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父亲十四岁大的时候第一次出远门去一所乡村学校,他这次到镇上去是为参加一次系列应试的。这次考试的全称应该是“入门考试”,但是大家都一致统称其为“入门”。这个所谓的入门,从字面意义上来说,指的是跨进高中学校的入门,然而它同时还意味着,在宽泛的意义上,也是跨入社会的入门。这个社会中包含有各种专业,比如像医学、法律、工程师或者是教职。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前那些年代里来自乡村的男孩子们,要想进入这些行业比起他们下一代来说相对要比较容易一些。这个时代里休伦县正处于繁盛时期,整个国家也正在以极大规模扩展。此时正值1913年,这个国家还不满五十岁。
我的父亲通过了这次入门考试,以极高的荣誉进入到位于布里斯的进修学校。进修学校中包括四年的高中学习,这里面不包括最后一年的“高等学校”,或者称作“五年级”——这一年是必须要到更大一些的城市里去学习的。看起来他对此是很富信心的。
在进修学校的第一个星期之中,我的父亲听老师读了这么一首诗。
苇妲说不明到底是什么样人,
我们可让丽莎目盲辨不出人。
离开了安迪,还有李比李奇,
傻王子的时间是个傻呼呼人。
他曾经把这首诗当个笑话复述给我们听,但是实际的情形,他当时决不当作一个笑话来听的。就在那同一段时间,他到文具商店里去要买“雪白的笔记本”。
注意这个“雪白的笔记本”。
实际要买“学科学笔记本”。
过了一会儿他抬起头惊诧地看到,就在商店黑板上写着这同一首诗。
伟大人物的生命都提醒我们,
我们可让自己的生活不沉沦。
离开人世时,留在身后的是,
时间流沙上永不磨灭的脚印。
他的内心之中决不希望碰到这样理所当然的改正机会,他也决不想开口去问到底是老师还是自己搞错了。他心甘情愿认为学校里的老师有权说自己的方言,更对自己奇怪的逻辑思维不抱任何非议。他不想让人看出来自己心中怀有鬼胎。他内心里怀有些许自豪看着却像是谦逊自卑,让人有些望而生畏而且动不动就动气,他对此心知肚明也就只好随时作罢。我非常理解他的此般情形。这样他就只能心存这个秘密,心怀敌意地严守着这个秘密,并进而形成他处事的原则,远远要超出仅仅是这件事实际的情形。他似乎能够感觉到周围人们的呼吸之中都有强烈的讽刺意味,他过分地估计了根本不存在的敌手们的力量,而来自家庭的谨慎、以及出自乡下人的智慧,这个时候提醒了他:遇事躲得远远的最好不开口。
那个时代城市里的人们普遍认为来自乡村之人大多都是智力不全,口呆心笨,没受过教育,比起他们自己来天壤之别,尽管他们有一身好力气却奴性十足。而农场上的农民看待城里人的态度,认为他们生活安逸舒适自在,根本不可能遭遇任何艰难困苦的处境,根本不需要有坚强的意志以及艰辛的工作。他们完全不相信这样一个事实,那就是这些人在工厂里或者在商店中工作的时间,要长得多而工资却低得很,不知道城里的许多家庭没有自来水、没有抽水马桶、甚至都没有电。可是城里的人有星期六或星期四下午半天时间以及星期天一整天的休息来放松自己。农民们在自己这一辈子当中或许都不知道节假日的滋味。甚至连来自苏格兰的基督教崇信者们都是如此;母牛可不管今天是不是安息日有奶就要挤。
这些来自乡下的人进城去逛商店或者去教堂,都显得是那么古板而且怯生生的样子,城里人却意识不到这实际上该被看作是一种优异的举止。我决不该让他们任何一个从我的行为中把我当傻瓜看待。金钱根本算不得什么。农民同样该有他们的自尊,身处市民之中随时保持警惕,他们有能力在他们之中有买有卖。
我的父亲后来自己说过,他去进修学校的时候年龄还太小,还不知道自己这是在做什么,还说他本来应该好好待在那儿,他本来应该让自己更有出息。但是他也说这根本就是表面现象,实际他的心中并不怎么在意。况且他之所以要离开家庭,也并非他刚开始明白世上还有自己不明白之事。他始终都不清楚自己在那儿到底呆了有多长时间。究竟是整整三年还是到第四年头上?是整两年还是第三年又呆了一段时间?而且他也不是突然间全身而退,并不是今天还到学校里去第二天就不去了而且再不露面。他只是开始越来越多的时间里一个人去荒野上,越来越少的时间在学校里,这样他的父母亲也就断定根本没有指望送他去大的城市再读他的五年级了,没有希望培养他上大学或者进而谋一份正当职业了。他们或许可以供得起,尽管并不那么轻松,可是显然这并非他心中所想。然而这也并非意味着多大的失望。他是他们唯一的儿子,也是唯一的一个孩子。农场早晚是属于他的。
