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在第二次实行军衔制前的几十年中,就是否实行军衔制曾经历了肯定又否定、否定又肯定的几个复杂过程,我正是这个过程中后一阶段的亲历者。

  (一)军衔制的历史由来

  军衔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根据军人的职务、素养、资历、贡献及军兵种区分等,授予军人的一种衔称。它不仅便于彰显军威、国威、便于军队正规化管理,更重要的是利用军衔的特点,便于在错综复杂、高度混乱的战场上有效地指挥和控制部队,是保证作战胜利的重要措施之一。

  军衔制最早在十五世纪产生于西欧一些国家,到十八世纪前后,军衔制为世界多数国家所采用。在中国,最早是在清朝末年将西方的军衔制引入的,但由于清朝军队官员的服装不便佩戴西方的军衔标识,所以清朝最初是在军官战袍的前胸后背绣上各种动物来显示官职高低的,如最高一级军衔为狮子,依次为老虎、豹子等。到辛亥革命胜利后,国民党军队随着军人服装的变化,开始佩戴和世界多数国家基本一致的军衔标识。根据国际惯例,军衔是军人的终身荣誉,即便是退役后,在特定的场合仍然有权穿着军服和佩戴军衔。

  (二)中国人民解放军首次实行军衔制的过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中国人民解放军曾两次准备实行军衔制。第一次是在抗日战争初期的第二次国共合作时期,另一次是在抗日战争胜利国共两党重庆谈判之后。这两次我军拟定的军衔等级都与当时国民党军队的军衔制大体相同,但由于当时的外部环境、经济实力、历史条件等多种因素的制约,使上述两次拟定的军衔制度都未能真正实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为加强军队的正规化、现代化建设,实行军衔制又很快被提上了中央军委的议事日程。

  1952年11月26日,中央军委总干部部向中央军委报告了实行军衔制的初步计划。该计划将我军军衔设为六等二十级。即元帅三级:大元帅、国家元帅和兵种元帅;将官四级:上将、准上将、中将和少将;校官三级:上校、中校和少校;尉官四级:上尉、一级中尉、二级中尉和少尉;军士四级:准尉、上士、中士、下士;士兵二级,即上等兵和列兵。

  到1953年《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衔条例》(草案)又对上述方案作了修改,增加了大校一级,并将上将、准上将合称大将、上将;将上尉、一级中尉、二级中尉改称大尉、上尉、中尉。之后在1955年2月8日,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正式通过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服役条例》,从此,中国人民解放军正式实行了军衔制。在首次授衔中,全军共授予十位元帅、十位大将、四十七位上将、一百七十七位中将和八百二十二位少将。由于毛泽东主席坚持不要大元帅衔,故中华人民共和国大元帅衔空缺未授。

  (三)通过批判军衔制到全军取消军衔

  在我国的“文化大革命”时期左倾思潮已达到了顶峰,而实际上在中国进行“文化大革命”前十年中左倾思潮就从中央到地方在思想领域中已占据了社会的主流地位。当时的社会风气是表现的越左越好,否则,就会被扣上“右派”的帽子。在此社会潮流中,过去很多正确的做法和制度都会成为被攻击的对象。如文艺界的唱古装戏、出版界的古书出版、教育界的升学考试、农村中的土地私有制等。在此社会性大潮影响下,解放军的军衔制自然也就成了极左者攻击的目标。从中央层面上讲,这次否定军衔制的观点最初是在什么场合是由谁首先提出的,今天已无从考究。但在军队领域中拿军衔制说事的现象是从1964年中央军委决定在全军上下反对“单纯军事观点”时就开始了的。期间谁强调军事训练,就给谁扣上“单纯军事观点”的帽子。同时也给军衔制扣上了很多大帽子,如“资产阶级的产物”、“名利思想的温床”、“官兵一致的大敌”、“为人民服务的拦路虎”等等,总之,怎么坏就怎么形容军衔制。到“文化大革命”前夕的1965年,从中央到地方极左思潮已达到了新的高度,在这种大气候作用下,于1965年5月22日,在第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通过了《关于取消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衔制的决定》,此决定从1965年6月1日起实施。我入伍时,连队官兵们从军服上刚刚拿下的军衔标识,仓库里随处可见。

