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1991年3月
  “用刀杀人者,不过一、二人而已,即当处以极刑;用药杀人者,何止千百之众,虽万死不足以平民愤。”
  ——摘自“还阳草”案被害者的证言


  中国有句老话: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时候一到,立刻就报。
  1991年3月26日这天,于许多“还阳草”案的被害者来说,是一个大快人心的时刻:北京市XX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梁淑花制造“还阳草”假药案。
  看上去并不虚弱的梁淑花在两名女法警的搀扶下,走上了被告席。我的视线紧紧追踪着她,她依然是一脸的麻木,她居然还不认罪,就像那天她在法庭上的狡辩一样,我的眼睛喷出了火。
  我是个无神论者,可是,那一刻,我希望有地狱。
  梁淑花,她应该下地狱。
  1986年秋天,北京香山脚下,忽地冒起一所“凤凰康复医院”。一个叫梁淑花的“治癌仙姑”带着她的祖传秘方“还阳草”来到这里。随着一份份写有“广大癌症患者福音”的传单散向中国的四面八方,一个能治愈癌症的神话诞生了。
  在不长的时间里,凤凰康复医院门口人声鼎沸,摩肩接踵的人们朝圣般地涌向那里。一些有心人收藏了当年的那份传单:
  “用还阳草结合艾灸治疗癌症的方法介绍:
  复方还阳草片(胶囊)每天早中晚各服一片(一粒),开水、茶水、绿豆水送药均可……只要按以上方法进行治疗,一般在一周内有饥饿感,食欲大增、睡觉好、疼痛缓解、双腿发轻、全身有劲、面色红润、体重增加。一般情况下可增加2—8市斤,二三个月后肿物停止发展,得到控制;半年到一年,肿物就会逐渐缩小,直至消失,有的可带疾终天,不影响寿命。”
  癌症,本世纪的“第一杀手”,和死神挨得最近的字眼。有人说,它就像定时炸弹,往往在人们不留意的时候突然炸开,爆炸冲击波会无情地波及到一个家庭乃至所有的亲友圈,把他们残酷地笼罩在悲痛的阴霾下。生命赋予人只有一次,谁愿意轻易地结束呢?即使病人放弃了,他(她)的亲属也不会放弃呀,只要还有一线希望。
  如果世界上真有这般神奇的“还阳草”,可以给多少人点燃求生的希望,可以给多少家庭重新带来欢乐,可以让更多的生命唱起昂扬的歌,她会是真正的福音!当时,不知有多少人手捧传单,热泪滚滚;不知有多少人挥舞传单,奔走相告;不知有多少人砸锅卖铁,凑足了人民币,踏上了进京的火车……
  然而,有谁能够料到,这一切居然都是骗局,是梁淑花丧尽天良编织的一个弥天大谎!
