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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不是因为家庭的原因,詹丽华绝不会不到21岁就结婚的。她像逃避瘟疫似的,急忙忙地就靠嫁人逃离那个毫无温度和亲情的家了。并且,她是先过门后领的证。被后妈赶出门的那个春节,她就是在高平家度过的,转过年的五一节,婆婆齐淑珍简单地给他们俩举行个仪式,就是请两家人和几个亲朋好友在一起吃了顿饭,就算结婚了。婚房就是高平自己原来的卧室,简单地添了张大床,就占去了屋子一大半的面积,床对面放个粗制滥造的组合柜,门口有一张写字台,就是屋子里全部的东西了。这种简陋詹丽华倒没觉得有什么不满意的,因为她自己一分钱也没带到婆家来,后妈只给了她两床旧被褥,她亲妈更是连问都不问,一个镚子儿都没给她。她就是人棍子一个去的婆婆家。什么彩礼啊,婚纱照啊,戒指首饰一概没有。即使是在物质生活并不丰富的九十年代初,如此简陋的结婚也不多吧?

  婆婆家不光有公公,还有一个尚在读书的小姑子,名叫高薇,长得像公公,性格也像公公,高家兄妹俩完美地体现了儿子像妈,女儿像爸的观念。公公的身高算是男人中的中等身材,长相不难看,乍一看还挺像刘德华的,相信刘德华老了应该就是公公这样的相貌。他人长得不粗俗,可一说出话来就完全暴露出了他低俗不堪的本性。开口必是‘他妈了个巴子的’,不带这个口头语,他就没法继续说下面的话。公公见了人,和詹丽华一样,站没站相,坐没坐相,扭扭捏捏,畏畏缩缩,齐淑珍为什么对詹丽华没有好感,这恐怕也是原因之一。她认为这一对公公和儿媳妇,是一路货色,都是没有出息的蠢人,废物。

  “儿子,怎么你找对象时,也不好好挑一挑啊?你爸爸是个什么样的人,你自己从小看到大,应该能看出来吧?可你咋偏偏也找了个这样的人呢?”齐淑珍在只有娘俩在一起的时候这样说道。

  “妈,这你可说错了。丽华再怎么也比我爸强多了。她是大学生,我爸小学都没毕业,能一样吗?”高平不服气地说。

  “这跟读书多少没有关系。她詹丽华就是读到博士,她也不过如此。你看看她干啥都笨手笨脚的,连个钮扣都不会缝。虽说现在不要求女人必须会做针线活了,但会不会做,也能看出这个女人是不是聪明人。心灵才能手巧啊。”

  确实,人家齐淑珍就从来没有不会干的活计。她做的衣服比商店里挂着出售的衣服还要好看。不管什么样式的衣服,只要给她看过,她就能模仿着做下来。所以经常有人拿着衣服样子和布料来找她给做衣服。她织出的毛衣最漂亮,她绣出的花朵跟真的一样。她还会做卤煮食物,猪头肉、烧鸡什么的比熟食店做的还好吃。至于粗蠢的泥瓦匠活计,她更是不在话下。她家的活计都是她一手一力干出来的。一个女人太有能耐了,又有什么好呢?可能就是因为她太能干了,老天爷才给她配了个天底下最愚蠢,最懒惰的男人吧?

  “妈,像你这么能干的人,一万个里面,恐怕也找不出一个吧?我可不希望我媳妇也像你一样的辛苦。她不会做衣服,我们可以买。不会绣花织毛衣,商店里有的是卖的。不会做饭做菜,可以慢慢学么。妈,你就是太能干了,所以我爸才那么懒的。”

  儿子的话给了齐淑珍极大的震动。她又何尝不知道儿子的话的道理,可是她已经养成了习惯了。什么活计她都得亲力亲为才行,因为别人干的活她都看不上。尤其是她那个笨拙无能的丈夫。他干过的每一件活计,她从来没有不返工的。他干活既墨迹,不干净,总出错不说,他还一干活就要骂娘。听他没完没了地骂完了娘弄出来的活计,她最后还得拆掉重新干一遍,还不如一开始就不用他插手,自己多挨点累干出来得了。所以,她早就养成了习惯,在家里能不说话,就不说话。她的话都在单位里说了。单位里事无巨细全是她张罗。手下人真正得力,能替她分担的十个人里面一个都没有。她曾经满心希望儿子能娶回一个她喜欢的女人来。在这个家里,她孤军奋战太久了,如果能来一个和她投缘,又和她一样能干的女人,那该多好啊。可是儿子就这么轻而易举地把她的希望给破灭了。

  齐淑珍明明手里有钱,可却一分钱都不愿意为詹丽华花。要不是怕被人笑话,她连一件衣服都不想给她买,她当然不是心疼那两个钱,她实在是不喜欢这个女孩子。

  那天高平把她带进门时,齐淑珍就大失所望。一个傻大个似的女孩子,穿的破衣啰嗦,见了人连句话都不会说,问什么就是“嗯哪,嗯哪”地应声,总是低着头,眼神不敢跟别人交接,说话嗡声嗡气,大厚嘴唇子尤其难看,透着一股又憨又愚的恶心劲儿。聪明伶俐、八面玲珑了一辈子的齐淑珍,怎么可能看得上这样的人?