那个时候休伦县还没有像现在这么多荒凉的乡野地。或许少之又少。农场是在大约1830至1860年这个时间段里开辟出来的,那个时候休伦的大片土地被开放,它们被完全开发出来了。许多的小河流都被加以疏浚,更进一步地把它们都改道变直,就像是熨贴的运河一样流淌于碧绿的田野间。最早的农场人极其痛恨看到农场上还有一棵树,他们最欣赏看到一片广阔无垠的田地。而且一心经营土地的男人们都是霸道独裁惟有土地至上。只有那些闲来无事的女人们才有工夫考虑风景如何,不会一天到头只会关心如何征服土地使其富有生产力。我的祖母,打一个比喻来说,她远近闻名的一件事就是力争保留下了乡间小路上一排银槭树。这些大树都生长在一片耕种作物的田地旁,现在眼看着越来越粗壮都要成为古树了——它们四通八达的根系时常影响到耙犁深耕,而且它们的树荫严重影响了庄稼的生长。我的祖父以及我的父亲两个一天早晨出门,准备伐倒挨着田地头上那第一棵树。但是我的祖母从厨房的窗户里看出了他们想做什么,她就来不及摘围裙飞身而出,一番慷慨陈词痛斥了他们一顿,这才致使他们最终放弃利斧和横截锯,保留下来田间地头的这方风景。这片大树就这样一直保留下来,这块田地边缘上的作物一直受影响生长不好,直到1935年那个可怕的冬季终于让严寒把它们摧毁殆尽。
然而在农场的周围法律强制规定农民必须留出一块林用地。他们可以在这里砍伐树木作为己用或者出卖。树木也当然是他们最初的出产,岩榆木可以出卖作为船板木材之用,白松可以作为船桅的材用,直到最后连一棵岩榆树和白松都没留下。现在已经有法规的制定来保护杨树、梣树、槭树、橡树以及山毛榉树了,还有那些有幸保存下来的铁杉和雪松。
在这一整片林用地上面,被称作丛林野地,就在我祖父农场的后部,横穿而过布里斯小河,很长时间以前它得到过疏浚,就在当初农场被开辟出来时。被疏浚出来的泥沙在河的两岸堆起了小山似的高丘,在这上面生长起了郁郁葱葱的雪松林。就是在这些林木间我的父亲开始下套捕捉动物。他时常脱身离开学校前去抓捕动物而谋取皮毛。他会沿着布里斯小河走出许多英里去到上游或者下游,在任一方向或者一直走到位于高处的格雷小镇,或者走到低处去,在这里小河汇入麦特兰河,接着又流入休伦湖。在有些地方,尤其是在布里斯村庄,在这里小河有一段距离尽显于世人面前,但是它大部分的流域还是经过农场的隐蔽地域,两岸除了丛林就是荒野,尽管追寻它的流域很容易却几乎感觉不到四围农场的存在,看不到那些被开辟出来的土地,以及那些横平竖直的道路和四面围裹的篱笆墙,这让人极其可能想象自己是身处野外森林之中,就如上百年以前甚至早于数百年之前一样。
我的父亲到这个时候已经阅读了大量的书籍,不管他是在家里找到的或者在布里斯图书馆里借来的书,而且在周日学校图书馆他也能借得许多图书。他读过了菲尼摩尔.枯伯的许多书,而且他完全接受了有关丛林的神话或者半神话故事,这些故事对于当时他周围的那些乡村儿童大多数还一无所知,因为他们之中很少有人阅读。多数那些如他这样受到同样观念启发而富有幻想的男孩子们还仅限于那些居住在城市里的孩子们。如果他们的家庭足够充裕的话或许会随家人一起在每个夏季到北部旅行,他们会进行一些类似独木舟之旅或者钓鱼以及狩猎的活动。如果他们的家庭真的富有的话就会雇佣印第安人向导而在极北地区做河流航行之旅。那些迫不及待想有野外游历体验的人们会驾车横穿我们这里的乡村,却在我们这一地段根本见不到有一丝荒野丛林原生态的任何迹象。
然而来自当地休伦县农场上的男孩子们,他们根本不知道这里这片广袤的乡村属于前寒武纪盾地,而且也不知道那些渺无人烟的河流的存在,可是他们却都被一个地方所吸引,最起码他们之中有些人在某些时候是如此,他们被吸引到了沿着溪流附近的荒野地带,他们在这儿钓鱼,在这儿狩猎,在这儿建木筏、下套索。即便他们对这样一种生活只是做偶尔的尝试,也从来没有读到过描写它的任何文字。但他们还是很快就放弃了这样的生活体验,而迅速进入真正而艰辛的生活,一生作为农民而沉重劳作着。
作为当时的农民以及现在的农民之间其中的一个不同之处在于,那些日子里他们作为农民的一生中没有人期望着会有按时消遣娱乐的活动。
我的父亲,作为一个农场上的男孩,他在业余的时候却会突发奇想而有浪漫的念头闪现(尽管他心中不会意识到这样的字眼儿)由于阅读菲尼摩尔.枯伯所培育起来的一份内心渴盼,他义无反顾地追寻着这项未成年时的娱乐,在他十八岁、十九岁甚至到了二十岁的时候。他日后不但没有放弃这样的荒野冒险,他甚至越来越离不开这片原野更加执着于它了。他开始受到人们的议论,说起他或想到他的时候,更多是作为一个下套狩猎人而不是一个年轻的农民。而且作为一个孤独而行为有些异样的年轻人,尽管说根本不是一个给人带来恐惧或者不受人喜欢之人。他的举止还是偏离了一个正常农场主的生活,恰如他在当初偏离了接受教育进而成为一名职业男性的出发点。他正在一步一步接近了一种或许自己都难以把握其目的的生活当中,因为他越来越发觉自己本来不抱期望的生活要大大好于自己原来所期望的。
一种原野上的生活,远离城镇的生活,就在农场边缘的野地里,该如何来把握这种生活呢?
