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伤心的诉讼案


  春光明媚,野外油菜花阵阵瓢香,蜜蜂已穿梭于桃花之中间,洁白的梨花也在微风的吹拂下尽情的怒放。

  我迎着朝阳,怀着愉悦的心情来到办公室,一居民状告辖区居委会,传票下达居委会,居委会主任把传票拿到天河镇政府,要求镇里支持,镇党委书记给我打电话:“田土,快到我办公室来!”

  书记見我来了,忙给我搬个凳子:“田土你先坐下。” 然后拿出传票给我看,很坦率地给我说:“你是镇司法部门的负责人,就是我们依法行政的保障,现在居委会被人推上公堂,应诉必须你去,官司能打赢而不赢的,看我怎么治你。”

  我接过案件才知道,这是一起长达二十多年前的房产纠纷的案件,我进城才几天,这么大的历史案件交给我,这不是给我推到火上烤得吗?我只有硬着头皮接下了这起马拉松式的民事诉讼案件。

  当年金寒家房子被城关小学给占用了,为了体现对金寒家的补偿,上面斥令居委会把私改的房子补两间给金家,曹家大院西有三间草房,因长期失修而显得破烂不堪,居委会给几间房子进行了修缮,让金寒家搬进去,金家在此一住就是二十多年。

  改革开放后《民法通则》颁发并实施。重新恢复私有财产,曹家经“高人”指点“迷津,”全家到处问策最终决定通过诉讼,要回曹家这三间老宅。

  曹家认真地给金家送上了被告席。

  由于历经时间太长,法院把此案搁置了半年,后在曹家再三追讼下,法院迫于程序,一审判决曹家胜诉。金家辩称自家的房子是学校占用了,后调换给她家的。以此为由,提起上诉,法院以曹家所诉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而裁定:发回重审。

  曹家不服,又重整旗鼓,追加城关小学为被告,一审庭审中,学校推说曹家房子是学校800元买的,钱给当时的居委会主仼的,因此,一审法院判决金家退房。城关小学买房补给金家证据不足,应该承担赔偿的是连带责仼。

  金家不服提起上诉;我是学校的诉讼代理人,在二审法庭上,我提出此房金家己实际住二十三年了,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二审法院采纳了我的代理意见,不久下了裁定:以超过诉效的理由而结束这起历经三年,四个轮回的诉讼。

  这个案子虽然暂时被“盖棺” ,我断定曹家肯定要重新提起诉讼。

  这天,在城关居委会后院里三四班喇叭搭台对吹,哀乐齐呜,小巷里挤满了奔丧的人,我觉得死者决不是一个简单的人。第二天早晨,满大街都是送葬的人,我打听死者是谁?有人告诉我:“这是城关居委会的老主任,这个人是人们共认的大善人,是人民真正的公朴,他真正为民办实亊不记私利,辖区居民不管哪家有难他都从自口袋里掏钱去接济,好人啊!”

  老主仼死了,可能金曹二家的案子与他有绝对的关系,他这一死这埸官司可能要重新开始。

  果不出所料,老主仼一死,居委会和学校重要的证据链断了,永远没有证人能证明这个历史事实。各种可以证明事实真相的有效证据都没有,聪明的曹家又通过法院精心运作,把诉讼时效变成合法化。

  曹家再次提起诉讼,一个星期后又开始启动了这起案件的诉讼程序。

  原告诉称:曹家没有得到学校和居委会的一分钱。金家属于非法占有。

  这次曹家的诉讼,稳操胜卷,志在必得。原因是老居委会主任已故,文字资料居委会一无所有,所有知情人都相继离开人世,金家无法找到有效证据来推翻曹家的诉讼请求。因此,一审庭审中,金家,学校都处于劣势。

  法院根据金家的申请,居委会被立为有利害关系的笫三人参加诉讼。

  一审法院第二次开庭又启动了,我受镇政府的指派又变成了居委会的诉讼代理人。在这轮的庭审辩论中,我的核心辩词是:当年老居委会主任已故,无法佐证出资买房的事实,并且无法确定老主仼是否拿这笔钱。所有居委会的人员都是新上任的,摸不清那段历史事实。

  法院采纳了我的辩论意见,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卸了居委会的责仼。

  一审判决:学校败诉,学校应该退房给金家。

  当时学校的人权,财权都隶属地方政府,所以学校又去找镇里。

  学校新任校长是个女同志,她虽然是四十多岁的人,看上去像个三十出头的小少妇,说话特别利落,语锋强硬,原则性很強,她找到镇里书记强烈要求镇里出面,实行行政干预。

  书记说:“法院审判不受行政干预,主要看法院有没有公正审判,公正执法,这事把田土请来商量商量,看他有没有好的办法。”

  女校长一见到我,毫不客气地埋怨道:“开庭的时候就是你提出的学校拿出八百元钱买房调换证据不足的,你到底为哪头的?”

