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七岁了,人到了这个年纪,日子仿佛被拉长许多,像一杯渐渐温下来的茶,不烫口,恰暖手,最适合慢慢啜饮,细细回味。

  午后,我常独坐阳台,放空思绪,打着闲盹,光线晒得人发懒,不知不觉便入了梦。此时,记忆如一位不请自来的老友,总是悄然叩门,在我眼前,笑眯眯的摊开过往,将那年那月绘制成老电影,老唱片,慢慢回放!

  那年,时代赋予我一个使命,也送给我一个支边青年的响亮代号。它把我交给新疆,让我的命运有了草原的朝霞,戈壁的落日。

  新疆十四载的生活,如今想来,如一幅淡墨渲染的远山画,静水深流,不起波澜。我每每回望,却像个无关紧要的旁观者,脸上挂着笑意,偏偏驻足良久。

  随手一页心绪的纸船,载着那些地窝子,那些土坯房,那修铁路,那育良种,那零下四十度的风霜……缓缓向远!随着额尔齐斯河的碧波,浩浩汤汤,流过我挥洒青春的大漠戈壁。


  一、奔赴新疆

  1965年,我初中毕业。在徐州,我的家庭出身像一道无形的枷锁,前途渺茫,连寻常日子也常伴着惊弓之鸟般的慌乱。此时,关于新疆的宣传总如诗如画:天高地阔,牛羊成群。对我来说,那是一个可以重新开始的地方,而且,屯垦戍边的英雄梦,契合了一个少年对边塞的热烈幻想。更重要的是,那里承诺一份工资。这对于我这个出身尴尬、不谙世事的半大青年而言,无异于一道可以逃离现实、重塑未来的光。

  我与那些意气风发的“红五类”不同,他们的“草原雄鹰行”充满了理想主义的豪情。我的选择,更多是溺水人的稻草。这份起点上的平常心,也让我抵达新疆后,少了许多心理落差。当地的领导对我们这些支边青年颇为照顾,我的生活竟意外地开启了“平坦模式”,至少,比在家乡时多了几分踏实。

  我天性老实本分,幸得家族些许“内秀”的基因眷顾。笔头尚可小文,二胡也能成曲,歌声还算嘹亮。这些不起眼的才能,让我后来成了毛泽东思想宣传队的一员。那时节,这可是令人骄傲的身份。每每演出,旋律声起,琴弦颤动,我仿佛不再是那个出身不好的青年,而是舞台上的焦点,收获着掌声与赞许,也让我在一方小小的天地里,找到了属于自己的价值,生命因而充满激情。

  中苏交恶的年月,边境线上剑拔弩张。我们这群年轻人,血气方刚,尤其是我这样经过半军事化训练、有机会摸到枪的,更是胸膛里燃烧着“用血肉之躯守护祖国”的信念。那个时代的人,骨子里有种如今难以想象的血性,集体利益高于一切,很少计较个人安危。边境线上,两国对峙,空气都仿佛凝着冰碴,我们牢记“不开第一枪”,但双目如电,随时准备用胸膛去迎接可能飞来的子弹。

  那份义正辞严,那份大义凛然,是那个特殊年代的烙印,也深深地刻进了我的新疆记忆。万幸,战火并未真正燃起。当年写下的血书,虽已泛黄,却永久地封存了那段滚烫的青春。


  二、集体!集体

  我们支边青年有自己的聚居点,二三十人同住,过着真正的集体生活,一口锅里煮日月,一块田野度春秋。从城里来的娃娃,初到新疆,对农活一窍不通。割起麦子,我们五六个人加起来,还不及当地一个老农利索。

  带队的领导极爱护我们,常说:“这些都是毛主席的孩子,是客人,要给他们时间慢慢适应。”因此,对我们劳作的要求并不严苛。如今回想,若硬要说田间劳作多么艰苦,反倒显得有些矫情了。

  印象极深的,是一位看管瓜园的老人。我们初到时,不过十五六岁,大些的也才二十出头,正是调皮捣蛋的年纪。有几个小子跑去瓜园,连摘带祸害,把老人家气得胡子直翘,跑去找领导告状。领导与当地队长嘀咕半晌,商量出个法子,对看瓜老人说:“这都是些娃娃嘛,到了咱自己家,还能算偷?你啊,该挑个好瓜切开放在地头,看见他们,就热情招呼来吃。他们吃了,还好意思偷吗?”

  老人一听,更是吹胡子瞪眼:“哎哟!这倒成了一群大爷了!我活了几十年,今天算是开了眼喽!”

