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别了无聊乏味的校园,我开始了漫长的暑假生活。刚开始的几天,还是充满了新鲜感和解放感,可以和战旗他们,白日里,去地里逮些蚂蚱、蛐蛐回来喂鸡吃,夜晚的时候,提着罐头瓶子,打着手电筒找土元、蝎子赚些零花钱。可是,时间长了,也就觉得乏味了,日子空洞得没有了意义。于是,就想着尹老师放假前交给我们的任务,在家里要做些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然后到开学的时候,要在班里做汇报。在爹娘的眼里,我本来是个听话的孩子,尽管有时候很任性。

  当然了,夏日里天热得很,玉米地里的杂草被爹娘用锄头连根翻了个底朝天,但在一场不曾相约的大雨到来,又把杂草和泥土拌和在一起,由于草的枝杈处也可以滋生芽儿,所以,锄一遍那是不可能把田地里的草锄尽的。看着爹娘从地里回来,佝偻着身体,脸上流淌着脏兮兮的汗水,我和姐的心真得不是滋味,于是,就和爹娘在午间吃完了饭后,拿着锄头,就往地里赶去。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这是唐代著名的诗人李绅所写的作品。意思是农民种植庄稼的辛酸和不易。也是的,这个时候,知了在地边的梧桐树上,拼命得也在喊着热,地边的,没有种植庄稼的一片,由于没有灌溉,也被火辣辣的太阳炙烤得裂开了一条深深的裂缝。但正是这样,所以我们才在别人躺在蚊帐里,吹着电风扇的午间,来到地里,让毒辣的阳光来“惩罚”这些可恶的杂草。

  刚开始干的时候,我觉得好新鲜,当然了,刚吃完饭嘛,力气当然是足足的,同时,又想在爹娘跟前,表现一下自己是多么的能干。我拿着锄头,把它轮得好高,狠狠得向杂草砍去。颇有力道的锄头把地上的玉米苗根部附近带出了一个个深深的坑,草带着一块块泥巴飞上了天,又重重得落在地上。姐看我干活的样子,咯咯得笑着,说我是个二百五。在后面,远远得躲着我,怕伤着了她。

  “良子,干活没你这样干的昂,瞎出力气!”娘在不远处对我嚷着。地里有一亩七八分的面积,三个畦,一家子四口人,我和姐一前一后占了一畦,娘在相邻的田畦里,这时候,汗水已经浸透了她额前的头发。四十还不到的年龄,娘的头发还黑得很。呵呵,真得好奇怪,如今娘已近七十,虽然脸上已经有了深深的皱纹,但她的头发,只是在鬓角有那么一缕,怪不得,邻家的桃仁婶子,来到娘家里唠家常,说得最多的总是她那黑黑的头发。

  “良子,抡锄头看着点,不要把咱家的玉米苗刨了哈!”爹也在后面旁边的田畦里提醒着我。他四十出头的年龄,岁月早已在他的额头刻上了一道道深深的皱纹,很沧桑。爹身体肥胖,俗话说得好:瘦怕冷,胖怕热。他肩上的毛巾早已被拧了几遍擦下来的汗水。索性,爹脱光了衣服,露出来膀子,这样,干活还痛快些。

  “知道兰!”这时的我,也感到有些力怯了,刚开始的三板斧,早已把身体里本来不太多的力气,挥霍得一干二净。

  虽然,玉米地面积不小,但在一家子协同“作战”下,一块地,在太阳还没有落山的情况下,就干完了。爹娘一个劲地嘱咐我们,在把草锄完后,一定要敲打几下带着草的泥巴,让草根露在太阳下,把根晒干了,自然的,草叶也就枯萎了,做到斩草除根嘛。庄稼人的农田经验,真得是现在的娃儿学不来的。

  终于回家了。在路上,爹娘一齐夸着我们姐弟俩,为家里干了点有意义的活儿。其实,我也就锄了十几米的地段,期间,还把长得枝繁叶茂的玉米苗砍翻了两棵,只是在他们猫着腰干着活的时候,偷偷得把苗硬生生得,用土压实了,不至于倒下。否则,一顿数落是免不了的。往地里走的时候,爹背了一个荆条框,那是装满猪耳朵草,回来喂鸡用的。在太阳的光芒照射得不太强烈的时候,地里的人儿,逐渐多了起来。但是,我们却走在回家的路上,那个时候的生活啊,滴下的是劳累,荡漾在内心深处的,是生活的,满满的幸福。