  无奈拗不过儿子的意愿,加上女孩子也实在可怜,无家可归,而且自己的儿子也不是特别出众的孩子,一个男人才一米六左右的身高,实在不算好,女孩好歹也是个大学生,配自己的儿子富富有余。所以就极不情愿地给他们张罗着结了婚。前后花了不到八千块钱。

  最初的日子倒也相安无事,新婚夫妻又回沈阳上学去了,继续完成学业。一年不到两个人都毕业了,又都回到本市找工作。高平去了化工厂,詹丽华去了市第二中学当老师,生活看似都步入了正规,日子应该和顺温馨地过下去了。高情商的高平在哪里都能混得风生水起,人缘非常好,无论是领导还是下面的工人都跟他关系不错,詹丽华就差得远了,她的温吞水性格,在哪儿干都不会受欢迎的。

  第一个学期还没结束,学生们都纷纷找校长反应,詹丽华的课讲得一塌糊涂,学生们根本听不懂。校长去她的课堂上听了几节课,确实发现了她的问题。她讲课只会照本宣科,把课本上的东西复述一遍就算了事,从来讲不出那些步骤是怎么来的,而学生们最不理解的就是步骤的来源。一个好的老师总是能把一个个步骤解释得明明白白,学生听了自然就理解课程了。詹丽华也非常苦恼,她自己能知道教材是怎么回事,可就是说不明白。她的不善言辞实在是她职业生涯最大的缺点。没多久她就从教数学被改成教地理了。无论是工资还是地位都下降了,而在人际关系上她更是弱项,不喜欢接触人是她改不了的毛病。她每天都是独来独往,无论跟谁打照面,都是人家不说话,她就低头过去,装看不见人家。久而久之,也就没人愿意理睬她了。要不是怀孕救了她,她几乎都快要崩溃了。可是离开了职场,回到家庭,她才知道,家庭也不是个好呆的地方。

  她从结婚那天起,就发现公公是个特别懒惰的人,只要他在家,就是没完没了地躺着,除了吃饭,上厕所得起身下床之外,其他时间就是躺着。家里的活计,都是婆婆一个人在忙。小姑子虽说没成天躺着,但天天出去玩,只有吃饭和睡觉的时候才回来。在这个家里,最辛苦的人就是婆婆。詹丽华隐约有点心疼婆婆,有心想帮助婆婆,更想跟婆婆亲近一些,可是婆婆对她一点兴趣都没有,连话都懒得跟她说,加上她自己又根本不会和人沟通,见了婆婆,她就觉得尴尬。她怀孕呆在家里,显然又给婆婆增加了负担,婆婆不仅要成天骑着家里最破的那辆二八自行车,一路吱吱嘎嘎地去上班,还得尽早赶回来给全家人做饭。詹丽华有时候也挺着大肚子在厨房做饭,可她做的饭菜不够公公挑剔的。这个五十岁不到的家伙真拿自己当老太爷了,非但不干活,还一个劲儿地挑毛病。詹丽华真搞不懂,婆婆咋能忍耐力这么强?对待公公这样差劲的人咋能忍着不发脾气的呢?虽说婆婆对待詹丽华总是不冷不热,无动于衷的样子,詹丽华还是打心眼里想跟婆婆接近,只是婆婆不理睬她罢了。

  一晃詹丽华怀孕就八个多月了,肚子大得连哈腰都费劲。婆婆基本上禁止她干任何活计了,虽然不喜欢这个儿媳妇,可她肚子里的孩子是自己儿子的,对她的必要的保护还是要有的。婆婆在这个时候又出门办事去了,一走就是两三天。公公因为吃不上现成饭气得跳脚地骂娘。什么败家娘们,不落家的母鸡,死在外面别回来,什么话都骂得出口来。詹丽华实在为婆婆不值。婆婆如果不结婚的话,她没有家庭的拖累,她得干出多大一番事业来啊!凭她的口才,她的本事,十个,一百个公公也比不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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