满地污秽,臭气熏天,一靠近便让人作呕。“在这种地方干那种事,跟畜生有什么区别?”我当过兵,性子素来刚直,见状忍不住骂出声。

  思绪不由得飘回当兵的日子。我15岁半入伍,17岁那年,连队指导员突发奇想,要选一名女兵当猪倌。连长指着我说:“就让这个说话娇滴滴的女兵去喂猪!”三个月下来,我不仅给十几头猪都起了绰号,还把一夜紧急集合四次害得我们不敢脱军装睡觉的女班长戏称为“小霸王”——一头脾气最暴躁的小黑猪的名字,引得战友们捂着肚子大笑。也正是那段日子,我摸清了这些被人类歧视的牲畜的所有习性,包括它们在粪便四溅的猪圈里,无所顾忌地展露本能……见鬼,竟是这般不堪的联想!

  我为万物之灵的“退化”,默默叹了口气,心底泛起一阵悲凉。与此同时,一个念头也愈发清晰:在这个几乎没有多少遮蔽的地方,很难存在实实在在的威胁,逃离的可能性太大了!

       老检察官常对我们说,法律工作者和医生最是相似。医生诊治的是人体的疾病,而我们诊治的是社会的病态。可眼前这桩事,恐怕连“病态”都算不上,只剩龌龊。

  午饭时,我特意拉过50多岁的女检察员老赵,避开旁人,悄悄请教了关于“站立姿势”与强奸行为的可能性?老赵为我分析道:“若非自愿,女方必然会激烈反抗,站立姿势很难得逞,除非她主动配合。”听完她的话,我心里愈发有数,也更坚定了查清真相的决心。

  我隐隐感到,这是一个存疑的指控,背后很可能藏着不为人知的隐情。

  下午两点左右,王丽平准时来到检察院,身后却跟着一个身材魁梧的彪形大汉。书记员低声告诉我,那是她的男朋友。“让他在外面等!”我眉头微蹙,语气带着几分不快。这是检察机关,是讲法说理的地方,她带着“保镖”来想干什么?是心虚,还是想借此壮胆?


  “勾魂的陷阱”

  书记员将王丽平领进我们共用的大办公室。她接过书记员递来的开水,客气地道了谢,缓缓坐下,双手放在膝盖上,垂着眼帘,一副温顺模样,静静等待我的发问。可我分明从她微微紧绷的肩膀上,看到了一丝不易察觉的慌乱。

  我仔细端详着20多岁的她,除了年轻,并不属于漂亮女生,最引人注目的莫过于一双大眼睛,眼皮很深,眼窝微微湿润,黑亮的眼珠像是含着一汪水,长长的睫毛垂落,忽闪忽闪的,确实是双会说话的眼睛。除此之外,她的脸色蜡黄,毫无光泽,鼻梁塌陷,嘴巴偏大,牙齿也不甚整齐……忽然想起夏青青的交代:案发时,她戴着口罩——她只是将自己最动人的部分露在外面,像精心折叠过的纸,只让人看到她想展示的一面。

  最早带我的检察官师父老申打趣地对我说,这女人长了一双“勾魂眼”。我摇摇头说,没看出来,老申咧嘴一笑:“你是女的,自然看不出来。”

       我忽然觉得,把眼睛称作“心灵的窗户”或许并不全面。有时,它也会成为一个精心布置的陷阱。用脉脉含情的目光,勾住人心,引人入局,更有可能成为掩盖谎言的幕布,露出看似无辜的假象。

  我收起思绪,郑重地向她告知证人的权利与义务,着重强调了作伪证需承担的刑事责任。她的肩膀微微一颤,眼神里掠过一丝慌乱,可很快便镇定下来,依旧坚持自己是被夏青青强奸的指控。

        只是,她的陈述断断续续,挤牙膏一般,每一句话都要斟酌许久,话语里,藏着经不起推敲的“水分”,那些被她刻意编织的细节,在我锲而不舍地追问下,渐渐露出破绽。

  我单刀直入地发问:“既然你们素不相识,你为何愿意跟他走?既然你不信任他,为何要告知你的真实姓名和住址?你承认当时是站立姿势发生的关系,若没你的配合,他如何能得逞?”一连串的质问,像重锤般砸在她身上。王丽平的脸瞬间涨得通红,额头渗出细密的汗珠,那双原本黑亮的大眼睛黯淡下去,失去了所有光彩。

