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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平虽然不再明目张胆地提离婚了,可让他从此彻底收心又岂是几夜缠绵就能做到的?小夫妻之间倒是不吵架了,高平也不总是往外跑了,可詹丽华的那点床上功夫实在不经用,不过才半个多月,高平又恢复常态了。

  “妈,你说我该咋办哪?我那么哄着他,顺着他,可他还是照样出去玩。又经常半宿半宿不回来了。”詹丽华哭唧唧地跟婆婆说道。

  “他跟外面的女人断了没有?”

  “我也不知道啊。我总不能上他们单位去打听吧?”

  “不能去单位,那样做没有用的。你还是用你的这个招数对付他,他现在起码知道家是最舒服的地方,自己的老婆是最亲的人。你要是跟他来硬的,那就是把他往外推呢。”

  “唉!这男人啊,真是有魅力的守不住,守得住的都是没有魅力的。”詹丽华说着话,看了婆婆一眼。心里想说,还是我老公公这样的男人省心,成天吃饱不饿就没完没了地躺着,什么事也不干,什么心都没有。这样的男人不会到处去跑骚,不会遍地留情,让人跟着受煎熬。

  “你凭心而论,是有魅力的人好,还是没有魅力的人好?”齐淑珍笑了。

  “谁不喜欢有魅力的人呀?没人愿意要一根死木头。”

  “这不就结了。你既然喜欢高平这样的人,你就得想办法适应他。你要知道,无论男人还是女人,在三、四十岁的时候都是多事之秋,很难说会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来。对付这个时期的人,怎么说呢——我这些年来一直有耳鸣的毛病,起初我还想治一治,又是吃药,又是打针的,可一点效果也没有,后来我习惯那种嗡嗡声了,也就不当回事了。我说这话并不是说你不要去管高平怎么胡闹,而是想说,如果你明知道,说了也没用,他就是那么贪玩,那又何必和他争执呢?又累又伤感情的。何况,高平每个月的工资都是老老实实交给你的,你还担心什么呢?男人的钱在哪里,心就在哪里。你与其天天为他操心,还不如把精力用在正经事上。管理好孩子和自己,学习知识,发展自己的爱好,努力充实自己,把日子过的有声有色的不好吗?要记住,男人不是你生活的全部,你应该有自己的生活。”

  婆婆的一席话大有让詹丽华茅塞顿开之感。是啊,自己天天纠结这些事干吗呢?什么作用也没有,反而让自己愁得头发都要白了。高平是那么活跃的一个人,他最是闲不住的,他和他妈妈一样热衷于四海闯荡,到处都有他的朋友。他从结婚之初起,就经常一玩一宿不回家,现在他也不一定就是出去找情人了,没准还是跟他的那些狐朋狗友们在一起玩呢。自己的担心也许就是多余的。与其疑神疑鬼地总是跟他吵架,不如任由他高兴怎么玩就怎么玩吧,他早晚有玩够的那一天。男人就像是手中的沙,越是想牢牢握住,流失的就越快。倒不如轻轻地柔柔地捧着,也许留在手里的时间会更长些。

  再看看婆婆齐淑珍,人家是何等的练达,潇洒,心胸又是何等的宽大。聪明绝顶的她不幸嫁了个低智男人,一辈子跟他没有一点合拍的地方,两个人从来就没有能说到一起去的时候,至于指望这个男人有出息,能干活,能支撑起一个家,那就更不用想了,这个男人,笨得绝世无双,你哪怕累死了都教不会他做点什么,他一辈子最大的乐趣就是吃。婆婆要是成天为这个男人窝火,她早就气出病来了。而她只把这个男人当做是自己生的第三个孩子,对于孩子你能指望他做什么呢?只求他不来折腾人就不错了。好在他起码生活能自理,不用你去喂他吃饭,这就行了、可以了。还想怎么样呢?当然,齐淑珍不幸是生在旧时代的人,那个时代的人是不作兴离婚的,离婚会被周围的人议论和看不起的。如果齐淑珍是现在的年轻人,有着新思想、新观念,跟着新的潮流走,她百分之百不会守着这个男人过一辈子的。

  “妈,您真是我的人生导师啊。一听您说话我心里就特别舒服。我真的发自内心地佩服您,您是我见过的最了不起的女人。妈,我一直都很奇怪,您和我爸是怎么走到一起的呢?我知道你们俩不是一个地方的人,您是初中毕业,可我爸只上过几天小学。我,我真理解不了,您,您是怎么看上我爸的?”詹丽华突然说起了这个话题,让齐淑珍有点措手不及。儿媳妇竟然丝毫也不掩饰对公公高占海的轻视,这让她很难受。难受一个做老公公的人,在小辈眼里竟然一点尊严和敬意都没有。

  “你最好别在你公公面前说这样的话。他也是个要面子的人。”

  “那当然,我怎么可能跟他说这些呢?”

