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个秋季的到来,风从张广才岭的余脉里漫过来,裹着成熟庄稼的焦香,顺着蚂蜒河的水面一路飘进窗棂。我坐在异乡家中的书桌前,指尖刚触到稿纸的边缘,那股熟悉的乡土气息就撞进了怀里——这是延寿的秋,是我离开故乡十余年之前,却从来没有真正走出过的故乡。如今我离开故乡九年之后,在异乡的家中再次感受到故乡的气息,也许这是思念故乡的心里感应吧。

  在异乡的我总是感觉,延寿的秋天比别处的秋沉得多,它不像关内的秋那样轻,风一吹就飘起漫天的落叶;这里的秋是沉甸甸的,压在田垄上,压在稻穗的腰杆上,压在每一户农家的粮囤尖上。清晨的雾还没散尽,村路上已经响起了第一辆拖拉机的马达声,车斗里装着磨得发亮的镰刀,车把式的棉帽檐上还沾着昨夜的霜花,吆喝声顺着风飘得老远,惊飞了田埂上正在啄食遗落稻粒的麻雀。我在故乡没离开之前,感觉它就是那么一个地方,小小的县城,虽然没有大都市的繁华,没有大城市里灯红酒绿,纸醉金迷,可这里却是我心心念念梦寐以求,朝思暮想的地方。

  早在计划经济时期,也就是少年时期的我,总爱跟着父母去生产队劳动的地里玩耍,那时我常常赤着脚踏进刚割过的稻茬地里,软软的稻秆茬子蹭着脚踝,凉丝丝的露水浸过布鞋的鞋帮。看着父母和社员们一起,他们弯着腰挥舞着镰刀收割水稻,身后倒下的稻穗铺成整整齐齐的金毯,当他们直起腰擦汗的一瞬间,额头上的皱纹里都沾着细碎的阳光。那时候我什么不懂,只知道父亲总说土地是最实诚的,你给它多少力气,它就还你多少粮食。直到后来我长大去了军营,见过大城市的繁华和高楼大厦,才忽然明白,那份握着镰刀就能握住收成的踏实,是城市里多少高楼大厦都给不了的安稳。

  延寿的秋,从来都不只有金黄的颜色,漫山的柞树刚被秋风染透,深绿、浅黄、艳红一层叠着一层,像谁把整罐颜料都泼在了山坳里。还记得老家乡下村西头的山坡上,那片老榛子树站了几十年,枝桠上坠满了饱满的榛果,风一吹就哗啦啦的响,我们这些半大孩子攥着布口袋就往林子里钻。此时的上衣袖子和裤腿上沾满了鬼针草,指尖被榛子壳刺得发红,可捧着满满一口袋带着松香的榛子往家跑的时候,连风里都裹着甜香。小河边的柞木丛里藏着数不清的圆蘑,刚下过一场秋雨,它们就从腐叶底下钻出来,伞盖嫩得能滴出水,回家用新炸的豆油一炒,满院子都是鲜气,就连邻居院的大黄狗,都要扒着篱笆墙往屋里瞅。这就是延寿的秋,实实在在给延寿人带来的故乡味道,也是延寿秋天的魅力所在。

  延寿小城的秋,虽然没有海边城市那么富饶宽阔和美丽,没有大城市便利的交通,可延寿的地方特色都藏在这秋天里,那就是漫山遍野红彤彤的丰收果实。最近有一首特别流行的歌曲,叫做《我把故乡比苏杭》,其中的歌词里是这样写的:“都说上有天堂 ,都说下有苏杭 ,我却说我的心中最美是故乡。门前那小河流淌,虽不比西湖名扬,她却带着我童年的梦,一路向远方。啊——我把故乡比苏杭,这方水土养育了我,此生为你牵肠。啊——我把故乡比苏杭,乡亲父老养育了我,此生都不能忘,心安处是故乡。”这首歌词就是所有在外游子的共同心声。

