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伪满洲国哈尔滨高等法院森严的铁门是两扇对开的,日本人把门漆成了铁灰色,用的铆钉足有拳头大小。门轴转动时发出沉钝的、咬合骨节般的闷响,时不时让人心中发怵。灰青色的三层建筑像一具匍匐在石头道街上的水泥棺材,四四方方,棱角冷硬。正门那四根毫无装饰的多立克式石柱撑着一个空荡荡的山花,上头本该刻着国徽的位置,如今只嵌着一枚五色条旗的浮雕。旗帜的漆皮被北风啃得斑驳,露出底下锈黄的铁胎。
膏药旗和五色旗在屋顶并肩垂着,湿哒哒的,像两块没拧干的抹布。风过的时候,旗角抽在旗杆上,发出单调的、皮肉挨打的闷响。
审判长穿着一袭黑色的法官袍,袍领上绣着一面伪满洲国的金色兰花徽章,明明是个中国人,却留了个希特勒一样式的卫生胡。他喝了口水,咽下后,扶了扶金丝圆边眼镜,目光扫过旁听席——稀稀落落坐着两个穿西装的男士,几个穿和服的性感女人,还有两个穿军装的日本军官。窗外是七月的酷暑,蝉鸣如沸,可法庭里却冷得像地窖。
“带被告。”
铁链拖地的声音缓缓从走廊尽头传来。女人走进来的时候,披头散发,目光呆滞,所有人都看见了她手臂上缠着的纱布,纱布底下洇着暗红。她穿着囚衣,头发剪得很短,露出的脖颈上有几道陈旧的疤痕。她的腿似乎有些跛,每一步都走得很慢,但脊背挺得笔直。
审判长敲了敲法槌。
“被告人赵一曼,你勾结反满抗日分子,组织武装暴动,长期进行共产活动,现滨江省依据《伪满洲国治安维持法》……”他念了一长串罪名,声音平板,像是在背诵一份早已写好的公文。
女人没有说话。她只是站在那里,看着审判长的眼睛。那目光很平静,平静得让审判长突然觉得喉咙发干,不得不拿起桌上的水杯,又喝了一口。
“她不叫滨江省,她叫黑龙江省。”赵一曼缓缓说道。
“你认罪吗?”审判长问。
“我没有什么罪需要认,我只是做了一个中国人应该做的事。”
女人的声音不高,但每个字都清清楚楚。
旁听席上有人咳嗽了一声。军官们交换了一个眼神。
审判长又敲了一下法槌:“本庭提醒被告人,你的态度将影响量刑!”
赵一曼笑了一下。那个笑容很淡,淡到几乎看不出来,但审判长看见了——那是一种居高临下的、近乎怜悯的笑,像一个大人看着一个做错事的孩子。
“你们可以判我死刑,她说,“但你们判不了中国的死刑。”
法庭里安静了片刻。审判长低下头,假装在翻看案卷,其实他的手指在发抖。他是溥仪亲自选任,噢不,是皇上钦点的法官!为满洲帝国的法律事业已经服务六年了,审过的案子更是不计其数,可从来没有一个被告人用这样的眼神看过他,没有一个!
“证人出庭。”他说。
一个穿警察制服的人走了进来,手里拿着一份文件。他不敢看赵一曼,低着头站在证人席上,念了一份所谓的“审讯の效果报告”——报告里详细记录了几个月来对赵一曼施加的各种“审讯手段”。钢针、烙铁、辣椒水、电刑。念到一半的时候,他的声音开始发颤。
“请证人确认,”审判长说,“以上记录是否属实?”
那个警察抬起头,飞快地看了赵一曼一眼。赵一曼也在看他,目光依然平静。
“……属实。”警察的声音几乎听不见。
“赵一曼,你有什么要辩驳的吗?”
