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化大革命”中毛主席对军队的两次指示

  如前所述,中国的“文化大革命”是从1966年5月开始的,但在同年7月,毛主席就作出了“军队不介入文化大革命”的指示。因为毛泽东主席已经意识到在全国搞“文化大革命”,一定会乱一阵子(但我认为毛主席决不会想到一乱就是十年),加之当时正处在中苏、中美、中印、台海抗衡的年代,为防不测,军队一定不能乱。并且军队也不是毛主席心目中“文化大革命”的对象,从他作出的“工业学大庆,农业学大寨,全国人民学习解放军”的指示中,就可以看出人民解放军在他心目中的地位。但作为“文化大革命”的主力军红卫兵被他发动起来后,又在中央别有用心的个别领导人支持下,以“造反有理”、“踢开党委闹革命”、“彻底砸烂公检法”等口号为名,把全国各级政府都冲垮了。更重要的是全国性的武斗久久不能平息。

  针对上述局面,如何把全国性的动乱尽快平息下去,成为党中央的当务之急。为解决这一带有全局性的问题,最初毛主席他老人家想到了工人,于是他作出了“工人阶级应该领导一切”的指示。根据毛泽东主席的这一指示,大量的工人阶级宣传队(简称工宣队)被派到了农村、机关和学校,毛泽东主席的意图很清楚,他是想通过工宣队来收拾红卫兵造反后所形成的残局。但工宣队是地方上的人员,在地方形成两派时,工人队伍的人员本身就有不同派别的观点,当工宣队被派到各系统后,很快就带着不同的观点融入到各系统的两派之中,使工宣队本身又形成了两派,并和红卫兵一起使武斗进一步升级。在此无奈的情况下,毛泽东主席才亮出了解放军这张牌,并作出了“解放军应该三支两军”的指示(三支是:支左、支工、支农;两军是:军管、军训)。根据毛泽东主席的这一指示,于1967年1月,由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小组联合发出了《关于人民解放军坚决支持革命左派群众的决定》。从此,中国人民解放军便奉命开始了长达六年的“三支两军”工作,简称“支左”工作。我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作为军队的一名班长被派往地方上从事“三支两军”工作的。

  (二)我一个班长竟当上了人民公社的“一把手”

  面对全国各级政府处于瘫痪状态的局面,解放军奉命参加“三支两军”工作后,首先派出的是由军、师级首长带领的工作队进驻到省、地级机关和单位,第一批由军队高级首长带领的“支左”工作队从 1967年后半年就在全国省、地级系统展开了工作。到1968年,由解放军团、营、连、排级干部带领的大批工作队又进驻到全国人民公社以上的各级政府和学校、工厂、农村等基层单位和系统。由于“三支两军”需要人员量太大,完全从部队抽调干部是根本不可能的,只好抽调大量的班长甚至是战士参加“三支两军”工作。

  我作为边防部队的一名班长就在上述背景下,于1968年4月被抽调到新疆裕民县红旗公社从事“三支两军”工作。我带领的工作组共有五人组成,其中有一名班长、三名战士。由于该公社的领导和公社各大队的干部均被“造反派”打倒了,即便是没有打到的干部也无法有效地开展工作,所以公社的各项工作均由我们“三支两军”工作组负责,我也就实际上成了该公社的“一把手”。当时解放军的一名战士参加“三支两军”工作后,都能肩负起治理一方的重任,这并不是说解放军人员的水平有多高,工作能力有多强,而是与当时的社会氛围有关联的。一是全国都处在无政府状态下,人民群众急切的期盼着有个能管事的人;二是只从毛主席发出“全国人民学习解放军”的指示后,人民群众便把解放军称为“最可爱的人”。解放军这个群体的形象在民众心里是辉煌的。我带领的工作组进驻到该公社后,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住在谁家的问题,尤其是我作为带队领导,吃住在谁家非常敏感。因为在两派严重对立的状态下,解放军“三支两军”工作组人员住到哪一派观点的家庭都不行。对此,我选择了一户人家有两种派别观点的家庭住了下来,以防他们说我“一碗水没有端平”、“支一派,压一派”等。这样安排住下后,我便开始了艰难的两年“三支两军”工作。

  (三)“支左”工作三个月,我犯下“四大罪”

  新疆地广人稀,一个公社的面积接近甚至超过内地的一个县的面积。我作为治理一方的地方“官员”,也有烧“三把火”的想法。一是抓紧春播,千万不能错过播种季节;二是解放干部,让那些“走资派”证据不足的干部尽快出来工作;三是化解两派矛盾,至少要他们不要再进行武斗了。