甚至在这儿,男人们和女人们大多机械地以自己能得的份额为生,只有少数的男人们在经营着什么。甚至在这块沉闷枯燥的乡村间竟然有数个隐士出现,还有不少的男人继承了农场却根本不加管理,或者一些牧羊场主只有上帝知道他们究竟是从哪里来的。他们钓鱼、狩猎或者四处闲逛,一会儿离开了一会儿又回来了,一会儿出走了就再也不回来了,并非像那些农场主们,他们暂时离开自己所居之地,乘马车、雪橇、现在更多是乘坐汽车,他们是有特定的使命而到某个确切的地点去。
他通过自己下套索捕捉动物赚到了钱。有些皮毛所给他带来的金钱要胜过打麦场上一伙人两周时间辛劳工作的所得。因而在家中他听不到别人的抱怨声。他为自己的日常生活出资,而且在必要的时候他也会去给自己的父亲帮忙。他和他的父亲从不交谈。他们两个会在荒野上一上午忙于砍伐树木,却从不说一句话,除非当他们为了工作上的事而不得不开口之时。他的父亲从不对这片荒野发生兴趣,除非在把它看作是林场的时候。在他看来这就像是一块燕麦地,所不同的是这里的作物是劈柴。
他的母亲反倒更有兴趣一些。她会在星期日的下午走去到后面的荒野上。她是个个子很高而身板硬朗的女人,可是她的性情又是欢快敏捷的。她会扎起自己的长裙来迈步轻快地跨过一排齐腰的篱笆。她的知识非常丰富,关于野花野果没有不知道的,她能听着任何鸟儿的鸣唱声而准确地告诉你鸟儿的名字。
他指给她看自己在哪儿下笼子捕鱼。这让她很感不安,因为这样笼子就会在星期日里捕到鱼,正如在一星期之中任何一天里一样。她极其严格地遵守着作为一名基督徒的各项法律和信条,而这种严谨的遵行说起来还有一段不平常的历史。她其实并非是在严格的基督教环境中长大的,她的童年生活以及少女时代相对来说比较开放,作为英国圣公会的成员,也就是英国国教的成员。在这个国家的这片地域圣公会成员并不是太多,他们有些时候几乎被看作是近乎于天主教人员——而且同时也被看作近似于自由思想者。他们的宗教信仰在外人看来似乎只是一以贯之的一些鞠躬唱答等简单动作,只有短短的布道时间,简单明了的词义解说,俗不可耐的教士,盛况空前却无聊琐屑。这个宗教信仰是出于她父亲自己的喜好,他曾经是一个好交际的爱尔兰人,一个好编故事的人,一个醉饮者。但是到了我的祖母结婚的时候,她就投入了自己丈夫基督教信仰的温柔怀抱,成为一名比任何生长于这个环境之中的教徒还要严谨之人。她出生是作为一个英国圣公会成员,而后来却以基督教正义的竞争为己任,正如她生来是一个快捷便当的女子,却以农场上家庭主妇的责任为义务,这都是她全心全意主动承担的。人们或许会搞不明白,她到底是为了爱才做到这些的吗?
我的父亲以及熟悉他的人们决不会这么认为。她和我的祖父根本就配不上,虽说他们两个也从不吵架。他沉默寡言,经常若有所思;而她则很活跃,平易近人的样子。不是,决不是因为爱而是出于骄傲的心性她做到了自己所做的一切。决不肯被人超过或说三道四。决不肯让任何人说出她后悔了自己所做的决定,或者缺乏任何她自己想要而不能得的东西。
她一直跟自己的儿子保持很好的关系,尽管为了那些星期天网来的鱼,这些鱼她是决不肯拿来烹调的。她对他展示给自己的那些动物皮毛很感兴趣,也听说了他由此而挣得了很多的钱。她为他洗身上臭气熏天的衣服,这些衣服之所以如此臭气熏天,不但是因为他整天与那些恶臭熏人的鱼饵打交道,同时也因为他要动手剥动物的皮毛掏取其内脏。她会心中油然而生恼怒却隐忍不发,好像他是自己一个依然不懂事的孩子一般。而且或许在她看来他就是这么一个年幼的儿子,带着自己捕捉动物的套索一路艰辛跋涉于溪流的两岸,与人格格不入一点都融入不了社会。他从不去追逐那些姑娘们,因而也就与自己的童年伙伴们渐行渐远,他们这些人正是招蜂引蝶之人。这一点她从不上心在意。他的这般行为也许正是她的伤心之处,失望于他不能继续呆在学校里进修,无望他会成为一名医生或者一位牧师。或许她会自己骗自己说他还是会去努力的,完成那些先前的计划,她为他所制定的计划,那些计划并非已被忘却而只是延迟了一些时日而已。至少来说他是不会断然决意要回头成为一个沉默寡言的农民,成为他自己父亲的一个翻版。
至于说到我的祖父,他对这一切不置一词,从来没讲过他到底是同意还是不同意。他一直保持着自己讳莫如深的尺度而让人琢磨不透。他是一个出生在莫里斯小镇的人,注定要成为一名农夫,他又是一名美国格里特人而且是个基督徒。他生来就反对英国国教,家庭协约以及斯特拉堪大主教和沙龙文化;他生来就是为普选(此中却不包括女性)、为自由学校、为民声政府、为上主的联盟日而活。他活在日常艰辛的工作中,坚持自己的优先选择权。
