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钱大坤案在南国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出席庭审的公诉人依然由莫黎和林蓝担任。
  在法庭调查阶段,莫黎首先向法庭举出了一连串有力的证实钱大坤诈骗罪行的言辞证据。

  1、被告人钱大坤供述,十一份,2P15-67页。
  供述主要内容:我于2003年至2004年间,以离异的身份,但是当时与赵嘉玲仍没有解除夫妻关系,在广州市真情良缘婚姻介绍所登记,后张桂华通过婚介所主动与我联系并确定恋爱关系,后同居。交往期间,我向张共借了七八次钱共193万元人民币并每次都是以公司资金周转不足为由,还立下借据,借款人为张桂华的儿子叶筱枫,2005年11月以相处时间较少为由分手了。2006年5月份,我因为在佛山醉酒后殴打他人被刑拘15天,没有与张桂华联系,被她以为是携款逃跑了,自己觉得两人之间有太大误会,就分手了。05年初通过婚介所与郑文娟建立恋爱关系,借其50多万元已在我被拘留出来后全部归还;05年2月通过广州市真情缘婚介所认识李海英,因为她是1950年出生,所以我就把自己的年纪虚报成1951年,交往期间我以生活困难和公司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向她借过18万元未还;03年5、6月份通过广州市大都市单身贵族婚介所认识吕燕玲,以朋友关系交往,其见我公司资金上有困难,主动借了我26000元,后其起诉到法院后我主动归还;03年初通过肇庆市一家婚介所认识李丽萍,以朋友关系交往,她见我公司资金困难主动借我20万元,后其起诉并以在我住处找到的一枚“徐闻县人民法院”的印章威胁我,后我还了她20万;06年8月份我通过广州真情缘婚介所认识了胡润珠,以公司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向其借13万元,写下借据未还;06年6月份通过广州真情缘婚介所认识温曼梨并发展成情侣关系,后以公司资金周转困难向其借30万元,被抓之前还与她有来往;07年3、4月份通过婚介所认识莫翠玲,以恋人关系交往,后以公司资金周转困难向其借35万元。还借了一个叫张小娟的朋友48万元,理由是公司资金周转困难。
  2003至2004年共从山东省莱州市泷泰酒厂进约2000箱的芦荟酒,入货价约20-30万元,后花很多钱做广告。2003年由于我经营不善,公司已经倒闭。由于公司经营较小,所以没有纳税。无法记住客户的名字,忘记工作人员的名字。
  注:2p52页,叶供述承认自己的公司已经两年没有生意了。其是因为生意失败,欠下很多人的钱(陈茂林、吴伟、钟茂盛),所以才向上述女朋友借钱来还,并以公司周转困难为借口的。
  2、被害人陈述
  (1)被害人张桂华,女,54岁,,两份,2P1-11页。
  陈述主要内容:2003年,我于广州市某婚介所登记征婚。2004年二月,钱大坤主动联系我,约好在广州市万信隆实业有限公司见面并一起进餐。之后,钱大坤经常主动联系我,他说自己是1953年出生,我们关系发展正常。期间,钱大坤对我甜言蜜语、百般迁就、顺从,并称我为老婆,还说他的爷爷是台湾的退休将军,他有继承大笔遗产的权利还拿出经销白酒的资料,包括其交付给酒厂700万元押金得凭证,并承诺要用心做生意赚钱,与我结婚安度晚年。
