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叛国罪


  一九五二年七月,曼德拉第一次被禁止,禁止期六个月。一九五三年九月,曼德拉第二次被禁止,禁止期两年。第二次被禁止让曼德拉不得不辞去非国大里的领导职务,转到了斗争运动的外围。那时候,为冲破禁止而去坐牢,对组织和个人都是徒劳无益的。那时非国大的观念是,没有必要作为公开的革命者而不惜一切代价公开与政府开战。在地下活动比走进监狱里要好些。也就是说,曼德拉和他的战友们表面上还是要做个“遵纪守法”者。

  一九五六年三月,曼德拉再次被禁止,这次的期限是漫长的五年。曼德拉决心不再做“遵纪守法”者了。老老实实被监外囚禁五年,那就要真的彻底离开斗争了。曼德拉开始对禁止令不屑一顾,完全走上了“非法之徒”的道路。

  一九五六年十二月五日,天刚蒙蒙亮,警察就带着搜捕证敲开了曼德拉的家门,在曼德拉的家里翻箱倒柜搜查了四十五分钟,以“高级叛国罪”的罪名将曼德拉逮捕。然后,又去曼德拉在城里的办公室搜查了四十五分钟,随后将曼德拉送进了约翰内斯堡监狱。同时被关进监狱的还有曼德拉的几位同志。几个小时后,有更多的朋友和同志被关了进来。同一天被逮捕的人有一百四十五人,他们在全国各地被逮捕后送到约翰内斯堡来统一审判。一周后,包括西苏鲁在内的十一名同志也陆续被逮捕。被捕总人数达到一百五十六人。这里面有二十多名印度人和十多名白人,还有几名有色人。非国大的主要领导人几乎全被逮捕。

  一年半前,非国大牵头组织了一个“人民大会”,成功地通过了《自由宪章》。那个“人民大会”是一个反抗政府的统战组织,其成员就包括了印度人、有色人和白人,具有很强的代表性。政府终于采取行动要将这个和自己作对的组织彻底摧毁。就像曼德拉几年前分析的那样,合法斗争也是政府不能容忍的。只要坚持斗争,就要做“非法之徒”。

  被逮捕的人在监狱里待了半个月。监狱的条件非常恶劣。曼德拉说,只有进了监狱才能真正了解一个国家。一个国家不能从它如何对待其高级公民来判断它的好坏,而要从它如何对待其最底层的人来判断它的优劣。南非政府对待其非洲犯人就像对待动物一样。

  南非人民经过了若干次有组织的大型群众运动,对自己的领袖们都很熟悉。听说领袖们被逮捕,全国各地掀起了一波又一波的抗议浪潮。群众们纷纷举行抗议集会和游行示威,标语上写着“我们支持我们的领袖”。世界上很多地方的人民也对南非政府迫害民权人士表示抗议。

  监狱里虽然条件恶劣,但这些斗争领袖们情绪高昂。被关押的领导人来自全国各地,这些人中许多人又一直在严厉的禁令下生活,相互见面和交谈都是非法的。现在,敌人将这些平时难得见面和交流的同志关在了一起。有些不同地区的领导人以前只能从报纸上彼此了解,现在却生活在了一起。大家甚至为有这样的机会而兴奋。

  半个月等待预审的时间里,大家不但交流思想和经验,也组织丰富多彩的活动。青年团的领导负责体育锻炼,大学教授负责讲授非国大史、美国黑人史、印度人大会史,歌唱家带领大家唱自由歌曲、朗诵诗歌,大家一起跳舞,没有了部落之分,没有了人种之分,宗教、派别均被忽略,爱国热情将大家紧紧地团结在一起。

  十二月十九日,在六辆满载武装士兵的军车押送下,曼德拉他们被押往一处叫“军训大厅”的军用建筑物里进行预审,普通法庭容纳不下这么多被起诉人。车队进入市区就走不动了,示威的群众阻塞了道路。群众高呼口号、唱歌,车内的“犯人”们响应着。群众簇拥着警车慢慢地行驶,将这次押送变成了一次大游行。审判庭里也挤满了支持者,让庄严的审判庭变成了群众集会。

  政府以高级叛国罪、全国性阴谋使用武力推翻现政府并企图用共产主义政府取代现政府罪对一百五十六人提起公诉。犯罪期从一九五二年至一九五六年,犯罪内容包括“蔑视运动”、索菲亚顿抗拒搬迁和“人民大会”等。审判庭太大了,法官讲话没法听清,找扩音设备没找到,法官宣布休庭一天。在群众的欢呼声中,一百五十六个“犯罪嫌疑人”被押回监狱。