  按照我的上述想法,首先召开了全公社生产队长以上参加的“生产动员大会”,把“三支两军”工作组的成员分派到各大队,我亲自逐个走访各生产队长,因为我们“三支两军”工作组最终是要依靠他们具体来抓春播工作的。新疆北疆地区的春播比较晚,通常是在每年的四月底才开始的,该公社由于前一段的武斗,已耽搁了二十多天,无奈只好夜间加班播种。夜间干活加倍记工分,即便是这样,也没有按时完成春麦播种计划,只好将计划种小麦的土地改种大秋作物,如玉米、大豆等,至五月底,总算基本完成了春种任务。

  在劳动中我和老农们打成一片,尤其是夜间播种,我总要亲自到现场检查。有一次干活休息时,一位社员先说刘备的出身,后又说到岳飞的出身,但他东拉西扯,说的根本不是那么回事,于是我为了和大家一起热闹,就说了一段《岳飞全传》说书版中的开场段“岳飞小出身”,大家听得非常高兴。在之后的干活中,应大家的热烈要求,我又说了“刘公案”、“包公案”等古书上的故事,对此,群众还送我个“化学脑袋”的绰号。在此期间,我和“造反派”(他们自称左派)进行了三场大辩论,自然也彻底得罪了他们,同时我又落了个“铁嘴巴”的绰号。总之,我在“三支两军”工作中的第一把火抓春播总算是烧成功了。

  为烧好第二把火,我把解放干部的重点对象放在了公社党委书记身上。因为我上任后,为抓好春季播种,基本走访了该公社的所有生产队长,他们异口同声地称公社党委书记是个好书记。由于过去社员郭万忠私自倒卖队上的牲畜,被公社书记查处,二人结下仇恨。到“文化大革命”初期郭万忠又当上了“造反派”的“司令”,他就捏造罪名,多次组织红卫兵批斗党委书记。在一次批斗中,还把党委书记打伤。又由于当时裕民县政府已处于瘫痪状态,对此事上级也没人过问,故公社党委书记就以治病为由,几个月住在医院里,再也没有出来过。我把情况了解清楚后,就亲自到医院看望党委书记,又将情况汇报给我们的政委(县支左工作队队长),并和政委一起到医院看望了该公社党委书记,并对他作出了明确的承诺,答应一定要查明事实,还他公道。在我们这些工作的感动下,公社党委书记才走出医院,开始工作。在书记的带动下,发挥了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公社两位副书记和生产大队长们也主动开始工作,使我烧的第二把火也出现了良好的局面,我在该公社也正式站住了脚。

  我想烧的第三把火是化解两派矛盾,但就在我尚没有想好从哪里入手时,一天晚上,突然得知该公社切克大队发生两派武斗。我马上就骑自行车往现场赶,途中想起了政委对我说的话,在工作组下去前,政委对我讲:“遇到两派武斗时,要缓一缓再往现场去,待两派武斗结束时赶到现场最好,因为到那时剩下的就是处理善后工作了。如果正在两派武斗时赶到现场,你不仅无法制止武斗,还很可能威胁到自身的安全。”想到政委的这些话后,我的自行车也自然地慢了下来,当我赶到切克大队时,天已大亮,武斗也已结束。“造反派”投出自制的手榴弹有几枚没有爆炸,另一派捡起来作为证据交给了我,我把它放在自行车后坐上,就到另一个生产队老乡家里吃饭去了,自行车放在门外。当我吃完饭出来时,发现车上的几枚手榴弹不见了,当时我并没有在意,心想反正也拉不响,故没有做任何追查,就返回公社去了。