  2004年2月份我和叶已经同居,叶称自己经营的广州市万信隆实业有限公司资金周转困难,提出向我借钱。为使我相信,他承诺年底收回投资并还款。A 、2004年2月4日,我分两次将已故丈夫留给儿子得积蓄190万元借给钱大坤。这些钱是我已故前夫留下来的,我从南海大道边金穗大厦和对面的工商银行分好几笔取出来的。据其称这些钱已用于芦荟白酒的市场开发、广告宣传。以上款项,钱大坤向我儿子立下借据两份,并以广州市万信隆实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B、2004年5月份,钱大坤称公司又有困难,再不注资就会倒闭。当时考虑到190万元已借出,况且双方很快会成为一家人,于是将儿子过年的“利是”钱和本人的积蓄合计12.5万元提取给他。当时他是驾车到南海桂城从我手中拿走现金的。这次来去匆忙没有立下借据。C、2004年6月从工商银行提取现金7000元给钱大坤,说是接待中央安全部的老头。没写借据。D、2004年6月份期间,钱大坤再次称公司出现危机,停止运作,叫我无论如张筹钱救企业。这时我已没有钱,但又担心之前借出去的钱无法收回,于是向堂弟张学灿追讨回其欠我的25万元人民币,然后通过桂城的中国银行汇入钱大坤在广州开立的帐户。这次也没立下借据。E、2004年9月至10月,钱大坤又称在北京做一个国宴广告,花去人民币123万元,公司欠下40万元,被人起诉到法院,要求15日内归还,公司再度出现前所未有的危机,要我帮他解决6.8万元。于是我又向一个叫郭伟湛的同学借了6.8万元人民币给了钱大坤。F、2004年11月至12月,钱大坤称公司被工商局全面稽查,又被人告,公司停止运作,初时拟罚款300万元,经关系说情罚款50万元可以结案,又向我要5万元。我又在无奈之下向同学郭伟湛借了5万元现金,如数将钱交给他,没立字据。G、也是向同学郭伟湛借了5万元。H、钱大坤于2004年4-12月多次零零星星向我借款14万元。这些钱均是从我工资卡上取现金汇款给他的。I、2006年1月,我分三次向钱大坤的帐户共汇入7.1万元。他的帐户有两个,户主均是钱大坤。至今,我共被钱大坤骗去268.05万元人民币,自从我给了这些钱以后他就电话也联系不上。我去过他位于广州市天润大厦的广州市兴隆实业有限公司,也已人去楼空。托朋友到广东省徐闻公安局查询他的资料,反馈回来的消息是查无此人。原来他一直以“钱大坤”这个假身份来诈骗我的钱财,我才意识到被人诈骗了。于是我来向公安机关报案。
  (2)被害人李海英,女,56岁,1份,2P79-83.
  陈述主要内容:我于2005年2月份在广州一婚介所与钱大坤相识,他主动与我联系并确立了恋爱关系。他带我去广州市天河区天润大厦的兴隆实业有限公司,说该公司是他经营的。我见过后感觉很小。同年4月,钱大坤说他公司代理的酒要做包装销售出去,不够包装费用,向我借5万元人民币。当时我感觉到他做生意,应该支持他,就于4月26日汇了4万元到他帐号上。之后,一直到06年4月份,他不断以生意上的资金周转为由向我借钱,前后一共借了20万元。06年5月8日,钱大坤称他的汽车押在人家那里了,要13万元人民币才能赎回来,又向我借13万元。他当时写了一张借条给我,借条上写借我33万元整人民币。但后来这13万元我没有借给他。虽然没借这笔钱,但仍然有联系。到06年12月份,钱大坤又向我提出借400万元人民币,说他托朋友帮别人买官出事了,现在要退钱给人家,叫我帮忙。一开始说借400万元,我说没这么多。隔几天又说已经有120万元,差280万元,叫我借。我说没有。几天后他又说不用这么多了,只需要180万就可以了,要我一定帮他。直到现在你们公安机关告诉我说他被抓了,我都没有借给他钱了。
  他与我交往前,对我说他离异了,前妻卷走了他1000多万元的财产,跟一个外国人跑了。女儿在罗马学绘画。他说自己是1951年出生的,与我只相差几个月,这样我才与他交往的。但他后来向我借300万的时候,我无意中发现他的身份证复印件是1963年出生的。我意识到他骗了我,于是拒绝再借钱给他。
  (3)被害人黄爽,女,51岁,证言1份,2P99-102
