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979年转业到河北省林业厅,被分配到人事处工作。因为回到地方,一切都要从头学起,从头开始。

      厅机关有十几个处室和其他单位,首先必须要熟悉每一个人,职务、年龄、职称、参加工作的时间等等。在很短的时间内我就把每一个人的情况烂熟于心,成了“活的档案”。

      另外,林业厅下属十几个林管局,局级干部的任免管理权限也在人事处,仍在很短的时间内,把各林管局领导的基本情况也烂熟于心了。

      人事处工作政策性很强,涉及面广,尤其是当时落实政策工作更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历史上历次运动都有大大小小的遗留问题要纠正,而且要求是“全错全纠,部分错部分纠,”工作量非常大,后来的“清理三种人”难度更大。因为文化大革命刚刚结束不久,期间的派性还没有完全消失,且转入了“地下”,孰是孰非,纠缠不清。但是对于“打砸抢”三种人只要有事实,不管哪一派都必须清理!

      这时候,我在人事处的工作是跟着处长考察领导班子,调整干部。分管全省的技术职称和落实政策。几乎挑起了人事处的全部的主要工作,还担任了厅党组秘书,工作量可想而知。

      但是,因为“我是一个兵”,骨子里有军人的作风和军人的本色,所以不怕工作任务繁重!

      “人事”工作来不得半点差错,一点失误都会给人造成伤害,留下难以弥补的后遗症,必须慎之又慎,细之又细,甚至还要顶着莫名的压力。
      一位处长在造反中当上了张家口地区一个县的县委书记。在清理三种人的时候有人民来信,除了反映此人文革中的问题,还反映因为他插手致一名妇女死亡。
      在与他交谈落实的时候,他一口否认说根本不知道有这么回事。因为牵扯到命案,我认为不能仅凭来信就作为证据进行处理,弄不好很可能要追究刑事责任,如果这样,这个人的政治生命就彻底结束了,还很可能制造新的错案。于是我向厅党组提出必须慎之又慎,需到受害人那里搞调查不可。厅党组同意了我的意见。于是我和两位同志一起到受害人村里走访调查。经过严肃认真的调查取证,把事实弄清楚了。这个女人是与她的爱人发生口角自杀的,她的爱人和她的娘家人都出具了证明。县公安局也以自杀结案了。因为发生在文革之中,这位处长曾经到这个村里处理这个问题,另外的对立的一方就利用此事做做起陷害的文章来。

      问题弄清楚以后,尽管这位处长还是因为属于“三种人”被处理,但是这一条被否认,他还是非常感激的。

      厅里有一位病休的女同志,提出要落实她和她爱人的政策。
      她说,解放前夕,她和江姐同在一个牢房,时间不长就被保释了。回到家才知道,是她的任国民党中常委的父亲让秘书在重庆日报上以她的名义刊登了“脱离共产党自首书”。她和她的父亲大闹一场,因为很快重庆解放,她的父亲跑到国外,她就参加了新中国成立以后的工作,并且随着她爱人到华北農林局工作,后到河北省林业厅工作。

      但是在历次运动中她都被审查交代,1956年因为这件事被捕后,在甄别中“应以人民内部矛盾”被平反安排工作。文化大革命中又因为此事被打成“叛徒”。

      接到申诉,我仔细审阅了她的档案,感到此案件有很多怀疑之处。认为首先应该弄清楚她是不是共产党员?案卷里没有这方面的材料。我的第一感觉她当时只是我党外围的积极分子。在重庆解放前夕,国民党疯狂抓捕共产党员破坏共产党的组织和积极分子,她就是在散发传单的时候被捕的。

      我请她详细的回忆被捕前后的历史和证明人。在谈话中她对江姐被严刑拷打后的英勇表现的敬佩之情溢于言表。

      我向处长汇报后又向厅党组汇报,关键问题是要搞清楚她是不是共产党员。如果不是党员,哪来的“党内叛徒?”厅党组非常重视,同意了我的意见。

      通过内查外调,走访了她的同学好友亲朋,也走访了她爱人的同学好友亲朋,到重庆查阅了当时的敌特档案和信函,弄清楚了是她父亲的秘书受命在《重庆日报》上刊登了以她的名义写的“脱离共产党的声明”。最后的结论是,一,她不是共产党员,二,重庆日报上刊登的东西是她父亲的秘书代写的。

