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衣领口的绒毛不很柔软,又有些凉,我伸手在脖子后面摸了一下,不提防,倒是被吓了一跳,因为坐在车里,不曾料到还会有冰凉的东西,又是开着空调,确实有些意外。我没有想到,今天还能回到我的故乡。料理了我的对头孙元武和高刑殿,从此以后便可高枕无忧了。车前镜映出盘山路一侧崎岖的山景,干草枯树、荒丘野岭,成群的斑鸠和麻雀争夺着土地里遗留的粮食,通向村口的水泥路顺着山势九曲十弯,颇不好走,车子突然一阵颠簸,我强忍着没有被弹起来,车里有一丝纷杂的声响,很怪异,像是曾经在哪里听过,一时又想不起来。前面有几个人挡住了本就不很宽的道路,我停下车,等着他们将堵在路上的塑料袋搬走,那几个人却似不曾见到我一样,依旧不紧不慢,好在我并没有什么急事,只是等在这里,随意向车窗外瞧看,忽见不远处的小山脚下有个岣嵝的背影,似乎在捡拾着什么东西,那人一直弓着腰,不曾直起身来,忽然一转,脸冲向我看过来,远远一张空洞洞的脸,黑乎乎不见五官,我给他吓了一跳,忙揉了揉眼睛,前面的几个人已经将东西搬到一边,我又向远处望了望,那影子已经不见,我虽很诧异,却又无从知晓答案,只得驱车继续前行。

  老家变了许多,但在我眼里,她依旧是那片山水。我这也算是衣锦还乡了吧,村里人都围着我的车观看,我并未加以理会,街心的八爷仍然坐在青石板上没完没了的唠叨,他还没死呢!路上不时有人打招呼,有几个和我年纪不相上下的人,迎面叫我三叔,我已认不得他们是谁了,他们只是搓着手笑,我只得干涩地答应着。

  村里人都在忙年,大年初一、初二两天,人们只管挨家挨户去串门玩闹,我却闭了门在家,足不出户。但来我家的人却是络绎不绝,耳听得母亲送走一批客人后跟父亲低语道:“往年也不见有几个人来,今年是怎么了,门槛都踩烂了。”

  阿四打来电话说,高刑殿一家如今只剩他一个孤家寡人了。只是派去的护士却不见踪影,一时之间还未找到形迹,另外,上次孙元武的死也并非是在我设的局中,可是这又有什么区别呢?我只是让他小心行事,其余都不要去管,因为死人就是死人,死人不会再对我构成任何的威胁,而如今,只剩一个半死不活的高刑殿,他拿什么和我斗?

  实际上,如果孙元武真的和高刑殿一条心的话,我也不会有如此胜算,至少不会这般顺利地解决他们两个,只是可惜,孙元武私心太重,当初若非他想独吞福字贴而把它扔在小梅山顶的大石之旁,我也不会轻而易举得到它,而之后,孙元武找到我的踪迹时,我已事业有成,他却只想分我的股份,不和高刑殿联手,如此一来,解决了他,再去对付高刑殿,就容易得多了。

  此刻,我躺在自己的床上,耳听得窗外鞭炮声不绝,想着以后的生活将会顺畅舒心,不觉笑出声来。抬头看见墙上挂着一盏马灯,我心里一惊,忽而敲门声响起,我慌忙过去开了门,只见母亲立在门口,她说:“国远啊,你也该出去走走,毕竟大过年的,不能老呆在屋里,人家来找你,不管好心歹心,你总得见个面吧。”

  “行,我出去转转”答应了一声,我便披上风衣。院子里很清静,刚刚过去的一场小雪并未在院中留下多少痕迹,这年头的雪也变得越来越稀少了,何曾像我小时候那般,每逢冬季,大雪飘飞的季节,我总是很欣喜。东墙角的铁笼子里,几只麻雀正拼命往笼子上冲撞,看样子,它们很想逃出来,我不明白,母亲为何在鸡笼里养着这么几只毫无用处的麻雀。经过正屋门口的时候,我从开着的半扇门缝里瞥见四弟正呆坐在矮凳上,父亲在一边守坐着,我不忍心进去,便一直出了门。

  冬季的阳光很慵懒,路上行人三五成群,很快消失在了某一家的门缝里,紧接着又从另一家出来一群,唯有小孩子,总是尽责地待在大街上,燃放着那永远也不会被他们厌烦的小鞭炮。

  无聊的闲人们仍在路边晒着不冷不热的太阳,爱嚼舌根的女人们口中总是不乏谈资,我很厌烦这样的话题,但走在村中,随时随地总不免还是要听到一些的,“那个小阎护士真不错,在村卫生所里待的这段日子,可真是做了好事,咱这村里,哪天没有个头疼脑热的,以前那个医生就不是个东西,看着就不面善,可人家小阎虽是个护士,待的时间也不长,前后不过俩月,但是人家那行事的,真是个好人”。像这样听到这伙女人赞叹某一个人真是不多见,我随意的听着,不知是哪一个姑娘,能得到这样大的恩宠,只是不能得见了,因为听她们所说,这姑娘已然走了。

  我并不想去谁家坐着,只想在这冬日的午后走走,随便在哪都好,只是信步走走,竟到了西山之上,我还记得脚下这块土地,当年的洞口,如今早被填平,满布着枯干的杂草和琐碎的石块。我站在这里,心中五味杂陈。

  有个人向我走来,隔着老远便叫着“三叔”,我没太看清楚,并非他的人,而是看不清他的身份。我不记得这个年龄段的人中有几个辈分比我还要小的,况且,看他这个年纪,似乎应该并不比我小。

  “三叔,我是保富啊!你忘了,当年你考上大学,我去喝喜酒,给你们家送去一只大白鹅呢!”

