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来临,衣着单薄;暑期将至,孩子放假,又是一个幼女性侵害案件易发期。所以有必要把这么一个极其沉重的话题——幼女的性侵害及性保护,提交给孩子的师长和社会各界同胞,希望引起的不仅仅是同情和愤怒,更应该是思考和行动。让这些最柔弱、最需要保护的女孩能无忧无虑地生活在安全的环境中,为她们完好地保留本应属于她们的纯洁无瑕,活泼天真!
近年来,奸淫猥亵幼女案件屡屡发生,发案率呈上升趋势。仅以本院为例,自2003年以来共受理幼女性侵害案件29件。其中,2003年受理5件,2004年受理7件,比上年上升30%;2005年受理11件,是2003年的一倍多;2006年1—6月受理6件,已超过2003年全年受理数。现实中,不少家长怕损害孩子的名誉,给孩子今后生活蒙上阴影,羞于报案,甚至私了;所以目前所知的案件,其实仅仅是“冰山一角”。
外来民工的女儿占二分之一
在此类案件中,有二分之一被害幼女是外来民工的女儿。父母为生计疲于奔命,无暇无心无力顾及孩子的成长教育和管理。不少孩子到了入学年龄,父母仍让他们独自呆在家中,最终导致脱管幼女遭受侵害。加之外来民工居住混杂,客观上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4岁的小雪跟父母来苏南一年多了。每天,爸妈上班,大门上锁,小雪只好透过窄窄的门缝张望外面的世界,她好羡慕上幼儿园的小朋友。大门内住着三户人家,这天楼上老刘家来了年轻老乡冯小柱,酒菜满桌,杯盘狼藉。小雪爬上楼来,瞅着桌上的桔子,冯小柱递给她一个。老刘酒后去上班,小雪靠着桌边很认真地剥桔子。一瞬间,酒后的冯小柱起了性,抱起小雪扔到床上,干起罪恶勾当。小雪疼得大声呼喊,怕罪行暴露,冯小柱猛力掐住细嫩的颈脖,小雪脸色青紫没有了声息,禽兽愈加肆意蹂躏……
来到这个世界仅1000多个日夜的小雪,还没有看够门缝外的世界,就悲怆离去。妈妈捧着小雪留下的红色小鞋哭得昏厥过去,抠心的悲痛无法用语言形容,失责的爸妈将为爱女的惨痛离去痛悔终生。
2005年9月27日,冯小柱被执行死刑,罪有应得。
家长是未成年人保护的第一责任人,疏于监护致使孩子遭受性侵害,家长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同时,社会对外来打工者子女的入托入学问题应该进行督促和帮助。
贫家女贪图小利易上勾
在此类案件中,被害幼女多为贫寒家庭的孩子。她们的父母或是下岗待业人员,或是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或是外来打工者中的简单劳力工作者。父母收入低微,勉强维持生活,很少或不给女儿零花钱。所以这些女孩比较贪图小利,因此往往成为色狼的捕猎对象,施以小利如一包方便面或几粒糖果就能让贫家女上钩。
玲玲和俐俐是小姐妹俩,她们的妈妈患有先天性痴呆,爸爸辛苦工作,独自维持全家生活。这样的家庭,能一日三餐吃饱就不错了,小姐妹俩从未品尝过鲜嫩的水果。隔壁爷爷汤某仅用6只荔枝就将姐妹俩诱骗得手,两只沉默的羔羊任凭色狼猥亵蹂躏。
由于这类案件中的被害幼女因贪图小利而放弃反抗,并且对父母隐瞒事实,往往被多次长期侵害造成了严重后果后才被家人发现,其社会危害性极其严重。
暑假期间,12岁的小芳经常到对门同学家串门。碎花连衣裙把小芳微微突起的胸脯裹得紧紧的,她开始发育了。同学的父亲祁秉兴眼见心动,将小芳唤至二楼欲行奸淫。小芳害怕得哭出声来,祁秉兴一巴捂住小芳的嘴:“不准出声,让外面人知道了,你我都活不成!”随即塞给小芳5元钱,小芳不再反抗。之后,祁秉兴乘妻儿不在家的间隙,以三五元零花钱为诱饵,引诱小芳至其家中,平均每月三到四次实施强奸达三年之久。在私人布厂工作的爸妈很辛苦,赚钱不容易,基本不给小芳零花钱,女儿哪来的零花钱,糊涂大意的爸妈从没细问。
初一时小芳来了例假,她不知月经跟同学父亲对她干的事有啥关联。初二时小芳停经,肚子慢慢鼓起,可悲的是“怀孕后月经中断”这基本的生理常识小芳一无所知。更荒唐的是过来人妈妈竟然以为女儿发胖了。2005年暑假,小芳腹中的婴儿已足月,开始阵痛。祁秉兴再次以5元零花钱引诱小芳至家中实施奸淫,小芳强忍阵痛屈从畜生。当天小芳生下一女婴,父母得知女儿给他们添了哇哇啼哭的第三代,惊得目瞪口呆。就在他们的眼皮底下,女儿受辱三年,妈妈捶胸顿足,爸爸唉声叹气。祁秉兴因奸淫幼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小芳辍学在家,神情呆滞,花季少女前途渺茫。