  我笑着说:“校长息怒,我作为代理人,应该依法为委托人主张权力,我接受镇领导的委托,应该为居委会全力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好!学校的官司就交给你了!”

  书记笑着说:“你俩别争了。田土,这学校也是我们的下辖单位,你必须二审要给学校代理,推不掉学校这个官司等于没赢。”

  “那居委会怎么办?”

  书记很认真地说:“也是你代理!两个单位都是我们的孩子,都不能败诉,否则看我怎么整治你!”

  我走出办公室心情特别沉重,领导说话的方法不太温柔,但我知道:这是领导对我的重托。怎样打好这场官司我忧心忡忡,但我坚信:事实应该能恢复原貌。我揣着一颗正义之心和忠于事实的公心,认真地调查这起案件的历史原貌,收取有利的可用证据。

  早晨,我骑着自行车提前去上班,一辆黑色轿车直对我撞来,我本能地弃车倒在南面的路牙上,裤子被挣个大口子,胳膊也被挂了一个血口子。

  开车的是个光头,戴副墨镜,他下车不等我说话,便像机关枪一样的满口喷粪,不是道歉,而是骂骂咧咧地说:“你找死也应该选个好日子,你不是律师吗?你有种!天天去整黑材料,不信老子今天就弄死你,且留你一命,让你长个记性,有种的我们法庭上见!”说罢便钻进驾驶室。

  我忙到路边店里打电话报警,突然,车飞快地开走了,瞬间就甩开了人们的视线,并且是没有牌照的车,同时岗亭警察都没上班。路边也没有监控。

  我扶起自行车压了压惊,清楚这是一起蓄谋的恐吓案件;但时间,工具,陌生人,都卡在点上,并且旁边也沒有证人,想破案难上难,万一破了案又没造成后果,也怎么不了他。这等于明说:手里的案子再办下去就要你命。

  我回家换衣服,妻子问我是怎么回事?我把发生的一切说给她听,她吓得央求道:“田土呀!别再打这官司了,让我们过点安稳日子吧!”

  “我相信邪不压正,乌云不能遮住太阳!你不让我活的像个男人吗?男人为自已的事业死而无憾!” 

  通过深思熟虑,我在县教育局的档案里找到了62年教委拨给城关小学拨款的800元单据和小学的申请报告,又在小学的档案堆里找到了老居委会主任的领条,条据上写的清清楚楚,

  “今领到

  城关小学修房款800元整,用于修房。”

  城关居委会XXX

  1962年4月10曰“

  其他有效证据无法收集。上述条据未经鉴定。故,二审判决:金寒败诉,学校的责任又被推掉。

  金寒来到家里,痛哭不止,不久法院拿着生效的判决书,到金家下强制执行通知书,金家拒不收签法律文书,所以,公告贴满了金寒家的门上和所有的外墙,金寒是一个年过半百的老人,她瘦弱的身体,一阵风就能吹倒下,尤其是十几年如一日,自己三进房子换了三间破草房,一下雨里外都漏,天晴了,外面不漏里面还滴着水,现在又遇到官司,长达八年马拉松式的诉讼,弄得身心憔悴,故,弱不禁风,就在这节骨眼上丈夫一病不起,不久去世,执行问题暂时搁置。

  第二年春天官司刚开始,曹家老母也被这场官司拖得奔往瑶池。

  曹家前仆后继,接过诉讼的接力棒。二个月过后,曹家又向法院递交了申请强执行申请书,曹家主动进攻了,这场官司又重新拉开序幕,法院又来下执行通知书了,金寒想起丈夫的死亡,自己面临着这样的处境,跑到药店里买了一瓶安眠药,闷不作声地回到家,反锁上门,放声大哭,邻居都慌的拼命砸门,她死也不开,为了捍卫自已唯一的祖业,准备一次性把药吞下,在这三间屋里一死了之。

  可她的媳妇了解她;激之道:“活到几十岁却活混蛋了!丢人现眼!你死了又能怎样,谁在意你的死活?你若死了,曹家拍手称快,不如再找高人,看看官司能不能再打,我不相信没有天!”