  我才想起来,确有此事,按照八竿子以外的某层关系上来论,他确实也比我矮着一辈,不过,当初我尚在家的时候,他可从不曾对我称过一声“三叔”,向来都是“老三,老三”的叫着,我很明白是什么让他改了口,不免想起鲁迅笔下的闰土来。

  “三叔,你怎么在这里呢?大冷的天,快去我家坐坐”他显得格外热情。

  “不了,这里挺好,你,有事吧”我有时候也很不待见这种人。

  “三叔,你瞧,我还真有点事,得麻烦你。”

  “说吧。”

  “还不是我们家那孩子,今年都二十五了,也没找着个正经活。他可是个本科生毕业的呢!你看,能不能在你那边给安排个工作?”

  “你家那孩子?”

  “您不记得了,小时候见了您可爱笑了,现在都长成大小伙子了。”

  “行,过了元宵节,让他跟着我吧。”

  “唉,到底是三叔,我就知道这事您准能给办喽,三叔啊,快,快去我家,让你侄媳妇炒几个下酒菜,咱爷俩喝两盅。”

  “不了,我还想自己走走。”

  他见我心意已决,也不再强求,只说哪天有空让我一定去他家吃顿饭,我嘴上答应着,好歹他算走了。

  我从西山上下来,顺着羊肠小道向南走,穿梭进了墓林,浓密的槐树已然将这片坟地遮住。虽是在冬季,叶子已经落尽,但仍可见其繁茂的枝干,交错纵横,有种原始的粗狂豪性在里面,全然不似小儿书里的香樟树那般娇柔女态。我从祁家的老坟前经过,太爷爷的墓碑直挺挺立在那里,两侧隔得不远便是大哥二哥的,坟前还有上次烧纸残剩的灰烬,坟上稀疏的杂草早已枯黄,我在坟前默立良久,又转而向西,那荒野老坟依然横躺在原地,只是更塌了一些,两处隔得并不远,我也无须走过去。只见那怪树已然枯死,不知死了有多少年,好像自从我走之后它便死了似的,枝叶早已腐落殆尽,唯有一根破败残缺的木桩直愣愣杵在那里,一只卷了毛的老猫懒散地在树那边逛荡,它还不时冲我这边瞅上一眼,我看它那眼神,觉得很是熟悉,猫眼里似乎闪着寒光,令人心中发毛,好在它不一会便消失在树林中。

  这老坟虽然久已不见有人祭拜,好心前来探看的从无一个,然而赶着来挖东西的盗墓贼却有不少,已经听说过的就有三五回了,据传某一次,外地一伙盗墓的找了来,摸着黑挖进了墓里,屡次遭盗的古墓里早已破败不堪,即便如此,他们还是在偶然发现的侧室里挖到一个古青铜鼎,盗墓贼虽不能确切的知道其来历,但凭着老本行的经验,也知道这一回是挖到了好东西。一伙人当即撤走,找各种渠道打算将铜鼎出手,他们这行本来是很保险的,毕竟这年头官不压匪、匪不压盗、盗不压贼,各行有各行的规矩,各行有各行的生财之道,但这一次得算他们倒霉,偏偏就给抓了个现形,连人带物一个没跑掉。盗墓贼的下场不太有人关心,倒是那青铜鼎却很引起了人们的兴趣,各方专家赶来会查,确实是个老东西,青铜鼎本就是夏商周的代名词,这个也不例外,只是将它埋入墓底的却非那个时代之人,专家说这墓里埋得大概是个清朝人,查看当地县志,并无多大名气的人在此,想来也不会有太大的考古价值,况且据当地人和盗墓贼的口述,墓里里确实已经盗掘一空,再无他物,那伙专家倒是很甘心的走人,不再过问了。

  胡思乱想了一通,才回到现实中来,本以为这种天气只有我这样的人才会游荡在这死人居住的所在,却不料那枯死老树的背后又转出一个人来,着实让我吃了一惊,是个二十出头的小伙子,挺白净的一个孩子,也不说话,只是站在那里。他也看见了我,两人对视的瞬间让我心中发毛,我这半辈子虽说不上是阅人无数,但也算得有些阅历了,只是他的那双眼睛,一望无底,透明而深邃,全然不是常人的双眼。我试着跟他打了声招呼,问他是谁,他只冷冰冰扔下一句“穆家的”便自顾走了,仅留与我一个瘦削的背影。

  穆家在村里只是个小户,人丁并不兴旺,我又多年不在家中,何况是他这个年龄段的孩子,也无怪乎我不认得,只是那样的一双眼睛不禁让人心里发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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