随母再婚惨遭继父摧残
由于母亲再婚前没有对男方作深入的了解,轻易与有劣迹的男人重组家庭,结果引狼入室,继父对未成年继女进行性侵害,母女蒙辱。
单亲妈妈程莉独自抚养女儿蕙蕙,艰难度日。经人介绍认识了外来人员魏建中,当然,姓魏的是不会让蕙蕙妈知道他在老家曾被判刑两次的“光荣历史”的。交往两个月,蕙蕙妈感觉姓魏的忠厚温和,能有个依靠,于是挑了个好日子,让魏建中搬来同居。
上四年级的蕙蕙记不清第一次遭到魏叔叔侵害的具体日期,但她知道这是见不得人的事。她用脚踢,用指甲掐,拼命反抗。往日温和的叔叔这会儿一点都不温和,眼冒凶光:“别动,再动我杀了你!”完事后又对惊恐万状的蕙蕙威胁道:“不许告诉你妈和外婆,要不把你们全家都杀了!”在蕙蕙第三次遭到性侵害后,细心的妈妈捡到魏建中扔在垃圾篓里粘满精液的卫生纸,证据面前,姓魏的低头讨饶,蕙蕙妈毫不犹豫地直奔派出所报案。2006年2月13日劣迹斑斑的魏建中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
蕙蕙是不幸的,也是有幸的,有幸的是妈妈的细心和果断及时拯救了她。但是,比起蕙蕙,张小芹却是太不幸了。
小芹是跟妈妈“拖油瓶”到了曾因强奸罪被判过刑的刘大龙家的。1996年11月5日是小芹14岁生日。平日凶神似的继父破天荒笑容可掬地拎回生日蛋糕及小礼物。深夜,小芹明白了继父为她过生日是“项庄舞剑,意在沛公”,她遭到了继父的性侵害。小芹紧咬嘴唇忍住哭声,怕楼下妈妈听见难受,更惧怕暴戾的畜生加重施暴。第二天,厚颜无耻的刘大龙告知小芹妈:“昨晚我把你女儿困了!”小芹妈刚抡起巴掌,就被力大凶蛮的刘大龙死死按住。再婚的女人惧怕再遭婚变,小芹妈忍了。
张小芹在恐惧耻辱中出落得如花似玉,刘大龙对她的占有欲越发膨胀。小芹中专毕业有了工作,为躲避恶魔住到单位。刘大龙三番五次找借口到单位闹事,还胁迫小芹妈接女儿回家。家丑不可外扬,母女再一次屈服在淫威下。不久,小芹有了男朋友,搬到未来的婆家寻求庇护。刘大龙又发淫威,抡起菜刀上门无理取闹。债有主,怨有头,忍无可忍的母女报了案,2005年11月22日刘大龙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这一天离小芹14岁生日那晚已是整整9年。迟来的声张,迟到的正义,终于斩断了魔掌。
这样的案例,给带着女儿的单亲妈妈敲起警钟:择偶再嫁,一定要睁大眼睛,慎而又慎,绝不能掉以轻心!
小囡无知亦无羞
在被调查的29件幼女性侵害案件中,只有很少几个被害幼女知道“是难为情的事,是不好的事,要告诉妈妈……”,绝大多数被害幼女对遭受性侵害不知羞耻,不懂拒绝反抗。老师、妈妈从来没告诫她们,身体的某些部位是不能给人看,更不能被别人触摸“使坏”的;也不知道有人“使坏”后要及时告诉家长或老师。案发后她们在家长陪同下到派出所作证,都有问必答,没有丝毫羞涩。当然,要求一个上幼儿园或上小学的小囡了解性知识似乎不近情理。只是,犯罪分子不会因孩子年幼手下留情,而正因为她们的年幼无知,缺乏辨认和防御能力,容易得手,所以往往成为性饥饿者的捕猎对象。在美国,性启蒙教育进入幼儿园课堂,“接吻、爱情、性感、早孕、堕胎”等字眼及图片堂而皇之地出现在黑板上,“关爱生命,自我保护”的人性教育贯穿其中,这确实值得我们借鉴。
奸淫猥亵幼女案件的发生,不仅对未成年人生理心理造成无法弥补的 伤害,同时也给社会带来诸多不安定因素。强烈的责任感驱使我迫切地将这些人世间最丑陋的一幕揭开,呈现给社会。因为,惩罚罪犯,最终目的是防止摧花折嫩的罪恶再度发生!
幼女性保护的五点提示:
(1) 让孩子明白什么是性侵犯和受到性侵犯该怎么办。使孩子懂得,自己身体的某些部位任何人都无权抚摸或伤害。遭受了性侵害,要尽快告诉家长老师,切不可害羞、胆怯,延误时间丧失证据,让疑犯逍遥法外。
(2) 外出衣着不可过露,不要过于打扮,切忌轻浮张扬。女孩外出要注意避开荒僻和陌生的地方,不与陌生人搭腔,如有人盯梢或纠缠,尽快向大庭广众之处靠近,必要时可呼叫。
(3)年幼女孩外出,家长一定要接送。晚上女孩外出,应结伴而行。随时与家长联系,未得家长许可,不可在别人家夜宿。
(4)应该避免单独和男子在家里或是宁静、封闭的环境中会面,尤其是到男子的家里去。
(5)独自在家,注意关门,拒绝陌生人进屋。对自称是服务维修的人员,也告知他等家长回来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