我的祖父却稍有偏离这一切的趋向,他学习过拉小提琴,他娶的是一位人高马大神经质的爱尔兰姑娘,而且两只眼睛不是同一颜色。做过这些以后,他就收手了,尔后终其一生都是勤勉刻苦地工作,既守秩序又默默无闻。他同样也是一位阅读者。在冬季里他把自己一切工作都做好,而且做得很好,然后就去认真阅读。他从不会谈起他自己到底都读了些什么,然而整个这片居住地中的人们都知道他在阅读。为此众人都非常崇敬他。这是一件非常奇怪之事,这里还有另外一位女子也阅读,她经常到图书馆里去借阅书籍,而却没有一个人为此而敬重她一点。人们的谈话之中总是关于她床底下积满灰尘以及给自己的丈夫吃冷饭等等。或许这是因为她所读的都是一些小说、故事等,而我的祖父所读的都是一些大书。都是大书,人们都这么记得,可是这些大书的书名却都不记得了。这些所谓的大书都是来自图书馆之中,在那个时代这些书应该是包括布莱克斯通、玛考莱、卡尔里尔、洛克的书,以及休姆的“英国史”。那么关于“人类理性的探求”呢?关于伏尔泰呢?卡尔.马克思呢?这一切都有可能。
既然如此,那么那位床下积尘成堆的女子也是读的这些所谓大书,那她是否会受到谅解呢?我并不这么认为。都是一些女人们在评判她,而女人对女人的评判要比对男人严酷无情得多。同时来说,必须要记得我的祖父是在首先把自己的工作都做好的前提下而为,他的柴堆码放得整齐而马厩之中收拾得有序。无论从哪一方面来说他的阅读行为都没有影响自己的正常生活。
另外一件事情就是人们都说我的祖父发财了。但是那个时代人们对发达的追求方式,或者理解的角度,都很不同于现今人们的看法。我记得我的祖母曾经说过,“当我们需要做某件事情之时,当你的父亲到布里斯去上学需要一些书籍以及新的衣服等物之时,我就会对你的祖父说,我们最好再养一头小牛或者别的家畜好攒一点零钱。”这也就是说如果他们明白如何来得到余钱的话,他们始终还是可以得到的。
这也就是说,在他们日常的生活中他们并非能挣到很多钱,并非像他们应该能挣得的那么多。他们并非完全开拓自己到极限。他们看待生活的态度并不在此。而且他们也并不以这种态度出发,力求开掘资源为了日后能过上更好的日子,正如他们的那些爱尔兰邻居们那样。
那么说,到底又是怎样呢?我相信他们把这些仅仅看作习惯上的程式。很合时宜而又不可动摇,就像是寻常家务一样。而力求挣到更多的钱,仅仅是为身份上的增加,生活因此变得更舒适一些,这种态度在他们看来却是不实际的。
表面上是有别于当年那个一心要去伊利诺伊斯的男人。或许当时那种倒行逆施依然在基因当中产生作用,影响着他这位更加胆怯而心绪复杂的后代。
这必定就是我的父亲看出来等在自己前方的生活样式,这种生活对我的祖母来说,尽管她一意地顺从屈服,而见到他可以规避之时却也从心中不感到多少缺憾。
在这里有一个相互间的矛盾冲突之处。当你写的是一个真实的人物时,你总是时刻要设法避免这种冲突。我的祖父是莫里斯小镇第八大街上第一个拥有汽车的人。这是一辆格雷-多利特。而我的父亲在十几岁的时候就有自己的晶体管收音机,这可是所有的孩子们想都不敢想的事情。当然了,他也许是自己花钱买来的。
他很可能是用自己下套捕捉动物挣来的钱买的。
我的父亲所捕获的这些动物包括有麝鼠、水貂、貂鼠,有时还能捕到一头美洲野猫。水獭,黄鼠狼,狐狸之类。麝鼠他只有在春季的时候才下套去捕,因为它们的皮毛一直到四月份末依然华丽无比。别的动物的皮毛最盛期都是从十月份的末尾一直到整个冬天。白鼬一直到大约十二月份十号以后才能浑身纯白。他脚上穿着雪靴出去。他设好陷阱,每个陷阱有四个触发机关,只要麝鼠或者水貂落入其中,立即就被木板或者树枝覆盖住。他把捕捉黄鼠狼的设置死死钉在树上。他把几块木板钉在一起做成一个方盒子,这个构造的工作原理与陷阱相类似,都比别的猎人所下的套索要隐蔽得多。捕捉麝鼠的套索设置原理是钻入其中的动物最终被溺死,几根松木条的尽头是越来越窄的金属网笼。极大的耐心以及预见的准确再加超人的狡猾这些都是必不可少的。所下的素饵料他选择的是小块的苹果以及可口的防风根;至于那些肉食的动物,比如像水貂,为了迎合它们的口味就必须选择鱼饵了,饵料调和之后他要装入罐中埋入地下以待其熟透才行。与此相类似的一种狐狸肉食混合饵料要从六七月份起埋入地下直到秋季才能挖出来使用;狐狸们循味而来简直高兴得打滚,沉醉于腐烂所散发出的刺鼻气味之中。
狐狸让他越来越感兴趣了。他一路追寻着它们的足迹从溪流边一直到荒凉的小沙丘上,灌木丛以及草场之间经常能见到这样的小沙山,它们喜欢夜间在这些沙山上度过。他学会了把套索在开水里混合着软槭树皮一起煮一会儿以去除金属味。下套索的地方一般是开阔地中而且上面要薄薄地覆一层沙土。
那么你是怎样杀死一头捕到的狐狸的呢?你当然不会枪杀它的,因为那样就会在皮毛上留下创口,血腥味也会沾染了金属套索。
你用一根长而结实的木棍把它先打昏,然后在它的心脏部位狠狠踏上一只脚。
旷野之中的狐狸通常皮毛都是红色的。然而偶尔也会出现一只黑狐狸,混杂于它们之间成为一种自然的点缀。他却从来没有捉到过这样一只。但是他知道别的地方有人曾经捉到过,有选择地培育出来背部以及尾巴上带白毛的品种。这个品种就被叫作银狐。银狐农场在加拿大还是刚刚被开创出来。
