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梦  2起名的故事

  据《蒙山莫氏族谱》所载,我的祖父名莫昌纯,在族谱排辈中属于第二十世。我父亲属于第二十一世。我们兄弟属于第二十二世。按族上取名惯例,二十世为“昌”字辈,故祖父兄弟五人,依次为昌绥、昌绍、昌纯、昌绎、昌绶。二十一世为“明”字辈。二十二世为“国”字辈。在一定意义上惯例亦可视为族规。同族人一般均按此规定取名。可是,我父亲两兄弟均未遵循此规定。父亲名光瑞,其兄(我的伯父)名光斗。父亲的取名倒是遵循了本村另一莫姓人家的族规。后者长辈为“光”字辈,晚辈为“美”字辈。在“光”字辈中,有我们称之为“伯”的人,名莫光祖。莫光祖的儿子名叫莫美华。莫光祖的侄儿名叫莫美群。莫美群家和我家有共同的门楼、共同的院子、共同的厅屋。但卧室、厨房和菜园是分开的,对方在北面,我家在南面。在1998年编写的《蒙山莫氏族谱》中,找不到莫光祖、莫美华、莫美群等人的名字。但却可以很容易地找到我的父亲莫光瑞和伯父莫光斗的名字。

  此前,我一直不知道我家和莫美群家究竟是何关系,不知道我们兄弟三人在取名上所经历的曲折的原因。写此文时,出于反映我母亲人格精神的需要,我对上述问题作了思考。结论是:我的祖父并非曾祖父亲生,或曰,祖父和曾祖父各有不同的“根”。祖父的根在陈塘朝垌,属于《蒙山莫氏族谱》所载的莫氏家族。而曾祖父不属于《蒙山莫氏族谱》所载的莫氏家族,而是属于我所不知的另一莫氏家族。为了方便表达,姑且称其为旧县村莫氏家族。祖父很可能是曾祖父抱养来或过继来的。按照族规,祖父的儿孙的取名需随曾祖父所属的旧县村莫氏家族,而不能随祖父原属的蒙山莫氏家族。然而,名归名,实归实。取名的归属并不能使人的血缘关系发生相应的改变。所以,从祖父开始,我们家就被视为不同根不同脉的另类而受到旧县村莫氏家族某些人的歧视和压迫。我的父母对这种压迫作了顽强的抵抗。父亲为哥哥取小名“记全”,大名“国俊”。其中“国”字明显具有蒙山莫氏家族同辈人的辈分意义。为我取小名“润全”。他未曾来得及为我取大名。父亲逝世后,旧县村莫氏家族的一些人以我哥哥取名不合族规为借口,对我母亲施加压力。母亲无奈,被迫屈从,将哥哥改名为“美伦”,其中“美”字显然具有符合旧县村莫氏家族同辈人的辈分意义。但是,母亲心里始终不服。后来在为我和弟弟取名时,她不再屈服,不理睬“美”不“美”的指责,决定我的名为“育伦”,弟弟名“建伦”。这样一来哥哥名字中的“美”字也失去了原来的家族辈份之意义。三兄弟的名字都没有敏感的“国”字出现。避免了彰显蒙山莫氏家族辈分的意义。这件事显示了母亲的独立自主、坚强不屈的性格和她的聪明智慧。在母亲看来,取名之争不在于要不要认祖归宗,而在于我们有没有自主处理自己家庭内部问题的权利。她不允许任何人对我们自己家庭主权范围之内的事情横加干涉。任何人别想乘人之危,来侵犯我们的主权,左右我们的意志。

  1949年秋,母亲为我穿上她亲手做的新衣裳。点上香,让我在父亲的牌位前下跪、鞠躬,接着,又把亲手做的书包挂在我身上,送出大门,千叮咛,万嘱咐:“听老师的话,好好读书。”我背着书包一路朝巷顶的立山庙跑去。从那天开始,我成了村办小学的一名学生。

  1952年,我们的生活难以为继。母亲和三姨妈商量,将我过继到三姨妈家为子,改名林志强。就读于蒙山镇城厢小学。次年,三姨妈迁居南宁。母亲舍不得我,不肯让我离开。三姨妈只好让我留下。于是,我又回到了旧县村,回到母亲的怀抱。