  就在上述武斗发生第五天,我接到塔城地区支左办公室的通知,让我尽快去一趟。于是我便乘坐老乡赶的马车到了裕民县城,又从县城坐长途班车到达地区支左办公室。办公室主任是我在部队文艺演出队时的队长,由于我擅长说快板书、相声等曲艺节目,入伍后逢年过节,都会被抽调到文艺演出队进行文艺演出,期间我和队长之间形成了很好的关系。他见到我后便笑着对我说:“你的大祸临头了”,说着便递给我两张纸,我拿过来一看,第二张纸上还有十余个人签名,并按了红手印。仔细看后,才知道是裕民县红旗公社“造反派”的一封检举信,他们在信中列举我犯下了四大罪状:一是大肆鼓吹唯生产力论,不讲政治,只讲生产,严重的以生产压革命;二是把多年来一直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请出来重新工作,使革命群众几年来的批斗成果毁于一旦;三是公开说古书,大肆宣扬帝王将相等封建思想,以此诋毁毛泽东思想;四是完全站在“保皇派”立场上,反对“左派”的革命行动,并把武斗中没收“左派”的武器暗中送给“保皇派”(指他们自己偷走的手榴弹),企图挑动两派更加严重的武斗。并称我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支左”工作队中的“害群之马”,如不严肃处理,我们全县革命群众决不答应。看完“造反派”的检举信后,我逐条把起因和经过向主任汇报了一遍,接着主任对我讲:“你的情况政委都给我讲了,参加工作队后干的很不错,工作中也很有办法,群众评价也很好,回去后要继续大胆工作,但要注意工作的方式方法。今后不能再讲古书了,当前国家对一切古书都严禁出版了,你怎么还敢讲那些东西。”就这样,“造反派”以“四大罪名”给我第一阶段的“三支两军”工作划上了句号。

  (四)“割资本主义尾巴”战斗中我当了“逃兵”

  “文化大革命”期间,王洪文在上海搞了个十几万人的民兵组织,江青到小荆庄蹲点时又搞出了个“民兵小分队”的经验。于是在中央文革小组的推动下,以“民兵小分队”为名的民兵组织便在全国推广开来。大多以“造反派”的人员为主组成,主要是完成“文化大革命”中攻坚克难的任务,例如“割资本主义尾巴”的任务就多是由他们去进行的。

  我所负责“三支两军”的裕民县红旗公社“造反派”“司令”郭万忠也拉起了民兵小分队,并模仿着内地的做法,开始了“割资本主义尾巴”的行动。这一全国性运动的中心目的就是铲除一切私有制。在当时已实行人民公社化多年的中国,从土地、山林、牲畜到种子、生产设备等,都已经完全公有化了。如果硬要说有私人财产的话,也就是家庭养几只鸡,农户院内栽几棵树、种几片菜之类的。所以当时就把铲除这些不成规模的私有财产称为“资本主义尾巴”,要全部割掉。对此做法,我作为农民出身的解放军“三支两军”人员,总有些看不惯,内心里是反对的。从总体上讲,我是拥护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因为社会主义公有制有很多优势是资本主义制度不可能拥有的。例如集中财力办大事、平衡国民的收入、正因为我国实行了社会主义公有制,建国初我们仅用了十多年的时间,就走完了西方一百多年才走完的工业化历程,并在那样贫穷的基础上,在那样短的时间内就拥有了“两弹一星”。总之,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优势太多了,建国初十多年所取得的成绩令世人瞩目。但是在“文化大革命”中,中央别有用心的一些领导人把社会主义公有制搞成了极端化和绝对化,用极端化和绝对化的思维来推行社会主义的公有制,那样公有制就走到了尽头,就会遭到民众的反对,因为世界上的任何事物都不可能达到百分之百。但在当时的形势下,此任务是以中央的名义安排下来的,我们“三支两军”人员不仅不能反对,而且还要积极参与照办。

  新疆有一百六十六万平方公里的面积,在“文化大革命”期间才只有八百万人口,我所负责“三支两军”的裕民县红旗公社地处新疆北疆的边境地区,在1962年新疆五·二九边民外逃事件中,北疆的边境地区数月内外逃到苏联达六万三千多人,该公社少数民族全部逃到苏联,这也是中国历史上一次性外逃人数最多的事件。在“文化大革命”期间该公社的社员以汉族为主,他们多是内地三年自然灾害时期逃难到那里的。当时正好赶上那里的原住民外逃后土地无人耕种、牛羊满山乱跑,正是需要人的时候。所以内地逃难到那里的人基本被当地政府全部安置下来。在新疆北疆边境地区有多个这样的公社,当地民间称他们为“氓流公社”。那里地广人稀的特点更加突出,每家都有一个大院子,院内也都栽了树,种了菜,至于养猪、养鸡的现象就更加普遍了。所以“割资本主义尾巴”的任务不仅量大,而且难度更大。