  延寿的秋,最难忘的还是秋收之后的傍晚,家家户户的烟筒上都冒着淡青色的烟,大柴锅里焖着新收的大米饭,掀开锅盖的瞬间,白汽裹着米香扑得满脸都是,就着刚腌好的酸白菜,连吃三大碗都不觉得够。院墙里的玉米串挂得满架满檐,金黄金黄的,在夕阳底下亮得像一串小太阳。左邻右舍端着饭碗凑到墙根底下唠嗑,张家的今年苞米多收了两囤,李家的小子在城里寄回了新棉袄,连谁家的老母鸡今天多下了一个蛋,都能被说上半宿。没有什么家长里短的矛盾,你家蒸了粘豆包肯定要给隔壁送一碗,我家宰了年猪也得把全村的老人都请来吃一顿白肉血肠,那种热乎气,是后来我在任何地方都再也找不到的。

  二十岁那年,我背着行囊离开延寿老家,去了军营一待就是五年多,在军营里我见过江南的水乡春早,见过华山的云海翻涌。在无数个异乡的深夜里醒过来,窗外的路灯亮得晃眼,耳边没有蚂蜒河的流水声,也没有秋风吹过稻穗的沙沙响,心里总感觉像空了一块。但是在我的内心深处,始终牢记的是保家卫国的责任和神圣的使命。驻在城市的军营里秋天也很凉,也有落叶飘在人行道上,可那落叶上没有泥土的腥气,风里没有庄稼的甜香,连月亮照在楼群之间,都比故乡的月亮少了几分透亮。五年多的时光一晃而逝,退伍后我回到故乡在县城工作生活了三十六个春秋,到了退休年龄又不得不再次离开家乡,这次离开故乡也许是永久的吧,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故乡的秋天,离我不是很远,故乡的秋,是我难以回归的乡愁。

  离开故乡这些年,我每年都会回去几次,除了疫情的那三年没回去,过了疫情我还是常回去看看。前几年回延寿,踩着铺满落叶的乡村路往我出生的屯里走,老房子的篱笆墙还在,院角的那串老葡萄藤还攀着房檐,只是当年扛着镰刀在田里奔走的老辈们,头发都已经白得像霜。年轻人大都去了城里打工,可留在村里的老人,依然每天背着手去田埂上转两圈,摸一摸稻穗的饱满程度,就像摸着自己孩子的脸蛋。新修的铁科高速公路通到了家门口,拖拉机换成了联合收割机,可那股刻在骨头里的朴实劲儿一点都没变。当我站在村头喊一声老邻居的名字时,隔着半条街他就会迎出来,拽着我的胳膊往屋里走,热乎的茶水早已经倒好了。

  看到这些,我渐渐活明白了,人这一辈子走得再远,根永远都扎在出发前的那片黑土地上。延寿的秋早已经不是一个简简单单的季节,它是我童年里沾着稻秸秆碎屑的手掌,是父亲弯着腰割水稻的背影,是母亲蒸在大锅里的粘玉米面饼子的香,是老邻居塞到我口袋里的一把熟瓜子。它不用你时时刻刻挂在嘴边,可每当秋风一起,你身上的每一寸皮肤都记得它的温度,哪怕你站在千里之外的高楼上,只要风里飘来一丝成熟庄稼的香气,你瞬间就能变回当年那个赤着脚在田埂上奔跑的少年。故乡,当我们没有离开前,总感觉它没有什么特别之处,也没太多的变化,可一旦离开,就会发现自己已经很久没有见过故乡小城的美丽,反而越来越怀念故乡的小城。延寿的秋,就是这样一年一年的过去了,延寿的秋,是我难归宿的乡愁。

  我们总在忙着追赶前面的路,总以为远方才有想要的风景,可走了大半辈子才回头看,原来最厚重的温暖,早已经被故乡的秋天埋进了你的骨血里。它不声不响,却永远在你灵魂的最深处亮着一盏灯,不管你走了多久、走得有多远,只要你一回头,那片漫山红遍的山坳、那条淌着碎金的蚂蜒河、那些站在秋风里朝你招手的故人,永远都在等你回去。原来所谓念故乡,念的从来不是那里的某一块土地,是你把整个青春的温度都留在了那里,它就成了你这一生,永远都卸不下、也舍不得放下的牵挂。延寿的秋,是我难以归宿的乡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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