1925年我的父亲曾经买回来一对,一只公银狐和一只母银狐,并在谷仓左近为它们建起来一座兽舍。起初它们看着必定仅仅恰像是农场上所养的一类动物而已,一类仅比那些母鸡、母猪、矮脚鸡公鸡更奇怪一些的动物,一类极其稀见而有观赏性如孔雀一般的物类,在有兴趣的参观者们眼中看来即是如此。当我的父亲把它们买回来并给它们建造起畜舍之后,这就意味着他要长久呆在这儿的一个迹象,尽管稍微有别于大多数别的农民们,然而总之来说依然还是一个农民。
最初的小狐狸崽出生了,他又建起了更多的畜舍。他让自己的母亲怀中抱着其中三只小狐狸给她照了一张快照。她看上去有些心神不定却夸张搞笑的样子。两只小狐狸是公的另外一只是母的。到了秋天他把这两只公狐狸杀死,这个时候它们的皮毛都处于全盛期并卖了个好价钱。由此开始那些套索之类相比于这些豢养中的动物来说就不那么重要了。
一位年轻的女子前来观瞻。这是一位挨爱尔兰血统一方的远房表亲,同时也是一位学校教师,生机勃勃、意志坚定而且长得也不错,只是比他大了那么几岁。她立即就对这些狐狸发生了兴趣,而且并非如他的母亲所认为的那样,为了引诱他而假意产生的兴趣。(在他的母亲以及这位来访者之间几乎一见而生敌意,尽管他们两个属于同辈的远房亲戚。她来自一个比较贫困一些的家庭,在一个破败不堪的农场上,相比于这里简直不可同日而语,而她是经由自身持之不懈的努力才当上学校老师的。唯一的理由她驻足于这个行业是在她的理解当中在学校里教书是作为女性来说最好的职业了。她是一个工作非常努力并出色而受人夸赞的教师,然而她依然觉得自己有许多资赋没能尽情发挥出来。这些禀赋之中有见机行事的冒险成分,目标是能赚更多的钱。这般禀性在我父亲的家中也很不合时宜,恰如在她自己的家中一样另类,在这两个地方同样都受侧目而视,尽管恰恰是出于这样的秉赋(经常不被人提及,像不屈不挠辛勤劳作)而曾经创立起来这个国家。她注视着眼前的这些狐狸,而却并没有同时产生与这片荒野有关的浪漫情绪;她只是看到了一个新的行业,见到了就此富有起来的可能。她的手中有一部分节余起来的钱,足够买下一个地方立即把这些想法加以实施。她就这样成为了我的母亲。
当我想到我的双亲在还没有成为我的双亲之前的那段时间里,在他们做出决定之后然而却还没有以婚姻的形式,在那样一个时代里,让其断难更改之前,他们显得让人同情而很无助,极其有被命运玩弄之感,但是前景的迷人要浓于日后一切的时候。好像那个时候一切都难以阻挡,人生充满着许许多多的可能,好似他们沉浸于各自的魅力,在他们互相向对方折腰之前。这可能并非事实,当然了,他们必定是早已心有所虑,我的母亲首先一定是心有焦虑,在她二三十岁还没有嫁出去之时。他们肯定是早已知悉了失败的可能,他们互相倾心于对方更是出于更多的考虑而非如我想象的那么乐观昂扬的心情。但是我的想象就是如此,正如我们必定喜欢去做的那样,这样我们就不会觉得自己的出生是因为一场已打折扣的爱,是因为一种早已三心二意不再那么热衷的行为。我想到他们一起前来选择买下了这块地皮,一直在这儿定居度过他们的一生,就在麦特兰河旁休伦县土伦伯里小镇的温海姆西边,他们是在一个春季明媚的日子里驾车沿着一条干土路滚滚而来的,而且我想到他们是和善而秀美的一对儿,身心健康而且对自己的命运满腹憧憬与信心。
就在不久之前我驾车跟我的丈夫一同行驶在格雷县的后街大道上,这里一直通往休伦县的东北部。我们路经了一处建立在一个岔路口上早已空置的乡村商店。它有着古老样式的商店橱窗,上面镶着窄长条的窗玻璃。门前空旷处有一个木架子,应放在上面的汽油泵早已不见了。就在近处有一丛漆树缠绕着乱蓬蓬的葡萄藤,人们随手掷进去的垃圾到处一片狼藉。就是这丛漆树触动了我的回忆,我就转回头去看着这座商店。似乎我曾经来到过这里,而且这个场景与某些伤心事或者绝望情绪有关。我记得在我成年之前从未驾车走过这条路,我觉得在我孩提之时也从没来过这儿。这里离着原来的家太远了。全部我们的驾车出行都是从镇上到布里斯我的祖父母的家中去,他们在卖掉农场后就退休去了那里。而每个夏季有一次我们驾车到高德里奇的湖畔去。可是即便当我对我的丈夫说着这些事的时候,我仍然心中记得的是那次伤心之事。关于冰淇淋。这个时候我记起来一切,我的父亲和我一起于1941年到姆斯柯卡的那次旅行,当时我的母亲早已经到了那里,并在格莱温赫斯特北部的松树旅馆里出售她的皮草。
我的父亲把车停在一家乡村商店前加油,他给我买了一个锥形冰淇淋。这里是一个极其偏僻的地方,冰淇淋很可能在冷柜里呆了不知多长时间了。很可能有一段时间它半道化掉了,然后又被再一次冻起来的。里面含有很多冰碴子,简直就是冰块,口感和味道都大变了。甚至连外层的蛋卷都疲软而变质了。
“那他到姆斯柯卡为何要走这条路呢?”我的丈夫不解地道。“为何他不沿着第九大道然后上第十一高速路呢?”
