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大众日报集团在2000年搬进新址——地处泺源大街的新闻大厦时,专门在附楼设置了接访处。每天,《大众日报》以及集团旗下的《农村大众》、《齐鲁晚报》、《生活日报》会派专人在此值班。那几年,来上访的人员很多,后来渐渐少了,接访处就搬到新闻大厦一楼的一个套间;再后来,那个里间屋变成了报社后勤部门的收费处,外间屋仍然用以接访;再后来,整个接访处就没了。如果有上访人员,会由门卫通知报社的相关部门或人,然后到会客室或办公室进行接访。

        面前的王丽芳身穿大红运动装,圆鼓鼓的脸,身体也是圆鼓鼓的,壮得像个汉子。她把两只袖子撸起来,挥动着胳膊说话,声音洪亮。和她一起来的还有3个男人,他们只是听她呱啦呱啦地说却很少说话,她说一阵子就会问其中的一个:“你说是这样吧?”被问的那个只是连连点头回答:“是,就是。”

        和我一起接访的还有我的部主任陈中华。

        陈中华在2011年被中宣部授予“当代好记者”称号,是我心中最佩服的记者之一。他的作风务实,思想解放,敢为百姓说话,而且文才非常棒。他曾是新华社记者、《作家报》副总编,还是国家一级作家。此时,他正着手进行一组“农村土地承包问题调查”选题。在这方面,他应该算是专家中的专家了。

        可是,在此次接访中我们发生了不同意见。

        我认为上访者既提供了诉状,也提供了法院判决书,有这两样东西我们就可以做新闻了。我说:“按法院的判决书说就是了,公开见报形成舆论监督态势,再盯着地方党委政府怎么处理和法院怎么执行,这样就能做成系列追踪报道,不仅稳妥,不易出现失误,还能产生轰动效应。”

        陈中华则认为必须进行实地采访,在调查多方情况、核实新闻事实之后,再进行报道。

        在如何做新闻的问题上,一个记者有一个记者的特点,一个记者有一个记者的作法,当然,一个记者也会有一个记者的门道。我和陈中华就有些不一样,在这方面不是谁对谁错、谁高谁低的问题。因为,从业务上讲,只看谁能写出好稿来。若从采访作风来看,你靠脚寻访,磨破鞋底,不一定能访到真东西,他靠嘴采访,几个电话,说不定稿件就能获大奖。再比如,同样是去面对面访谈,他能问出真东西,你也许连素材都搜集不全。这里面除了采访技巧和经验外,有时还与记者在某一环境面对某一类人所表现出的天然亲和力有关。

        从某种意义上讲,陈中华更像是记者中的文人,凭的是思维缜密,强调的是由多方验证的事实,每篇稿件都是奔着深度而去。我呢,算是记者中的“山药蛋派”,靠的是实践经验,讲究的是实际效果,每篇稿件都在追求威慑力和轰动效应。

        因此,我说:“电话采访核实就行了,比如先问法院有没有这个判决,以及为什么没能执行?再问村支书或村主任有没有这个事,以及对此事有什么话要说?”

        这样做不是不负责任。首先,已经有法院判决书等作为依据,做新闻不会出问题;其次,现在通讯工具如此发达,没必要什么事都要面对面。况且,这种新闻越早刊登出来越好,否则很容易被“灭火”,那么前期的辛苦工作就白白浪费了。而且,在初期采访时,不论是原告还是被告,要么会回避采访——记者白跑冤枉路;要么会极力强调对自己有利的方面——记者不得不先安抚对方的情绪。如果把已经坐实的素材先刊登出去,那么在进行追踪报道时,不仅以前回避采访的人会走出来为自己辩白,而且原告、被告以及准备“灭火”的人均会小心从事了。如此一来,后续的采访报道工作就会相对容易一些。

        陈中华依然不同意我说的办法,他要亲自带着我进行实地调查。他有他的人生哲学,他有他的职业道德,他有他解决问题的办法,作为他的兵,我服从就是了,毕竟他比我老成,比我业务能力强。

        就这样,我和陈中华乘长途客车直奔淄博地区的李家村。

        当我们来到李家村所在的乡时,我就要给乡委宣传部打电话。

        其实,我知道在面对监督性质的采访要求时,宣传部门往往会以“灭火器”的形式出现。不过,这个案子就不同了,因为法院已经做出宣判,而是村委会拒不执行。不论从哪个层面来讲,乡委、乡政府包括其属下的宣传部都应支持法院的判决,而且更乐于以新闻监督的形式支持法院的判决,进而达到四两拨千斤的效果。否则,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形成了气候,他们也没法在下面开展工作了。即便是法院判错了,若由新闻监督予以扭转,他们同样可以有更大的周转空间。

         再说了,记者因采访被打、被抓也不是偶发事件了。就在我动手写这部书的时候,我们报业集团的一名记者到某市调查采访强征农民土地一事时,被当地公安强行扣留了。在新闻采访工作上,虽然我可以做到“天不怕,地不怕”,但也不能故意往枪口上撞啊,毕竟有当地官方保驾护航心里会踏实许多。

        对此,陈中华又提出不意见,对我说:“亏你想得出,如果宣传部门陪着咱们下去,被告以为是来‘官大一级压死人’的,而原告以为‘官官肯定相护’,导致一方顶牛、一方不敢说话,怎么办?你跟我出来采访就听我的,一切责任我负。”

        我只得问:“那你说怎么办?”

        陈中华说:“咱们可以暗访,还可以打草不惊蛇嘛。也就是不论采访到谁,都说是来了解情况的,来听意见的。比如到了村委会,就说‘主要是来问问你们对法院的判决有啥意见,对于村民反映的问题有啥解释’。这样,一般不会引起对方的注意,还会主动给咱们诉一诉‘委屈’。”

        “那好,我听你的。”我出于平时对陈中华的敬佩和信任,不再跟他较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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