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1991年2月
  
  能随手拾一块石头打人的人才是真正的恶人。
  ——(法)雨果《笑面人》


  得知我院批捕处纠正了一起错捕漏捕案件,检察长责成我帮助他们总结经验。
  1991年2月15日,我院受理了公安分局提请我院批准逮捕的姜三宝故意伤害(致死)案。分局认定姜三宝的主要犯罪事实是:1990年12月19日下午一时许,该人在龚村28号其家中,因家庭纠纷,与兄姜大宝发生口角,后双方互殴,该人用菜刀将姜大宝头部多处砍成重伤,致被害人死亡。
  乍一看,此案似乎没有什么特殊之处: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系兄弟关系,因家庭纠纷引起互殴。殴斗中,兄长受伤,被其弟送往医院抢救治疗。因无钱医治,其弟将伤情未愈的兄长抬回家。因伤势过重,其兄身亡。按故意伤害(致死)罪批准逮捕姜三宝似乎没有什么问题。
  但是,办案的检察官却没有这样轻率地下结论,职业生涯赋予他的敏锐,总让他感到这个案子里似乎氤氲着一团染着血污的浓雾。他一遍又一遍地阅卷,一遍又一遍地核查每一份证据材料,渐渐地,几处显而易见的疑点出现了:
  其一,被害人是在凌晨一时被接出医院的,而当日晨8时许尸体已经僵硬。根据医学常识,尸体一般在死亡后四个小时以上才能僵硬,由此可以推断,姜大宝是在回家后不久便身亡的。而他出院时,医院证明,其生命体征平稳已脱离危险期,怎么会突然死亡?
  其二,因闭合性颅脑损伤而造成突然死亡的原因一般有两个:一是颅内血肿,一是失血过多。而据医生证明,死者并未发生颅内血肿,而死亡现场亦无发现血迹,那么,死因究竟是什么?
  其三,纵观全案,可以察觉到犯罪嫌疑人与死者之间已形成相当的仇恨。尤其是死者在受伤后还叫嚣“好了以后宰了你们!”会不会因此给犯罪嫌疑人及其家人形成巨大的精神压力,迫使他们“先下手为强”?
  其四,犯罪嫌疑人姜三宝及其家人不仅具有杀人动机,而且有足够的作案时间和条件;
  其五,如果被害人系正常死亡,犯罪嫌疑人及其亲属即使对其无情,也不至于反对验尸,为什么会匆匆忙忙地将尸体火化?
  根据上述种种疑点,办案检察官经请示主管检察长同意,决定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一个月后,公安分局重新以故意杀人罪提请批准逮捕姜三宝还有其妹姜小芹。两名被提捕人对杀人犯罪供认不讳,证据确实充分。我院依法批捕了姜三宝和姜小芹,兄妹二人双双进了看守所。
  检察官的责任感和缜密的工作态度跃然纸上,工作经验很快完稿。然而,我却无法这个案子里走出来。
  都说血浓于水,手足情深,亲情应当是这个世界上最可依赖的情感。可这家人怎么了:弟弟和妹妹居然联手杀死了亲哥哥,究竟是为什么?
  带着满腹狐疑,我决定提讯故意杀人嫌疑犯——姜三宝。
  “他该死!他早就该死了!”被剃成光头的姜三宝梗着脖子对我喊。
  “可他是你的亲哥哥!”我逼视着他。
  他陷入愕然的沉默,提讯室里的空气也好象凝结成冰。
  少顷,他一字一顿很沉重地说:“不,他不是我哥哥,他是畜生!”
  跟随着他的供述,我被带进一个狰狞的魔窟,像黑蝙蝠一样多的恶魔从岩洞里无声地飞出。
  村民姜大宝,刚刚度过而立之年。
  30年来,他走的是一条充满不幸、仇恨和疯狂的人生之路。
  出世后不久,他得了小儿麻痹症,双腿落下严重的残疾。
  每当他一瘸一拐地走出家门,一种自卑和妒忌的心理便填满了他近似于变态的心胸:为什么弟弟妹妹们都是健康的人,而我却是个残废?为什么全村只有我一个瘸着腿,而他们却能又蹦又跳?