  陈述主要内容:2006年8月份,我与钱大坤在广州一婚介所相识并确立情侣关系。钱大坤称自己是1953年出生,还给我看了他的身份证。他称自己离异,有一爷爷在台湾,一姐姐在徐闻县公路局工作,一哥哥的前妻是香港明星万梓良的妹妹,一弟弟的前妻离婚后到美国居住。我曾到过钱大坤自称买的广州市天河区东晖花园住宅小区。此后钱就以在湛江投资一间木厂需要资金、朋友买官被发现、其同事妻子出事、其手下打伤人、其汽车抵押等为由多次向我共借了510000元。期间在5月8日借款时,在我的强烈要求下,他立下了两份借据。
  (4)被害人李秀萌,女,49岁,1份,3P173-185
  陈述主要内容:2005年,我在广州一婚介所与钱大坤认识并相恋至2006年5月份,期间我经常被他殴打。他还以做生意需要周转为由借了我52万元,其中30万有借条。最后他还欠我30万元。他多次打我,想打怕我,让我自动离开,他就不用还钱。
  (5)被害人肖林,女,45岁,1份,2P125-130
  陈述主要内容:2007年5月份,我通过广州市一间叫真情良缘的婚姻介绍所认识钱大坤。由于我们是老乡,我就比较信任他,开始与他有些联系。期间他还带我去他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天润大厦的兴隆实业有限公司看过,说主要代理一种叫“芦荟”的白酒生意,且是他个人经营的。还说他在湛江市有一间木厂。他说被前妻骗走6000万出国了,有一个女儿在意大利读博士。才认识几天他就说自己接了宗生意,没有足够的资金,向我借钱。我分三次借了35万元给他。到5月26日,他称一个朋友的父亲患癌症需要钱帮助,我说只剩下给女儿9月份交学费的3万元。他叫我就先借3万元,9月份可以还给我。但后来一直没有还给我。6月3日,他又说那个朋友的父亲已经没得治了,要点钱办后事,又向我借钱。于是我又从银行转了1.1万元给钱大坤。7月28日,钱大坤又以公司资金周转不足向我借钱,我马上拒绝了,说自己只有5000元了。谁知他说只要那5000元就行了,并答应过几天可以还给我。于是我又借了5000元给他。还有一次钱大坤称没有钱加油,找我借了900元。还有一次钱大坤也称公司资金周转困难,他听说我有些金首饰后,又向我要了那些金首饰去卖掉。他说只卖了6000元。之后就一直是与他电话联系,每次联系都是向我借钱。但我要他还钱时,他均以收不回货款为由拒绝我。07年8月份,他又说公司资金周转困难,向我再借20万。我说真的没有钱,他就叫我去向亲戚、朋友们借。我说无法借。之后他就不怎么打我电话了。直到9月份,我再打他的电话,你们公安机关接到电话,我才知道他被抓了。我共被骗402900元。钱大坤只写了张35万元的借条。
  3、证人证言
  (1)证人黄风(男,26岁,被害人张桂华儿子),1份,2P107-110
  证言主要内容:钱大坤与我母亲张桂华在04年初开始交往。两人已发展成情侣关系,且是每周到我家居住一次的同居关系。我称呼钱大坤为“老豆”,钱大坤称呼我为“阿仔”,张桂华称呼钱大坤为“老公”,钱大坤称呼我母亲为“老婆”。05年6月中旬,钱大坤承诺送别墅和汽车给自我,但是一直没有兑现。钱大坤称公司上轨道后,再与我母亲结婚。自己的12万5千元和生父遗产190多万元都以钱大坤公司资金周转不足被母亲借给他,还向我一个表叔借了178000元。我曾到过钱大坤经营的广州市兴隆实业有限公司, 06年1月份是我最后一次在家见钱大坤,之后就没有再见面了。
  (2)郭国开(男,56岁,被害人张桂华哥哥),1份,2P111-113
  证言主要内容: 04年1月底知道张桂华与钱大坤是同居的情侣关系,张桂华打算在2004年结婚。我曾见过钱大坤两次,第一次吃饭时钱大坤接了个电话,称广东省欧副省长来电话说请他吃饭。饭后钱大坤拿出两张信用卡来买单,结果里面没钱,最后是张桂华付钱。这两件事都令我生疑。之后过了几天张桂华以钱大坤公司资金周转不足为由向我借钱,并称她已借了六、七十万给叶了,后我拒绝了。04年3月最后一次见钱大坤。
  (3)苏江,男,53岁,1份,2P131-133
