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28日,笔者随同广东省检察院领导来到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检察院调研。笔者对刚获评“广东省检察机关反贪部门2010年度十大精品案件之优质案件”的刘某某挪用公款一案的承办检察官们进行了详细深入的采访。看一个芝麻村官如何利用手中掌握的权力上演乾坤大挪移的障眼法戏码。


  (一)2000多万元拆迁款,悄无声息不翼而飞。

  2009年1月23日,佛山市禅城区检察院反贪局的检察官们准备去审讯一个刚被抓捕归案的涉嫌受贿的警察,突然接到某镇纪委打来的电话,称某镇有个村委书记发生了点事,办案检察官迅速赶赴某镇纪委办公室了解详细情况。某镇纪委表示,2003年至2006年间,某镇某村民委员会先后六次收到政府拨付的征用土地补偿费共计人民币5100多万元。2003年5月31日,镇政府发文规定村集体可将征地补偿款的30%至50%分配给村民,余下的征地补偿款只能用于村集体的投资性支出和村民的福利性支出。某村规定将上述款项中的2300多万元分配给村民。之后,某村于2003年先后多次将分配后剩余的征地补偿款共2600多万元存入村属企业名创贸易有限公司的账户中。

  2009年1月6日,某镇政府对某村征用土地补偿款资金库情况进行突查,初步发现该村委会主任刘某某挪用了征地补偿款1700多万元。村民们很紧张,因为邻村也曾出现过这样的问题。

  负责审计的工作人员问时任的村委书记刘某某,刘某某却说不清钱去了哪里,只是保证说春节前肯定能把这笔账补上,并说,“你们搞坏我,我就要不回来(钱)”。随即,某镇纪委对刘某某进行调查。2009年1月19日,刘某某归还了人民币200万元。事情到了这一步就显得很是蹊跷了,检察官们认为这其中肯定有问题。

  2009年1月23日,佛山市禅城区检察院反贪局将刘某某抓捕归案。检察官了解到,刘某某在当地颇有能耐,被当地人称做“能人”,并且了解到刘某某想通过在清远承包一两条陶瓷制作线抵押银行放贷补上这些钱。办案检察官后来听刘某某的律师说,银行确实联系过刘某某,但联系不上他。刘某某对办案检察官是这样交代的,“那笔钱是用来为村里获利的,有部分钱借给相关企业了,我之前借相关企业的钱来还我的贷款,企业给我们村的利息,几天就有几万元。”刘某某自感不妙,赶紧自己掏了30多万元,作为银行付给村里的利息,以此制造他为村里获利的假象。他后又对办案检察官交代说有部分钱被他拿去澳门赌博了,第一次输了500万元,有些借给外面没有收回来,还有部分买了500万元的别墅和车位。


  (二)迅速展开雷霆行动,彻底调查赃款去向。

  本案的承办检察官认为,“刘某某比较爱面子,比较敏感,他在看守所里面可以看报纸,报纸上说他是‘刘水扁’,吃里扒外,他很生气,有人举报他贪污,他就摆自己的功劳。”刘某某在20世纪70年代就开始干公社,是村里的党委委员。1995年4月起,他就开始担任某村党支部书记、经联社社长、村委会主任。

  办案检察官们经过审查发现,2005年12月至2008年12月间,刘某某利用担任某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的职务便利,多次从名创公司账户中挪用征地补偿款共计人民币2370万元,用于其个人投资、偿还债务等。具体来说,2005年12月14日和2006年6月30日,刘某某先后将名创公司在某银行支行的定期存款660万元质押给该银行分行,为实际是其个人所有的恒誉贸易有限公司申请贷款以及为恒誉公司申请银行承兑汇票作担保(承兑汇票的收款人为其拥有股份的新某翔陶瓷有限公司),所得的款项用于其个人在广西的投资经营活动以及偿还个人债务。

  2007年7月至2008年12月期间,刘某某多次擅自将名创公司账户中的征地补偿款借给佛山市华某兴石油有限公司等企业。此外,由于他在广西的投资失败,为了向银行贷款、偿还债务等,刘某某又多次向华某兴石油有限公司、某锋实业有限公司、某英实业有限公司、某辉陶瓷有限公司、新某源陶瓷有限公司、某仕陶瓷有限公司等企业借款,并以交换支票的形式直接或通过恒誉公司以及新某翔公司多次从名创公司账户转出征地补偿款用于偿还借款,其中有人民币1210万元未能归还。

