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律师”是指那些接受过一定教育、懂得基本法律知识、愿意为农民服务的农村基层法律工作者,他们未必具备注册律师那样的高学历,但基本能处理农村的大多数法律纠纷,满足农民的基本法律需求,所以人们亲切称之为“农民律师”。

     第十三章 “农民律师”何时能转正

      1.

     为什么要说起“农民律师”这个话题?除了我是一名农村版的记者,必须要关注涉及农村基层方方面面的事情,有着较为丰富的素材,另一个原因是看了一本名为《农民律师300问答》的图书,其中有这样的文字:在中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法制建设和法律服务也在不断地得到发展。在改革的同时也产生了很多权利被侵犯的现象,如在土地、合同、以及妇女获取自然资源和公共服务等方面的争端。尽管法律服务有了迅速的发展,但在城乡之间仍有显著差异。中国农村法律服务体系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其一,由于宣传不到位,农民缺乏法律知识和权利意识,不了解维权渠道和程序。他们不知道有法律援助,更不知道申请法律援助的渠道。其二,法律援助的经费少,而且易被挪用。其三,贫困地区的农民也很难负担律师的费用。在这样的背景下,农民更大地依赖村和乡镇基层干部来提供所需的法律服务,如咨询、调解、甚至诉讼的服务,与正规的法律服务相比,他们不收或只取很少的农民可以负担的费用。

     那么,农民律师的实际工作乃至生存状况如何?他们在农村基层工作中的作用有哪里?广大农民对他们有何评价?等等诸如此类的问题,成为我深度思考的方面之一,并力图通过我实地采访过的事例予以展现。其中,最早引起我关注的是冠县斜店乡前社庄村的全国模范民事调解员刘群芝。

     刘群芝所在的前社庄村应该是一个以德治村的典型村,尤其以民事调解工作最为突出,早在2005年就被司法部等评定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说起民事调解,不能不提到村民事调解委员会主任刘群芝,这是一位倍受人们赞扬的老太太,村里村外,十里八乡,没有不知道她的。

     要知道,这是一个有上万口人且有“中国最大黄瓜市场”之称的村子,这么大的村,那么多的事;这么多的生意,那么多的利益;这么多的经营主体,那么多的经济纠纷、家庭矛盾、邻里矛盾、经济矛盾、生活矛盾等等,想搞好民事调解工作可不是轻而易举的,哪一方面调解不好都会生出这样那样的问题。事实上,近二十年,前社庄既没发生过一起群体事件,也没发生过一起越级上访,更没发生过刑事案件,就连民事方面也没有出现过纠缠不清上法院打官司的情况。

     我去采访了刘群芝,并在这个村子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然后写作并发表了报道,副题为“二十二年不懈怠,矢志不渝做民调;化解纠纷上千起,创建民调模范村”;主题为“刘群芝:一生追求和为贵”。为了尽量舍去繁琐的背景介绍,直奔主题,现将该文节选如下:

     今年70岁的刘群芝,终生追求和为贵,自1986年担任冠县斜店乡前社庄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以来,数十年不曾懈怠,先后成功调解各种纠纷千余起,使全村“刑事案件”和“民转刑”案件均为零,创建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个人获得“山东省优秀人民调解员”称号。

     记者到此采访,村民说她感冒发烧去村医务室打吊针了。到了村医务室,医生说她一瓶水滴了半瓶就拔下针头搞民调去了。等了好半天,突然有人用三轮车拉来一个病号,原来她就是民调主任刘群芝。听那个护送的许姓中年男子讲,他和老婆闹离婚,今天上午俩口子打架不知咋让刘主任知道了,刘主任赶到他们家,把正在打架的两人拉开,听他们各说各的理,吵这边,嚷那边,把气氛缓和下来,然后用她的和为贵理论直说得俩口子口服心服,表示再也不闹离婚以后一定好好过日子,“俺们和好了,她却晕倒了,赶快送来医务室。”