  她紧紧咬着嘴唇,指尖用力攥着衣角,一言不发,肩膀却控制不住地发抖。我乘胜追击,直击要害:“你和夏青青的行走路线、案发地点,我都实地看过。大下午的,沿途有住户,有往来行人,锅炉房还靠近路边,两头无门,你完全有机会呼救、反抗、逃脱。更何况,若是真的遭遇强奸,你为何还能心平气和坐他的自行车回家,甚至与他约定下次见面?”这句话彻底击溃了她的心理防线。

  她猛地用双手捂住脸,身体剧烈抽搐起来,压抑的哭声从指缝间溢出,越来越响,最终化作一场撕心裂肺的嚎啕大哭。那哭声里,没有受害的悲愤,只有谎言被戳穿后的恐慌与无助。

  “王丽平,你要知道,若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王丽平终于放弃了最后的抵抗,她渐渐低下头,抽抽搭搭道出了事情的真相。

  原来,她早有男朋友,两人也多次发生性关系。那天与夏青青相遇,不过是一时冲动,可夏青青却动了真心,一再约她见面,她慌了!因为她的男友性格暴戾,若是知道此事,她逃不过一顿毒打,甚至有可能致伤致残。情急之下,她向男友哭诉,谎称自己被夏青青持刀强奸。男友勃然大怒,找来几个朋友,在两人事先约定的紫竹院公园,将夏青青暴打了一顿。 

  “原以为打他一顿,断了他的念想,就没事了,没想到在公园里打架惊动了派出所。我只好硬着头皮说他强奸了我。”她抬起被泪水打湿的脸,抽泣着说:“检察官姐姐,我真不是有意要陷害他!”

  “你说得倒轻松!”我按捺不住心头的怒火,音量陡然提高,“你知道强奸罪能判多少年吗?你知道蹲监狱是什么滋味吗?你难道不知道,作伪证、诬告陷害,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嘛!”她被我的气势震住,哭声戛然而止,原本动人的双眼肿成两个“红桃子”。她低下头,不敢再看我,肩膀依旧微微发抖。我示意书记员将笔录递给她,她匆匆扫了一眼,便歪歪扭扭地签下自己的名字。

  临出门时,她忽然快步走到我面前,突然握住我的手,声音颤抖着哀求:“检察官姐姐,求你了,千万别把这事告诉我男朋友!”我深深叹了口气,轻轻拂开她的手,朝她扬扬手腕,示意她“多余”。看着她慌乱离去的背影,我深深叹了口气。

  案子的真相终于水落石出。我立刻着手撰写结案报告。根据当时的法律规定,夏青青不构成强奸犯罪,退回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认定夏青青有流氓行为,被劳动教养两年;王丽平虽然作了伪证,因未造成严重后果,并未追究刑事责任,依旧回到那个性格暴戾的男友身边。


  被展开的真相与坚守

  结合这起案件的办理经历,我写了一篇题为《准确打击犯罪的重要一环——谈正确对待被告人的翻供》的文章,投稿《北京检察》并被刊登。这起被折叠的指控,这桩藏在迷雾中的案件,也成了我检察生涯里最难忘的一课:法律的天平,既要严惩罪恶,也要保护无辜者免受刑罚处罚;既不能被表面的指控所迷惑,也不能因先入为主背离真相。司法实践也证明,并非每一桩案件都是板上钉钉的罪案,难免有被隐藏的真相,而我们检察官的职责,就是拨开重重迷雾,展开那些被折叠的真相,让罪恶不被放纵,让正义不被辜负。


 (本文选自本文作者的《女检察官手记之<勾魂的陷阱>》。有修改。另,所有图片皆为AI生成,有几个问题:第一,检察官制服是现代的,并非当年的制服;第二,提讯台与犯罪嫌疑人的坐的位置也不对;第三,锅炉房两头敞着门,也与当年的环境不符,只能做参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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