赵一曼转过头,看着那个警察。警察的脸已经白了,额头上全是汗。
“他说的那些事,”赵一曼说,“确实发生过。但有一件事他忘了说——”
她顿了一下。
“不管他们用什么办法,我一个字都没有告诉他们。”
——哈哈哈哈哈
女人爽朗的大笑起来。
法庭则再次陷入沉默。审判长摘下眼镜擦了擦,又重新戴上。他看了看那两个日本军官,一个在低头记笔记,另一个在打哈欠。
审判长站起身来,手里的判决书微微抖动:
审判长双手撑住桌沿,吃力地站起身,那份早已拟好的判决书在他指间簌簌抖动。他清了清嗓子,声音却依然干涩发紧,仿佛每一个字都带着铁锈的腥气。
“本庭,代表满洲帝国哈尔滨高等法院,宣判如下——”
他顿了顿,目光飞速掠过纸上那些熟悉的字句,念出的声音陡然拔高,带着一种虚张声势的庄严:
“被告人赵一曼,系执迷不悟之抗日共产分子。其罪行不仅严重扰乱滨江省及哈尔滨特别市之治安,更悍然破坏满洲帝国之神圣国法,与大日本帝国建立东亚新秩序之国策相悖,实属十恶不赦……”
“……依《暂行惩治叛徒法》,判处被告人赵一曼极刑,褫夺公权终身。全案卷宗及人犯,即刻移交宪兵队,押赴珠河县刑场,执行枪决。此判。
(一九三六年七月二十五日)
法槌落下。
赵一曼被带走的时候,经过旁听席。她停下来,看了看窗外的天空——七月的东北,天蓝得刺眼,白云一朵一朵地飘过去,像棉花似的。她想起了宁儿:四年没见了,不知道他长高了没有?
“走。”身后的警察推了她一下。
她迈开步子,一步一步地走出法庭。
铁链在地上拖着,发出哗啦哗啦的响声,一直响到走廊尽头。
二
一九五六年六月,太原,海子边大礼堂。
礼堂被改造成了特别军事法庭,最高人民法院的牌子挂在门口。
旁听席上坐了四千多人——有党政军机关的代表,有从各地赶来的死难者家属和见证人,当然,还有各大中学校的学生,其中便有初学法律,前来旁听的我。
审判长的位置坐着最高人民法院特别军事法庭的副庭长朱耀堂,这是审判的第六天。
“带被告人大野泰治。”
一个瘦小的老头被法警带了进来。他穿着灰色的囚服,头发已经全白了,走路的时候微微佝偻着背。他看上去不像一个曾经手握生杀大权的日本警官,倒像一个普通的、已经风烛残年的老人。
但即便如此,看到他我心里还是有些害怕,因为我知道,站在我面前的,就是长辈们口中杀人如麻的日本鬼子。
法庭里所有人都知道他是谁,当年旁听席里那个穿军装记笔记的日本军官。曾任伪满洲国滨江省公署警务厅特务科外事股长。一九三六年,他亲自刑讯了身负重伤的赵一曼。他用鞭子捅她胳膊上的伤口,用木棒打她,把盐撒在伤口上再用烧红的铁块烙。九个月的时间里,他什么也没有得到。
后来他写了一份报告书,报告书里说——赵一曼是中国共产党珠河县委委员,是组织珠河县数万中国人民进行抗日活动的中心人物,“非杀不可”,这份报告书后来也成为杀害赵一曼的重要罪证。
公诉人站了起来,开始宣读起诉书。
“……被告人大野泰治,于一九三六年二月至八月期间,在伪满洲国滨江省珠河县及哈尔滨市,以极其残忍的手段刑讯抗日烈士赵一曼,致其重伤后杀害……”
大野泰治站在那里,双手垂在身体两侧,手指在微微发抖。
公诉人继续往下念,念到那些刑讯的细节时,旁听席上有人哭出了声。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妇人用手绢捂着嘴,肩膀一抽一抽的。她是从珠河赶来的,她的哥哥当年是抗联的交通员,被日本人活埋了。
“……被告人撰写报告书,建议杀害赵一曼,对烈士的牺牲负有直接责任……”
大野泰治的脸已经白了。他突然“扑通”一声跪了下来。
法庭里一片寂静。所有人都看着他跪在那里,额头贴着冰冷的地板。
“我有罪,”他说,声音沙哑得几乎听不清,“我有罪……”
审判长敲了敲法槌:“被告人,请起立陈述。”
大野泰治没有站起来。他跪在地上,开始说话,声音断断续续的,像是从喉咙里一点一点挤出来的:
“我在滨江省珠河县的时候,赵一曼的胳膊和腿负了重伤……她被俘后,我拿鞭子几次捅她或打她胳膊上的伤口,逼问情报……我用手握或用鞭刺她的手腕弹伤……”
他停了一下,像是在回忆什么。然后他说:
“九个月的时间,我们一无所获,没有从她口中得到任何有用的信息。我至今无法忘记她那坚定的目光……”
他的声音开始发抖。
“……她的惨叫像来自地狱,连执行刑罚的士兵都背过身去。有一次我用马鞭戳刺她的伤口,她痛到咬碎了牙齿,却依然怒斥:“你们可以打断我的骨头,但中国人的脊梁永远打不弯!”