  2007年10月11日,刘某某从名创公司账户转出征地补偿款人民币500万元到新某翔公司,再通过该公司的财务人员将款项转入某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和儿子刘某城的个人账户,以其及刘某城的名义购买了位于佛山市禅城区沿江路55号的住房两套及车位6个。2008年10月17日,刘某某为应付政府对征地拆迁补偿款库存情况的检查,向某燃料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币1500万元转入名创公司账户,随即又将款项转出。2009年1月6日,某镇政府对某村征地补偿款资金库情况进行突查,初步发现刘某某挪用了征地补偿款1700多万元。随即,某镇纪委对刘某某进行调查。2005年的时候,刘某某创办的名创贸易公司欠债比较多,所以他决定将村里所有的收入存入名创贸易公司,公司的法人代表是刘某某,但钱却是集体的。

  从2005年开始,村里的钱就从名创贸易公司流出,一直到案发时缺口已达到1510万元。2005年,他通过抵押、质押,将村里的660万元质押给他创办的恒誉公司。办案检察官说,“他的钱流向很复杂,涉及的公司有十四五家,很乱。刘某某就是为了利用时间差,从村里开期票给某公司,留几天的差期,到时有支票拿回来,账户上就可以平了,为了达到挪用的目的。我们发出几十份查阅函给银行,亲赴银行网点查阅,平均每个银行都达到十七八次。”刘某某一开始并不承认自己犯了罪,认为自己这样做是为了给村里创收。案发前不久,村里两个会计催他,“你拿支票出去怎么还不还?”他辩解说是为了村里,“去高明投资也是为了村里,不是为了我个人”。

  从这一点可以看出他的法律意识比较差。而在检察官问到他涉及的金额漏洞时,他表示自己并不太清楚,心中只有个大概的数额缺口,具体数额是靠检察官们查实和梳理的。在关于数额计算的细节方面,刘某某并不太计较多一分或少一分。检察官说,“他要求我们不要写他赌博数额那么大,要不怎么回去向父老乡亲交代?他死要面子,我们查了他出入港澳的来往资料,比较频繁。我们去广州、深圳查到,有些公司根本不存在,这些公司都是境外赌博机构设在我们内地的民居里的。我们去银行调查时,银行也说这样的公司不存在。我们就认定他是去澳门还赌债,这可以作为他赌博的旁证。他认为这个500万元数额太大、太多,但我们查实发现数额巨大的钱款去向不明,应该是赌博输掉了。但他承认挪用。”检察官还说,“他当初有要求,说希望自己能尽快取保,将那些钱都退还,他以为这样就没事了。他说如果你把我关在这里,钱就还不上。对钱的去向他不太愿意说,他不肯承认自己投资失败,死要面子,其实他被北京的一个人骗了几百万元,那个人也被抓了。他认为这样会让别人觉得他低能,具体数额他说不准。”

  关于刘某某死要面子这一特点,还有另一件事可予以印证。在刘某某被检方控制时,他妻子得了癌症。此案开庭前正是他妻子的弥留之际,他申请回去见妻子最后一面。出于人性化执法,检方跟法院协调决定让他回去看望妻子,但出于执法安全考虑,要让他戴着手铐,穿囚衣。他认为“这样回村里去被村民看了很丢面子”,所以他不愿意回去,因此没见到他妻子的最后一面,开庭时他妻子已经去世,他闻讯顿时在庭上放声大哭。


  (三)废寝忘食成功追赃,完璧归赵一分不落。

  此案一共涉及赃款2370万元,在案发前,刘某某用了将近一个月的时间筹款,已经归还了200多万元,还有170万元缓还,有660万元是刘某某于2005年质押给银行的,还剩下1510万元的漏洞。检方通过与银行方沟通协调,刘某某也将一些机器产品抵押给银行,银行放贷,把660万元兑换出来还给了村委会。后检方了解到刘某某在他外甥生产抛光砖陶瓷的新某翔公司拥有部分股份,检方遂做刘某某外甥的思想工作,“有证据证明你舅舅在你公司占有股份,很多账通过你公司进出,如果刘某某欠村委会的钱不能从公司股份上出,可能就要拿你们公司的股份来拍卖。”刘某某的外甥听后,就去做刘某某的思想工作,跟刘某某分析利害关系。刘某某起初是不愿出卖这些股份的,他认为那股份是他以后翻本的唯一机会,他宁肯从其他渠道筹钱还款。但经过检方和刘某某外甥的说服,刘某某的思想有所松动,遂对检方说自己在新某翔公司占有2000多万元的股份。