  所谓“治癌仙姑”的梁淑花,时年47岁,出生在山东省一户多子女的农民家庭。1960年8月参军,在济南军区某卫生学校护士班学习三年,毕业后分配到一所军区医院当护士;1969年复员回到家乡,先在县百货公司当售货员,后到一个牙科诊所当实习生。她的履历简单、普通,和治癌没有一丝瓜葛,充其量不过是一个护士而已。
  所谓“癌症克星”的还阳草,早在1983年就被全国医学界最高权威——中国医学科学院鉴定为“对肿瘤无治疗和抑制作用”的“非药品”。案卷中曾有这样的记载:在梁淑花的家乡,人们经常看到她的三哥到邮局给梁淑花寄包裹。有人好奇:寄的是什么?答:“唉,我在北京的妹妹总让我给她寄花生糠和地瓜糠,我也不知她有什么用?”将白薯和花生秧子晾干磨成粗粉,当地叫糠,是用来喂猪的。医学工作者把当地的花生蔓糠和地瓜蔓糠找来一看,和还阳草相差无几,只不过在鉴定中换了医学的专用名词:“还阳草片成分为旋花科植物甘薯、豆科植物的落花生茎叶及大量玉米淀粉”。难怪动物实验表明:还阳草对小白鼠的癌细胞毫无抑制作用。
  梁淑花用她的“还阳草”,制造了一个又一个无法挽回的人间悲剧:
  唐山开滦村机械厂的老工人汪泽泉说,我借了200元钱(相当于那时两、三个月的工资)买了两瓶还阳草,每日三次每次两片,每片就是1元钱。一到吃药的时候,我就要淌眼泪,一辈子做工,哪天我也没有挣过6元钱呀!如今,他听说那样昂贵的还阳草不过是一些花生地瓜秧子,一下就背过气去。
  无锡某部队战士程雨昌来信说,由于母亲远在贵州,我只身连夜赶到凤凰康复医院,购回100元的还阳草,哪知母亲仅服用了45粒,就在21天后永远离开了我们……
  北京市某企业干部赵士刚说,我父亲于1987年11月放弃了手术治疗和化疗,转到凤凰康复医院。三个月共服用还阳草片540片,病情非但未见好转,反而更加恶化。我们彷徨无措,只得终止了还阳草的治疗。当住院准备手术时,检查结果却告诉我们,三个月的受骗上当使手术时机已经错过,父亲腹腔肿瘤已广泛转移。这沉重的打击令人无法忍受,我们在老人面前不敢提及实情,强装笑脸,有泪在背后流。还阳草将父亲治愈的憧憬变成绝望,我们承受着对不起老人的巨大精神压力!
  北京市万泉河路XX号的严怀平说,1987年初,我儿子患肺癌,得知香山有个凤凰康复医院,生产能够治疗癌症的特效药。我怀着感激的心情专程去买,以每片2元的高价买了几百片还阳草,一直连续吃。直到儿子病危时还怀着很大希望,等待奇迹的出现。可是,儿子的病没有任何好转,不到三个月就去世了,白发人送黑发人……
  被害人的控诉,夹着血,含着泪,扑面而来。一字字,撞我心扉;一声声,撼我魂魄。这不是小说,这不是剧本,没有一点杜撰的成分,它真真实实地发生在我们的身边,发生在我们这样一个把“为人民服务”作为执政党最高宗旨的社会主义国家里,一种比癌症更加恐怖的感觉把我紧紧地攫住。
  更令我无法容忍的是,面对这些确凿的证据,梁淑花在法庭上竟毫无人性地为自己辩白:“我的药吃不死人!”
  患了癌症,已属不幸。如能得到正确治疗,即使回春无术,但医生们尽心尽力,于患者于家属都是一种最后的安慰。人们是通情达理的,谁也不会苛求那些尽力挽救晚期癌症患者的医护人员。一个被害者的家属给检察院来信说:“虽然我的父亲不服还阳草也可能死去,但是我想,如果不服此药总不至于仅一个半月就匆匆去世吧?他才55岁呀……”
  冥冥之中,我感到梁淑花剥夺了很多宝贵的东西,是什么呢?
  ——是癌症患者及其家属省吃俭用购买假药的巨额支出;
  ——是癌症患者在生命最后一程应当得到的爱心与温情;
  ——是癌症患者和亲属心血交织的热切期待;
  ——是患者对医疗单位的信任;
  ——是公民对生命所拥有的权利。
  以上种种,仅仅用一句“我的药吃不死人”,就能轻轻松松地抹去吗?
  怒火中烧,心里再也无法平静,我在通讯稿上写了这样一排话:人心不容,天理不容,国法不容!