  金寒听了媳妇的话,就像神灵的点化,她停止了哭声,没到二十分钟后门开了,她捧着药踉踉跄跄地走到我家,特别伤心地说:“田土律师,你要不问我的事,我就吞药自尽了。”

  我忙拿下她的药,解释她家的案情:“金寒大娘,我不是律师,我是法律工作者,你家这案子已经进入执行程序,现只有一条路可走,那就是申请再审,也就是所谓的‘申诉’。”

  “你就是有良心,有本事的好律师,我相应你,哪怕有一线天,你也要为我打最后一场官司。”

  我说:“金大娘,这条路想走通难度太大了,在申诉期间仍然不停止执行,申诉成功才能有执行回转的余地,你要做好有当无的思想准备。”

  金寒扑通跪下,“既然有路,你必须要帮我走,那怕是鬼门关,你也必带我闯一闯,这个忙你必须帮,你要不帮我,我就长跪不起,要不我就去阴间见我死去的大夫!”她痛哭流啼不愿起来。

  我忙跪下,把她搀扶起来,并表示帮她这个忙,结果如何我不敢说。

  她说:“田土呀!这个案子你最熟,路走尽了,我死也暝目了!”

  我肩扛天平,带着神圣的使命,把她所收藏的相关资料拿来,专心细致地通看一遍,觉得申诉理由充足,便随时给她写了份申诉状,第二天金寒要求带她到高院交申诉状。我看她病得那样,不敢带她去,别人去她又不放心,我根据她的身体状况,怕她死在申诉的路上。她看出了我的心思,便让她几个儿子来,在她写的保证书上签字,自己也签字按了手印:大意是“如果母亲金寒死在路上,与田土律师无关。”

  金寒的决心太大了,她打着吊针,让医生护士送到了合肥省髙院,申诉状刚交到法官手中,负责再审的法官看一遍申诉状和相关材料,拍案而起:

  很愤怒地说:这案子怎么能这样判呢?随时拿出意见,交给高院院长复审,院长审罢,装一封缄件,并封存好让我交给中院。到了中院,拆开一看,是一份裁定。

  裁定的具体内容是:“证据不足,事实不清,发回重审。”这已经成定局的案件。对于曹家来说已经是煮熟的鸭子又被弄飞了。

  这个案子又回到原点。曹家对我恨之入骨,便到处造谣中伤,说我和某某某有关系。

  突然,一个晚上,外边下着小雨,我家来了一个不速之客,穿一身黑衣服,个头一米八以上,年龄大约二十四、五岁,满头黄发,脸长一块疤痕,看上去特别吓人,他不说话,直接走到我跟前,不分青红皂白,乘我不备,劈脸就是一拳,打过就跑。我愤怒地拿两个空酒瓶,追出家门,满街都是泥水,但我奋不顾身地把他追到一个死胡同里,他原形毕露,从怀里掏出刀。我猛地扑上去夺下他的刀,他赶忙转到我身后,我转身就砸,他乘机窜出了胡同消失在雨雾之中。

  我被激怒了,回家后左思又想:到底是谁在下黑手,有人让我报案,有人让我调查,我全没有这样做,我清楚,我在城里没有仇家。苍蝇不叮无缝鸭蛋,蚂蝗不到旱地咬人,只有这桩复杂的诉讼案。所以,我决心对所卷进去的这场官司,一定要主张正义,我相信,正气一定要压倒邪气!我在明处,邪气在暗处,这个官司我非打到底不可,这次的暗算更增强对这起案件的责任感。

  曹家又开始起诉了,被告仍然是学校、居委会、金寒,这次我下决心彻底搞清这起案件的真相。我把这起案件的卷宗统揽一遍,这才找出彻底让曹家败诉的关键地方。

  原来曹家大院是弟兄三人,在家打官司是曹家老大,老二在山东铁路局,这三间房子原来是曹家老二的,只有搞清楚曹家老二的具体工作和生活的情况,才能摸清这处房产历史的本来面目。