  他不能忍受人们眼神中一闪即逝的轻蔑,他对身体健全的人有一种本能的仇视,包括家里人。
  住在村东头的王大爷,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不能听人提到“姜大宝”的名字,这个名字让他齿冷心寒。
  那是前几年的一个冬天,他和村里的几个老哥一高兴喝光了几瓶老白干,脚下踩着棉花似的,他晃晃悠悠地往屋外走。
  刚巧,姜大宝杵着铁拐瘸达瘸达地从门前走过。
  晕晕忽忽的王大爷没深没浅地说了一句:“瘸小子,脾气太浑,赶明儿也得像我,打一辈子光棍。”
  “谁他妈像你?老不死的!”姜大宝棱起了眼珠子,拐着腿,带着风,趔趄着冲到王大爷跟前,不由分说,左右开弓就给了老人家几个大耳刮子。
  没有防备的王大爷像一截空心的树桩,砰地摔倒在地。
  姜大宝朝他唾了一口浓痰,歪着身子骂骂咧咧地扬长而去。
  住在村西角和姜大宝同岁的村民何显财,也是在听说姜大宝死了以后才敢回家。
  去年那个春日,正在和临村的一个漂亮姑娘处对象的他,哼着小曲,满面春风地走到村口,不巧偏偏和姜大宝撞了个对面。
  他只是下意识地瞥了一眼姜大宝的残腿,就招来了姜大宝的铁拐。
  何显财捂着头,鲜血从脑袋顶上流了下来。他什么也不敢说,拔腿就往派出所跑。
  姜大宝不依不饶,又拣起一块石头在后面追。
  很多村民紧掩住房门,生怕一个不小心得罪了他,头破血流。
  因为打架伤人,姜大宝被拘留15天。拘留期满,满头白发的母亲颠着小脚走到儿子跟前,想看看他受罪了没有。
  姜大宝却闪开母亲,犹如困兽一样乱吼乱叫:“我要整死何显财!我要整死这个王八蛋!我要报仇!”
  老人家终于没能忍住,她又气又急又恨又疼地念叨了几句:“儿呀,你也老大不小了,别再给妈惹祸了!”
  姜大宝的脸色突然变得铁青:“给你惹祸?你和俺爹当年到底做了啥事,把我生成这副德行?你们为啥不在生下我的时候就把我掐死?!”
  姜大宝的话像锋利的尖刀刺进了老太太的心脏,老人家抹着眼泪,掀开门帘回屋了。
  从此后,姜大宝更加放浪不羁,随心所欲,动辄打人骂人。
  人们在背后都称他是“龚村一霸”。大家像躲避瘟疫一样躲避他。家里人,除了三弟姜三宝,也尽可能地迁就他,这更加助长了他的为所欲为。
  有人说,姜大宝就像一捆干柴,只要碰上一丁点儿火星,立马就会引起一场火灾。
  可谁又能料到,引起这场“火灾”的那点“火星”,仅仅是因为6角钱。
  这天,姜大宝气势汹汹地撞开家门,冲着姜三宝吼道:“你凭什么给大强6角钱?凭什么?!”
  姜三宝愣了一下,不快地嘟嚷道:“他是我的亲侄子,我给他钱有什么不行?!”
  “不行,就是不行!这孩子是我的,你们谁也管不着……”
  “这是怎么回事?”我打断他的供述。
  姜三宝双手抱着头,沉闷地叹了一口气。
  原来,姜大宝由于身体的残疾和性格的暴戾,一直未能成婚,但他却一厢情愿地喜欢上了他的二弟媳——姜二宝的妻子钟某。
  可是,他所谓的爱,也如同他的身体,是一种可怕的残疾。
  他不是当着钟某的面挖苦二弟,就是在二弟的面前对钟某动手动脚。
  百无聊赖的时候,他就点上一枝旱烟,蹲在二弟家的窗户下,从白天一直到深夜。烟锅里的火苗,鬼火一般,在弟弟和弟媳的生活里忽隐忽现,小两口被他折腾得几乎日日不安,夜夜不宁。
  后来,钟某怀孕了。
  自从知道这个消息,姜大宝就像搭错了神经,他竟然公开地在二弟夫妻之间制造事端。他总会嘻皮笑脸地凑在钟某的耳边,怂恿她和二弟离婚。