  可是,就凭着家乡的地瓜藤花生秧,梁淑花就能取得行医资格么?那么多人陷入骗局仅仅是传单的功劳吗?梁淑花伤天害理的目的究竟是什么?冷静下来的我,重新走进思考……
  顺着案卷提供的证据线索,仔细搜索梁淑花非法行医、制造假药、犯罪得逞的全部路径,我的心一直下沉,下沉。
  我无法欺骗自己,尽管我不愿承认,事实却是不能回避的:梁淑花发展到今天,很多时候恰恰是“自己人”帮的忙。无形中,他们成了梁淑花犯罪的“保护伞”或“吹鼓手”。
  1978年,梁淑花凭借她单薄的护士经历,从济南开始无照行医。她向山东省卫生厅提出,要求拨床位供她收治癌症病人,卫生厅要她向本县卫生局提出申请。在回家乡的火车上,她邂逅了地区行署办公室的主任。主任对她神乎其神地自我吹嘘发生了兴趣,他亲自把她领进县卫生局。好在县卫生局没有轻信她的神话,亲自去济南调查了她自称治好的7名癌症病人,结果否定了她的治癌能力。出师不利,不仅没让梁淑花收手,反而平添了她的“斗志”,因为她发现自己有一种“非同小可”的“游说”能力。
  1979年冬天,梁淑花经人介绍给辽宁省某市一个地区武装部政委治胃癌。在常人眼里,敢给这样的领导治病,自然非同一般。于是,很多人“慕名”前来。梁淑花不失时机地开始向四周的人搬弄神话:“很早以前,我家附近有个94岁的老头,不堪孙媳妇的虐待,老人想上山上吊,但爬上山就昏迷了。醒来又不想死了,顺手从石缝中揪出一个草叶送到嘴里,不到10分钟,老头觉得头清眼明,又等了十几分钟,就觉得全身灵活多了。半小时后,老头走下山去。以后,这老头体质强了,身上的恶疮也好了。从此,老头念念不忘这‘还阳草’,有空就上山采。不少长肿瘤的人都吃好了。但老头活到124岁死了,老头死了以后,还阳草就失传了。我为了查清这还阳草是什么,翻了很多老医书,其中一文谈到,野灵芝就是还阳草,具有治恶瘤的功效。我就天天上山找,走遍了家乡的大山深川,亲口尝了149种中草药,有4次中了毒,最后终于发现了失传年久的灵芝草。这草生长环境奇特,几百年近千年方长一棵,一年四季不死,冬天冰天雪地里开花……”
  偏偏就有一些人马上接上了梁淑花的话茬:“这种怯病疗疾益寿延年的还阳草,不正是当年秦始皇、汉武帝、明世宗皇帝派人到处找寻的神药吗?”一传十,十传百,梁淑花随口胡诌的故事变成了真事。政委死了,梁淑花的“还阳草”却远近闻名。
  1979年年底,在当地区委书记的支持下,某医院拿出20张病床,供梁淑花收治病人。这是她第一次正式获得临床验证的机会。一年过去了,病人一批批涌来,一批批“见效”,一批批相继死亡。配合梁淑花一起治疗的医务人员通过观察,发觉她的很多说法和做法很不科学,她治疗的病人,或是已经死亡,或是尚未确诊,更多的是手术、放疗、化疗后才找她治疗的,都不能说明“还阳草”能治愈癌症。渐渐地,他们对梁淑花产生了怀疑。
  1981年6月,区卫生局进行调查认定:梁淑花既无随师学医,又未经卫生行政部门考核以取得行医技术职称,所用药物又未经有关部门检验,可视为非法行医。同年11月13日,区卫生局发文上报市政府,请采取措施立即停止梁淑花的治癌活动。但由于某位领导的反对,科学的结论和正确的意见被搁置了。梁淑花的“名气”越来越大。
  1982年12月,北京某研究医院专门为“享誉四方”的梁淑花拨出床位,开设了“831”治癌病房,她获得第二次临床验证的机会。该医院还派出医务人员帮助梁淑花“总结经验”。一年后,临床和实验研究观察的结果一致认为:梁淑花治癌无效(如本文开头提到的)。1984年该医院宣布“831”病房停诊,并登报广告各地病人,不要再找梁淑花治癌。可惜,很多人没有看到。
