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 的 知 青 岁 月43、44

  

       1969年7月中旬,因为开发盘锦修建了一条沟帮子至盘锦的铁路。其中离我们村3里多处有一座桥墩子急需加固,否则会影响国庆节通车的安全。上边到村里招民工时,讲明每天2元钱。2元钱在当时也是充满诱惑力的。于是,我毅然报了名。

  我们的任务是从一里远的地方抬石头,然后扔到桥墩子周围,直到上边领导验收合格为止。抬石头是俩人一盘架,同去的大部分是当地社员,个个身强力壮,唯有我长得比较瘦弱。所以,开始时没有人愿意和我合伙,怕我干得少、干得慢。当时,仗着年轻气盛,总想干出个样来,无奈只得和一个年龄稍长的社员一起干。

  那些大青石头,小的四五十斤,大的一百多斤,装在铁丝编的铁丝筐里,担在肩上犹如千斤重担,每走一步都要使出全身力气,加之天气炎热,随时都有中暑的可能。干了不到两天,衣服磨破了,肩压肿了,磨出了血泡,扁担一上肩,钻心刺骨地痛。可我仍然咬着牙,咧着嘴坚持着。再看那些社员,面部表情比我强不了多少,肌肉紧绷着,累得五官都挪了位。

  中午吃饭时,社员们都有家有业的,吃得稍强些。而我中午只有两个大饼子充饥,根本没有菜吃。渴了,桥下就是河泡子,有的是水,可河边的水根本不能喝。还好,小时侯就熟悉水性,游到河中间喝点清水,顺便冲洗一下汗水和泥沙。干到第三天,有两个社员就嚷开了:“这钱也太不好挣了,不如回家铲地,干好干坏一天混10个工分得了。”(当时,我们生产队一个工分仅值7分钱)看着他们扔到地上磨烂的铁丝筐,压折的扁担,真是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

  我终于挺住了,我不能让当地的社员和同学们笑话我是“笨蛋”,是“硬逞能”。要让事实证明,我姓雷的小子别看长得瘦,干活并不比谁差。这种性格一直影响着我,伴随着我,成为我工作和生活的动力。

  回想起来,那次出民工是我有生以来干活最累的一次,其印象更是刻骨铭心。结帐时,我拿到16块钱,那是长这么大第一次拿到工钱,只觉得这钱的份量过于沉重。我跑到没人的地方呆呆地坐着,一股热泪流过脸颊,淌进嘴角,那味道咸咸的,涩涩的……



  我 的 知 青 岁 月44

  

      亲爱的知青朋友们,我们下乡时,在农村呆的时间有长有短。少的三年两载,长者达十年之久。我想问的是,不管你在农村呆了多长时间,你在生产队劳动挣得的工分,到年底你分到钱了吗?我曾经问过我的几个同学,听他们说有的在农村干了好几年,工分也没少挣,竟然一次钱也没分过。有的同学说,挣的工分被生产队折合成钱交口粮钱了。听了这些的同学的话,我真的有些难以置信。怎么会是这样子呢?我很纳闷儿,每个知青的600斤口粮,不是按国家规定免费供应的吗?怎么能用知青辛辛苦苦劳动挣得的工分抵扣口粮钱呢?这么说吧,很多同学下乡的几年,每年挣的工分儿也不少,而生产队没给他们分过钱,这件事情的确是真的。

  我曾仔细地回想,并和个别的同学核实过这件事儿,他们说的跟我的记忆差不多。1968年9月末,我们下乡后到年底如果天天出勤劳动。应该是整整干了两个月。生产队告诉我们,这两个月的工分挣的不多,全部转入下一个年度,到年底一次性结算。

  到了1969年年底,我分到整整生90元钱。我给家里邮去70元,自己留20元当日常的生活费用。比如买牙膏,邮票、往返的车票等等。

  在最近的一次同学的聚会上,我曾问过和我下乡到一个比邻大队的同学这个问题。他说1969年年底,他分了300元钱。“哇”,300元,这在当时也算是一笔巨款了,说明他所在的生产队分值还是挺高的。