他说的是对的。由此我怀疑是否我自己搞错了。那也许是另一家商铺在另一个叉路口上,是在那里我们加了汽油、买了冰淇淋。
当我们一路驾车向西,朝着布鲁斯县那长长的山岭方向以及二十一号高速公路行进,这时已经日落夜晚却没来临,我谈说着任何长途汽车旅行才能比拟于,我的意思是说,任何一次超过十英里以上的汽车旅行,才能类似于像我们这个家庭曾经的景况,多么的艰难困苦而含富不确定性。我是这样对我的丈夫加以描述的——他的家庭,比起我的家庭来要实际得多,认为自家的贫穷程度不足以拥有一辆车,那种喧嚣之声以及运动的幅度,还有那颠簸动荡和振颤力度,发动机的咆哮和变速器的啸音,是如何让人感觉每翻过一道山坡,每行进了一段路程,车上的每一个人似乎都在做着分担这一切的努力一般。轮胎会不会爆掉,散热器会不会开锅,整辆车会不会趴窝?趴窝这个词的运用,或许该用散架来形容,让人听上去好像这辆车弱不禁风而又桀骜难制,好像一个人故弄玄虚而又有着几乎致命的缺憾。
当然了你的情形不会是如此糟糕,如果你拥有一辆崭新的好车,或者要是你有能力经常进行大修,我是这么说的。
我终于想起来究竟为何我们要沿着后街的大道驱车前往姆斯柯卡的了。我根本就没有搞错。我的父亲肯定是极其慎重而不肯驱车经过任何大一些的城镇或者驶上一条高速主道。这辆车有许多难为人道之处。它根本就不应该开着上路。有些时候他没有能力把它开去车库,这一次的情形肯定是如此。他要自己想办法来搞定,让它保持运行状态。有的时候一位邻居会来帮助他。我记得我的父亲曾说道,“这个人真是机械方面的天才,”这话里的意思让我猜想他自己根本不是一个技术天才。
现在我已经能够体会到那种冒险之中的恐慌心情了,再加我的记忆中这条路根本就没有铺好,有的地方甚至都没有铺砂砾,有的地方被车辆轧翻了浆,以致我的父亲称其为搓板路,有的地方桥梁都是单车可过的木板桥。这些情形都在我的脑中浮现出来,我回忆起我的父亲告诉我说,他只有足够的钱能赶到我母亲所在的那家旅馆,而如果她也没有余钱的话真不知道他该如何去做。他当时并没有这么跟我说,当然了。他给我买了那个锥形冰淇淋,他还告诉我当我们爬坡之时我应该使劲帮着推仪表盘加力,尽管至今我还固执地保持这个习惯,当时却仅仅是他开的一个玩笑,很长时间以来我却对此都深信不疑。往事烟消云散不见踪影,当时他自己那种开心享受却恍如在眼前。
数年之后他还告诉我有关这次旅行的一些情景,就在我的母亲去世之后,当他记起了他们一起所经历的那些时光。
我的母亲卖给美国旅游者们的那些皮草(我们总是说到这些来自美国的旅游者,仿佛非常明白只有这些人或许对我们有益)并非是粗加工的皮毛,而是经过鞣制处理精加工过的。有些皮毛被裁剪成条状,然后缝在一起制成披肩;有的保持整块毛皮而做成人们常说的披风。一整块狐狸毛披风就是一整块狐狸皮,一整块水貂披风却要两三张毛皮制成。这些毛皮上面都保留有动物的脑袋,而且都镶嵌上金黄色的玻璃眼睛,以及一个人工加工过的动物嘴巴。动物的爪子上缝着拉链作固定之用。我还记得如果是水貂皮的话是皮毛上的头尾连在一起做固定作用的。狐狸披风是爪子跟爪子接在一起,而狐狸披肩上的狐狸脑袋有些时候却根本并非缝制在原有的地方,而是缝在背后正中以作装饰之用。
整整三十年后这些毛皮制品还出现在二手衣饰商店之中,或许被当作化装品买去而当作玩笑披戴在身上。在所有那些惊世骇俗的陈芝麻烂谷子的俗套里面,这些毫无作假成分而来自真实动物皮毛的穿戴物当属最令人讶异且属最为野蛮的一种了。
我的母亲卖出这些狐狸皮披肩的价格分别为二十五美金、三十五美金、四十美金以及五十美金,价码大概以白毛的数量来定,也就是“银色”所占份额,在整块皮毛上。披风的价码分别是五十美金、七十五美金、或许还要达到一百美金不等。我的父亲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后期不但豢养着狐狸同时也有水貂,但是她却并没有许多的水貂皮披肩拿来卖,从而我就不记得她为后者所要的价码了。也许我们有渠道把它们全部处理给蒙特利尔的皮货商而不承担任何价码上的风险。
豢养狐狸的圈舍所占的领地包括我们农场上的绝大部分。它们占用了从谷仓后部一直到俯瞰河床的高高的河岸之间广阔的区域。最初我的父亲所建的那些圈舍都有盖顶,而且松木围墙框架上四面安装的是金属栅栏。它们里面是泥土地面。稍后时间里所建的圈舍里面就有脱离地面的金属栅栏为底了。所有的圈舍都紧紧挨靠在一起,中间形成互相交叉的一条条所谓“街道”,这样整个就形成了一座城镇一般,而这座城镇的四围都有高高的防护围墙。在每一间圈舍之中都有一个畜窝,也就是一个大木头盒子,上面有一个通风孔加一个顶盖,倾斜的盖板可以从上面提起。每间圈舍之中都在一侧都有一块木板斜坡,这是为狐狸活动锻炼之用。由于这些圈舍都建造于不同时期,并非是从一开始就按计划加以实施的,因而在这座真正的城镇之中还是存在着诸多不同,就像人们所居住的城镇里面有宽街有窄街一样,有些是比较宽敞的泥土地面的老式圈舍,而有些是稍小一些的铁栅栏地面的现代化圈舍,后者看起来尽管比较清洁卫生而结构比例上却并非合理。另有长长的两排屋舍状建筑称其为大棚。新大棚的前面有一条通往两排相对而立的圈舍间的走廊,走廊的顶部是两边倾斜的木板屋顶遮盖在上,下面是离地很高的金属栅栏走道。老大棚仅仅是不长的一排紧靠在一起的圈舍,只是按原状相互联结在一起而已。新大棚里简直鬼哭狼嚎吵翻了天一般,都是一些发育成熟即将被屠宰剥皮的动物,最起码其中大多数,赶在它们长到一岁之前。而老大棚里面则是拥挤不堪的贫民窟,留在此处不尽如人意的种畜不会再养上一年,时或会有一头瘸腿的动物留居此处,甚至有一次来了一匹红色的母狐狸,它们投人所好而成为某人的宠物收养。或许是因为此,或许是因为它的毛色,所有别的狐狸们都在对它敬而远之,而它的名字,因为它们都被起了名,就叫老处女。到底它是如何来到这里的我记不得了。是某一窝小崽里的异类?还是一头野狐狸打洞打错了方向而被困于防护栏之下的呢?