      她的历史问题终于弄清楚了,厅党组决定给她予以彻底平反,恢复名誉。她爱人在大学期间曾短暂参加过国民党外围组织(复兴社)后,因为她而受牵连也同时给予平反,恢复名誉。

      在送给她平反落实政策文件的时候,她哭了。颤抖着手在文件上非常郑重的签名。在孩子的搀扶下,深深地给我鞠了一躬。她只提出一个要求,请求把文件发给她的遍及五大洲的亲戚朋友。我当场表示同意!

      1983年8月的一天,石家庄地区林业局的一位女同志领着两位农村妇女来找我落实政策。原来她们是张家口林业学校的同班同学。石家庄地区林业局的女同志40多岁象30多岁的,她的两个同学40多岁象50多岁的。她们都是1964年的毕业生,这两位女同学因为当时是天津地区的学生,(那时候天津是河北省的一个地区)毕业后到天津报到,被告知天津遭遇洪水,都在全力以赴的抗洪救灾,分配的事往后拖。这一拖就是20年!
      我问她们天津地区当时有多少应该分配的学生?她们说有27个。

      我看着她们风吹日晒与年龄很不相符的样子,心里非常同情!看着她们手里发黄的“报到分配”证明,感慨万分!

      我请她们先回去,等我把情况弄清楚,表示如果属实应该分配工作的。

      她们欢天喜地地走了。

      我查了林业厅的档案,这个学校属于林业厅管辖,毕业生国家是包分配的。
      没两天,这27个同学都分别来我这里,看着男同志黢黑的面色,有的头上还戴着白毛巾,我心里真不是滋味。我当时大着胆子对他们说,这是因为组织原因造成的,应该分配安排你们的工作。请他们回家耐心等待消息。

      我向厅党组汇报后,厅党组全体成员都认为应该重新安排分配。由于张家口林校已经撤销,合并到“河北林业专科学校”,我就到那里扒拉历史档案,好不容易找到当时的“招生计划”,但是没有学生名单和分配名单。又到河北省教育局查找,找到了录取学生名单,核对了这27名学生名单以后,又跑到河北省计划委员会查找当时的分配计划和名单,再到河北省人事局查阅和确认了这些学生的干部身份。先后找到了林业厅、教育局和计划委员会的招生计划和包括省人事局在内的共同签署盖章的原始文件。核实清楚以后以林业厅的名义给省政府写了《关于……安排分配的请示报告》。省政府开会同意并且由分管副省长批示后,再与省教育局人事局计划委员会联合下文落实。期间我不知道跑了多少次,才说服了有关处室和分管领导的同意。到了大年二十九,我还在跑!最后一关是省人事局签字,省人事局分管局长袁博阿姨表扬我工作认真。我对她说,明天年三十,今天我回去挨个打电话,让他们高高兴兴的过一个好年!她也被感动了,亲自带着我找局长签字。局长签字后送给我一本非常漂亮的挂历!

      回到办公室已经快12点了,我就开始打电话。27个人有的留下的是“公用电话”号码,有的是农村管理区电话,我打通一个就请他(她)务必互相转告。他们在电话里千恩万谢,几位女同志在电话里就泣不成声!

      春节上班后,他们一起约好来石家庄,我把文件和报到分配通知,每个人一份给了他们。带着他们给厅领导拜年感谢!一直到11点多他们才走。

      下班回家,女儿告诉我刚才有两个人来家里了,留下了一包饼干和一小袋花生米。女儿说,她吃饼干了,可是饼干里还有钱!

      我急忙看了看,果然里面有一摞钱,一共100块,还有一封信。信的内容就是感谢,最后说这100块钱是他们凑的,非要表示一下心意!