  通过这些举动和措施,2170万元终于回到村委会的账户。在刘某某被检方控制的日子里,他列了很多名单和电话让检察官帮他联系这些人以帮他还钱,但检察官联系后却没有人愿意帮他还钱。检方经过前前后后几个月的辛苦追赃,终于将刘某某挪用的2170万元全部还给了某村村委会的全体村民。承办检察官说,“其实我们当初对追赃能追回多少都不敢抱太大希望。如果钱追不回来,村民可能会集体上访,所以我们一边忙着结案一边忙着追赃。那时离过年还有三天,而且在2009年年底,我们院内部反贪科室调整,原本16个人的反贪部门人员减少到了8个人,有部分人员还没做过侦查工作,佛山市检察院领导和我们院的反贪主管领导给予了我们很多的支持。我们这么少的人马不停蹄地加班加点,几日几夜不眠不休,忙得都没时间概念了。”检察官事后对笔者说道,“当时过年前如果我们不把全部证据固定下来,过年后,消息外传,村里的反应是颗定时炸弹。在此情况下,我们顶着压力上,当晚就要把刘案突破,把书证、逮捕证据要弄到手。我们分了几个组,第一组是审讯组,把法律规定等向刘说清楚,通过一晚的审讯,刘将2000多万元资金的去向大体作了交代,并且办案人员将他的财产情况也已经调查清楚。第二组,将他交代的银行账户查清楚。刘与某银行在此案中关系相当混乱。我们把村委几个关键证人控制住,主要证据拿到手。由于我们上下都比较坚定且耐劳,很快就把刘案的重点证据固定好了。”检察官随后又补充道,“从侦查难度、侦查技术上来看,此案不难。但从时间、人力的压力和追赃来看,此案特殊。

  可以说,此案的重点在于追赃,第一,一定要把他现有的财产清理出来,我们扣押了他的别墅、汽车、现金。第二,从他跟他的外甥合伙办的公司着手,他在那里的钱比较多。他当村干部前做了很多单陶瓷生意。八九十年代他赚了8位数的钱,但他被赌博的职业杀手盯上了,输掉了6—7位数的钱。第三,某银行660万元质押款,按正常程序,银行不可能退还这600多万元,但我们施加压力,让该银行把这600多万元退了出来,刘看到这笔退回来的赃款都很惊讶我们的追赃力度。”刘某某案全部赃款被追回来以后,某村和某镇的人们都高度认可检察机关的工作。“主要是为了追回村民的钱,有了这个基础,就可以把这个案子办顺利,并不是单纯为了追究刘某某的刑事责任。”检察官如是说。

  2009年11月,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检察院指控犯罪嫌疑人刘某某犯挪用公款罪。2009年12月,该案在禅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2010年6月,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判处刘某某有期徒刑6年。得知判决结果,刘某某不服,提出上诉,在二审过程中其又申请撤诉,并表示,“我不打算上诉了,因为我对检察官们的工作非常满意和感谢!”2010年8月,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准予其撤诉,一审判决生效。此案判决过后,某镇临近的几个镇,都将此案作为典型案例来讲解,对村官们进行教育。检察官表示,“那些村官面对此案时听得都很认真,因为这是发生在他们身边的活生生的案子,对他们触动很大。”


  【警示与戒鉴】

  案子结了,但此案给我们留下了很多值得思考的问题。地处经济繁荣发达的珠三角,靠近沿海口岸,出入港澳方便,这独特的地理位置给少数领导干部出境到澳门赌博提供了便利条件,因赌博而引发的贪污、挪用公款案件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不断发生,犯罪金额也急剧上升。“官赌”不仅造成了大量国有或集体资产的流失,败坏了地方风气,而且断送了一大批经过多年培养的国家干部,破坏了国家干部队伍的形象,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声誉,其危害之大,不言自明。此外,文中的刘某某能如此轻易地携带如此巨大数额的款项自由出入境,这反映了村组在财务监管上存在着严重的漏洞。在很多地方的集体村组中,都存在着“一把手”管事、“一把手”说了算的情况,村民敢怒不敢言,又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和监督部门,其“一把手”在这种环境里更易于拿着集体的钱去干私事甚至走上刘某某这般违法犯罪的不归之路。因此,加强村组等集体财产的监管也成了亟须解决的问题,此问题不解决,集体财产就很容易被“硕鼠”侵吞,而管理集体财产的村官们也很容易堕入万劫不复的犯罪深渊。

  1、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应对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使用、村干部报酬等坚持公开制度,所有收支必须逐项逐笔公布明细账目,让群众了解、监督村集体资产和财务收支情况。

  2、要根据农村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情况,及时丰富和拓展村务公开内容,将土地征用补偿及分配、农村机动地和“四荒地”发包、村集体债权债务等的政策落实情况,纳入村务公开的内容。财务收支情况应每月公布一次。

  3、设立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小组成员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代表中推选产生。小组成员应具备财会知识,要依法履行监督职责,认真审查村务公开各项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时间是否及时,公开形式是否科学,公开程序是否规范,并及时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监督等情况。对不履行职责的成员,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有权罢免其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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