  读高小时,我得到了一本商务印书馆出版的64开《四角号码新词典》并初步学会了使用方法。凭借这本词典,我着了迷似地阅读各种中国古典小说,在不长的时间里便看完了父亲留下来的所有中国古典小说。接着又向同学借书阅读。谁家里有什么书,我都要想办法借来阅读,或者和他交换阅读。李家瑞、杨宗绪、陆瑞记、秦永灵、潘柏森等同学家里的小说都被我借读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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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小学到中学,再到大学,直至现在,这本64开的《四角号码新词典》一直跟随着我。80年代,我购买了一本商务印书馆出版的《现代汉语词典》。因为担任广西区党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区党校又赠送我一套《辞源》。此后,64开的《四角号码新词典》即可弃之不用。但我却不仅舍不得丢弃,而且还用塑料封面将其重新包装。这本书,我视之为在长达几十年里,一直忠实地帮助过我的老朋友。对于这样的老朋友,无论什么时候我都必须给予充分的尊重。

  在《四角号码新词典》的帮助下,我有了一些粗浅的文字知识。凭借这点知识,在恢复原名时,我自己把“莫育伦”改为“莫旭麟”。在蒙山话中,“育”“旭”同音,“伦”“麟”同音。


  一.3 既当奶奶又当娘的我的母亲

  伴随1958年的“人民公社”运动、“大跃进”运动、“大炼钢铁”运动而泛滥的“浮夸风”等错误做法,导致农村大量资源遭受毁灭性破坏。接着,整个国家经历了一个前所未有的三年困难时期。

  当时正进入高中的我们那一代人,亲历了奉令上山伐木烧炭、筑“小高炉”、土法炼钢铁、修筑瓦冲水库;亲眼目睹了包括家人和自己在内的农民,以巴蕉根、青麻薯、谷糠、炒豆树皮等物填充肚子,苦苦求生的艰难情景;亲眼目睹和亲身经历水肿病蔓延的悲惨景象。

  上述三年困难时期的苦难,可以说是无差别的普遍性的苦难。而每一个家庭,又有每个家庭的特殊情况。我们家的情况是:母亲已经年过半百。我和弟弟健麟分别读高中和初中。大哥和嫂嫂于1958年生下大侄儿后离婚。不久,大哥外出柳州谋生。又过不久,大侄儿的母亲远嫁他乡。我年迈的母亲只好又当奶奶又当娘,每天背着不满周岁的侄儿去给生产队放牛,晚上还要用各种办法哄他睡觉,给他换洗尿布。困难时期,到处闹饥荒,我的母亲自己食不果腹,还得想尽办法,寻找能吃的东西来填充这个没有了亲娘的孙子的肚子。

  抚今思昔,谁能体会,当年既当奶奶又当娘的我的母亲的辛酸和苦楚呢!


  一.4 错了,还是对了?

  一天下午,我从学校回到家里。母亲正在菜园里挖“酸妹籽”。一岁刚过一点儿的侄儿可怜巴巴地站在奶奶身旁,一只小手端着装有小半缸“酸妹籽”的搪瓷缸,另一只小手则把一粒一粒“酸妹籽”往嘴里填。我赶快跑过去抱起他,止不住的眼泪簌簌往下掉。那天晚饭,我只吃了我那份饭的一半。另一半被装进小口盅,放在座位抽屉里。晚饭后,我把那小半口盅米饭揣在怀里,跨过东江,带回家里。

  母亲把那小半口盅米饭加水熬成稀饭。我看着母亲一匙一匙地把稀饭喂进侄儿的小嘴。心里稍感宽慰。

  一连几天这样做之后,事情终于败露。一天晚饭后,我揣着小口盅迈出教室不几步,班主任钟汉春老师把我叫住了。在接受老师的批评和劝告时,我不隐瞒自己的行为,把家里的情况以实相告。钟老师对我家的困难表示同情,但却坚持认为那样做是错误的,而且上升到必须遵守学校的规定、必须对党忠诚老实的高度。

  我只好表示接受老师的批评,以后吃完自己的饭,不再留一部分拿回家去喂养侄儿。但内心并没有转过弯来。我怎么能够对母亲和侄儿的生存境况无动于衷呢?在道德上,我没做错什么事情,没有什么可愧疚和懊悔的。

  值得庆幸的是,母亲和侄儿同全国人民一样挺过了困难时期,活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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