  齐淑珍真想说,你跟我说这些话,我听了也一样感觉不舒服。贬低人家的老公,和瞧不起人家没有什么区别。打狗还要看主人啊。

  “过去那些事呀,我就是说上三天三夜也说不完啊。”齐淑珍那不再清澈的大眼睛里满是落寞和忧伤,她缓缓地扭过头望向窗外,心绪似乎也飞走了。

  六十年代中末期,出身富农家庭的齐淑珍出落成了一个漂亮机灵,人见人爱的姑娘。她是在文革爆发前两年被招工进鞍钢钢铁公司的。那时候政治气氛还不太浓厚,唯成分论还尚未达到如火如荼的程度。加上齐淑珍在学校里表现特别好,一直当班长团支书,特别被老师器重又喜欢。所以鞍钢招工她是第一个被推荐的,她十六岁刚过就进工厂了,而且很快就被领导发现并重点培养,将来的她肯定能成为国家干部的。她无比热爱自己的工作,更因为嘴甜,人又勤快,人际关系非常好,她这样高情商的人,在哪里都是最受欢迎的人,何况她不仅懂事乖巧、善良可人,她的工作能力更是数一数二的。领导安排她做的事情,她全部是超额完成,无一不是做到尽善尽美的。一个如此优秀的人,谁能不喜欢她呢?就算是嫉妒她的人,也挑不出她任何的毛病来。

  漂亮能干的齐淑珍虽然早就被厂长看中了,奈何他的儿子尚在外地读书,一时半会儿回不来,而且,厂长还认为齐淑珍年龄尚小,结婚起码也得是五年之后的事,虽说在农村,齐淑珍这样年龄的女孩子已经有当妈的了,可是这里毕竟是鞍钢,怎么也算是个城市,年轻人一般都是二十多岁才结婚。所以,厂长满心满意地等着齐淑珍长大,等着自己儿子学成归来,再来跟齐淑珍提亲。可是,人算不如天算,齐淑珍跟厂里的一个小伙子好上了。

  于俊卿这年二十一岁,进厂已经有几年了,他长相清秀,性格温柔,个子不高不矮,虽然也是个初中生,那个年代人们的文化程度普遍不高,初中毕业就算是个知识分子了。他和齐淑珍一样,都是出身不太好,他家比齐淑珍家更高了一层,他是地主家的孩子。这个成分让于俊卿一直觉得自己比别人矮了一头,每到填表格的时候,他都特别苦恼。他多希望自己也能像别人那样,大大方方地在成分一栏里填上贫农,中农,甚至富农也行啊。那地主两字太刺眼了,谁看见了都得拿不一样的眼光看他。无奈,他那勤俭能干,善于持家、更会钻营的长辈们,在建国之前就积攒下了庞大的家业,百亩良田,深宅大院,长工仆从一大帮,不是妥妥的人民对立面是什么?他们家要是住在城里,直接就会被定为资本家的。

  五十年代时,他们家的家产就已经散尽了。良田被分给别人了,大房子只给他们留了一间,其余的房子都是别人的了。长工和佣人们总是被鼓动着在开批斗会时揭发他们的罪行。一家人再也没有了养尊处优的生活,活的不如一条狗,随时随地会被人揭发,训斥,辱骂,批斗。整个五十年代,少年的于俊卿就是这样过来的,他前辈们曾经享受过的生活,他从来没有体验过,却要为他们的罪过接受惩罚。他不要说吃山珍海味,穿绫罗绸缎了,窝窝头能够吃饱,晚上睡觉时肚子不至于饿得咕咕叫,就是他最大的幸福了,他身上的衣服都是补丁摞补丁,脚上唯一的一双的千层底布鞋,还是他爹穿过的,他爹死后,这双鞋就是他的了。鞋底已经磨得见底了,鞋帮子也遮不住脚,走起路来踢里踏拉地不跟脚,只能当拖鞋了。他用麻绳子把脚面和鞋底绑在一起,每天就穿着这样的衣服、鞋子去上学。

  于俊卿是家里的老大,下面还有一帮弟弟妹妹,父亲四十岁不到就没了,母亲一个人支撑着一大家子。父亲年轻时什么活都不用干,那时他的任务就是享受生活,传宗接代,所以他养了两个小妾和六个孩子,解放后小妾们都跑了,只把生的孩子都留给了他和大老婆。大老婆生了三个孩子,其中就有于俊卿。养尊处优惯了的父亲哪里能忍受如此饥寒交迫的生活?没过几年就呜呼哀哉了,把个破败又庞大的家留给了自己的老婆和长子。

  女人的韧性就是比男人强得多,母亲面对这样的变故竟然能坦然处之,她在哭过、痛过之后,毅然担起了生活的重担,从过去的那个大小姐,阔太太,摇身一变就成了个朴实的劳动妇女。她开明的父母没有给她裹小脚,这是她最大的优势,她能像男人一样,在田间地头,昂首挺胸地挑着担子,健步如飞。用自己的血和汗挣来工分,养活一家老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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