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城区人民法院

  方便群众办案 调解夫妻和好(9)

  顺城区千金乡唐力村农民郎凤春,向顺城区人民法院提出了与其丈夫谭春元离婚的诉讼。该法院受理此案后,经过调查得知,这对夫妻的年龄均40有余。他们于1970年自由恋爱结婚,现已有二子一女。这两口子近几年来,常因家庭琐事争吵不休。郎凤春说话、吵嘴不让人,谭春元遇事也毫不谦让,致使夫妻裂痕越来越深。但他们二人感情尚未完全破裂。谭春元在家饲养了近千只鸡雏,须精心管理,及时喂养。郎凤春每天要磨豆浆、做豆腐、卖豆腐。如果让他们到法院,势必要给他们带来极大的困难。为了不影响他们的生产,合议厅决定前往唐力村就地开庭审理。

  法庭根据郎凤春和谭春元夫妻俩都很勤劳且疼爱子女的特点,全力做双方的思想教育工作,终于使这对夫妻言归于好。他们一致表示在今后的共同生活中,做到互敬互让,教育抚养好子女,搞好家庭生产,勤劳致富。

  顺城区人民法院这种就地审理案件的良好作风,受到了村民们的热情称赞。

  载于1991年7月24日《抚顺法制报》


  顺城区法院重视调研工作(10)

  顺城区人民法院今年以来加强了调查研究和通讯报道工作。这个院采取了4条措施:一是建立由院长挂帅,办公室主任主管,专兼职调研员和审判员相结合的调研、通讯报道网络;二是全院干警不论在哪级新闻单位发表作品,凭稿费单据给予等值奖励;三是每两个月召开一次网络成员经验交流会,互相切磋写作技能;四是年末召开表彰会,评选年度优秀调研、通讯报道人员和作品,给予奖励。由于该院领导重视,措施得力,调动了全院干警开展调研和通讯报道工作的积极性,已有9人确定了调研题目,副院长朴景华等人分别写完《运用诉讼保全应注意的几个问题》、《浅议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强制措施》等6篇论文。

  载于1991年8月28日《抚顺法制报》


  顺城区人民法院

  积极协助办好执行案件(11)

  8月中旬盘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庭一行8人来到顺城区人民法院,要求协助执行张济春偿还李永浩贷款案。该区法院热情接待了他们,积极帮助他们查找被执行人住址,想方设法为其解决交通工具,协助他们搞好扣押、查封工作,克服困难妥善保管扣押物品。盘山县法院寄来变卖被查封房屋的公告后,该区法院立即派人到被执行人的住处将公告贴出,为确保执行措施的继续进行打下了基础。盘山县法院对顺城区法院的大力协助和密切配合深表感谢。

  载于1991年9月11日《抚顺法制报》


  从安徽打来的电话(12)

  最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向顺城区人民法院打来电话,向该院全体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原来,当安徽省遭受百年不遇特大水灾之后,顺城区法院的全体干警为表达对兄弟省法院干警的同情和慰问,自愿捐款1000元人民币,寄往安徽省高级法院,请他们代为转送受灾最为严重的兄弟法院。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将他们捐款的事迹编发了第26期《情况反映》

  载于1991年11月27日《抚顺法制报》


  千里迢迢清货款(13)

  顺城区人民法院接到个体养殖户李永义要求执行河北省海兴县于庄鱼粉加工总厂业主吴鹤玉偿还16100元货款的申请后,副院长朴景华于10月8日亲自带领执行组前去执行。执行组到海兴后,首先查阅了吴鹤玉在信用社的帐户,在当地基层法院的协助下,将吴鹤玉账户内的13928元划走。为全额执行此案,他们又赶到吴鹤玉的居住地,在村联社不预协助及吴的家属煽动群众对他们进行围攻的情况下,他们耐心的进行法制宣传和说服教育,群众渐渐散去。他们和当地法院继续做吴的工作,警告吴鹤玉再不执行法院判决,将受到法律制裁,终于使吴鹤玉将欠款全部还清。

  载于1991年12月11日《抚顺法制报》


  曲广福被强制执行(14)