大野泰治说到这里,整个人伏在地上,肩膀剧烈地抖动起来。
“我写了有关赵一曼的报告书……报告书是成为杀害赵一曼的基础,所以我对赵一曼不仅是拷问,而且又应当负杀害的责任……”
他抬起头,满脸是泪。
“请求千刀万剐来洗掉我所犯的罪行。我衷心服从中国人民的正义裁判。我要跪在审判长和被害者以及中国人民的脚下谢罪。我一定成为新人,请饶恕我的罪行吧。”
法庭里鸦雀无声。只有大野泰治的哭声,在空旷的礼堂里回荡。
审判长沉默了很久。然后他说:
“被告人,你的悔罪态度,我们已经注意到,现在休庭,本庭将进行评议。”
三
一九八六年的夏天,我成为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一庭的审判长。崭新的84式法院制服,让我在人群中格外的耀眼。
那天,我经过老火车站的时候,正午的太阳正毒辣辣地照着,柏油路面被晒得发软,踩上去微微陷下去一个脚窝。出站口人潮汹涌,穿喇叭裤的年轻人推着自行车挤来挤去,车后座上绑着蛇皮袋,袋口露出几根大葱和一块五花肉。站前广场上新竖了一块广告牌,“济南洗衣机厂——小鸭牌”几个字红彤彤的,底下画着一只黄色的橡皮鸭子,被太阳晒得有点褪色。
我拎着公文包穿过人群,路过一家国营商店,橱窗里摆着新到的雪花冰箱,旁边贴着“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的红纸标语。两个穿西装的男士站在门口抽烟,其中一个夹着公文包,领带被风掀起来拍在脸上,他狼狈地伸手去按,旁边的同伴哈哈大笑。
从火车站打车过去二十分钟,司机一路上放着邓丽君的磁带,“小城故事多”从破喇叭里淌出来,混着窗外的蝉鸣和自行车铃声,别有一种夏天的味道。我摇下车窗,热风灌进来,吹得头发糊了一脸。
车子经过泉城路的时候,我看见路边新开了一家个体裁缝店,玻璃门上贴着“来料加工,西装定制”的红字。店门口挂着一排成品衬衫,白的、蓝的、碎花的,在风里轻轻摆动,像一排安静的旗帜。
我忽然想起一九五六年的太原——那时候的街上只有灰和蓝,人们穿一样的衣服,骑一样的车子,连走路的速度都差不多。而现在,大街上什么颜色都有了,什么速度都有了。那个骑三轮车送货的小伙子脚蹬得飞快,后座上堆着两箱青岛啤酒,玻璃瓶在箱子里叮当响。路边卖冰棍的老太太摇着蒲扇,白棉布盖着木箱子,掀开角就冒出一团白汽。
都变了,都快了,都活了。
可我也知道,变了的、快了的、活了的一切,底下压着一些不该变、不能变、不会变的东西。
车子停在省高院门口的时候,我抬头看了看这栋大楼,它也有灰白色的水刷石墙面,大门上方挂着国徽,红底金星的,被阳光照得发亮。门口两棵法桐的树干上还缠着草绳,叶子刚舒展开来,在风里哗啦啦地响。
我走进去,走廊宽敞明亮,墙上贴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宣传画——那是今年四月刚通过的,报纸上说,这是“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民事立法的重要里程碑”。我停下来看了一眼,画面上画着天平、麦穗和握手的人,底下印着一行黑体字:“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
三十年前在太原,法庭里没有这些。
那时候一切都很旧,很灰,很慢。
那时候的法律条文还带着战争年代的痕迹,而现在,走廊里贴着新的告示,办公室里摆着新的法典,年轻书记员同志们也用着新式的打字机,咔嗒咔嗒的声响从一间间门缝里漏出来。
可当我走进自己的办公室,关上门的瞬间,那些新的一切都安静了。
窗台上放着一盆茉莉,是同事送的,六月的花正开着,小小的白花一簇一簇,
香气清冽。我走到窗前,推开窗户,南边山的绿脊线铺展在眼前,柔和而沉默,像谁用毛笔蘸了青绿颜料,在天边轻轻地扫了一笔。我坐下来,翻开案卷。案情不复杂,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犯了故意伤害罪,认罪态度尚可,家里筹了赔偿款,受害人家属写了谅解书。证据链完整,下午开庭宣判。