  上述任务是中央文革小组以党中央名义下达的,不执行不行,执行又很难下手,所以我就没有出面组织,使这项工作一直拖着。对此,“造反派”的“司令”郭万忠跳出来要亲自组织进行,并逼我表态,我自然不能反对,并顺水推舟地把这一任务交给了他们。接下来,他们便几次召集各大队民兵队长开会,决定在一周内把全公社的“资本主义尾巴”全部割掉。即各家院内栽的树砍倒,种的菜铲掉,家禽、家畜限期处理完毕。“造反派”们又在全县进行串联,决定在全县采取统一行动。面对这种局面,我们身为解放军,领着人去砍老百姓院内的树,实在无法下手。对此,我精心设了个局,暗中到县“支左”办公室商量对策,即决定由县“支左”办公室出面,在“造反派”行动的前两天通知我们全体“支左”人员到县上开会,之后又安排我们到另一个县的“试点”单位参观。十天后我才返回红旗公社。返回后得知,在“造反派”们“割资本主义尾巴”的过程中,几次同老百姓发生冲突,打伤了两个人,还有位老太太当场要自杀,迫使他们的行动草草收场,不了了之。就这样我们“三支两军”人员以当“逃兵”的方式避免了和群众的正面冲突。

  (五)旷日持久的成立县“革命委员会”之谈判

  在“文化大革命”之前,中国各级政权机构统称为“政府”,即省政府、地区政府和县政府。通过红卫兵全国性造反后,全国各级政府均被冲垮或处于不同程度的瘫痪状态。但国不可一日无主,而国家各级也不可一日没有政权机构。面对全国性的无政府状态,当时我国的当务之急是重建各级政权机构。这也是党中央赋予解放军“三支两军”工作队的最重要的任务。但当时“左派”群众普遍不认可“政府”这个名称,他们认为“政府”这个名称没有革命性,有高高在上的含义。就在这时,上海市成立了一个“革命委员会”,毛泽东主席看到后非常欣赏,很快作出了“革命委员会好”的批示,并作为最高指示,很快传达到全国,于是便决定把中国将要重建的各级政权机构统称为“革命委员会”。

  建立各级“革命委员会”必须遵照一项原则,那就是自上而下的成立。因为下级“革命委员会”的成立必须在上级“革命委员会”的领导下进行,绝对不可能同时成立或下级先成立,上级后成立。所以,全国首批要成立的是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革命委员会”。这批“革命委员会”在军队上层领导率领的“三支两军”工作队的主持下,通过和两派群众代表一年多的艰苦谈判,到1968年下半年全国省级“革命委员会”已成立完毕。为此,《人民日报》、《解放军报》于1968年9月7日,发表了“全国山河一片红”为题的社论,并在社论中称“这是夺取文化大革命全面胜利进程中的重大事件。”接下来成立地、县级“革命委员会”便被逐步提到了解放军各级“三支两军”工作队的议事日程上。

  我所在的新疆裕民县“革命委员会”成立的谈判是从1969年初就开始了的,当时我已被调任县“支左”办公室主任,我也是同两派谈判的军方代表之一。成立全国各级“革命委员会”的谈判之难点大同小异,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被“造反派”们“打倒”的原任领导能否解放出来结合进“革命委员会”;二是结合进“革命委员会”的两派代表人选的名额如何确定,有谁参加;三是“革命委员会”的主任由谁来担任。上述三个难题中最难取得一致的是第一个问题,即“造反派”认为他们“打倒”的都是“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永世不能让他们翻身。而“保皇派”则认为“造反派”打倒的是好干部,应该优先结合进“革命委员会”。由于当时中央仍在“四人帮”的掌控之下,本应该在成立“革命委员会”时就应得到解放的老干部,结果绝大部分都没有得到解放。成了全国性的主要遗留问题。直到粉碎“四人帮”使中国进入到了一个重要的历史转折时期后,在邓小平的主持下,通过平反冤假错案,才使这一问题逐步得到了解决。

  第二个难题是两派进入“革命委员会”代表人选及名额问题,相对而言比第一个问题要好解决一些,全国各级“革命委员会”多采取两派对等的方式产生代表名额。但在具体人选上争论、斗争的就比较激烈了,如我们规定凡是在过去武斗中有打、砸、抢、伤人等劣迹的人均不能进入“革命委员会”,而两派的带头人即他们称为“司令”的人多数都有这样的劣迹,但按照当时党中央的精神,这些“司令”们又是重点结合的对象,特别是原上海市一工厂的车间主任王洪文在“文化大革命”中成了上海市“造反派”的“司令”,后被党中央直接提拔为党中央的第二把手,这对全国各级“革命委员会”人员的组成产生了极坏的影响。对此,解放军“三支两军”工作队也无奈地作了很多违心的安排。但在我的坚决反对下,告我黑状的裕民县红旗公社“造反派”的“司令”郭万忠最终也没有进入县“革命委员会”。为达此目的,我列举他十大罪状和相应的证据,以证实他的罪行。

