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天安门50多公里,一个小镇的边缘,我有一个小门脸儿,像一座小庙,供奉着“米多大哥”,我溺爱的称它——旷野小摊儿。

  挣钱不多,蚊子很多。偶尔有过路的英雄豪杰,是路过的醉汉。

  他们的样子使我感到孤独,想打一壶酒给他,再切二斤凉牛肉,一起喝到地老天荒,畅谈世事炎凉,听听他的故事,说说我的人生。我得说,开个包子店在十字坡是我的追求,可惜我只是一个卖袜子和床单的,我服务于人们的跋涉和睡觉,我缺钱缺得像一条狗。

  这里有灯光那,太阳能的那种。路上有修长的身影,那是夏日的夜晚,散步的女施主,非常的稀少,也非常的勇敢。书上说深山庙宇出现的女施主,大都美丽绝伦,我这里只有她们买我的袜子时,我才觉得她们善良和可爱。袜子十五块钱买两双,我斤斤计较得厉害,因为,出现一个施主不容易,我想赚钱又怕她们走了,我叫她们姐姐,说着最甜的话,做着最吝啬的决定。做小生意久了人格会分裂成一张张钱。

  有最后一班车回来的都市年轻人,他们白天去都市里奔波,晚上回这个小镇边缘睡觉,那个小区,灯光灰暗,有很多疲惫的眼神。卖床单喽,我在午夜里叫卖,他们看看我,我就把这当作一种喜欢和需要。他们常年不买我的东西,一买就会买很多,像那些荒野中无定而美好的偶遇。

  蚊香是每天要点的,夏季的天地间,塞满了令人窒息的热量,但只有蚊香的那一点红,那一点温度是给我自己的,小小的贴心,香而辣的味道,像那些年那些嗔怪的话语。

  点一柱香,我看看灯影中的前尘往事,蚊子是敢死队员,不屈不挠的咬我,又分批地死去,像那些旧时光。我只感觉到痒,却摸不到它们在哪里,我心里有柔柔的痛,却不知道因为谁。余秀华的诗里有句话,我把它当成是对我说的——“先生,我还爱这尘世啊”,嗯,我也爱这个尘世,这个尘世有很多可爱的理由,都在我的心里,当我知道为什么活着,就能喜欢任何一种生活。

  旷野中的小摊儿,卖从前进的货,却不知道下一个来买的人是谁。下雨了,有些货潮了,可是,你告诉我,哪一天是晴天?等到清朗的天空,等到那个夜晚,我在星光下吹风也吹牛,做发财的梦——等我有钱了,做大了,我立志再摆一个小摊儿。

  午夜是安静的时刻,而灵魂开始了狂欢,无声而勇敢。

  旷野中的小摊儿,摆满天星斗,你喜欢哪一颗?

  其实,那天空,也是一个小摊儿,一尺一尺的售卖时光,谁也买不到永远。我们看起来很近的两颗星,其实隔了遥远的光年,我们总会失去活过的证据,就像什么都没有过,所以也什么都不会失去。

  我卖掉的那些,你们在哪里,还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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