田野上的干草被收割回来之后,就会铺一些在圈舍的顶上,既让狐狸们免受日头暴晒之苦,又以防它们的皮毛由而变为棕色。它们怎么看上去都是一派邋遢像,在夏季里,旧毛脱落而新毛渐生。到了十一月份它们就来了一个华丽转身,它们尾巴尖上的毛像雪一样白,后背上的毛色变深黑亮亮的,而表层则是毛茸茸的一层银色。这个时候它们就要被屠宰了——除了那些被留作种畜的以外。它们身上的皮毛将被伸展开来,加以清理,然后送去鞣制,之后就可进行拍卖了。
一直到这个时间一切都在我的父亲的掌控之中,规避一些瘟病,或培育中的风险。每一件用项都是他亲手制作,这些圈舍,以及畜窝,狐狸们可以藏在其中养育它们的小崽,还有饮水槽,这是用罐头盒制成的,可以从外面倒尽剩水并每日添加两次清水,储水的大水箱可以沿着街道来回拖动,从水泵那儿打来清水,还有谷仓那儿的饲料槽、饮水槽,用以储存调好食料、饮水以及磨好的马料,还有那只大屠宰箱,待杀的动物脑袋卡在里面接受氯仿喷射而死。接下来的工作还有,一旦毛皮干透并清理干净,从晾晒的木板上给揭下来,这些工作之后就不归他管了。毛皮被平放于船运的木箱之中,远远送往蒙特利尔去,除了在那里等待一阵子别无他事,然后就被定级并在毛皮拍卖会上出售。这一整年的收入,进项除了赔付饲养的账单,以及偿还银行的欠单,还有归还从自己已经守寡的母亲那儿的借项,之外的余项也就是全年的收成了。在某些年份之中皮毛的卖价还相当不错,在另外一些年份中也算凑或,在其余的年份里就非常令人悲观了。尽管在当时没有一个人看出来这一点,可实际的情况是他进入这个行业有点太晚了,没有足够的资金在最初的几年当中继续扩大自己的经营规模,在当时利润比较丰厚的数年里。就在他进一步扩展自己的业务时经济大萧条降临了。这对他业务的影响并非特别明显,有的时候甚至不是很坏,并不像人们估计的那样。在有些年份当中他甚至还相当不错,比起他曾经经营农场的时候来说,但是总之年份差的年头要多于好的年头。战争一开始时情况也没有多大的改观,实际上,皮毛的价码在1940年是最差的一年。在经济大萧条期间价格还算能够承受,他环顾四周发现人们几乎都困于同一条船上,然而现在的情形看来,因战争而新兴的行业如雨后春笋层出不穷,整个国家似乎都得到了再一次的振兴,再也不能如他过去那样工作了几乎落得个两手空空。
他曾经对我的母亲说过他想到了去参军。他打算要屠宰所有的活畜并出手自己现有的存货,然后作为一位商人到军队里去。他现在还不算老可以做到这个,而且他身上的手艺可以让自己有用。他可以做一个木匠,基于所有自己家的建筑活儿都是自己动手所为。或者他也能成为一名屠夫,想到他亲手屠宰并分割成块喂给狐狸的那些老马。
我的母亲却另有想法。她的建议是把所有上好的毛皮都留下来,不要送去拍卖而是鞣制成功并缝制起来,也就是说,都做成披风和披肩,钉上眼睛和嘴巴,然后再把它们出手卖掉。现在人们手上都有一些钱了。就在我们身边的那些女人们也都有一定数目的钱可用,她们的倾向是想把自己认真打扮起来。而且还有那些旅游者们。我们虽然远离旅游者们必经之路太远,但是她早已听闻有关他们的诸多讯息,有关他们住满了姆斯柯卡度假旅馆的情况。他们都是纷纷来自底特律以及芝加哥,身上带着大笔金钱准备花在诸多物事上面,比如像来自英国的骨灰瓷,产自谢特兰的针织品,以及出自哈得逊湾的地毯等。那么又为什么不会是银狐毛皮产品呢?