  我军的军衔制取消后,解放军该佩戴什么样的标识,在研究取消军衔过程中就进行了长时间的争论,其基本观点自然是越能表现革命越好。在我军历史上,井冈山时期的红军最革命,于是便把红军时期的红五星和红领章又搬了出来,美其名曰称它是,“一颗红星头上戴,革命红旗挂两边。”最后经中央军委认定后,这样的标识中国人民解放军将士们佩戴了十五年。我也成了第一批佩戴红五星、红领章的军人。

  (四)无数烈士用鲜血和生命给军衔制做了定论

  军衔制取消后,我军在很多方面突显被动。首先表现在军队管理上,士兵只认识自己单位的首长,在那个年代,连队哨兵把师长、团长挡在大门外、司令员突然来到连队没有人向他敬礼是常有的事。正如外媒报道中写的那样:“在中国军队的小车里下来两个人,你分不清哪个是司令员,哪个是驾驶员”。尤其是在外交场所,按国际惯例,两国军人相遇,军衔低的要向军衔高的敬礼,军衔高的予以还礼。但在我军同苏联边防军人进行边境事务会谈会晤时,由于我军没有军衔,不知道谁应该先敬礼,于是我们的代表,副代表总是有意识的慢半拍举手,结果对方的上校、大校总是先向我们敬礼。至于我国驻外使馆的武官们在同各国军人的交往中闹出的矛盾和笑话那就太多了。总之,在世界各国的军人都实行军衔制的情况下,唯独在中国人民解放军中没有军衔,这在我军外交工作中就会有失国家和军队的形象和颜面,也不符合全世界军队共同认定的规矩。

  上述这些都是非常次要的,最重要的是表现在战场上。在战场上,部队一旦发起进攻,很快就会打乱各自的单位建制,在互不相识的军人走在一起,谁的军衔高,谁就是指挥员,这样就会很快形成统一的战斗力。但由于我军没有军衔,如 1969年中苏边境的珍宝岛战斗、铁列克提战斗中,均暴露出很多弊病。到了1979年对越反击作战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就严重多了。在那次反击作战中,我军动用的兵力达到三十万人之众,接近抗美援朝第一阶段动用的总兵力。将如此大规模的兵力摆在战场上,在发起进攻且打乱单位建制后,部队根本无法自行产生临时指挥员,参战人员就只能各行其事。仅此一项弊病,不知道增大了我军的多少牺牲。例如在我参战部队抢渡中越边境地区的红河时,由于工兵架设的桥只有一座,加之相关部队又没有按照行军命令中规定的时间和前后顺序开进,结果造成了大批部队很快拥挤在红河岸边,各级指挥员由于没有军衔,加之互不相识,自然也就互不相让,场面十分混乱。好在那次中越之战双方军队都没有动用空军,否则,哪怕对方飞来一个轰炸机中队,对我军来说,后果就不堪设想。在此混乱的情况下,有一人突然站出来高声而严肃地进行指挥,师长、团长也非常服从他的指挥,这才控制了渡河的混乱状态。事后才得知那位指挥者是一名工兵营长,之所以师长、团长都听他的指挥,是因为那个人的个子高大,又长得魁梧且有些老像,大家都误认为他是前线作战指挥部下来的大首长。总之,军队实行军衔制,是几百年来世界各国军队用鲜血和生命得出的结论,这其中也包括很多中国军人的鲜血和生命。