  你猜后来怎样?有了明着吃的瓜,谁还去偷偷摸摸?这事就这么春风化雨般地解决了。也只有在那个淳朴的年月,才会有这般堂而皇之又带着温情的处理方式。如今我们这些老支边相聚,总会把这事当笑话提起,可笑着笑着,眼角便不自觉泛起了泪花。

  其实支边期间,真正消磨意志、让人沮丧的,更多的是单调的无望,苦寒的无期,还有漫无尽头的对家的挣扎思念,当那轮圆月悬挂孤独与相思的时候,枯燥的泪水便淹没了家的方向,没人能幸免!


  三、修渠与压坝

  初到新疆,我们是住过一段地窝子的,我只当它是乡下亲戚那里的瓜田窝棚,苦是苦了点,但和修渠压河坝相比,就显得有点拿不出手了。

  新疆缺水,真正的水比油贵,想种庄稼,水利设施就成了命脉。所以,每年大渠清淤、小渠修补是必备工作。新疆天气冬来早,十月飞雪太寻常,每年秋风一起,天上见了雁阵,心里那根弦就绷紧了。

  修渠工地,壮阔而原始。广袤的戈壁滩上,支起一口硕大的铁锅,便是我们的食堂。各人带来的行李卷儿往地上一扔,便是临时的营地。没有作息表,只有上下工。白天,是人挑肩扛,铁锹、十字镐与砂石碰撞;晚上,只是太阳换成了月亮,依旧肩扛人挑,风声与号子此起彼伏。

  收工那一刻,人累成了木偶。戈壁的寒夜,冷风透骨。打开被褥,迅速钻进去,不仅要裹紧棉袄,还得戴上帽子,缠上围巾,最终只留下两个鼻孔。第二天天亮,所有的铺盖、眉毛、帽檐,都凝结了厚厚一层白霜,大家一起化身“白头翁”,活脱脱一群圣诞老人,刚从风雪里钻出来……

  若说修渠是阵地战,那开春时的“压河坝”就是一场突击战。冰雪消融,河水裹挟着残冰,肆意流淌。但要想将河水引入高高的大渠,就必须在河道中筑起一道临时水坝,抬高水位。

  那是真正的淬炼,不得不佩服那时候的人,信仰在心,胸中有火,真的一不怕苦,二不怕死。下水前,小伙子们在岸上拼命跑步,把身体跑到发烫。随着一声令下,一个个年轻的身影便嘶吼着跃入河中。冰水彻骨,秒透肺腑,他们不管不顾,抡起大锤,将一根根粗大的木桩砸进河底,将树条子编成的巨大“梢捆”固定在木桩前,筑成一道挡水的墙。

  时间就是生命,此刻具象化了。每人在水中的极限就是半小时,必须轮换。上岸时,嘴唇是骇人的青紫色,浑身打颤,牙齿咯咯响。同伴们立刻冲上来,给他们裹上厚重的棉大衣,一碗滚烫的奶茶早已递到唇边!

  如今回想,那哪是干活?分明就是打仗。可奇怪的是,谁也不觉得苦,浑身上下总有使不完的劲,带着骄傲,带着自豪。

  戈壁变绿洲,荒漠化良田,那些绿色的幼苗,因一条条水渠而落户,和我一起守护大漠边陲,与我的青春一起,与我的汗水一起!在新疆牢牢的、深深的扎根。

  就是在这样的战天斗地下,我成了那片土地的主人,我打土块盖房子,我播小麦种大豆,我田间管理、收割打场、脱粒入仓。后来我还进入良种繁育场,参与粮食、菜籽、棉花的良种繁育。

  草原的辽阔、戈壁的壮美陪着我在新疆;我人生中和土地亲近的日子在新疆;我昼夜和庄稼打交道的日子在新疆,我与那片土地终于有了链接。我的血肉,我的灵魂,因为渠水滋养,因为春种秋收,那让风沙吸干而麻木的灵魂重新滋生了枝枝蔓蔓,有了生机,有了活力。

  我看着大渠汹涌,小渠欢快,我看着蓖麻发芽,土豆长叶,我看着棉花开花,哈密结果,我和它们一起,在那片土地上顽强活着,生生不息,这场景总在提醒我,想活着,就不能趴下,就要自己给自己修一条渠,垦一片地,找一个念想,寻一个方向,让生命中有一片绿色的陪伴和守护。

  戈壁残酷,草原无情,这里的磨炼,如打磨钻石的细砂,钢铁就是这样炼成的,我庆幸,我生命里有了新疆,我庆幸,我经受住了新疆的考验!


