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我的新衣服


妈妈用她的那双巧手给我做了两套新衣服。可是我都穿了不到一天就都弄的很不像样子了。妈妈批评了我一次,还夸奖了我一次。

 

自从家里买来缝纫机,妈妈就一直没让它闲着。不是给我们哥四个缝补衣服,就是给我们扎鞋垫。每年妈妈都用它给我们做一套新衣服。因为衣服是妈妈亲手做的,所以我们穿在身上觉得特别舒服。开始妈妈做的上衣是两个兜的,后来又学会做四个兜的了。

有两次我穿新衣服上学校,一天功夫就把衣服弄的很不像样子。妈妈看到我将新衣服穿成那个狼狈样,对我的态度却大不一样。

一次我是穿新衣服参加游园活动。紧张的学习生活中,能够有一天到公园里玩一玩,当时对我来说真是一件大喜事儿。所以那天我就把妈妈做的我还没舍得穿的新衣服穿到了身上。心情就格外好,感到天也蓝了,路也宽了,行人的脸都好看了,仿佛整个世界都变了样。

那天,沈阳市二十中学组织学生们到北陵公园野游。我特别喜欢玩水,所以就用妈妈给的零花钱和几个同学插伙租了一条游船,我们在湖里划得非常尽兴。由于往回划的时候是逆风,所以我和同船的同学都得用了很大的力量划双桨。结果没成想竟然把我早上刚刚穿上得这条新裤子都快磨漏了。晚上妈妈发现了这个问题把我狠狠地批评了一顿:“你不知道妈妈给你做件新衣服费了多少劲?怎么不知道爱惜呢?”     

我老老实实接受了妈妈的批评。

1964年夏天,我在学习雷锋的高潮中光荣地加入了共青团,戴上了团徽。不久,我就当上了初三、一班的团小组长。政治上的进步令我当时的心情格外的舒畅。

一天傍晚,我和马凤宝、贾心良等同学放学一起往家走。路上突然发现位于中华路的一家大商店失火了。火光冲天浓烟滚滚。当时,消防队还没有赶来。我和同学们二话没说,把书包找个地方一放,就投入了抢救商场货物的战斗。我们冒着浓烟把一包包的商品抱了出来,放到安全地带,再返回火场往外抢运,遇上大件的就几个人抬。也不知道那时我们哪来那么大的力量。大概有十多分钟的时间,消防车赶到了。在火势得到了控制后,我和同学们背上书包,带着浑身的灰尘,互相擦着被烟火熏黑的花脸悄悄地离开了。 几位同学用实际行动学雷锋为人民做好事。在国家财产蒙受重大损失之际,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奋战火场,我们为此感到十分光荣,无愧于共青团员的称号。

我穿的那套新衣服让火灾现场这番烟熏火燎的洗礼,一点新衣服的模样也没有了。回到家里,我赶紧把这套脏衣服脱下来,放到洗衣盆里用肥皂水泡起来。妈妈下班回来,我主动向妈妈说明救火的经过。

妈妈听完我的叙述并没有批评我。只是说:“我的儿子不能见火不救。只是以后再遇到这样的事儿,儿子可千万要注意安全。”

妈妈这次对我的教诲始终鞭策着我。后来,无论是1991年在延寿县蚂蚁河抗洪,还是1998年在木兰县松花江抢险我都义无反顾,勇往直前出色地完成县委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因为这是人民需要的时候,这是为可敬的妈妈争光的时候,更是接受党组织考验的时候。1991年,我荣获松花江地区抗洪抢险先进个人称号。1998年,我荣获哈尔滨市抗洪抢险先进个人称号。

这幅照片拍摄于1998年8月28日。时任木兰县抗洪抢险指挥部副总指挥的笔者在木兰县松花江大堤上向前来检查抗洪工作的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抗洪指挥部总指挥、市长曹广亮同志汇报工作。1606488176133415.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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