  证言主要内容: 我从2001年至今在天润大厦物业管理处上班,主要负责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工作。天润大厦南座709房是一套出租房,真正的业主是徐达功,现在是租给一个叫钱大坤的男子开公司(05年1月25日开始租),公司名称叫广州兴隆实业有限公司。我们一年只能见钱大坤回来几次,回来要么是交欠了几个月的物业管理费,要么就是晚上带个女人回来一会,或住一个晚上就离开了。这间公司从租至今根本没有见过有人在那里办过公,没有见有员工上班,也没有见有人搬运货物。

  庭审进行到法庭辩论阶段时,莫黎与辩护律师一番唇枪舌剑,林蓝感觉到空气中弥漫了浓烈的火药味。
  “这几份购销合同证实,钱大坤并无诈骗行为,公诉人是有意歪曲事实,置国家法律于不顾,草菅人命,欲加之罪何患无辞?钱大坤是无辜的,请求法庭明察!”辩护律师义正词严地说。
  “请辩护人注意法庭措辞!”审判长提醒道。
  “既然辩护人如此情绪激昂、义愤填膺地为被告人钱大坤辩解,那么现在再次就本案相关重点疑点问题重申本公诉人的观点。第一,根据侦查机关调查情况可以看出钱大坤的公司根本不是做生意的,且2003年就因经营不善而倒闭了。钱在公安机关最后一次供述中也承认自己的公司已经两年没有生意了。其是因为生意失败,欠下很多人的钱(陈茂林、吴伟、钟茂盛),所以才向上述女朋友借钱来还。此外,2000年1月至06年12月31日无纳税记录。而且,相关证人可以证实其公司一直处于关门状态。第二,针对辩护人所提交的几份购销合同,公诉机关发现这些与钱大坤的公司签订所谓购销合同的个人,既无联系地址,又无联络方式,这不符合正常的商业合同的形式和程序。第三,在几份合同中最大一笔的交易是其与广州的永久彩印厂的关于包装彩盒的购销合同,经承办人会同公安侦查人员一起赶赴广州查证得知,此合同系伪造。第四,钱大坤的行为和正常的借款是不一样的,钱借款的理由几乎都是以公司经营困难,资金周转不灵,但是其公司的经营状况可以从侦查部门的补侦结果,及相关的证人证言看出,这不是一家正常的以赢利为目的的公司,钱在审讯过程中对其营销渠道以及相关经销商皆不了解甚至可以说一无所知,因此钱所谓的公司就是其用来诈骗的工具,它让受害人轻信钱是有实力的老板,而钱的公司却的确是不折不扣的“皮包公司”是个空壳子。第五,钱大坤故意隐瞒自己的年纪,在面对比自己大十多岁的女被害人的时候便虚假自称50多岁,对大部分受害人故意隐瞒自己的已婚身份,并且夸大自己的经济实力和家族背景,这一切都是为了博取女受害人的信任和青睐,继而达到其顺利诈骗的目的。”
  莫黎几乎是一口气将以上观点有气势地说完,顿了一顿,他又严厉地说,“本案证据已经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公诉人在此不再赘述。辩护人信口雌黄,恶意中伤国家机关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公诉人提醒辩护人注意措辞与态度,不要把法庭当成自家客厅!法律是讲究证据的,不是你尖牙利齿就能脱罪!”
  “审判长,辩护人认为公诉人这是在对辩护人进行人身攻击,辩护人要求公诉人向辩护人道歉,否则辩护人将保留法律追究的权利!”辩护人非常愤慨地向法庭提出这史无前例的要求。
  审判长一时语塞,因为他当了二十几年法官,还从来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左右为难地看着双方,良久才冒出一句,“今天庭审暂时到此,择日再审,休庭!”
  林蓝在回去的警车上给莫黎伸出了大拇指,“姜果然是老的辣,看你们开庭,简直是一种享受!”
  “今天碰到的这个律师还真是混蛋得可以!人品不怎样,当律师的水平更不咋地,真是律政界的悲哀!”莫黎边开车边摇头,“居然提交假证据,而且咆哮法庭,恶意中伤!”
  “他确实水准大有问题,但黎哥你怎么知道他人品不怎么样?”