  第三个问题即谁来担任“革命委员会”主任的问题,在当时两派严重对立的情况下,主任根本无法从两派中产生。被“打倒”的老干部有领导水平和工作能力,但又无法解放出来。所以主任只能由解放军“三支两军”工作队的带队领导出来担任,如此安排,两派谁也不方便反对。明知是权宜之计,也只能这样做了。最后裕民县“革命委员会”主任由县武装部长担任。并且在全国各级“革命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中绝大多数都是由解放军的军区司令、政委、军、师、团首长担任的,故当时群众把中国的“革命委员会”称为“黄衣服革委会”。就这样,在解放军“三支两军”工作队的努力下,到1971年,全国各级“革命委员会”均成立完毕。

  (六)毛主席发出“兵归营,权归政”的指示

  由于全国各级“革命委员会”的成立,并且各级“革命委员会”的一、二把手又多是由解放军“三支两军”工作队的带队领导人员担任的,因此,初期的地方各级“革命委员会”实际上仍是在解放军不同级别首长的主持下运行工作的。在运行两年多之后,地方各方面工作基本走上正常,尤其是两派对立、武斗、动乱的局面已经平息。在此形势下,毛泽东主席于1971年发出了“兵归营,权归政”的指示, 也就是说之前派往全国地方上从事“三支两军”工作的解放军人员全部返回部队,即“兵归营”。地方各级政权全部交给地方领导掌管,即“权归政”。根据毛主席的以上指示,经过近半年的全国性工作交接,到1972年的后半年,过去几年来陆续参加“三支两军”的解放军人员全部返回部队。由于边防部队扩编,准备同苏联打仗,我被任命为二零三边防站司务长后,该单位的后勤工作亟待开展,在单位首长向上级建议下,我在1970年4月就提前回到部队上任了。

  由于在长达六年的解放军“三支两军”工作中需要的军队“三支两军”人员数量极大,故军队曾多批次的向地方上派遣干部。又鉴于这些干部没有时限的在地方上工作,军队只好又一批一批的提拔干部,以保障部队工作的正常运行。当这些“三支两军”干部一次性同时全部返回原部队后,全军各级别的部队干部就出现了严重的超编局面,尤其是连、营、团级干部,不少单位超出几倍,甚至是十几倍。为解决这一问题,中央决定军队裁减一批干部转业到地方工作。

  但在1973年,原任陕西省大寨生产大队长的陈永贵被党中央直接提拔为党中央政治局委员和国务院副总理,由于他的经历不可能懂得复杂的治国道理,据说在一次政治局会议上陈永贵讲:“我们地方上的人当生产队长一辈子还不是国家干部,而军队由班长提为排长,就算国家干部了,这太不合理。”对此,邓小平当场就顶了他一句,说:“你不懂。”接着邓小平再次被打倒后,陈永贵的这一观点经过“四人帮”的操纵,中央真的作出决定:规定军队营以下干部一律不算干部,转业时按战士复员回家。此外,军队“三支两军”干部在几年的地方“三支两军”工作中,同两派难免产生这样或那样的矛盾。像我这样,被“造反派”列罪上告的在“三支两军”干部中占大多数。至于“一碗水没有端平”、“支一派、压一派”、“走资派的保护伞”、“反对毛主席的革命路线”、“以生产压革命”等言语多是“造反派”对“三支两军”解放军人员的普遍评价。故有的干部返回部队后又被组织审查了一番,最后又按战士复员回家,对此情况,军队“三支两军”干部曾写出以下诗句表示不满:

  九次路线站错队,十次路线又犯罪。

  一声令下兵归营,地方任职全告吹。

  首长开了欢送会,后勤发了补助费。

  干部降职为战士,送我回到生产队。

  连续几年如此安排的军队复员干部,到邓小平复出工作后,才又按照已复员干部的级别重新对他们作了工作安排。

  总之,中国人民解放军派向全国各系统的“三支两军”工作队功不可没,尤其是对消除当时全国的动乱局面和重新建立各级政权机构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但在当时的情况下,军队“三支两军”人员也只能是执行党中央制定的“文化大革命”总的错误方针和政策,这也自然会带来许多消极的后果。当然,这些责任不能算在解放军的这个团队身上,更不能算在解放军具体从事“三支两军”干部个人的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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