      我抓起饼干花生米和钱就往外跑,正好碰到小赵司机,拉着我赶到火车站,还好,他们都在!我把东西和钱撂下就跑了。

      1986年我调回山东老家,在市委工作,给市委领导同志当秘书。
      有一天下午到学校接女儿放学,在等待的时候突然发现一位老太太从垃圾箱里翻着找东西吃。那天漂着雪花,天气很冷。可是老太太穿得很单薄。我忍不住走了过去。

      经过了解,老太太是孤寡老人。在学校附近有两间平房,老伴去世多年,没有生活来源。我让大娘就在这里等着,几乎是小跑回到办公室,给市民政局社会科科长打电话。科长听了情况,说刚刚下来文件,对这类老人每个月补助60块钱。我说我也看到文件了。因为市局不能直接办这种事情,我请他再给区民政局打电话,我们一起到学校门前“现场办公。”我放下电话来到大娘这里,不一会儿他们也到了,区民政局还来了一位副局长和一位科长。这位科长带着“申请表”,现场把表格填好,坐车到大娘所在的居委会和办事处盖章,科长说明天就可以领钱了。区民政局又来了两位女同志,给大娘带来新被褥新棉衣。居委会主任也是女同志,她们扶着大娘回家。大娘刚刚走了几步,突然回过身来扑通给我跪下了。我紧走了几步也跪在大娘面前请她老人家赶紧起来!

      1991年市委书记对我说,你不能当“万金油”,现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去学习一下经济方面的问题,给我当好经济方面的参谋。于是让我担任了市经济战略研究心负责业务工作的主任。面对从来没有接触过的经济问题,从零开始学习,每天背《经济学》词典。不到半年就开始写出逐渐有份量的研究报告。其中《依托泰山搞好大旅游》《加强泰山流域的水资源管理》《关于发展个体民营经济加强市场建设的报告》等等,还大部分进入了政府工作报告和规划,放进了“项目库”,有的立即立项实施。
      1995年为了开展城区的民营经济和市场经济,决定让我到泰山区担任副书记、副区长,推动这方面工作。市委书记说,不要当副书记了,天天开会,就干副区长吧,多干一点实事!因为我是“钦点”的官,区委、区政府大力支持,所以能够大刀阔斧地工作。两年的时间在城区建起了二十多个市场,个体工商户增加了几倍,民营经济也得到了快速发展。浙江《工商管理报〉还刊登了我的事迹(南方商户集体写的)。
      2001年,我担任了市委“减轻农民负担办公室主任”。那个时候农村“三提五统”农民负担很重,“三农问题”很突出。土地承包确权发证也处在关键时刻。农民不堪重负上访的很多。
      上面给了我“尚方宝剑”,我手里握有“一票否决权”,象计划生育一票否决一样,可以否决市直部门,县,乡,村的工作!

      农民上访往往带有“私愤”,农村又是一个很复杂的‘社会’,宗族亲朋你疏我远的关系纠缠不清。往往按照他们上访的内容下去调查核实出入很大。鉴于此,我提出“变上访为下访”,除留下值班的以外,和我一起下访,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每一次下访都没有目的地。我让司机随便开进一个村里,然后两个人一组入户。有三件事让我记忆深刻。