  那么,为什么有些同学所在的生产队,工分没少挣却没分到一分钱呢?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我,始终也想不明白是怎么回事。我想,或许是生产队对知青的一种歧视吧。

  我对那些没分过钱的同学说我曾经分过钱时,他们还不相信,以为我是在撒谎。不过,至今我依然保存着当年往家里邮寄过70元钱的汇款单收据的存根,这倒是我说的是真话的一种证明。

  下面是我曾经写过的一篇文章,专门叙述过这件事情。

  1968年的秋季,我下乡到辽宁省北镇县赵屯公社营盘大队。下乡后,我才知道什么是“工分”。其实,“工分”就是钱。只不过,这钱要等到年底你才能拿到。

  农村的生活是清苦的,刚下乡时,因为我们都是城里来的中学生,在家根本就不会做家务,尤其是很少有人会做饭。因此,生产队派了一名社员帮我们做饭。当然,这个社员不是白帮我们做饭的,队里每天要给他记10个工分的。记得刚过1969年,副食品供应陡然紧张起来,鱼、肉、蛋、禽等在市场几乎绝迹。尽管我们每人每年有600斤毛粮,但脱粒之后,也就剩450斤左右,平均每月不到40斤。这对于我们这些正处于生长期的知青来说,显然是少了些。主要还是因为肚子里没有油水,所以人是越吃越能吃,那点口粮也就捉襟见肘了。大概下乡一个多月之后,队里可能看我们逐步熟悉了农村的生活,就把派来给我们做饭的社员给撤走了。从此,我们这些知青就开始独掌门户。许是基因决定的吧,没有谁刻意地去安排,女同学承担了烧火做饭的任务,而男同学则主动地担水、抱柴禾、磨米、磨面的任务。由于那时我们还年轻,总觉得觉不够睡,难免有起来晚的时候。等我们起来生火做饭,社员们出工已经走出好远。我们只得狼吞虎咽,扒拉几口就急忙撂下饭碗,扛起干活的家什,忙三火四地追出去。如果出去晚了,不知道社员们上哪块地,你最起码得耽误半天功夫。现在,想起当时的情景肯定狼狈的很。

  农村的劳动是艰苦的。说起来无非是春种、夏锄、秋收、冬刨粪。但还是有许多想像不到的活计需要人们去干。每个季节的活儿都不轻松。生产队设一名记工员,他要记住每天出工的人名。晚上,人们都拿着自己的工分本,记工员则凭着他惊人的记忆力,给你来个对号入座,一般人是休想蒙混过关讨便宜的。男劳力每天10分,女劳力每天8分。即便是男女都干一样的活儿,工分也始终保持着这个差距。这在当时就曾有过不小的争论,主要还是围绕男女同工不同酬这个问题展开的,但不知道什么原因,始终没有得到解决。

  到了年底,因为我们才下乡两个多月,工分本上没有多少工分。所以,分红没有我们的份,而是转到下个年度一起结算。在农村的那些日子里,大部分知青是不舍得歇工的,因为,歇一天就少10个工分,这也是钱哪!因此,大部分时间我们都和社员们一样,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日子。到了1969年年底,我们终于盼到了分红的日子。这一年,我分到了90多元钱。这就是我下乡一年多的劳动报酬。我留下必要的生活费,给家里寄去了70块钱。我想父母收到他们儿子汇去的钱一定很高兴,觉得他们的儿子终于长大成人了,能为家里分忧解愁了。当时,我心里简直有一种洋洋得意的感觉。

  现在,我还保存着当年的那70元钱的汇款单收据,收据上的日期是—1970年1月3日。


本网站作品著作权归作者本人所有,凡发表在网站的文章,未经作者本人授权,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