     听说记者是来采访刘主任的,在场的人便纷纷诉说起她的感人事迹:

     俺村里许某与张盘村的张某、李某因合伙做生意赔了钱,在账目上发生了纠纷,闹得不可开交,互相甚至想用武力解决。三方慕名找到刘主任,刘主任先后调解了11次,历时2个多月,终于用和为贵说服了三方,使他们握手言和。

     前一段,湖南一个货主租用村里姓许的车去长沙运黄瓜,结果因路遇车祸延误了到货期限,将黄瓜送到半途又运回,给货主造成经济损失,许姓村民仗着是当地人,拒不赔偿。货主找到刘主任要求调解,她二话不说,当即应下,经过3天8次的调解,许姓村民不但赔礼道歉,还赔偿对方经济损失8500元。

     记者又来到村委会,走进民调工作室,负责同志从档案橱里抱出一堆卷宗,“刘主任做民调都有卷宗。”记者翻看,卷宗分有民事纠纷、交通事故、地界纠纷等若干项目。经统计,她先后调解大小纠纷1121件,其中本村纠纷703件,跨乡纠纷107件,跨县纠纷175件,跨省纠纷若干件。冠县司法局的王局长介绍,刘群芝所在的前社庄村及方圆5公里范围内的村庄,近十年来未发生过一起重大刑事案件,未发生过一起‘民转刑“案件。

     根据卷宗提供的线索,记者在村里随机采访了有关人员。在许西位的家里,他看着带去的卷宗,复述道:就是这上面说的,俺修建温室时取土,和邻居发生争吵,最后发生动武,俺头部受伤,治疗费花了8500元,俺找到刘主任调解,人家真负责,一回两回地做工作,最后俺和对方和解,对方给俺支付了全部的治疗费。这事俺一辈子也忘不了。

     村总支书记许士强对民调工作给本村创造的发展环境褒佳不已,“我们曾是国家级贫困县的贫困村,如今发展成人均年收入过万的小康村;我们曾是地处冀鲁豫三省交界的乱子村,如今成了全国法制示范村;我们原本是一个1600人的村子,如今吸引上万外地人来此兴商兴业,办起江北第一蔬菜批发市场,并且社会稳定、万家康宁,这都与民调工作不无关系。”

     告别刘群芝时,她正在病床上和一位来找她调解婆媳关系的老太太聊天。她对那位老人讲:“和为贵,咱中国人最讲究这个,咋和为贵呢?就是你让点,他让点,大家伙都让点,天底下没有解决不了的矛盾,没有过不去的火焰山,俺这一辈子就信这个理儿。”

     如果说刘群芝是“农民律师”的一个类型,这种类型把更多的精力用在了民事调解上,而且是农村基层工作中法治建设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那么,“农民律师”还有什么其他类型吗?

     2.

     在2011年4月,华西都市报曾经报道了一位“农民律师”的事迹,他便是四川省蓬溪县文镇花祠堂村岳飞第31代传人岳泽淮。

     岳泽淮先后为农民工打官司30余年,代理打官司1000多起,为此到过国内20多个省(自治区、市),替农民工挽回或避免损失达数百万元。该报道中提到,已经63岁的岳泽淮宣布“退休”,不过他仍表示:今后有人找我维权,我还是要帮他出谋划策,或是劝双方和解。

     岳泽淮之所以成为一名“农民律师”,起因是“为讨回父亲的清白,我才迷上法律的”。

     蓬溪县文井镇花祠堂村有许多“精忠报国”的岳飞的后裔,并存留着岳氏精忠祠、族谱等,岳泽淮的父亲曾负责对其进行保管,后被人诬陷入狱。为讨回父亲的清白,16岁的岳泽淮开始努力自修法律知识。要知道,泽淮只上过几年小学,但凭着一腔激愤和执著,努力学习了许多法律法规知识,最终为父亲维权成功。此后,他立志为弱势群体依法讨公道;在改革开放以后,便将维权重点转向了农民工。

