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接触金庸,是在上世纪80年代中期。当时我刚从闭塞的小村进城读高中,班里的氛围泾渭分明:女同学捧着琼瑶的书为爱情流泪,男同学则清一色扎进武侠世界。而金庸,便是我们男同学心目中无可替代的“武侠宗师”。课间休息时,课桌间总传阅着卷边的金庸小说,有人把书夹在课本里,眼神却越过老师的板书,偷偷跟着杨过闯古墓、随郭靖守襄阳;晚自习后,寝室熄了灯,还有人打着手电在被窝里“夜读”金庸,直到深夜,才在邻铺兄弟的督促下恋恋不舍地合上书。

  我本就是个满脑子奇思妙想、对文字格外痴迷的乡下男孩,自然也成了金庸的“铁杆粉丝”。读得多了,便生出模仿的念头。我模仿金庸的笔法,花了大半个学期的课余时间,写了两部近万字的武侠“作品”《文科班英雄传》《文科班小五义》,还大胆地把班里同学的真名真姓写了进去:成绩好的班长成了“正派掌门”,爱捉弄人的同桌成了“江湖小反派”,连文静的女学霸都被我写成了“隐居女侠”。可作品刚在几个好友间传了一圈,就“炸”了锅:被写成反派的男同学堵着我“讨说法”,女同学红着脸瞪我,连平时温和的班长都皱着眉说我“胡闹”。我这才慌了神,先前的得意劲儿全没了,最后只能在大家的注视下,把那摞写得密密麻麻的作文本扔进了班级的炉子。不过,聊以自慰的是,几位和我要好的哥们儿,看过后,说我写的“还挺有意思”。看着那些熟悉的名字渐渐化为灰烬,我又心疼又后悔——可惜了那些冥思苦想的日子,学习成绩因此掉了一大截,真是有些得不偿失啊。不过,奇怪的是,我对金庸的喜欢没减。反而多了一个执念:以后有机会,我一定要写出能让人真正着迷的文字。

  从那以后,作家梦的种子便在我心里扎了根。我加入了学校的文学社,把父母给的伙食费省下来,订阅《文学故事报》《微型小说选刊》等杂志。课间十分钟、午休时间,别人在打闹,我却在草稿本上写短诗、记片段。每个寒暑假回家,不管是在看瓜的棚屋里,还是在烧得暖烘烘的炕头,我总先翻几页金庸的书“找找感觉”,再动笔写身边的事——写村口西瓜摊的故事,写田野上的庄稼地里的景色,也写模仿金庸风格的武侠小片段。高中三年,我写满了16本大作文本,里面既有青涩的诗歌、散文,也有零星的金庸读书笔记,甚至还像模像样地列出了《逐鹿长白》《风火奇侠传》的关东武侠系列创作计划,想把家乡的长白山、父亲的铁匠手艺写进武侠世界。可惜那时课业太重,这些计划没能实现,后来打工时辗转多地,那些本子也弄丢了,但想起当初趴在课桌上认真写字的模样,心里还是暖暖的。

  高考落榜后,我回了家乡中学当代课老师。可偏远的小山村信息太闭塞,除了课本和旧报纸,几乎看不到新的书籍,待了半年,我实在按捺不住对外面世界的向往,背着简单的行囊进了城。行囊里没多少东西,却特意装了三卷本的《射雕英雄传》——我总觉得,自己木讷内向的性子,和郭靖很像,也想像他那样,凭着一股憨厚和坚持,闯出一条属于自己的路。

  刚进城时,我在修路队当工人,每天抡大锤砸石头、铺沥青,手掌磨出了血泡,胳膊酸得抬不起来。有一次砸石料时,一不小心手指被砸破了,我随便找块布条裹了裹,接着干——工期紧,每个岗位都少不得人,我不想拖大家后腿。但晚上回到出租屋,很累,手指也涨疼得厉害,可我还是拿出《射雕英雄传》读几章。看着郭靖在草原上练箭、在江湖中成长,白天的疲惫好像就被那股“侠气”冲散了,连手指的疼都轻了不少。我还会用包着纱布的手捏着笔,把当天的辛苦、对未来的期盼写在稿纸上,一页页攒起来。

  后来,为了离文学更近一点,我一边打工,一边报考了东北师范大学中文系的夜大班。白天在工地晒得黝黑,晚上就换上干净衣服,挤公交车去上课。我最盼着下雨天——雨天工地停工,我能在家安安稳稳读一天书;冬天没法修路,我找了份广告公司业务员的工作,跑遍了城市的大街小巷,后来因为偶尔写的宣传文案被老板看中,转做了文案,总算不用风吹日晒,成了写字间里“不穿衬衫的准白领”。学会用电脑后,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书店买了张存有金庸全集的电子光盘,午休时趁同事不注意,偷偷打开看一段,下班回到出租屋,就借着金庸作品里的“文学劲儿”,写稿、投稿。几年时间,我的文字陆陆续续发表在打工城市的各家报纸上,有时一周能在两三份报纸上看到自己的名字,那种开心,比拿到工资还让人振奋。当然,月末去邮局取攒了一个月的几百元稿费,也是很让人兴奋的。

  进城五六年时,一家行业报纸招聘编辑,我抱着厚厚的作品剪贴本去应聘。30多个应聘者里,我年龄最小、学历最低、没任何编辑经验,可笔试成绩出来,我是第一。面试时,考官翻着我的剪贴本说:“你的文字有生活气,这比学历更重要。”就这样,我成了一名编辑,终于能天天和文字打交道。

  工作稳定后,我笔耕更勤了,对金庸的喜欢也一直没变。有一次,一家少儿杂志找我约稿,要写一部科幻连载小说。我熬夜列了提纲,写了前三期样稿,可编辑反馈说:“情节和语言都好,就是章节间的悬念不够,吸引不了孩子。”我盯着稿子琢磨了半天,突然想起金庸——他的小说最初都是在报纸上连载,每一章结尾都留个“扣子”,让人恨不得立刻看下一章。于是我打开电脑里的金庸全集,从《笑傲江湖》看到《鹿鼎记》,一整晚都在琢磨他怎么设置悬念:是让主角突然陷入险境?还是留下一个未解的谜团?

  第二天是周日,我带着琢磨出的“门道”开始写稿,思路格外顺畅:上午写完6期,下午又赶完3期,还把前三期的结尾改得更有“悬念”,每个章节的结束时,都要系个包袱,下一章开始时再解开。一天下来,竟写了15000多字,顺利完成了22000字的《移民天外天》。编辑看了特别满意,又约我写次年的连载,我还是先翻金庸的书“取经”,最后用两个休息日写完了《地球特使》。没想到,这两部作品发表后很受孩子喜欢。《地球特使》还得了长春市首届寓言童话文学奖二等奖。

  后来,我先后加入了市、省和中国作家协会,还出版了10多部文学专著,还被评为当地的“百名文艺新秀”——那个从乡下出来的男孩,终于圆了自己的作家梦。

  每当有人问我,写作的动力从哪儿来,我总会想起高中时读金庸的日子,想起那些在工地、在出租屋坚持写字的夜晚。是金庸的文字给了我文学的滋养,是他笔下郭靖的坚持、萧峰的担当,让我在难的时候不放弃,最终一步步走到了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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