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城。

少年。

战事频仍时,少年一个人在战火中穿行、躲避。他的耶娘带着三个姐妹早早逃亡北方。出发前的午夜,少年悄声出门,有意躲走。耶娘姐妹含悲而去,沿途大骂不肖子。这一去十有八九就是永别,耶娘坟头恐无子孙祭拜。

少年不是不走,是不能走。他在等一个人,朱百顺。他要死等,不死不休地等。他应了的。只要不死就要等。

“孩子!你等的不是我,是公平天理,是国家社稷。”

或者,朱百顺没来,只来了一首洛山小调,也成:

“天在啊!地在啊!耶娘都在啊!可是我不在了啊!

就这歌,你要一字不差地唱出来。而对方,无论谁,都要倒着唱这歌,且把最后一段唱两遍:可是我不在了啊!可是我不在了啊!耶娘都在啊!地在啊!天在啊!

记住没?”

“记住了。” 

是的,是的,耶娘都不在了。不是,不是,耶娘没死,他们在战事之初去了北方,带着三个姐妹。

少年不能去,他应了朱百顺。天地间,他就听朱百顺的。

有一年除夕前,朱百顺说除夕这天他能送少年一只羊蹄。除夕下大雪,少年被耶娘使唤做事情,直做到晚间。一得闲,他就顶着暴雪寒风奔向大牢。在牢门口轮值的朱百顺果然送给少年一只煮熟的羊蹄。少年狠狠地撕咬一口,香得险些翻了个筋斗。他没舍得再吃,跑回家跟耶娘及三个姐妹分食了。

除了羊蹄,还有鸡头、麦饼。他都记着,一辈子也不会忘记。

仗打得凶。少年分不清谁是谁,分不清谁是谁非,不在乎征战双方的输赢,亦不知战事何时了。他一心等着朱百顺,在刀光剑影与饥饿中艰难求生。他信朱百顺,像除夕后的冻土相信春雨将至。

他没躲在家里,那里最先成为焦土。他第一时间躲到了衙门大牢,躲进了大牢深处的地牢,那里石墙坚厚,阴森湿冷,常人难以涉足,两国官兵无暇顾及。少年熟悉那里。朱百顺离开前是大牢狱卒,带少年来此见过世面。他在地牢见过一个疯子,黄发披肩,双眼血红,吓得他鼠样窜到朱百顺身后。

在暗黑的地牢里,世界安静,少年安全。他靠耳朵感知四周,躲避那些声嘶力竭的喊杀,绕开那些有去无回的金属撞击。当周遭安静,可以听到爬虫行动的时候,他会悄悄来到地面,来到生死转换场,在死人堆里寻找食物,他会翻遍死人的衣囊,然后把找来的食物带到地牢,藏到一口红陶缸里。缸下面半尺深的土里,埋着朱百顺要他保存的物件,用牛皮包裹的一把尺长宿铁刀。

征战长达两年,这座五万人的城市终于成为飞地,以焦土之身立于两国之间。城中男女没有幸运逃走的要么被俘,要么被杀。城中房屋里的家什物件没有被及时带走的,要么被抢,要么被烧。

房屋尽毁。

周围庄稼树木皆成黑炭。

河流被死人与垃圾阻断,脏水四溢。

无论从哪个方向望过来,这里都是一片暗黑,不祥气味弥漫。

最后的黑烟缭绕了十几天。

而后有鹰鹫飞至,野狗光临。

死亡之神君临大地。

死亡之城有一个活物。

少年,鬼样从地牢走出,踏过无数焦黑或腐烂的尸身,哼着那支洛山小调。他用一块石头打伤一只前来觅食的野狗,杀后吃了一个月。当另一只野狗走进城里,走近大牢时,少年在地下听到了奇异的脚步声。他拎着早早备好的木棒走上地面,走出大牢,用尽力气打死那狗。

当他不无遗憾地注意到这是条骨瘦如柴的狗,许不够一个月的用度时,惊奇地发现,有三条跟在后面的小狗躲在一处塌檐下,惊恐万状。

他收留了三条小狗,带牠们一起在废墟里翻找一切可食之物,烂叶、草芥、不明软体。有一条小狗啃食着什么东西瞬间倒地而亡,少年与另外两条小狗分吃了牠。未来不可名状,危难就在当下。但不灭的希望给少年力量。在他心里,希望之火比雷雨夜晚的炸雷闪电还要耀眼。

