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能不能别起诉我妈妈?”

  这是一名未成年女孩在检察官面前反复恳求的一句话。顺着这句话,一起看似简单的故意伤害案背后,一段被家暴笼罩多年的婚姻,缓缓浮出水面。

  一锅沸水,两处轻伤

  2024年8月的晚上,李芳下夜班回家,架锅煮饺子。前夫吴强醉醺醺闯进来,一进门就骂:“有钱不借给我,你是不是瞧不起我?我要整死你们!”

  李芳没应声。吴强火气更旺,抄起案板上的菜刀,用刀背朝她胸前怼去。她伸手去挡,双臂被划出血口。吴强把菜刀一扔,又上来扯她的头发。狭小的厨房里,李芳退无可退,慌乱中端起那口正沸腾的铁锅,挡在身前。滚烫的饺子和汤水,劈头盖脸泼在了吴强身上。

  吴强被烫得惨叫,却变本加厉,把她按倒在地,掐脖子、扇耳光、拿扫帚打,最后拽着她的头往墙上撞,直到朋友闻讯赶来,才把人送去了医院。

  经鉴定,吴强腹部、双足大面积二度烫伤,构成轻伤二级。次日,吴强报警。公安机关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将李芳移送审查起诉。

  薄薄的卷宗,藏不住的十年

  案子移送到检察院时,承办检察官张青本以为这只是一起普通的轻伤害案。可第一次提审,她就察觉不对。

  “我不是故意要烫他的,我当时被打蒙了……”讯问室里,李芳低着头,声音发颤,问到关键处就沉默,供述前后反复。

  被害人与嫌疑人,一个坚称“她故意拿开水泼我”,一个欲言又止。检察官没有草草结案,先后两次制作详尽补充侦查提纲,引导侦查机关全面调取历年家暴报警回执、双方伤情照片、亲属聊天记录,逐一询问证人固定佐证材料。真相一点点浮出:二人早已离婚,吴强却拿人身和家属安全相威胁,逼李芳“离婚不离家”。多年间,吴强酗酒成性,稍不顺心就拳脚相加,李芳和妹妹都曾因挨打报警。案发那晚,不过是这漫长家暴的一次升级。

  真正关键的证据,来自二人的未成年女儿。“我爸总打我妈。”小姑娘低着头,抠着校服袖口,“他俩早离婚了,可我爸不让走……”她抬起头,眼睛里有泪,“姐姐,能不能别起诉我妈妈?”

  李芳妹妹的证言、往年的报警回执……一条完整的家暴证据链,就此闭合。

  诉与不诉,一场拉锯

  轻伤二级的损害后果客观存在;持续多年、案发时仍在继续的家暴侵害,同样客观存在。这个案子该怎么定?检察院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意见针锋相对。

  “铁锅沸水泼下去,说不是伤害,说不过去。”有人主张起诉。

  “可吴强拿着菜刀!一个被家暴的女人被逼到墙角,端起锅挡一下,这分明是正当防卫!”有同事反驳。

  “正当防卫要讲限度,沸水烫成轻伤二级,这个度怎么把握?”

  几种意见拉锯了近两个小时。检察官眼前,始终挥之不去是两个画面:吴强身上触目惊心的烫伤,和那个小姑娘含泪的眼睛。

  最终,结合两高两部《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检察官们形成一致意见:李芳面临的是正在进行的、紧迫的暴力侵害,但沸水造成轻伤二级,反击手段与损害后果之间难以认定完全未超过必要限度,不足以认定正当防卫;可她又长期遭受家暴,无蓄意报复的故意,案发后第一时间送医、主动凑6万元赔偿吴强、自愿认罪认罚,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2025年12月,检察院依法对李芳作出酌定不起诉决定。

  宣告那天,李芳签完字,抬头说了两个字:“谢谢。”

  从“嫌疑人”到“受害者”,李芳用了十年,终于在这一份不起诉决定书里,重新找回了自己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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