  大年初六,我和学校的校长牺牲了假期和天伦之乐,去调查曹家老二真实的历史档案,这位校长长得比我年轻漂亮,两只大眼,双眼皮,她比我大几岁,可是他总称我为哥,因为,我长得自来熟,头发掉落的早,虽然三十多岁,我称自己五十岁别人都相信。这位校长虽然年轻,但正义感特别强。她说:“如果真是曹家的房子,我们没有话说,曹家硬赖这房子,官司打到猴年马月,我都陪着,直把事实弄清楚为止,弄不清楚事实真相决不罢休,你是代理人,我们学校和居委会都听你的。”

  到了火车站来个随意小吃便草草奔上站台。上车前还是太阳当头照,校长打趣地说:“这太阳都能照出油来,你要带这么厚的大衣干什么?走路抱着它你不嫌累赘吗?”我笑着说:“妻子临出门的时候交代,北方冷,让我穿上大衣。”

       她还俏皮地说:

  “出门时是男人的天,老婆就该丢一边;

  路边的野花顺便採,千万别撞刀枪尖。”

  “既然老婆让你採野花,你就应该搞俏一点,我建议你把大衣丢下。”在笑声中我真把大衣放在车站亲戚的办公室里了。然而,天有不测风云,一点儿不假,上车不久,天上纷纷扬扬地下了大雪,等我们到济南的时候,房檐上长着触地的冰锥,大雪下有腰深,校长要给我钱买衣服,我拒绝了,我说,那是公款不能乱花,为了取暖我俩一人下一碗热面,我把面里放了半碗辣椒,一会儿功夫吃出一身汗来。我打趣地说:

  “雪大冰寒气温低,半碗辣椒换件衣,

  吃苦耐寒都不怕,唯恐档案查不齐。”

  第二天我们拿出公函,找到山东铁路局,向管理档案人员说明来意,要调查曹二的档案资料,办公室领导很谦和地接待了我们,并让办事员通知保管档案工作的人员把曹二的档案找出来,让我们查找所需的资料。拿到资料,没翻几页,我一眼看出:曹二履历写的特别清楚:家里原有曹家大院分得两间草房,已被62年私改了,后居委会主任又把这两间房屋调换给金寒。

  我把材料复印后刚刚装好,那心情不知有多高兴,校长看我高兴,刚走出办公室就拽一下我衣襟,悄声地说:“管去採野花了。”我打趣地说:人都冻僵了,这雪地里哪来的花呀!那老二冻成了冰棍哪种花能插得下?我和校长正在说笑,雪地里来了一帮不明身份的人,我和校长赶忙打辆出租车返回,这帮人不分青红皂白拿着铁锨对准车头劈了下来,开车的是个老司机,他一打方向盘,猛踩油门才逃离济南。

  最后一轮的诉讼开始了,曹家把居委会、学校和金家再次推上被告席。法院根据原、被告双方的证词、证言,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长达八年的房产诉讼案,最后法院根据审理结果,判决如下:

  原、被告双方争议的标的物是曹二父亲在分家时分得,在抗战时期,曹二父亲在湖北干铁路工,后被留下当铁路工人,解放初期,曹家分家虽然二房不在老家,但也给他分二间房子。56年国家搞土改,这两间房子因无人居住而被政府私改,私改后此房也沒有人具体管理,房子仍有曹家代管。62年因城关学校扩建,把金寒的房屋给收掉变成了学生的教室。为了让金家有房住,才把曹二家这两间房屋修复后,让金家住进去,行成合理调换。

  曹二家在济南铁路局分房时,铁路局的干部来调查过,如果曹二家有房子,单位是不给分房的,当时曹二家根据家庭的人口,分得三间瓦房,这一事实在调取的当年调查材料中写得清清楚楚,并附有曹二家当时得瓦房的图片,故判决曹家败诉。

  案子很快真相大白了,但我给曹家结下了深深的结。也就因为这场官司却出了名,我虽然是司法所长,但在代理案件时的身份明明是法律工作者,外人却给我吹成大名鼎鼎的田律师,天河镇里的所有疑难杂症都推到我的头上。我变成全镇处理纠纷的“万精油”, 终日为工作忙碌无一刻安宁之时,虽然身体累,但心情特别舒畅。

  我马不停滞地结束了这场复杂而伤心的诉讼案,还没喘口气,又一起大的纠纷案件发生了。



本网站作品著作权归作者本人所有,凡发表在网站的文章,未经作者本人授权,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