渐渐长大的两条狗前赴后继,以己之命助他苟延残喘。

当十二岁的少年长到十四岁的时候,城外的河流重新固定了渠道,少年开始捕鱼为生。

他没舍得用地牢地下埋藏的宝刀。

不能用来砍木头。

不能用来削竹子。

不能用来割狗杀鱼。

一切都不能用那刀。

哪怕出现一点意外,就不是那刀了。

      早先,有一年初春,少年跟伙伴们在已经开化的冰河上玩耍。脚下冰塌,少年掉进了冰窟窿。亏得城门护卫朱百顺听到孩子们的呼救声,一路跑来,冒死相救,少年得以活命。朱百顺全身湿透,得了风寒病,但仗着年轻体质好,三天后回到岗位,并从此多了个小跟班。小跟班那年八岁,一路从城门跟到大牢,忠诚无比。信任之河穿越年龄在两人之间畅流。

于是,在两国交恶战事骤起时,朱百顺把宿铁刀托付给少年。

而他自己,要立即替牢头到外地接来耶娘,然后一起逃亡京城。朱百顺担心路遇不测。

“记住,这不是一把普通的刀,它比天大,更比我大!”

少年信朱百顺如信上天。

少年的身上尚未但将要长出绿毛时,他在一片神奇的废墟里寻到一捧未曾舂磨的白菽。他满怀希望把白菽种到河水一度流经的地里,没几天,禾苗就生长出来。少年喜出望外,他知道,快有好消息了。

当一季白菽成熟时,有三三两两的人群陆续来到这城。连年征战终于分出胜负,命途多舛的城市归回原主。皇帝下旨,劝课农桑,各路流民,陆续回归。

归来的人群中有少年的耶娘与妹妹。少年的两个姐姐已经嫁人,留在北方。少年的耶娘看见少年还活着,喜极而泣。少年的妹妹却没有原谅哥哥的丢弃。她喜欢往人多的地方凑,每次都不忘述说哥哥的不孝,让耶娘吃了许多也许可以避免的苦。

她反复强调,希望每个人都清楚这一点。

城里人不多,不及原来三成,且大都新面孔,黄毛、深目、塌鼻、卷发、细眉、单眼,口音也南腔北调。

城里的主街东西走向。

深秋,一匹白马悠悠走上西街头的土丘。马上坐着一位金甲男,斜挎一口长柄弯刀。阳光惨淡,四野风寒,金甲男头上的金盔比天阳夺目。他身材伟岸,比周遭陆续生发的树苗挺拔茁壮。他目光深邃,闪烁金属之光,杀机隐隐,眨也不眨地投向眼前这座劫后残存的城市。稍后,一名骑黑马的黑袍长者走到金甲男身边催促了一声,两人并头向城中走去。一支千人马队戎装耀眼、精神抖擞地跟在后面。

西风劲吹,穿过马腿,卷起碎石枯叶,扫荡着这条街。马队的到来印证了一条传播了几天的消息:皇帝龙体有恙,恐将驾崩。

金甲男荣之威,是先帝独子,也是当今皇帝的亲侄子。先帝人生的最后两年,朝中实权已落入担任大丞相的弟弟手中。为保独子荣之威性命,皇帝不得已把皇位让给弟弟,唯一的条件是不要伤害荣之威,可外放他乡,可不予任用。

后事仅仅交代一半,先帝归天。

所谓一半,是这族帝王登基需要两个条件,一是传国玉玺,一是祖传宿铁刀。先帝只把传国玉玺交给新皇。

从某种角度说,刀甚至比玉玺更重要。刀在谁手,谁就有资格问鼎宝座。

新皇知道,这是哥哥的诡计。他不放心自己,他在保护儿子。幸得一干文武大臣明白事理,先帝既然已经口授身后事,断不可更改,于是一面辅佐新皇迅速登基,一面寻刀。

而刀,一定在先帝独子荣之威手里。

可荣之威已经不是从前的荣之威,他疯了。

新皇继位后,遵从哥哥遗训,留侄子荣之威一条活命,只是让他活得太过艰辛,第一时间下到了这城大牢的地牢。

疯了的荣之威,每日只把头重重地垂到胸前,不看任何人,不看任何,或哭,或笑,或嚎叫,屎尿涂满身,不说人话。

寻刀之人来了几拨,问不出所以;翻遍监牢,搜不出一根铁钉。

为了验证荣之威真疯假疯,人们竟然喂他吃屎,而他一吃三天,与吃其他东西没有两样。

辨不出香臭了。人们放弃了荣之威,让他在这城大牢的地牢一蹲数年。战事爆发后,荣之威随一众囚徒被转移到都城,继续蹲监。后逢大赦,荣之威迎着朝阳疯疯癫癫走出大牢,手舞足蹈连唱带跳地走上大街,衣不遮体,没有人样,让所有人彻底放下心来。

