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极少数人,大脑不会遗忘,有着录像机般的记忆。他们被认为是天才,同时被认为病态。“过目不忘”听起来很酷,实则是巨大的困扰。普通人只需要知道“下一个路口右转就是回家的路”,而他们的注意力则在每一辆车和行人,以及路边的花花草草之类,事无巨细。

  如果每一件事都有意义,那每一件事就都没意义。

  我并非天才的病态,只是善于遗忘的普通人,甚至更健忘一些。在“童床和床柱”画面之后,好长的一段人生,对我来说都是空白的。我知道它们真实存在过,也有它们真实存在的证据,但确实记不起来。就像行走的人,知道每一步都作数,却不会真的记住每一步。时间会载着你行走,以遗忘做燃料。

  空白的填补要靠旁人讲述。自己记忆的真实性尚且存疑;旁人提供的更未必准确。但我相信那些讲述,因为那塑造了今天的我。就像总有地基垫在房子下面,住房子的你没看到,盖房子的人为你描述它,你相信了,一样住得心安。

  五六岁以前,我家住在单身大楼。我曾经一度认为我是记得这栋楼的,在爸妈和聊到我如何与人玩耍,大人们如何一字排开的在楼道里做饭,过年时大家如何在窗台上放烟花等细节时,他们总习惯性的向我求证一句:你难道不记得?我下意识配合的点头,并且真的在脑里构建了栩栩的画面,确信自己是记得的。直到大学毕业,因为种种原因又搬回这里,面对着据说二十年未曾改变的旧居,对任何细节都毫无印象,才发现一直是自欺欺人。

  事后我可以准确的描述它了,那是一栋独栋的三层的单身宿舍楼,整齐的长方形立在一大块空地的一角,孤单又安静。整栋楼被正中间的楼梯,一分两半,向左和向右,每层对称的排列十几间房间。房间是一个个单间,每间十几个平方,一套普通双人床就占到房间的一半。各家的灶具和炊具,都在共享的过道空间里,做饭时分外拥挤,却也热闹。被油烟熏的斑驳的墙壁,因为昏黄的灯光掩盖,倒也并不让人感到过分肮脏和油腻。极高的楼顶角落里,蜘蛛们结起网子,与人们和平相处,两相不知,互不打扰。楼外,一人高的砖头院墙,隔出了长方形的大院,院里是泥土地而非水泥地,西北角种着参天高的梧桐树,树下是男女各几个坑的老式蹲厕。

  院墙的隔壁是托儿所,我四个半月大的时候就被“全托”进去。白天待一天,傍晚被接回院这边,我在院墙的两边度过了婴儿期,学会了说话和走路,每摔一次跟头便丢一些记忆。

  妈说我天生“鸡”胸,我不理解人为什么会长个鸡胸,但据说因此我小时不甚哭闹,很好管带。平时就是睡,睡醒了小猫似的哭两声,没人管就继续睡。再大点会走路了,同样不用操心,给个小板凳和一把锤子,就能叮叮当当的玩半天。楼里的住户,都是妈单位里,单身或者刚结婚的同事,都算熟人,不拘于去哪里玩耍,也不虞走丢。

  隔三差五,会有推自行车吆喝卖冰棍的人经过,父母便用绳子顺窗吊下保温的小桶,里面放几张毛票,换完冰棍再顺窗子吊上来。

  我最喜欢的户外活动,是去楼下“练武术”,家里还有我摆着武术架势的黑白照片,照片里的小子眼睛滚圆,婴儿肥,五官秀气,带着“套袖”,一股子奶味。以至于直到现在,妈翻出这几张照片,还会诧异的说:那时候你眼睛挺大的啊,怎么没长开呢!