  四、养猪、斗狗与狼

  人员慢慢的发生了一些流动,我们基本分散到了不同的生产队。农闲时节,日子倒也清静,并非终日开荒挖渠。

  为了尽快融入,我们也学着当地人养猪养鸡。我买回一只猪仔,兴致勃勃地仿照电影里的样子,打来满筐猪草。可新疆的草也带着股倔脾气,不像内地的草那般绿绒绒、娇软软。那猪崽子扯着嗓子干嚎,就是不肯下嘴。老农传授经验:“饿它几顿就好。”大家都这么干,实在不行才掺点粗饲料。可我生性心软,听不得它日夜哀嚎,总忍不住将自己的饭菜拨进猪槽。

  结果,喂了快三个月,猪饿得不见长,我也饿得面黄肌瘦。最终,只得无奈地将猪原价转给了乡亲,成了大伙儿的一桩笑谈,“城里娃的猪”成了典故,很是风靡了很多人的茶余饭后。

  那时的业余生活,全国大抵相似。没有电视,娱乐匮乏,我们很自然地迷上了当地的“斗”文化——斗鸡、斗狗。年轻人精力旺盛,更偏爱斗狗的激烈。

  第一次斗狗,我们生产队的狗很不争气,一个照面就败下阵来,蹬了蹬腿,一命呜呼。后来,有人在野地里发现一只跑得飞快、模样挺凶的小狗,几个人灵机一动,逮了回来。大家都没察觉,那竟是只狼崽。

  这小狼被拴在集体宿舍门口,养了段日子,虽只有半大狗的模样,却早已凶相毕露,别的狗见了它都夹着尾巴躲。当时二队有两只威风凛凛的大狼狗,是一对。我们便去“下战书”,想一雪前耻。

  对方不屑:“去去去,跟你们斗什么?上次你们的狗一口就完蛋,省了你们杀狗的功夫。怎么,又想喝狗肉汤了?”

  我们激将:“我们这只,能挑你们俩!不敢斗就算了?”一番舌枪唇剑,对方应战:“好,让你们再喝半月狗肉汤!”

  他们把公狗牵来。谁知,我们的小狼秒胜,动作简单直接——咔嚓一口,精准地咬在了公狼狗的要害上。那大狗嗷一声惨叫,蹦起老高,箭一般窜回窝,钻到床底再不出来。

  对方不信邪,又牵出母狗。小狼又如法炮制,一口咬烂母狗的鼻子。母狗也哀嚎着钻了床底,与公狗一起成了患难夫妻。我们把小狼当成功臣,好生犒劳了一番。

  后来,一位来讲革命故事的老党员,是草原上的战斗英雄,见多识广。他远远瞥见小狼,仅与它对视几眼,便脸色大变,急忙找到领导:“你们怎么养了只狼?赶紧处理掉!”

  我们还有些犹豫,总以为能养熟。不料,小狼后来咬伤了一个小女孩,虎口被咬穿。众人怎么打它也不松口,直至断气才掰开狼嘴。有老人叹息:狼性至烈,难以驯服,它这或许是在自寻死路。当年不解,如今细想,此言不虚。

  前几年我回旧地,还见到了那位小女孩,她也年过花甲了。手上的疤痕依旧清晰。我们聊了许久,话题绕不开的,还是那只狼!


  五、荒原狼事

  在草原上,走路遇狼的事,没有人会大惊小怪,支边人的记忆中,不会缺少狼的传说。

  有一次外出开荒,在那片前人已垦殖过、留有几间土屋的荒地,我们发现一只“小瘸狗”,应该是腿被猎夹所伤,竟自己挣脱所致。我们未及多想,便留下它,想着劳作之余也有个伴。

  后来被人认出是狼崽,当晚就被打死煮了肉。肉味并不可口,但图个新鲜,每人都尝了几块。

  麻烦随之而来。夜晚,一只公狼一只母狼寻来。狼嗥凄厉,撞门有力,幸而门板结实。我们紧插门栓,用身体顶住,男人们手持棍棒农具,守在门后,瞪大眼睛,准备一场人狼大战,彻夜未眠。

  两只狼又撞又刨,门板被毁去一大块。僵持至凌晨,狼才退去。我们急忙上报,领导也觉后怕,将我们接了回来。经历时是冷汗涔涔,如今回忆,心有余悸之余,竟也生出几分曾经风险的兴奋与骄傲。

  还有一次,我们一马车人途经戈壁,远远望见狼群围攻一头牛(不知是野牛还是走失的家牛)。新疆的牛性子烈,低头用角猛顶,毫不示弱。

  狼群却不蛮干,分工极明确:佯攻、掩护、偷袭。有一只狼尤为“阴险”,趁牛撅尾之机,快如闪电,一口咬向牛的肛门,猛地往外拽肠子。牛起初还奋力转圈顶撞,肠子一出,惨嚎阵阵,顷刻间就被扑倒在地。狼群一拥而上,即便如此,仍留一狼在一旁警惕地监视我们。

