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死了哥哥接班去邮局做邮递员送信,都是骑那种绿色的特制二八型加重永久自行车。可能是这种自行车材质好,因此特别的抗造。都是一个单位的关系,几乎家家都有这么一辆公家发的自行车。
每天下班后是可以骑回家的,家有自行车不会骑自行车的孩子少啊。我上了小学个子也比自行车高了,于是就起早贪黑偷练骑自行车儿。先是推,推的溜了就一条腿踏上溜自行车儿,溜几天胆子越来越大就采用“掏裆”的方法练习。
这种方法可能许多像我这样的孩子都经历过,说“掏裆”的骑法也很形象。就是用双手扶住车把,左脚蹬左脚蹬子,右脚从三角梁下伸过去,踩右脚蹬子半圈半圈的捣。
熟练之后,骑起来也能风生水起,稳当的很。我们那一波孩子都是用这种方法,学会了骑自行车儿,趁早晨天蒙蒙亮大马路上没有车,就敢一起几个上道骑的你追我赶了。
学会了“淘裆”,等腿可以跨过大梁够到脚蹬子了,再站到脚蹬上身体左右起伏卖力的蹬,终于算是正式骑了。鞍座顶在后腰上屁股还是够不着座,跨上去骑容易,想停下来再跨下来就难多了,不敢停啊。
我第一次就这样困在大马路上,那一早晨我就来来回回的骑啊……随着时间延长,路上车开始多了,我胆子更突突了……最后筋疲力竭实在蹬不动了,摇摇晃晃嘴里喊着,差点怼上路边的一个大爷,那大爷反应挺快一边躲闪一边大手抓牢了车把,冲击力让我大腿根硌在钢梁上钻心的疼,也不敢言语,好在把我解救下来了。
再长大已经下乡挣工分的姐给自己买了台“红星”自行车,我骑车就容易多了,我的体会是,脚闸的自行车不能掏裆,只要你学会了骑自行车,就不想走路了。
有了自行车,骑到哪了是不许随便乱放的。尤其是在一些较大的公共场合,都设有存车处。
记得越是繁华热闹的地方,存车处也越多。比如百货大楼、商店、电影院的门前,都设有存车处。每当演电影的时候,影院前面的广场存车处自行车非常多,可以说是一排排一片片。各大医院的门前也设有存车处,乱停乱放没人看车容易丢。此外,各厂矿、企事业单位,也都设有存车处。当然,这是免费的,也算是一种福利吧。
存车处有专人管理,存车时,发给你一个存车牌,凭牌付费取车。刚开始存车时,存一次3分钱。后来,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存车费也水涨船高。从当初的三分钱相应的的提高到五分、一角,最高时达到一块钱。
由于看电影的人特别多,而且是一票难求,买票时候挤的要命。那些骑自行车前往的电影散场时,都争先恐后的涌出电影院,快步跑向存车处,想快点儿取出自行车。但此时,取自行车的人们想法是一致的。这就造成了存车处一片混乱,各种牌子的自行车拥挤交叉在一起互不相让。半天出不来,如果挤倒,车把互相插在一起都弄不起来。
丢过自行车,还是大姐的。好像是去客运站帮助一个农村的亲戚买票,到地方才发现车锁不好使,怎么也锁不上。于是自作聪明就假装锁上了,等买完票出来发现自行车不见了,吓得当时就哭了。
然后在周围人的指点下我去派出所报案,第一次进这种地方,看到民警就边哭边描述自行车的样子……民警还不错一个劲安慰我,并且领我到一个屋里记录,还要我回家找大人来,或者告诉他们大人的姓名工作单位。我不敢回家,那张车票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丢了。
好容易捱到天黑,回家居然没有发生我预想的事情,好像自行车根本没丢过一样。
原来我报案以后,民警就去我停车的地方查看现场,他们发现一辆和我描述丢失的自行车几乎一样的一辆“红星”,于是经验丰富的民警就料到肯定是有人骑错了。就暂时把这辆疑似的自行车推到了派出所,果然没隔多久就又有一个人来报案,巧的是他是借的自行车,同样买票出来记错方位,就把我假锁的自行车顺路打开骑回去了,到家还人家自行车才让车主发现不是自己的,赶紧回来因为找不到自己的了。这个人到派出所一报案,派出所直接联系我留下家大人的工作单位,车就取回去了……
留下了可怕的回忆,从此以后再不做自欺欺人的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