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星期后,塔里柯举行了一个聚会,祝贺他的弟弟订婚,史蒂芬妮意外地收到了邀请。

她在请帖背面写上“不能参加”,退了回去,使她感到吃惊的是,第二天上午,他冲进了她的办公室,使劲把白金两色的请帖摔在她面前的桌子上。

“为什么?”他厉声地问。“是不是因为我们从群岛上回来的那天晚上的事儿?你还认为我有意伤害你?你不是已经接受了我的道歉了吗?”

她重重地靠回椅子上,以止住身体的颤抖。“这……这与那事儿毫无关系。”

“那你为什么不来?”

怎么能找了个合乎逻辑的原因,而那原因她并没有?在白天的冷光下,他那强烈的目光包围了她,他常常激起她的情绪看来是没有道理的。

“我——我——不过,这次是私人聚会,我想在你的家人与朋友中间,我会感到不合适。我从来没有见过他们,并且——”

“我每次带他们来这儿,你总是不见了!”

“我总在忙,”她撒着谎。

“这正是一个把他们引见给你的好机会,”他马上回答。

“你负责为我父亲建造纪念楼,我的家人在期望见到你。”

那么,这就是他邀请她的原因!

“既然你这么说,”她嘟囔道,“那我来吧。”

没说一句话,他就离开了,过了好大一会儿,她才拿起了笔,继续工作。

为了打扮得更好看,史蒂芬妮出去买衣服。市场上能方便地买到长袍和布便装;但是,她心目中的套装只能在柯姆哈里椰特-卡达西,即伊斯坦布尔最豪华的商业街上的高级女时装店中找到。

她没有失望。她在拥挤的街上还没逛上十码远,一家装修豪华的女时装店映入了眼帘儿。在窗口上只摆着一件衣服,她立即就认识到,那就是为她准备的!

走过来为她服务的那位漂亮的妇女显然也有同感,因为当她听说史蒂芬妮想要一件衣服,在聚会上穿,她便从窗口上取下了那件,毕恭毕敬地拿到了更衣室。

匆忙把衣服穿上,史蒂芬妮出神地盯着自己。她被一束阳光包围着,笼罩在衣服的丝绸衣褶中闪耀着金色的光辉之中。小巧的背心领上的毛茛、石竹和桃花;她走向镜子,花丛簇拥着她,把她送进了只有那些运气到家的穿着由高手缝制的衣服才得以入内的女性王国。

她是曙光女神奥罗拉公主再世;正在等待被亲醒的睡美人。谁会在乎这疯狂的着魔的华丽衣饰?这是件为梦乡准备的衣服,是件诱惑她的王子的衣服。

“你穿上它真漂亮!”那妇女惊叹道。

“我要了,”史蒂芬妮说,没必要讨价还价。

“那当然,”传来了回答,好像那妇女把这看作是个预料的结论。“还有鞋和包儿配套呢,”她又说,取出了一双要穿着跳一整夜舞的高跟凉鞋和一个小巧镶珠的包儿,供她装钥匙,以便在半夜来临时,公主要回自己的城堡时开门。

从时装店出来,梦,不见了,史蒂芬妮非常清楚地知道,詹姆斯尽管很迷人,却永远不会成为她的王子。在他们之间没有激情,没有屏息的欢乐,没有恋爱的心跳来分享。他是一个朋友,再不会是其他的什么。

她叹息着,想到是否会有一天,正如罗杰斯和哈默斯坦所唱的,她将在“一个迷人的夜晚”,穿过拥挤的房间,看到她将来的爱。直到如今,那拥挤的房间一直充满了烟雾;她的将来,只有迅速增加的工作。

但是,工作不会永远使她满意。她希望与一个男人来分享生活,他应该能够欣赏她需要丈夫、孩子和家庭,与她携着手憧憬建造出装满她的想象的美丽的大厦。而这种人绝不是多如牛毛的塔里柯之类。

一想到他,就好像干裂的手指刮摩着丝绸。医务所越早盖完,她越早离开土耳其,越好。离开伊斯坦布尔不是好受的事儿,因为这城市真招人喜欢,它那博斯普鲁斯海峡的日出日落,那分割亚欧两大洲、分割今天和过去的荡漾的海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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