     岳泽淮帮人打官司的名声渐渐传了出去,远近前来找他的人不断增多,甚至有江苏、贵州、云南、湖北、辽宁等外省人不远千里上门求助。

     岳泽淮是以代理人身份为农民工维权的,有时收很少一点钱,但更多是不收钱乃至倒贴钱。1998年,一位川籍农民工在外省干活没能拿到工资,便找岳泽淮帮忙讨回工薪。面对没有钱的农民工朋友,岳泽淮没有推辞,乃至自备差旅费,和农民工们一起睡地板、吃腌菜,最终打赢了这场官司。

     岳泽淮先后代理打官司1000多起,其中除部分被告潜逃无法结案外,绝大部分赢下了官司。

     在常年为弱势群体维权的过程中,岳泽淮也有深深的感触,“国家的许多法律法规,随着时间的变化,也在不断修正和完善,为了提高自己的法律知识,我只有不断地学习才能避免落伍。”他一直在严格要求自己,除了与法律相关的书籍以外,他还会阅读一些历史性的读物,以提高自己的文化素质。

     如果说岳泽淮是在以农民身份做“农民律师”帮农民讨公道的话,那么,还有一种身份为司法工作者而着重帮农民讨公道的“农民律师”,而万年县青云镇司法所助理员饶华芳便是一位典型,并被景德镇日报进行过重点报道。

     在2012年,饶华芳被国家司法部授予“全国人民调解能手”称号。他在20多年的司法工作中,兢兢业业、扎扎实实地为农民解决了很多困难,被人们誉为可敬的“农民律师”。

     饶华芳始终坚持在农村基层司法调解第一线,20多年来,调处纠纷1300多起,防止矛盾激化160余起,防止民转刑30多起,避免非正常死亡7人,解答法律咨询5万多人次。有人估算过,至少有3万多名在外地务工的农民老乡把饶华芳的手机号码“存着备用”。他们遇到困难就会拨通他的手机,因为在他们心中,这位家乡的“农民律师”是可信赖的朋友。饶华芳对这些打工人员的求助都一一应承,为了一件交通事故赔偿案,他曾在福建某地足足待了17天,把家里的农活也给耽搁了;为了一件工伤维权的案子,他曾四赴杭州,而把本地一个标的很高的经济赔偿案给推掉了;为了一起劳资纠纷的案子,他曾在大连通宵达旦地忙了五天五夜,以至耽误了去医院服侍重病的亲娘……为了给在外务工人员维权,饶华芳的足迹遍布大江南北。

     无论被当事人误解,被家人埋怨,被朋友劝阻,饶华芳都毫无怨言,没有动摇自己的初衷——用自己所学的法律知识,为农民解决法律上的困惑。面对无数慕名前来求助的农民他都一一接待,竭尽全力为他们解决难题。由于在法律调解工作中的突出表现,他获得了“全国人民调解能手”、“全省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全省优秀法律工作者”等一系列荣誉称号。

     3.

     滕州市界河镇中西曹村的村民万印真也是一名“农民律师”,我曾数次采访他。“帮农民打官司是从1990年开始的,代理的官司先后有近百起,一次次的成功和失败,让我深知农民讨公道到底难在哪里。依法治国,如果解决不了农民讨公道难的问题,就很难得到真正的实现,因为中国是个农业大国。”万印真说这话的时候,激动得有些颤抖。

     我之所以认识了这位帮农民打官司的万印真,是因为采访他为农民代理的案子:一起是40户农民状告镇政府越俎代庖的案子;一起是村民朱连华为救人而牺牲的儿子上法庭讨说法的案子。我写的相关稿件也被正式刊载。在采访中,万印真还讲述了一些事例和亲身所见所闻的苦恼。让我们先看看他是怎么说的——