      其一,到某县的一个村去,发现路上很多从外村挑水的人往这个村子里走。特别是发现一位老大娘用手提了一把水壶也往村子里去。和她一块挑水的还有两位妇女。我让司机停车,我下来跟着她们,要从大娘手里接过水壶。大娘说提得动。我问她们,“村子里没有水喝吗?”一位年轻一点的妇女就打开话匣子了。说是村子里有一口大机井,而且村里很早就把井水提进水塔,各家各户都安了自来水,全村的人就喝这口井的水。可是前不久村支书的儿子承包了这口井,把原来不要钱的水变成要钱的了,按人头收钱。因为有的人交不起钱他就把水停了,已经停了好几天了。我问她们这井是村子自己打的吗?她们说,是县里给打的,连水塔和机器也都是县里出钱弄的。以前村子里也有井,但是水是苦水,而且含氟量很高,很多人喝这井里的水牙齿都是黄的  。了解了情况后我们直接到了村委会。表明身份后我们直接问这个村水的问题,没想到这个村的支部书记十分嚣张,打电话把他儿子也叫来了。他儿子还带来几个人堵住门口。我马上给县委书记打电话请他过来。县委书记说他陪同省委宣传部的领导在别的乡镇,让在家的县委副书记来。我请他把县纪委书记,县政法委书记和公安局长一起过来,在电话里简要说明了情况。他表示马上让他们赶到。这个期间,我要求查村子里的账,查土地承包情况,这位支部书记蛮横地拒绝了。不一会儿,县里的人都到了,这个乡的党委书记和派出所长也来了。村支部书记看到这个“阵式”也老实了,乖乖的交出账本。我让他先把水供起来再说!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工作,查出了很多问题。按照土地承包法,存里只能保留百分之五的机动地可以外包,可是他留了百分之二十还多,承包者还是他的小舅子。经过询问,他小舅子交的4年的承包费根本就没有入账,入账的只有规定的百分之五的机动地,而且承包费很低。我当场建议免去这个人的支部书记职务,建议罢免他的村委主任!成立工作组彻底清查支部书记的经济问题。鉴于他儿子“欺行霸市”,具有黑社会性质,违法承包水井,除了全部交出违法所得还给村民以外,建议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县里同志完全同意我的意见,并且当场拘留了支部书记的儿子。我最后要求县里二天内把结果上报。

      其二,接到一封群众来信,信里说她娘家因为拖欠“三提五统”被村里和镇上把家里值钱的东西搬走了,在搬电视机的时候她娘家娘不让搬用身体护住电视机,结果被拉到一边摔休克了。
      我看到这封群众来信,怒不可遏,因为写信的人说娘家人不敢反映,她是嫁出去的闺女在别的乡镇才敢写的。

      我叫上几个人马上坐车赶到某市(县级市)的这个镇。到了村里,找到了被抢东西的这户人家。

      家里根本迈不进腿,一片狼藉!老太太躺床上输液,看到我们上气不接下气的喊:抢吧,把我也抢走!

      我刚要询问大娘,冷不防身后有人大喝一声“干什么的!”我回过头去一看,有一个干部模样的人掐着腰和另外两个人气势汹汹地看着我。我们的科长说“你不认识外面车的牌子?”那个人恶狠狠地说“不认识,快给我滚!”科长说“你知道这是谁吗?”“不管是谁,马上给我滚!”我告诉我的人用手机把这三个人拍照下来,把声音录下来,堵住门口一个也不许跑!然后我把我的山东省发给我的“执法证”扔给那个人,拿起手机给这个市的市委书记打电话。那个人一看我的“执法证”马上软了下来,让那两个人赶紧出去买烟买茶叶。我说你们三个人谁都不能走开半步!这时候这家里的人都回来了,看到我把他们三个人制住,扑通一下都跪在院子里,让我们给她们做主。我让他们快起来把经过说一下,其中一个自称是老太太儿媳妇的边哭边说,昨天早上,镇上的副镇长(就是要我滚的那个人)带领镇派出所、司法所、税务所的人和村里的支部书记、村主任、民兵连长,呼呼啦啦进了这家,让他们马上把欠交的100多块钱还上。她说孩子的父亲在外面打工,已经打电话了,发了工钱马上就交。但是这些人根本不听解释,就把这家的粮食、花生、自行车、独轮车,包括电视机都抢走,才发生了老太太被拉倒摔休克的事!