  第二天,法庭外的群众更多了,警察也更多了。五百名武装警察将法庭围了起来。法庭内安装了铁制囚笼,“犯罪嫌疑人”被关在囚笼里,笼外有十多位武装警察把守。有“囚犯”写了张幽默的纸条挂在笼子外面,上面写“危险,请不要喂食。”支持者们组织了庞大的辩护队伍,其中不乏著名大律师。律师团一进场就提出抗议,这种把当事人当动物一样对待的做法极其荒谬,必须立刻拆除囚笼,否则整个律师团将离开法庭。法官只好下令将囚笼拆了。

  检察官开始宣读长达近两万字的起诉书,法庭外的呼喊声和歌声此起彼伏,即使用了扩音设备也无法听清检察官说了些啥。一伙警察冲了出去,枪声和喊叫声传了进来,二十人在这次冲突中受伤。“叛国罪”的预审法庭不但成了群众集会,而且成了“战场”。

  检方将《自由宪章》当成被告搞共产主义的证据,同时作为策划推翻现政府的物证。《自由宪章》是向全世界昭告的。更重要的是,《自由宪章》是南非绝大多数人民自己起草的,深入人心。南非政府反对《自由宪章》当然不得人心,遭到南非和世界人民的反对。

  预审第四天,被告人被允许保释。保释金也充分表达了南非的种族歧视现状,白人二百五十英镑,印度人一百英镑,黑人和有色人二十五英镑。叛国也分肤色。

  一九五七年一月九日,预审再次在“军训大厅”进行。律师团提出的辩护意见是:“坚决反对将《自由宪章》的条款说成叛国和刑事犯罪的指控。相反,辩护方将主张,该宪章所表达的思想和信仰虽然与现政府的政策不一致,但恰恰是人类各种族绝大多数人都赞成的,也是这个国家绝大多数公民都赞成的。”“被告”和律师团商议后决定,不仅要证明“被告”没有犯叛国罪,而且要证明这是一次政治审判。政府因为“被告”所采取的正义行动而对“被告”实施迫害。

  控方请开普敦大学政治系主任安德鲁教授出庭作证。安德鲁教授将《自由宪章》的条款都帖上了共产主义的标签。知识渊博的安德鲁教授旁证博引,企图证明《自由宪章》通篇都是共产主义思想。律师团首席律师贝瑞奇开始盘问,读一段《自由宪章》中的内容,请安德鲁教授判断其是否属于共产主义思想。安德鲁教授听后说是。贝瑞奇告诉大家,这段话是南非前总统,国民党主席马伦博士说的。再读两段,安德鲁教授说都是共产主义的言论。贝瑞奇再告诉大家,这些话是美国前总统林肯和威尔逊说的。再读一段,安德鲁教授毫不犹豫地耸耸肩,说这也是共产主义言论。贝瑞奇又告诉大家,这些话是安德鲁教授自己二十年前一篇文章里写的。安德鲁教授当时的尴尬表情可以想像。

  “叛国罪”审判是一个漫长的审判,从年初审到下半年。控方找到了有力的证人和证据。证人恩古贝斯正在因欺诈罪而服刑,但他告诉法庭,他是黑尔堡大学的文学学士,是一位律师。并说他自己是非国大伊丽莎白港的书记,也是全国执行委员会的一员。恩古贝斯证明自己参加过一次非国大全国执行委员会的会议,会议通过了一个决议,派西苏鲁去苏联采购武器,准备在南非开展暴力革命。他还参加了策划一九五二年伊丽莎白港暴乱的会议,会议决定采用大屠杀的方式把特兰斯凯的白人斩尽杀绝。

  恩古贝斯耸人听闻的、富有戏剧色彩的证词在法庭内外引起轰动。他的证言也成为了“被告”谋划“叛国”的证据。

  看来,全世界的骗子都差不多。撒了一个谎,只好用十个谎来圆。谎越撒越多,越撒越大,最后连自己也相信这些谎言是真的了。恩古贝斯说自己是黑尔堡大学的学生,被告中差不多有一半人是黑尔堡大学毕业的。恩古贝斯说他是非国大全国执行委员会的成员,非国大全国执行委员会的成员几乎当时都在被告席上站着。恩古贝斯还当着南非最有经验的律师的面说他是个律师。显然,骗子的谎言把自己也给骗了。