没人知道,他在关进地牢的第一时间,便把刀与身家性命交给了刚刚由城门守卫改行而来的狱卒朱百顺。两人敲定了联络暗号,以防它变。

多年来他在万难之下坚持。多少次几乎坚持不下来时,他耳畔总会响起朱百顺唱给他的洛山小调。

就是这样,一些时候,相处十年甚至更长时间的人们彼此绝无信赖,而初识之人,只一个眼神或手势,就瞬间结为一体,再无缝隙。

黑马黑衣人是当今大丞相苏拓,权倾朝野,是皇权天道的忠实维护者。

许是上天看不得皇帝抢了别人的东西,定要搞个公平正义以警世人,皇帝登基不到一年就取走了皇后的命,让皇帝痛不欲生。皇帝不是重色之人,他的后宫老老小小加起来不到二十人,而他最疼爱的就是皇后。如果不是考虑社稷千秋的子嗣问题,他恐怕连一个妃嫔也不会要。

说到子嗣,皇帝险些咬碎后槽牙。他年近五十,体质大好,可子嗣无端凋零,拢共只有四个女儿,两个儿子,其中大儿是世人皆知的呆痴,整日留着鼻涕,一句整话说不清。小儿是全家乃至全国的宝中宝,他聪明果敢,能文能武,且容貌不俗。

还是那句话,上天许要匡扶正义。智勇双全的皇子在一个风和日丽的午后,被伙伴们簇拥着去郊野游猎,结果不慎从马背上滚落下来,当场扭断脖子。

情况不妙。一时间朝野紧张,流言猖獗。

有人提议立大儿为储君,但满朝文武一致反对,无论如何也不能再来个晋惠帝,丢老祖宗的人。

皇帝博学,知道古之圣贤所论是非,也知道内审诸己。他习惯很多事情翻来覆去地想,不是那种任意妄为不管天地拿一切当理由的主。他开始自纠自责,深觉天地大道是平衡的,一切怪自己贪心。

积思成疾,皇帝睡眠出现障碍,动辄神智恍惚,继而卧床不起,久治不愈。

千人马队只有三天时间。皇帝的另一个侄子,他与先帝同父不同母的大哥的幼子,早年做了抵押人质送往塞外,如今正在野心家们的护卫下赶往都城,五天脚力。几天前,荣之威已经在苏拓等人的护佑下回到皇宫,并证明了自己神智正常。但是,他必须拿到宿铁刀,如若不能,倒也不是继承不了皇位,只恐怕到时会有一番纷争。时局瞬息万变,意外随时发生。

一行人在这城找了两天,一无所获。他们诸门逐户盘查,几乎掘地三尺,但毫无结果,既没找到朱百顺,亦不见宿铁刀。

他们要留足时间回返的。

情急之下,宰相说话:干脆,我们一千人马,可着城市喊叫吧,用我们最大的嗓门喊叫朱百顺,就这仨字。

地牢里的少年听到了呼唤。他耳朵比常人好太多。虽然耶娘回来了,他也时常回去看望,但更多时候他会继续隐身地牢,守着宿铁刀。

他一身皮肤病,没有一块好肉,烂烂歪歪,青红连片。但他坚定地守着那刀,等着朱百顺。

在“朱百顺”的声声呼唤中,少年走出地牢,与荣之威对上暗号。他是见过荣之威的,地牢里的疯子,如今他硬是没认出来。

荣之威也没认出少年。当初朱百顺带着少年进地牢,在他面前走了两趟,为了让他记住。如今这少年鬼样,比装疯时的自己还不堪。

但是不要紧,荣之威按照约定,一字不落地唱出了那首洛山小调,拿到了宿铁刀。

两人都不知道,当年,战事吃紧时,朝廷要转移囚犯。朱百顺受牢头委托,到十里外的乡下接耶娘来城里,准备一起迁徙。他与两个同伴出城门不到五里,就被埋伏的敌军俘获。对方军头审讯无果,一怒之下杀了三人。


【收录于短篇小说集《乱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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