  (五)拨乱反正的伟大壮举

  我军经过十多年的胡乱折腾和血淋淋的教训后,在邓小平复出并主持军委工作期间,为了进一步加强军队正规化建设,以适应实战的需要,在对越反击作战之后不久的1980年邓小平就提出“要搞军衔制”。到1988年中央军委正式决定恢复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军衔制。但这次恢复军衔制并非完全照搬上次我军实行军衔制的做法,而是进行了科学的改革,主要改革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考虑到元帅、大将级军官不可能出现在面对面交锋的战场上,这两级军衔的政治意义大于作战意义。也为了防止出现苏联后期那种元帅、大将成灾的现象,故决定不再设大元帅、元帅和大将衔;二是为了防止出现国民党军队后期的那种将军成灾的局面,因为国民党军队的师长大多都授少将军衔。对此,在我军第二次实行军衔制时,邓小平提出:“师不见将”,即师级军官最高衔只能授到大校,不再授将军衔;三是对下级军衔也作了必要的简化,取消了准尉和大尉衔。

  此次恢复军衔制从1980年3月12日邓小平提出“要搞军衔制”后就开始准备了,其间最复杂的工作是办理六十岁以上现役军官的退休问题。因为当时在我国尚未实行干部退休制度,军队中军以上干部七十岁、八十岁的人不在少数。这些人在第一次授衔时多数就被授予将军衔,时过十五年,又怎么给他们授衔?再说这样的高龄军官也不适应再在原来位置上继续坐下去。总之,不解决这些问题,我军的军衔制就无法恢复。对此,经过长时间研讨,军队率先实行了退休制度。规定师以上干部可以在军队工作到退休,但五十五岁为师级军官退休的年龄线、六十岁为军以上干部退休的年龄线。此决定出台后,当时还在位的许多老干部对此意见很大,他们针对邓小平的这一做法说:“爷爷领着孙子干,偏叫老子靠边站。”因为邓小平当时已超过六十岁,但还没有退休,所以称他为爷爷。对此,邓小平说:“我现在还不能退休,因为有一些人还需要我去得罪。”他指的就是当时还在位的一大批年岁已高的军队师以上老干部,也包括地方上年岁已高的老干部,因为地方上也要实行退休制度。但为照顾军队这些老同志的情绪,还是决定给他们授了一个名誉衔,装进他们的档案中,还给每人发了一套将军呢子服。

  除了老干部问题,恢复军衔制的另一个难题就是军费问题。因为实行军衔从服装到工资都要增加不小的开支,加之“文化大革命”中军队干部多年没有涨工资,军官工资普遍较低。但国家又很困难,很难拿出这部分费用,为此,军队三次调整和压缩制定的工资方案。即便是如此,也被国务院三次打了回来,这就是赵紫阳总理对军队讲的三个“对不起”的由来。最后由国务院根据当时国家的有限财力,拿出了一个数额,交由军队自己来进行分配,为此,军委三总部共同参与,算账三个多月,才将军队恢复军衔后的工资定了下来。

  正因为上述复杂情况,从1980年提出恢复军衔就开始准备了,准备工作长达八年。直到1988年4月13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才提交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于1988年7月1日,在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才通过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及军衔条例》,士兵军衔制也同时立法,至此,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次军衔制才得到正式实施。军衔制的再次实施也促使我军的各项建设特别是正规化建设全面迈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此次实行军衔制时我已是正团级军官,根据“军衔条例”规定,上校以上军衔由军委主席签字授予,所以在1988年9月1日,时任军委主席的邓小平以政干衔字第27号令,授予我上校军衔。三年后我又晋升为师级军官,按照军衔条例规定,佩戴上校军衔满四年并晋升为师级军官时,可授大校军衔。故在1992年12月1日,由时任军委主席的江泽民授予我大校军衔(授衔之后再晋升军衔时不再给本人颁发授衔命令证书,而是将晋升授衔命令装入本人的档案中)。我也成了中国人民解放军从取消军衔到恢复军衔的全程亲历者。

  (注:本文相关军委、人大的规定均摘自《中共党史大事年表》和《共和国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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