     那件事发生在1999年,可现在说起来我的心还在发痛。

     我们那儿有个水泥厂,生产水泥要用石料,所以就经常炸山取石,不仅好多山体被炸得面目全非,而且每炸一次要使用很多炸药,周围3公里以内都能感觉到强烈的“地震”。时间久了,附近村民的房屋都被不同程度地震出裂缝,还有一些房屋倒塌了。当地村民不断找村里、镇里。虽然村里、镇里口头上答应找厂方说说,可一直不能真正解决问题,进而矛盾越积越深,直至5个村的1150多户农民联名上访,要求厂方赔偿。

     那一天,数百名农民来到我家,让我代他们写状子,然后就要冲进厂去,抓厂长、砸机械,闹他个天翻地覆。我一看事态要闹大,赶紧让妻子锁了大门,不让带头的人出去。随后,我就给大家讲道理,讲法律,说服开导大家要保持冷静,要依靠法律解决问题。

     后来,他们让我做代理并写了授权委托书。我为了拿到第一手材料,请了两个摄影师,对1150户村民受损的房屋一一进行了拍照,并一户一户地写明情况,先后用了20多天时间。

     因为要确定我的代理身份,而被代理人要到法院做登记,消息一传出,一下子来了好几百号人,把法院审判庭、办公室都挤满了。法院分三处进行登记,可是人越来越多,登记的速度也受到影响,有的人就开始起哄,一时弄得局面无法收拾。法院的领导赶快找到我,让我说服大家不要闹事,然后由我来代表他们讨回公道。虽然乡亲们撤了,不过此事毕竟引发了轰动。

     很快,上级领导就亲自到镇里坐阵,要求必须把这事“压”下。所谓“压”下去,就是不能闹事,不能冲击水泥厂。如此一来,我就成了主要人物,镇和管区的工作人员分好几拨找到我,让我出面给大伙儿做工作。到后来,管区的领导硬是把我带到他的办公室,亲自在取暖的炉子上炒了两个菜,还斟了酒。酒杯刚端起来,他的眼圈就红了,他说他参加工作20多年了,家里上有老母,下有孩子,那么多人告水泥厂,一闹事,就得撤他的职,让他立马走人;他还说他熬到现在不容易,如果被撤职就没了生路,最后说:“大哥,我的命运就掌握在你的手里了。”话音未落,就啼哭起来。你说那么大的汉子,就这么哭着求……我的心真是软了,答应帮他做做大伙儿的工作。

     后来,我从法院要回了1150份起诉书和相关证件,接着就走村串户地去做工作。村民都骂我,后来也理解我了。经过很长一段时间的工作,村民们总算没闹事。虽然这件事平息了,可我这些年来心里一直不能平静。

     还有一次,6名外村的村民骑自行车找到我家,要求我给他们写个状子,状告他们村的支书和镇里的有关领导。他们对我说,村支书依仗兄弟多,几年来殴打村民30多起。有一次,老支书在党员会上劝了他两句,就被他堵住在田里打了个半死。来我家的6人中就有那位老支书,他还当场拿出血衣让我看。在这6人中有一个青年,因晚交了几天集资款,就被抓到管理区并打断了肋骨……

     我对他们说,我和他们一样是个无职无权的农民,只能帮他们写状子向上级领导反映或者上诉法院。他们掏出74户村民的联名信,说他们已经去市里三次了,市里推到镇里,镇里推到管区,管区推到村里并明确让村支部解决。可是,村支部能解决村支书的问题吗?村民不服就又告到市纪委,市纪委经调查后只是对打村民的片警进行了处理,而对村支书只答应立案查处,但事后又石沉大海没了音讯。更让人难以接受的是,那个村支书竟然在村里的大喇叭上辱骂上告的村民,于是使矛盾进一步激化,那74户农民已经准备好拖拉机要到市里上访,临行前来找我讨主意。

     我听后吓了一身冷汗,当下耐心做他们的工作,告诉他们要正确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促进问题的解决。最后,我建议他们先选出一个代表向上级递交“请愿书”。他们就选出一个代表,可这人识字有限,因此他们又请我跟着去。正好我有事要进城串亲戚,于是也就跟着去了,谁想到这一去就惹了是非。