当世事变动之时,每当有入侵或者发生动荡,就会有两种绝然不同的人出现。如果有一条高速路建起并穿过他们的前院,有些人就会因冒犯而冲冲大怒,他们会不住埋怨自己的隐私受到了侵略,自己的牡丹花和丁香丛以及可控区域遭到缩减。然而还有另一类人则看到了大好机遇,他们会搭起货架来卖热狗,会去申请执照卖速食品,或者开一家汽车旅馆。我的母亲无疑就属于这第二类的人。每一想到这些旅行者们还有他们兜里的美金,正在蜂拥而入成群结队窜入北部森林,她的心中就充满冲动而产生勃勃生机。
就在那个夏季,就在那个时候,1941年的夏季里,她随身带上自己一整箱的皮货去到了姆斯柯卡。我父亲的母亲此时已经前来照顾这一大家子。她依然还是一个身板硬朗身材秀拔的女子,她怀着极大的预见性及时进入了我母亲的领地。她痛恨我母亲的所作所为。沿街兜售就像一个货贩。她说每当她想起那些所谓的美国旅游者们,但愿所有这些人都不要走近她的身边才好。因为有一天她和我的母亲两个一起在家中,而在那段时间里我的祖母早已退居到清苦自守的状态里回避所有的人了。而我的母亲则热情未减并没有注意到这种变化。但是我的祖母只跟她呆了一天的时间就被她的这种热忱所感化。她就决定原谅我的父亲这次违拗的婚姻,至少是目前暂时的,并谅解他这项异想天开的事业及其带来的失败,而我的父亲则决意要免除自己对她的亏欠,因为事实上非常难说出口的是他一直欠她的钱。她高高兴兴地烤了面包烘焙了馅饼,又用菜园子里的蔬菜做了一大桌子菜,另加新鲜的鸡蛋和采自泽西母牛新产的色香味浓的牛奶及奶油。(尽管我们并没有多少钱可吃的总是不错。)她把橱柜里面擦洗得干干净净,连平底锅底下的黑油泥都擦去变得铮亮,我们本来都相信那是自来就长在上面的黑漆。她把家中搜罗了个遍以寻找需要修补的各样物什。到了晚间她提了一桶一桶的水去浇花坛里的花和种在地里的土豆。这个时候我的父亲干完了谷仓以及狐狸畜舍中的活儿回来,我们一大家子人就趁着浓浓的树荫一起围坐在庭院里的椅子上。
我们家这九亩地的整个庄园,在我的祖母眼中看来这个现状根本算不得称为庄园,所处地理位置却极其不平常。从这里东向是城镇,教堂的塔楼以及市政厅的尖塔,当树叶子落尽之时依稀可辨,在我们家与主要大街之间一英里多的范围之内,一些住家的房屋稀稀拉拉一字排开,有一条土路拐个弯转入侧街上去,路边只有一盏昏黄孤独的街灯,由此你可以说我们是处在整座城镇的边缘尽头,尽管说实际已经超出了其法定的城区界限以外了。然而西向看去却只有一家农屋可见,而且那家农场离得非常遥远,坐落于一座山的顶部,几乎位于西方地平线的中端。我们在提到这里时总是以罗利.格林之家称之,但是这位罗利.格林到底是谁,究竟哪条路通往他的家屋,我却从未问及甚至连想都没想过。仅仅是因为路太远了,首先是横跨着一大片种满玉米和燕麦的田野,接着是一望无际的森林,其间还有一条河流,这条河弯弯曲曲只能见到若隐若现的一个弧形大转弯,最那边就是沙盘一样或光秃秃或覆盖着森林重叠的小山。非常难得的是你几乎见不到会有这么广阔伸展的一片田野,如此魅力无穷如此充满驰骋想象的空间,在我们这片聚居着诸多农场之家的广大土地上。
正当我们坐在这儿注目远望着眼前风景之时,我的父亲一边摇晃着身下的椅子一边嘴里抽着一根烟,他跟我的祖母两个谈论起往日在农场上的时光,关于他们的那些老邻居们,以及一些令人好笑的事情,也就是那些既奇怪又好,笑的往事,这些事都发生在往日早已过去了。我的母亲不在场就形成了暂时的安宁,并非仅仅是在他们两个之间,而是对我们所有的人来说。某些紧张警觉或刻意营造的气氛被解除了。敏锐的欲望感,自我意识的感触,或者不满足感,都烟消云散了。就在这个时间,我并没有恰切觉察到正在失去着什么。我并不明晓这究竟是一种失落,而非是一种解脱,对我来说究竟这意味着什么,如果说我真的永远失去了的话。
我的小弟弟和小妹妹正在缠着我的祖母非要让他们看一看她的窗户不可。我的祖母的两只眼睛是棕褐色的,但是她其中的一只眼睛里有一大块色斑,最少占了虹膜三分之一的面积,而这块色斑的颜色却是蓝色的。因此有些人就说她的两只眼睛是不同色的,尽管事实的情况绝非如此。我们叫她这块蓝色色斑是她的窗户。只要谁想要看一看它的话她就假装生气的样子,无论谁缠着要看她都会使劲埋下头并把谁赶开,或者她也会把眼睛紧紧闭上宁死也不睁开,只悄悄睁开另一只棕褐色的眼睛一条缝,偷看一下是否还有人在盯着看她的眼睛。可最终她总是拧不过别人而只好屈服并乖乖坐在那儿,大睁着两眼让别人认真地看上好一会儿。这块蓝色的色斑非常清澈,几乎没有一点杂色的小色斑在里面,由于有周边棕黄色的衬托而更加蓝得明净,正如夏日的天空由于缕缕白云飘浮而更加靓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