  顺城区千金乡郎士村村民曲广福于1984年以每月100元的利息,向袁某借款1000元。1987年他还给袁某170元后,余款虽经袁某多次催要,他拒不付给。袁某起诉到顺城区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自愿达成1989年10月一次付给欠款及利息1348元2角2分的协议。可是,曲广福逾期仍不履行协议,袁某便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此时曲广福写出保证书,言明1990年9月15日前付清欠款。逾期他又以别人欠他1700元未还,拖欠一年之久。此间顺城区法院多次对其传唤,他拒不到庭。区法院于今年7月29日将其传唤到庭,向其交代政策,讲明其行为的违法性,指出再不履行协议将采取强制措施。曲广福满以为欠钱是民事纠纷,法院不会怎么样,此时才懂得拒不履行也要受到制裁。他当即承认错误,回去后如数还了钱

  载于1991年12月18日《抚顺法制报》


  为了孩子的生命(15)

  顺城区千金乡英德村12岁的儿童孙宾刚,将他父亲挖地沟拣回来的炮弹引芯摆弄响了,顿时,小宾刚被炸的血肉模糊,不省人事。村领导看到孩子被炸得惨状,立即用车将他送到矿务局医院治疗。不到一晚上,孩子的父母拿去的500元就用完了。对于一个并不富裕的家庭来说,如果再继续治疗下去已十分困难,当家长的愁眉紧锁。

  村领导得知后,决定发动全村村民为抢救孩子献上一片爱心,集资捐款抢救小宾刚。

  当广播喇叭传出村党支部的号召后,到村委会捐款的人成群结队。他们当中有党团员、青年、妇女、老人和孩子,还有在外地工作回家探亲的党员干部。他们说:“学雷锋光嘴喊不行,关键要看行动。”不到一天时间,全村干部群众就捐款3400元。当村领导把这些带着乡亲们深情厚谊的钱送到医院时,小宾刚的父母十分感激,一个劲地说:“还是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是乡亲们给了我儿子第二次生命啊!”

  载于1992年第一期《学雷锋论坛》

  顺城区选派中青年干部到重点村任职(16)

  顺城区委、区政府认真贯彻中共中央2号文件精神,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领导班子的作风建设。最近从区、乡两级机关中抽调44名有培养前途的中青年干部,到重点村任职工作。

  这些同志通过实地任职工作,不仅要帮助重点村发展经济,而且通过在基层锻炼,使他们了解区情,增强群众观点和公仆意识,丰富基层工作经验,增强经济工作才干和发展经济的本领。

  下派干部在基层一般任职2—3年,党务、人事、工资关系不动。这些同志由区委、区政府统一安排到30个重点村,由各乡镇党委履行任职手续,并同本人签订责任状。年终,根据其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确定奖励标准。对政绩突出,有重大贡献者可给予重奖

  载于1992年第14期《抚顺思想战线》

  服务周到的李石法服所(17)

  顺城区李石朝鲜族镇法律服务所从1985年成立以来,积极为镇、村企业和群众提供法律服务,为当事人排难解纷,受到了企业和村民们的欢迎,先后被市司法局评为“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被省司法厅评为“最佳法律服务所。”

  李石法服所先后为26家镇、村企业担当法律顾问。他们针对部分镇、村企业规章制度不健全,经济合同管理混乱,债务纠纷不断发生的状况,深入到企业,共帮助建立健全厂规厂法、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和工作岗位责任制度362条,帮助审查、修改各类合同309份。对于应当签订而没有签订的合同提出建议82次,避免经济损失178万元。他们通过集中上课,张贴法制宣传图片等形式,向聘方职工宣传法律知识30余场,提高了企业依法管理水平。他们还为镇、村企业及群众解答法律咨询2000余人次,开展普法教育180场次,举办法制宣传栏118期,协办、公证5000余件,代写法律文书500余件,为农行、信用社、企业、及个人承办债务案件269件,追回外欠款52万元。

  载于1992年3月11日《抚顺法制报》


  运用法律手段追索欠款(18)

  顺城区塔峪镇程家村砖厂自1973年办起来之后,有些单位拉走红砖后迟迟不付款,到去年底,外欠款达20多万元,严重影响了企业正常生产。今年初,砖厂领导通过学习法律知识,认识到运用法律手段是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于是,他们起诉到顺城区法院。法院积极为砖厂追缴欠款,很快就收回17万元 。砖厂用这笔钱更新设备,扩大生产,出现一派生机,预计都年底可生产红砖50万块,完成产值80万元,实现利润5万余元。

  载于1992年7月15日《抚顺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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