  1984年11月,已经被权威机构认定没有治癌医术的梁淑花再次混进北京。七拐八拐,她竟然攀上了一个“高枝”——给一位副部级领导王XX治疗食道癌。土鸡变凤凰,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的。她把这起病例作为抬高自身医价的“砝码”。逢人便说,她给王XX治病前,王XX已经两个月不能进食,“悼词”都准备好了,可服用还阳草后,一周能吃饺子,20天后就能去参加欢迎中国女排回国的大会,从此活了三年。她还拿出王XX妻子写的证明给大家看。事实上,在梁淑花治疗期间,王XX始终没有中断中西抗癌药物的治疗,王XX的妻子说,梁淑花刚来时,病人还能吃面条,一年后,连面条也吃不进了,根本没有梁淑花讲得那么神。至于那张证明,也是梁淑花利用病人家属求治心切的心情,向病人妻子索要的。善良的妻子哪里知道,这样的“证明”往往是最容易“取信于民”的,有多少患者就是在这种“证明”的误导下,自愿把头伸进梁淑花手下的“铡刀”。
  1986年11月至1987年7月间,北京香山脚下的某单位与梁淑花取得联系,未经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聘用她“为凤凰康复医院帮助工作”,从此,她再度公开非法行医。在未取得生产药品文号的情况下,她通过该单位的制剂室,擅自非法加工“还阳草”,制成“还阳草”片剂近420万片,向病人售出293万片,非法获利93万余元。
  与此同时,一些违背新闻真实追求“噱头”的媒体也推波助澜。某中央级大报记者先是发内参,后又在外地报纸上发表诸如《癌症克星还阳草》之类的文章,使络绎不绝的病人踏破了“凤凰康复医院”的门槛;某报刊载长篇报告文学《还阳草的风格》,黑白颠倒地吹捧梁淑花,在社会上掀起了不小的“还阳草热”;辽宁省某杂志的文章《治癌“仙姑”梁淑花》,不负责任地肯定梁淑花的治癌效果,使众多的患者继续上当受骗。就在1987年12月北京市卫生局正式宣布对梁淑花的行医活动予以取缔之后,同年12月30日,在京东宾馆召开的记者招待会上,竟然还有人在会上散发——
  “梁淑花治癌万例,有效率达到80%”的介绍材料。真不知这些记者的职业道德跑的哪里去了?在他们手捏稿费的时候,有没有想到那里面浸泡着癌症患者的血和泪?
  法庭上,被告人梁淑花的辩护律师为她做了无罪辩护。仔细想想,他的一个观点并非全无道理:“是谁给梁淑花加工生产了那么多的假药?又是谁为这些假药做那么多的虚假宣传?”
  人民法院经过两审终审,认定梁淑花犯有制造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
  一直到锒铛入狱,梁淑花也没有认罪。她的辩护理由集合起来就是三句话:还阳草能治癌,它无毒,吃不死人!说到底,梁淑花还是个法盲。她不明白,如果她的还阳草真的有毒,检察机关就该追究她的杀人罪或投毒罪了。也许,这就是她死不认罪的惟一动因。
  梁淑花一次次非法行医,一次次制造假药,目的只有一个:赚钱。据检察院核实:梁淑花在非法治癌期间,共获利93万元人民币,仅起获的现金就高达24万元,其它的钱款都被她和家人挥霍一空。也许,她在家人心目中是一个“孝女”,而在那个“孝”字上却堆起了一个个不该早逝的同胞的坟茔。
  梁淑花用高价假药夺走了癌症患者最后的希望,在癌症患者的尸骨上大发横财,这和那些蒙面拦路抢劫的劫匪又有多少区别?一位受害者亲属的话振聋发聩:“用刀杀人者,不过一、二人而已,即当处以极刑;用药杀人者,何止千百之众,虽万死不足以平民愤。”梁淑花即使没有用药杀人,但是,又能强到哪里去?
  梁淑花,你必须下地狱!
  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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