  钟某躲闪着,张狂的姜大宝粘得更紧。
  他甚至对二弟说,干脆,我给你花钱再娶一个老婆,把你的老婆让给我。
  懦弱的二弟没有吱声。
  这时候,也只有三宝敢跟大哥叫板。
  姜三宝告诉我,那一年,他和大哥至少打了30多回架,主要是为了二哥和二嫂,还有一些家庭纠纷。
  说来也诡异,姜二宝的儿子大强刚刚降生,二宝却突然患上了狂躁性精神病,成天攥着拳头,疯疯颠颠的,生活不能自理。
  “二哥窝囊了一辈子,软弱了一辈子,咋会得这种病?我总怀疑,他是被大哥吓坏的,气坏的!二哥呀,哎!”姜三宝攥紧右拳砸着自己的腿,一种很仁慈也很阳刚的神情在他的眼眸里闪烁。
  自从二宝得了精神病,姜大宝就乐得颠颠的,他四处得意地扬言,日后要娶钟某为妻,还要把大强过继给他。没等家人表态,他就俨然以“父亲”的身份,关照起大强的生活起居。
  在姜大宝的眼里,大强是属于他的,和自己的儿子没有两样。谁也不能碰,谁也无权管。弟弟姜三宝居然敢给“自己的儿子”6角钱,岂不是“太岁爷头上动土”?岂不是折了自己的面子。所以,他才气势汹汹地找三宝“算帐”,母亲和妹妹闻讯赶来,也都指责大宝太过分了。恼羞成怒的姜大宝,翻墙进了二弟家,抄起一把菜刀,就要和一家人拼个你死我活。
  母亲和妹妹吓得躲进屋里,姜大宝噼里啪啦砸碎了窗户的玻璃,说话就要冲进屋去砍她们。
  姜三宝再也无法忍耐,他勃然而起,抄起一把菜刀就和姜大宝对砍起来。
  对打中,姜大宝挥舞着菜刀,口出狂言:“我非宰了你不可,让你的老婆守寡!”姜三宝怒不可遏地绊倒了瘸腿的哥哥,尔后用菜刀在他的头上一阵猛砍,妹妹姜小芹也从屋里跑出来,抡起擀面杖冲着大哥就是一阵乱打,姜大宝终因势单力薄,体力不支,抱着血流不止的脑袋,昏死过去。
  母亲颤巍巍地从屋里跑出来,毕竟是自己的儿子呀,她慌了,连忙叫三宝把大儿子送往医院。
  医院诊断,姜大宝被打成中度闭合性颅脑损伤、失血性休克。一番紧张抢救之后,他的命保住了。
  翌日凌晨一时许,院方要求伤者家属交1000元住院费。姜三宝一时拿不出这么多钱,便和妹妹执意要求将受伤未愈的姜大宝抬回家。
  医院无奈,只好答应了他们的请求。姜大宝出院时,血压稳定,头脑清醒。
  第二天清晨,派出所接到姜家报案,姜大宝死了。
  “说吧,你们是怎么杀死姜大宝的?”我不得不这样问,心里却倒海翻江。
  我不想否认,对姜大宝这样的恶人,我已经厌恶到极点。他的死,也许对更多人是一种精神上的解脱。
  记得看卷时,有两页信纸印满了红色的指纹,触目惊心,那是全村人按的手印,他们联名写给法院的一封担保信:
  “法院:
  我们村中群众听说姜三宝将其兄打死一事后,我们大家都认为姜大宝之死是罪有应得。因为他在村中,经常与别人打架斗殴,打伤过多人。他的刀子常常带在身上,他的铁拐就是他打架的武器。我们大家都愿担保姜三宝,保举他从轻处理。”
  村民们的手印,像一片高高举起的拳头,那是对恶人的声讨;村民们的手印,也像是平铺起的手掌,托起了他们对心目中“英雄”的拥戴。
  然而,身为检察官,我不能有半点夹杂着这种情感的流露。因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权利非法剥夺他人的生命,即便他是一个罄竹难书的恶人。
  姜三宝艰难地开始了最为恐怖的那段回忆,在他的叙述中,一些僵硬的线条时不时刻上他的面颊,我看到他内心的恐惧和挣扎。
  姜大宝在被抬回家的途中,还一直叫骂不休:“等我好了,把你们全都宰了!全都宰了!”