     那天下着小雪,我和那个代表到有关部门的信访处填了一张表,一并把“请愿书”呈上去。过了10来分钟,来了一个工作人员对我们说,材料已经呈给领导了,要研究后才能给答复意见。我们一直等到下班也没等到回音,只好离开。第二天我们又去了,没想到当下就被抓起来了,然后押进我们老家派出所的警车,直接拉回了县里。他们把我关进看守所,这一关就是35天。他们让我写检查,我不写,我说我没犯法也没有错,那么多村民告村支书你们不查,我只是跟着去呈了个“请愿书”就把我关起来,这算是怎么回事呀!不管怎么说,怎么解释,愣是被关了35天,最后什么明白话也没说就把我放了。这么一来,村民们的意见就更大了,一直闹了一年多,最后村支书被撤职,镇里的书记也调走了。你说如果有关部门按照法律办事,正确对待群众,认真处理那个支书的问题,还会发生后来的事吗?还会因此影响了干群关系吗?

     其实,好多“大”官司都是小事不断积累起来的,有的是因为积怨越来越深,有的是因为有关方面推三阻四小矛盾得不到及时解决,有的则是故意钻法律的空子,再加上办人情案,最终受累的还是老实巴交的农民。

     有一次,村民孟凡德来请我代理打官司。什么事呢?他的2.5万公斤玉米被外地两个人收购了,讲好的货到钱回。可是玉米送到后,货款却被当地供销社收购站截留了。后来,法院经济庭协助追回了3000余元,至于余下的10000多元,那个供销社就是不给。官司在法院已经打了一年半,两次判决书均被中院驳回重审,孟凡德这次来请我出庭是为其代理第三次开庭。

     讲起来,这件事弯挺多。收购孟凡德玉米的那两人欠那个供销社的油款,而供销社就将这批玉米款顶了那笔欠款。那两个人拿不到钱就没法给孟凡德,孟凡德找到供销社索要,对方不承认该给他钱,官司就这么打起来了。孟凡德告那两人,那两人就住供销社那里推;孟凡德告供销社,人家就说我们和你没关系。

     其实,那两个人本身就是供销社收购站的人,就算他们不是供销社的内部人,那也不能拿别人的玉米来顶他们的欠款呀。就这么个简单的官司,从起诉到最后决判愣是打了3年,直到中院进行三审才得以解决。时隔3年,0.5元/公斤的玉米已经涨到0.9元/公斤,可还给村民孟凡德的玉米款,仍是按照当年的价钱计算的。

     我们大众日报社和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门挨门,我常有意识的去高院门前转悠,经常和一些农村装束的上告上访人员聊一聊。据了解,农民找“农民律师”帮忙打官司是一种比较普遍的现象,而多数“农民律师”不会公开亮明这一身份,往往是以朋友或亲属的身份“掺和”在原告之间或被告之间。为什么会这样呢?原因有二,一是怕碰上职业律师让人家说“抢生意”;二是怕人说为了赚钱。

     “农民律师”收取一定代理费用的确实不少,前文所说的那几人是不收费的,不过大部分都是要有回报的。在2012年11月的一天,我曾与一名来自德州某县的刘姓“农民律师”聊过,他42岁,高中文化,自称是当地小有名气的“农民律师”,每年代理的官司有二三十个,要收取一定的报酬,但没有具体标准,凭委托人自愿付给。他的这些话得到随他而来的两名委托人的证实。这两名委托人还说,让人家帮忙打官司不能白帮,而且人家很上心,不然俺们也不知怎么打,俺们这官司一审二审一直打到省高院,被告方基本上被告倒了,今天来开庭宣判一下就行了。

     对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信访接待室的李女士接受采访时说:“在大部分农村人来打官司或上访的案件中,或明或暗地大都有‘农民律师’参与。在最近3个月接访的案子中,有11起是农村人的官司,其中8起有‘农民律师’参与。这说明农民非常需要法律方面的援助,也就是说农村基层法律机构需要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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