  有人急忙提醒:“别靠近!惹恼了狼群,它们会主动攻击,快走,快走!”那时的狼,野性十足,不像如今惧人。人对狼,也存着几分原始的敬畏,与内地“人定胜天”的激昂颇不相同。


  六、安家落户

  从上世纪六十年代末开始,不少人就自己张罗着回城了,我也跟着大伙儿一块儿回到了徐州。可老家那边安排不了工作,街道上的人又劝我们回新疆,说回去就给解决问题。就这么着,一九七〇年,市里下了文件要求“清零”,我们几个徐州老乡,包括我后来的老伴,就再一次坐上西去的列车。

  回到新疆福海农场,我们被分到牧场七队。队里没食堂,再说每个生产队也就十来个知青,开不起火,队上每天发点面粉啊,玉米茬子啊,让我们自己去社员家里搭伙,特别不方便。熬了一阵子,领导建议我们在当地成家。队上也大张旗鼓的宣传,告诉我们成了家就有政策照顾,不但分房子,还奖励面粉、羊肉和蔬菜。这么一来,结婚就成了解决生活困难最实在,最托底的办法。没过多久,大多数知青都成了家,我也和一起返疆的女知青王志英去牧场场部登了记。

  现在想想,还真得佩服领导们想得远。我们出发那会儿,他们就考虑到这群娃娃几年后都要长大,一个个都得谈恋爱、成家。所以各个办事处在安排人的时候,尽量把男女比例调成一半一半。果然,五年后看,大多数家庭都是知青和知青结合。就连我这种还没认真想过结婚的人,也像是被月老提前牵好了线,顺理成章的迎来了人生那道坎。

  一九七一年一月,我们俩不算太明白、却也很认真地成了家。婚礼简单,但绝对不马虎。生产队发了不少东西,脸盆、镜子什么的,不算贵重,却让人觉得日子有盼头。那年我俩都才二十二岁,也谈不上有多深的爱情,更多是那个年代里,想找个踏实过日子的依靠。可能婚姻最原始的样子,就该如此吧,相濡以沫,彼此依偎。

  如今回头看,当时为了解决困难凑成的一对对,却成全了好多像我这样的多口之家。我也早早当上了爹,一下子从毛头小子长成了大人,完成了人生一系列该有的片段。我不再带有一点城市色彩,而是戴狗皮帽、穿大裆棉裤、腰上系草绳、披着光板羊皮袄,完全化身为一个地道的农民、牧民,整天在地里、羊群、马圈里打转,真真正正和农牧民融为一体。

  等到一九七九年全家迁回徐州,重新做回徐州市民的时候,我已经是一个五口之家的当家人了。


  七、随风落叶

  在那个风起云涌的特殊年代,我就像一片寻常的树叶,被时代的风儿裹挟!没落进花园,也没掉进沟渠,只是随着时代的风向,一路向远,飘到了新疆,经历了一段寻常又不寻常的岁月。若说多么激情澎湃,似乎有过;若说多么刻骨铭心,也是往事随风。我就这样懵懂的,随着时代的节拍,挥洒了我的青春年华。

  回望新疆岁月,心中并无多少难忘的感激,亦无多少深切的遗憾。它只是我平凡一生中的一段平凡旅程,给了我十几年的边疆时光,让我在那里成了年,成了家。那些与狼共舞的惊险、集体生活的温情,那些戈壁的辽阔、草原的苍茫,都已融进生命的年轮,与我最炽热的青春一同,永远烙进了那片土地的辙痕,沉淀为一份普通的回忆,挂在我淡淡的嘴角。

  岁月如歌,人已古稀。可怪得很,我这心里头,好像永远给新疆留了一块地。兴致一来,我还能吼两嗓子新疆歌,也能扭几步新疆舞。这身本事,是那片土地塞给我的礼物,它淡然相赠,我坦然接受。岁月流逝,留下的不是苦乐的评价,而是融进血液里的习惯和烙印,陪伴着我,不离不弃,永远,永远。

  新疆与我有缘,我与新疆有缘。什么苦啊乐啊,如今想来,都像戈壁滩上的风,呼呼地吹过来,又悄没声地散掉了,什么也没留下。人生或许就是这样,轰轰烈烈也好,平平淡淡也罢,最后都化作了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念想,沉在心底,冷暖自知。

  当苦难被岁月风干,当激情被汗水腌渍,曾经的岁月成了经历,如今的回忆属于看客,一切的一切就有了烟火的味道,成为笑谈岁月时的温柔回眸。

  若非要给那段岁月找个注脚,倒是想起苏轼那句词:“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是啊,走过了,看过了,活过了,心里头最终剩下的,便是一片干干净净的平和。

  真正应了那句话,过往随风,唯有目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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