  到家后,大家七手八脚地把姜大宝抬上床,他捂着头,却声声呼叫钟某的名字。
  面露难色的钟某怯怯地坐到床前。
  “我要你来伺候我,让他们都给我滚。”姜大宝一把拉过钟某的手。
  钟某抬眼看了看婆婆,咬紧嘴唇,把手抽了出来。她的脸涨得通红。
  “哪有兄弟媳妇伺候大伯子的?”姜三宝用这句话给尴尬的二嫂解了围,他用眼神示意钟某赶快离开。
  钟某感激地朝小叔子点了一下头,站起身,往屋外走去。
  身后,姜大宝忽然狞笑起来:“你要是站在他们一边,我连你一起杀!”
  钟某无声地淌下眼泪。她在证词中说:“就在那一刻,我也希望他死!”
  姜三宝把自己留下来,坐在床边看护姜大宝。瞅着哥哥因伤痛扭曲成恶魔一样的面孔,他一遍又一遍地在心里说:“这可是个说到就能做到的家伙!”
  刹那间,哥哥伤愈后疯狂报复的场面浮现在姜三宝眼前:家里人血流成河,大哥却一手举着菜刀一手挥着铁拐,野兽一样地狂笑,他不禁打了一个冷战。
  “不如先下手为强!”一股杀意在姜三宝胸中腾然而起。
  凌晨3时许,骂累了的姜大宝渐渐入睡。
  眼睛红红的姜三宝猛虎般一跃而起,他突然用棉被捂住了哥哥的头,用尽全力猛压下去。
  姜大宝在被子里拼命挣扎,呼救,还伸出手来还击。
  听到动静的姜小芹跑了过来,她没有一丝犹豫,拼尽全力按住了大哥伸出被子外已经是盲目挣扎的双手。
  姜三宝随即翻身上床,呼哧带喘地坐在姜大宝身上,狠狠卡住他的脖子,直到姜大宝吐出了舌头,松开了手,再也不动弹了。
  姜三宝的妻子段某和姜二宝的妻子钟某,透过门缝看到了这一切。她们没有声张,她们同样巴不得这个恶人早点从她们的生活中消失。
  眼睁睁地看着姜大宝咽下最后一口气,钟某的心里一下豁亮起来,好象是黯淡了多日的心窗,突然射进一片阳光。她下意识地揉了一下眼睛,竟发现眼窝早已湿润了。
  姜大宝瞪着突出的眼睛,直挺挺地死在床上。
  欠债还钱,杀人偿命。怎么办?全家人慌成一团。
  杀人之后的姜三宝好象变了一个人。
  他冷静得近乎凶残。
  姜三宝对大家说,如果公安来问,你们就说他是流血过多死的。大家都睡觉去吧。
  在公安机关侦查此案的过程中,为了保住姜三宝——姜家唯一的顶梁柱,为了让兄妹二人逃避法律的追究,段某和钟某多次隐瞒事实真相,知情不举,还作了伪证。
  然而,纸终究包不住火,真相总会浮出水面。
  我院在追捕追诉姜三宝、姜小芹杀人犯罪的同时,也以伪证罪,一并对段某和钟某提起了公诉。
  经人民法院的审判,作出了如下判决:
  “被告人姜三宝、姜小芹目无国法,因家务引起口角纷争,不妥善处理,竟行凶杀人致死,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后果特别严重,本应严惩。鉴于本案的被害人对本案的案发负有一定责任,且被告人姜小芹在整个犯罪过程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故可分别酌予从轻和减轻处罚;被告人段某、钟某故意做虚假证明,妨碍了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其行为均已构成伪证罪,亦应惩处。
  一、被告人姜三宝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二、被告人姜小芹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三、被告人段某犯伪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四、被告人钟某犯伪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姜家手足相残、两败俱伤的悲剧,像久久不散的阴魂缠绕在我的心头,让我有一种窒息似地难受。
  法国大文豪雨果说,能随手拾一块石头打人的人才是真正的恶人。
  姜大宝大概就是这样的恶人,他“能随手拾一块石头打人。”
  而姜大宝周围的人,常常用歧视的目光看他,常常像躲避瘟疫一样地躲他,和“随手拾起一块石头打人”,又有多少区别?
  姜三宝也犯下了杀人罪,他是不是恶人?
  恶人是天生的吗?我,惶惑。
  那具残疾的躯体早已化成了灰土,那双死不瞑目的眼睛再也不会放射凶残的光焰,那双染过鲜血的铁拐也早已不知去向,然而,那种畸形的灵魂还在我们的生活中时隐时现,唱着或狰狞或凄厉的哀歌。
  恶人,也许不全是天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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