  “告诉你吧,这家伙我早就听说了,从前在广州某国企当了个小头目,但他居然在已婚的情况下跟一个新进单位的小女孩好上了,那女孩还为他怀了孩子,他就许诺说要是这个女孩生下的是女儿就奖励五万,生的是儿子就奖励十万。后来这傻女孩真把孩子给生下来了,是个女儿,嘿,这家伙就躲了。这女孩走投无路就在这家国企闹啊,闹得沸沸扬扬、满城风雨,他老婆就跟他离了婚。好在这国企也还算有人情味,没开除他,只是做他思想工作,让他主动辞职了事。辞职后他就干了律师,但在业界口碑很差。你说都能帮助犯罪嫌疑人伪造假证据,这样的人知法犯法,真是律师界的败类!”
  “原来是这样!看来他跟这个钱大坤有得一拼!律师界真应该严肃整顿,加强监管和行业自律,否则岂不助纣为虐!”林蓝这才明白和理解莫黎的情绪为何这么激动,对这位辩护人的措辞为何这么激烈和反感了。
  这次开庭结束后的第三天,莫黎刚上班,就接到方晓检察长的电话,“你马上上我这儿来一趟!”
  莫黎心有忐忑地去了方检的办公室。
  方检手上正拿着厚厚一叠信纸在看着,见莫黎进来,就说,“你坐下,看看这个!”
  莫黎狐疑地接过,一目十行地看了看,原来这是钱大坤的辩护律师写给方检的投诉信,居然有二十八页!满纸对莫黎的控诉,声称莫黎在庭审时对他进行恶毒的人身攻击和谩骂,这严重的侵犯了他的人格权,让他的身心受到重创……莫黎的眼神落在这满满二十八页的最后一句话,情不自禁哑然失笑,这最后一句话是这么写的,“英明的方检察长,我请求您速战速决,尽快将莫黎这个害群之马从检察公诉队伍中清除出去!”
  方检不明白他为何笑得如此欢快并带着戏谑成分,“人家举报投诉你,你还笑得出来?”
  “不是,方检,这家伙伪造证据提交给法庭,而且在法庭上对公诉人出言不逊、胡言乱语,侮辱国家司法机关,玷污国家司法机关的公信力,我们还没追究他的法律责任,他倒追究起我来了!”
  接着他又将那辩护律师伪造证据以及在法庭上公然信口雌黄的前后经过细细向方检说了一遍,方检微微笑了笑,若有所思一般,“你回去工作吧,我来处理这件事!”
  莫黎从方检办公室出来回自己办公室的路上,想起那位嚣张的律师写的投诉信的最后一句话,就一直偷笑个不停。
  这天下班时,他接到方检的电话,方检告诉他,自己已经跟广州市司法局反映了这位律师伪造证据的情况,广州市司法局表示要对这名律师做出严肃的处理,并将在彻查清楚和证据确凿的情况下追究其刑事责任!
  这个消息让莫黎感到大快人心,对林蓝说,“就应该这样!知法犯法,必须严惩!这样我们国家的法治建设、广东省的法治建设才有希望,才能进步!”
  林蓝笑笑说,“黎哥,我越来越觉得你像水泊梁山一百零八好汉里的一员!”
  “谁呀?”莫黎好奇而开心地笑着问,因为这名他非常反感的律师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他感到很是高兴。
  “李逵!”林蓝顽皮地眨巴眨巴眼睛笑着。
  “为什么是像他,而不是石秀等人,我长这么英俊,难道就像那个黑脸粗鲁的李逵?!”莫黎装作生气一般地质问。
  “你还真只能像好打抱不平的李逵,只有李逵才又黑又壮实!”凌花跑过来笑着插这么一句。
  “闭嘴,花姐,回你的唐朝去!”莫黎笑着打趣。
  “莫黎,其实我觉得你五官长得还是挺娟秀的,但就是胖了后显得有点紧急集合,而且你四肢粗短,这样的身形是有严重缺陷的!你看看你,都能把检察制服的裤子穿出紧身裤的感觉来,那丰满的感觉啊,还真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人才,绝对是人才!”罗倩又不知啥时候冒了出来,丢过来一通噼里啪啦的枪子儿。
  “凌花,罗倩,我没得罪你俩吧,你俩还真损,真是一对最佳损友,我算看错你俩了!其实我哪里是丰满,我只是苗条得不太明显而已!”
  十三楼响起一阵阵欢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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