  除了这些小事,还有一件“生死”大事发生。大概一岁左右的一天,我刚会扶墙站立和歪歪扭扭的走路,妈去北京出差,只爸在家,在走廊给我热牛奶。家里当时为了省电,偷偷接的公用电,用电线导进屋里,接上个双向插头。用电的时候,用两根电线往插头的两个圆孔上一挂,就能通电,不用时再拆开。当时这个危险的插头就悬在床头半高的地方,理论上我是够不到的,但那天我大概新增了能力,站立起来用右手一把攥在手里。二百二十伏电压从我手心穿过,高温灼烧坏了手心的皮肤。爸听见哭声跑进屋,看到我两手乱挥,右手还攥着插头,据他说当时“福至心灵”,没有直接去抱,而是用手背撩飞了我的手臂,一下扯开了电线。

  爸事后总结:如果我当时左手扶墙,或者扶床的铁框,那电流就会击穿我的身体;又或者他直接抱我,俩人则一起导电。是他的运气和机智救了我俩的小命、大命。妈对此表示认同,说如果她在家,娘俩都得完蛋。之后一段时间,他俩取笑我的固定节目,就是拿无电的插头让我摸,我每次都会藏起双手拒绝,嘴里喊着:“粘、粘、粘……”这游戏他们玩了很久。

  好像每个小孩儿都有这样“绝处逢生”的段子,并且各自精彩,仿佛每个人活下来都得经过幼年的考验似的。我自己身上就还发生过好几起,例如据说几月大时的某一天,我一反常态的突然哭闹不停,结果我奶刚抱我起来,就有一块砖头破窗而入,刚好砸在枕头上,然后我又神奇的平静不哭了。诸如此类,概不可考,只能当成故事或者段子。以至于后来看历史书说谁谁谁出生或者童年时,止洪水、出异象、放光明、斩怪兽什么的,我都不太感冒,觉得古人的牛皮,吹得也不过如此。

  当然,被电这事不是段子,我右手上一直留有四小块被灼伤的伤疤。它们随我长大,清晰如初,大概会一直跟着我进棺材。妈经常说,我儿子好认,没人能冒充,翻开右手一看,就知道是谁。就好像谁会真的冒充他儿子似的。

  我记忆的这段空白里,还得装进一个人,就是刚刚“飞砖头”的最佳女配角,我的奶奶,她是我这段文字里第一个进入视野的具体人物。但因为她只出现在记忆的空白期,于是我把她忘得彻底。

  我出生在河北北方的海边小城秦皇岛,而我奶长期生活在上海,相隔两地的历史原因,我们以后再说。只说当年,她收到自己二儿子得子的电报,出于爱和义务,动身到北方来照顾孙子。我仅能知道的所有细节,勾勒出这样一位长辈:对生活有些挑剔和讲究(南、北方生活习惯差异另说,祖孙三代挤在一个十几平方的单间里,即便不挑剔和讲究,也难免不方便),不太擅长诸如烧饭之类的家务,大部分时间只是看顾我,大概因为我是长孙的缘故,给予了特别的爱;最喜欢给我讲的故事图册是《漏嘴巴》和《小蝴蝶》,等我能背诵时,便带我去邻居家表演:她随意翻到某页,我便能对照画面把故事讲完。我循环往复,她乐此不疲。

  自“飞砖头”到《小蝴蝶》这个时间段,从我的生物学能力进步幅度推断,我奶待了不到一年或者是更短的时间。中国式婆媳关系的影响(妈后来话里的蛛丝马迹),以及上海还有自己生活的牵绊,大概是她返回上海的原因。至此,我们再也没在她在世时见过。

  我六岁时的某个秋夜,一纸电报带来了她去世的消息,脑溢血,享年五十四岁。从接到电报、启程、奔丧路上、扶灵到遗体告别,我见证了爸作为一个成年男人崩溃的全过程。我没被允许看老人的遗体,只在灵堂看到照片。无论妈如何提醒,我都没办法把照片中的人,和抱过我讲过故事的影子联系起来。于是悲痛对我来说,只是一种氛围下的情绪,以及胳膊上黑箍的表征意义。我当时甚至有余力照顾哭得抽搐的爸,任由人们用我劝他:别太伤心了,孩子还在这儿呢。

  我是我奶曾在这世界的证据之一,但自我开始忘了她,她便从我的世界里远去了。我那时对死亡一无所惧,对分离和遗忘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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