可当我的目光落在卷宗封皮上的日期时,指尖忽然顿住了。
一九八六年。
我算了算——
三十年。
三十年前,我就坐在太原海子边大礼堂的最后一排,膝盖上摊着白中泛黄的笔记本。
那时候礼堂外面的街道上还没有个体户,没有邓丽君,没有“小鸭牌”洗衣机的广告牌。
那时候人们走路的表情是紧绷的,说话的声调是压着的。
那时候大野泰治跪在法庭上,说“至今我无法忘记她坚定的目光”。
三十年来,我从二十岁到了五十岁,从太原到了济南。
我从最后一排到了审判席上,从那个连钢笔都不敢落下去的学生,变成了此刻手里掌握着司法权力的人。
窗外的千佛山静默地绿着。六月的风从南边吹来,带着山上的松脂味、泉城路上裁缝店的布匹味、火车站旁国营商店里雪花冰箱的金属味、邓丽君的歌声、自行车铃铛声、
改革的喧哗声——所有活着的、往前走的、热气腾腾的声音,全部混在一起,从窗户里灌进来,灌满了整间办公室。
我靠在椅背上,闭上了眼睛。
我转过身,门被敲响了。
年轻的书记员小王站在门口,手里抱着卷宗,额头上一层薄汗。他今年刚从山东省司法干部管理学院毕业,分来法院还不到一个月,每天跑上跑下,袖口磨得发亮。
我望着他。
他让我想起了三十年前的自己。一样的年轻,一样的在法院,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不知道自己会被什么东西改变,不知道三十年后自己会成为什么样的人。
“走吧,”这句话说出来那一刻,我忽然觉得它很沉,但又很轻。沉的是我织在里面的这几十年光阴,轻的是——我终于不再害怕了。
走廊很长,阳光从尽头的窗户里射进来,把地板照得发亮。小王走在前面半步,皮鞋嗒嗒嗒地响。我跟在他后面,大盖帽的帽檐轻轻晃动。
走到法庭门口的时候,我停了下来。
门是关着的。透过门上的小玻璃窗能看见旁听席坐了不少人。最后一排坐着几个穿衬衣的学生,膝盖上摊着笔记本,钢笔攥在手里,望着审判席的方向。
我推开门。
阳光从高窗里照进来,正打在我的脸上。被告席上站着那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低着头,手指在发抖。旁听席上,最后一排的学生们坐直了身子。
当我坐下来的时候,忽然感觉审判席上不止我一个人。
左手边有一个瘦小的身影,佝偻着背,灰白囚服,跪在地上,额头贴地。
右手边有一个挺拔的身影,囚衣短发,纱布洇着暗红,站得笔直,微微笑着。
一个是大野泰治。
一个是赵一曼。
他们同时看着我。
我深吸一口气。窗外是改革开放第八年的中国,是济南七月里最明亮的夏天,是千佛山的绿和泉城路的闹,是穿红裙子的姑娘和庄严的法庭。
所有这一切,都在此刻汇进了这里。
“现在开庭。”
我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真真切切地意识到了这句话的重量,因为它不再仅仅是四个字,而是历史一份沉甸甸的托付。我目视四周,仿佛看到无数革命先烈正注视着我。
我明白,这四个字所代表的不只是一场仪式和程序的开启,它更承载了人间对正义的追求、承载了民族的记忆、承载了法治的重量。
我更明白,它还夹杂着一些东西回来了......
它夹杂着这三十年来我在法海沉浮的各种记忆回来了......
它夹杂着人间那些善良无辜者、贪财好色者、自私卑鄙者、好勇斗狠者,那些男女老少、英雄好汉、汉奸走狗、敌特罪犯、畜生禽兽、懦夫小人王八蛋的各种记忆......
夹杂着这个民族自一千八百四十年来所有的记忆!
全部回来了!
后记:本篇小说中的法庭场景、人物对话及情节,部分基于赵一曼烈士就义史实、大野泰治太原受审等基本史料及作者对“人民司法”“法律与正义”主题的文学化想象创作而成。
谨以此文向所有在黑暗中举灯的人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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