  回到家门口,东临家的秋成叔早已站在那里等着我们。看他脸上闪烁着兴奋的光芒,准时有什么急于和我们分享的事情。

  “哥,今天从地里打了一只兔子,怪肥怪肥的,你知道的,我家里没有大锅,所以……”秋成叔对我爹说着的时候,激动的嘴巴有点抽搐。他比我大十岁左右,那时候,农村的孩子,十七八岁结婚,是很正常的事情,尽管村里还有三令五申不能早婚,否则罚款什么的警告。但是,早结婚早成家的思想,还在农村肆无忌惮地蔓延着。家门口的地上,依稀的,还残留着些,他娶妮子婶子那天,鸣放的,噼里啪啦地,大地红鞭炮留下的红碎屑。

  “这是我第一次,用火枪打了一只这么大的兔子,哥,炖了它,我分一半给你!”还没等爹放下锄头说话,秋成叔又说了一句,看来他很希望从爹那里得到肯定的答复。年轻人嘛,尽管经过了结婚的洗礼,但是毛躁哪能轻易的褪去。

  “ 好好好,么问题的,我家里有炖肉的佐料,我再劈些柴火来,今天好好开开荤!”爹也兴奋了起来,于是,开门锁的速度也快了起来。

  秋成叔家的经济条件其实并不好。因为你从他家原来的房子就能看得出来,他家的街门,其实和我家的北屋门高低差不多,我几乎能蹦着够得着他家的门框。院子里一棵不大的梨树,早已把他家的院子遮盖了个严实。他的两个屋子我进去过没有,早已没有了印象,现在想起来,真得大不了太多。他的爹娘和他,还有两个姐姐,真得不知道日子是怎么熬过来的。在秋成叔快要结婚的时候,秋成爹,应该来找过我家,看能不能把街门口东边的大枣树那片地方划给他,说是盖个房子结婚用,否则大兄弟连个女娃子都娶不上,过了岁数,这辈子可就完了。我爹也是老实人,再说又是多年的老邻居,于是,就答应了秋成爹。多少年来,秋成叔搬到了后街,还忘不了在不忙的时候,来我家给我爹下盘棋消遣,过年的时候,第一个来我家拜年、串门什么的。

  秋成叔兴奋得回到他家,把那只肥大的兔子掂过来,我的天啊,这只兔子圆嘟嘟的肚子,足有4斤多重,也难怪,在夏日草长莺飞的季节里,正是兔子觅食长身体的时间。爹把兔子撂在院子东南墙根下,那里是放杂物的地方。他和秋成叔一起,对兔子做着简单的处理。娘已经把大锅底清洗了下,倒进了水,锅底下塞进了木柴,看着从烟囱里面袅袅的,升起来那一缕缕的黑烟,不知怎么的,这时候的我和姐,口水已经从嘴角里流了出来。

  第一次吃兔子肉,印象是那样的深刻。你知道的,在那个年代,每顿饭能吃上一个鸡蛋,都是可望而不可及的事情。更何况吃上这一顿飘着香的野味呢?每个人在啃着兔子肉的时候,嘴巴都咂砸得响,一句话也不愿意多说,只想回味在嘴角的余香里。我当然也不愿意多说,只想胡乱地咀嚼几下,然后,伸手就想拿起下一块飘着香味的兔子肉吃。

  这是第一次吃野味,那种味道的回忆早已久远,但留在心底里的,是永不磨灭的向往。

  夜降临了,村里的各家各户的烟囱上,灶台里,升起来的缕缕青烟,注入到这夜的神秘之中。从不远处传来几声犬吠,加深了乡下夜的静谧。秋成叔刚结婚了嘛,在他的家里传来陪嫁的唱片放映出来的音乐声,那是费翔演唱的《冬天里的一把火》的声音,激情洋溢的旋律,吹拂着我那时萌动的心,年轻人嘛,秋成叔还是挺罗曼蒂克的,怪不得一个穷酸小子,能把妮子婶子娶到手,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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