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一:奶奶有三个子女,有一套房,之后房屋拆迁,但两个子女都去世了,只剩下本人父亲,奶奶认为自己上了年纪管不了,把拆迁房屋归在了本人父亲名下,现本人父亲也去世了,没有留遗嘱,本人在办理继承房屋时被告知需要奶奶的同意,但奶奶现在处于老年痴呆症状态,另外奶奶其他孩子的子女也想要份额,本人不知如何做。

答复:《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因您父亲未留遗嘱,故房屋按法定继承处理。

《继承法》第十条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故您本人、您母亲、您奶奶对房屋都有继承权。

《继承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故如您一个人继承房屋,需要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

《北京市不动产登记工作规范(试行)》第1.11.2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故您奶奶的不动产登记,可以按不动产登记部门的要求由监护人办理。


问题二:王先生 。几年前本人和妻子离婚了,妻子不要孩子,孩子在北京和本人一起生活,通过法院达成妻子每月给孩子一千元抚养费。2014年2月份开始前妻一分钱都没有给过孩子,也没有露过面,本人查到前妻在内蒙,询问如何要回孩子的抚养费。

答复:如您与前妻是通过民政局协议离婚的,可以依据离婚协议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如您与前妻是通过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孩子的抚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2年。

因孩子的抚养费是按月支付,故您可以就已经发生的抚养费申请强制执行,但因部分月份的抚养费超出时效,如您前妻提出异议,则此部分的抚养费存在不被法院执行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