  具有驱邪除怪大师称号的贝瑞奇上场了,贝瑞奇的盘问技巧在南非律师界享有盛誉。几个回合下来,恩古贝斯便被证明不是大学生,也不是非国大会员,更不是非国大全国执行委员会的成员。贝瑞奇提供的证据证明,恩古贝斯伪造了学士证书和律师证书,非法从事律师职业达数年之久。他声称自己参加策划伊丽莎白港暴乱的时候其实他正因欺诈罪在德班监狱里服刑。恩古贝斯又一次犯了欺诈罪,应该给他罪加一等。

  盘问结束时,优雅的盘问大师对恩古贝斯说:“你知道什么是无赖吗?”恩古贝斯回答:“我不知道。”贝瑞奇告诉他:“先生,你就是一个无赖!”

  乔·斯洛沃是位希腊裔白人“被告”,是曼德拉在威特大学的好友,也是一位高级律师。斯洛沃有资格为自己辩护。这让政府很头疼,因为斯洛沃提出的问题更加尖锐。斯洛沃的辩护词揭露了违反法律的是政府而不是非国大。斯洛沃也是一位盘问大师,他的盘问经常让控方证人的证词陷入前后矛盾,从而证明这些证人证言都是彻头彻尾的捏造。

  预审持续了整整一年。年底,六十一名“被告”没有通告没有解释地被免于起诉,其中大多是非国大里较低职位的领导人,但非国大主席鲁图利和执行主席坦博也在免于起诉之列,这让曼德拉他们既高兴又疑惑。控方更换了起诉检察官,准备对其余九十五位“被告”正式起诉。新任起诉检察官是前司法部长,是德国纳粹的公开支持者,曾经将希特勒描绘成他那时代最伟大的人物,这位检察官同时也是个著名的反共分子。任命这位检察官说明政府对这个“叛国罪”审判结局的顾虑和重视。

  一九五八年一月,法院宣布休庭。直到八月,正式审判才开始。审判地点由约翰内斯堡移到了六十公里以外的比勒陀尼亚。比勒陀尼亚是南非的行政首都,国民党的老巢,非国大在这里没有任何基础。政府这个花招一是要让这些“被告”离开他们的支持群众,二是要消磨这些“被告”的意志。曼德拉他们这些被告和律师都住在约翰内斯堡,每次往返比勒陀尼亚差不多要花五个小时。对于曼德拉这种职业律师来说,五个小时是很宝贵的。

  审判法庭由拉姆颇福、肯尼迪和鲁道夫三位白人法官组成。“被告”们也组成了更加精干而强大的辩护队伍。“被告”与律师团商定了一个有点冒险的辩护方案,首先对拉姆颇福和鲁道夫两位法官的审判资格提出质疑,因为这两位法官都审判过与此案相关的其他案件,这会影响本案审判的公正性。

  拉姆颇福是一个相对公正的、追求司法独立、一贯坚持以法律为准绳的法官,六年前“蔑视运动”的主审法官就是拉姆颇福,这个法官当时在叛二十一名被告犯有“法定共产主义罪”的同时,承认被告一贯坚持要求会员“遵守和平行动原则,避免任何形式的暴力”。判处所有被告九个月参加重体力劳动的监禁,缓期两年执行。这就是相对公正的判决。

  曼德拉他们并不真的希望拉姆颇福被换掉,因为南非的白人法官中比这三位法官坏的有很多。曼德拉他们只是要给法庭施加压力。

  这个策略使用的结果是,鲁道夫法官说他早忘了上一个案子,但同意退出本案。做为主审法官的拉姆颇福拒绝放弃自己的审判资格,但保证当年对“蔑视运动”的审判不会影响本案。这是曼德拉他们最想要的结果,算是旗开得胜。

  法庭辩论中,律师团开始连篇累牍、详详细细地辩解,对指控本身进行抗议。证明这个指控是捏造的。同时也对策划暴力就是叛国罪的证据提出了异议。要求控方拿出被告准备实施暴力的证据。两个月后,法庭忽然宣布全部驳回关于暴力叛国的指控。又过了一个月,控方公布了一项新的、措辞更加严谨的指控,并宣布只起诉三十个被告,曼德拉是其中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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