      这个时候,市委书记和分管农业的副市长以及这个市的“减负办”主任也都来了。他们听了也非常愤怒。市委书记让我跟着他到办公室喝水,由在场的市里的人“严肃处理”。我没有理他。在市委书记等人面前我追问是不是属实?那个副镇长已经吓得发抖,连声说“属实,完全属实!”我又追问怎么办?他结结巴巴的说“我错了,改,改!”我告诉村里的支部书记,马上把抢走的东西送回来,他们一路小跑去了。我这才问市委书记这件事怎么处理?分管的副市长说“严肃处理,严肃处理!”我说“没问你!你分管,你也有责任!“

      最后商量的处理结果是,老太太的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由镇上全额包下来,家里的损失与欠费相抵。该副镇长就地免职,行政记大过处分,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免职,并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市委分管副书记分管副市长写出深刻检查,保证今后不再发生类似问题。我坚持要在全(大)市通报,市委书记再三表示,如果再发生类似问题保证同意全(大)市通报。我妥协了,但是要求必须在这个市进行通报。他们都同意了。

      其三,一次,从县里开完现场会回来的路上,我让司机随便进一个村子暗访。车停在村外我们三个人走着入户。
      我看到一家的破旧房子就进去了。家里的男女主人都在。

      他们看到我,满脸地疑惑。我说路过这里找口热水喝,女主人连忙到院子里烧水。趁这个机会,我同男主人聊了起来。没想到刚问了“生活过得怎么样”的话,他就拉下脸来,说“过不下去啊!”我说怎么回事?他说你看看里屋床上吧!

      我掀开门帘看到一个小伙子在床上躺着。我回来坐下问道,这是你儿子?他说刚刚从县里“小中专”毕业,因为学历低根本找不到工作。

      “那也不至于过不下去啊。”我说。今年春天倒春寒,小麦没收成。秋天玉米还没有“蹿穗”,眼看着要饿肚子了。闺女和儿子考上学就把他俩的土地收了,村里土地本来就少,四个人吃两个人地里收的粮食,不够吃呀。

      我感到问题严重了。《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合同一签30年不变”。通俗的说,就是签了土地承包合同,“减人不减地,增人不增地”。他有两个孩子,签合同的时候是4口人的土地。但是有两个孩子上学,村里就违法把土地收回去了,怎么生活?

      是不是村里都是这种情况?我问。
      他说都这样!

      对于严重违法违规,侵害农民利益的事必须纠正,这是我的职责所在。

      我让随行的同志给这个县的“减负办”领导打电话,请他们带着人马上过来。

      他们来了以后听了情况介绍,也感到问题严重,问我怎么办。我说还是“查账!”查土地,查账目。市县两级“减负办”人员马上开展工作。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啊!这个村自从开展土地承包以来,把上学的、当兵的、出嫁的、病死的土地全部收回去,几乎占村里全部土地的一半!给村里几乎一半的村民的生活造成非常大的困难!而且把收回去的土地有的高价外包,有的象征性的收取一点承包费(这种对外承包的情况都是村支部书记的亲朋好友)。很大一部分根本就没有承包合同和收入,还有近几万块钱的吃喝欠费白条。情况清楚了,决定由县纪检委牵头,组成工作组彻查。最后的结果是原村支部书记、主任和会计被捕判刑,提前换届选举。按承包合同返还土地,把通过清理补交的非法承包费按土地数和年限返还给农民。

      “由上访变为下访”,找到“三农问题”的共性所在,在全市范围内下发了几个“通报”,依法依规处理了一批人,有力地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上访量几乎为零。省里为此专门在这里召开了几次现场会,我本人也被评为‘全国普法先进个人’。

        ……

      几十年来,“我是一个兵”的自豪感、使命感,推动着我努力工作学习,不敢忘记“军人的本色”,更不能给“军人”这两个字抹黑!把人民给予的权利用在为人民服务上,两袖清风,堂堂正正。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人民公仆,先进个人。特别是由于注重调查研究,注重积累数字资料,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来调研农民负担的时候,我提出“全国农民上交的税费才1100亿元,而国家补贴给农民的有1200亿元,况且根本到不了农民手里。就是收起来的1100亿元的成本又有多高?干脆上边也不用补贴,下边农民的负担全免!”中央广泛听取了基层的意见和建议,不久,实行了几千年的“皇粮国税”在全国范围内取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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