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自己的事务所


  一九五二年八月,曼德拉成立了自己的律师事务所。这个事务所是和他的好友奥利佛·坦博合伙开办的,所以名称叫“曼德拉——坦博律师事务所”。

  坦博是曼德拉在黑尔堡大学的同学,因为所学专业不同,又不住在同一个宿舍,他们俩是在黑尔堡大学的足球场上认识的,在大学时,曼德拉和坦博的交往并不多。但曼德拉注意到坦博思维敏捷、善于辩论的特点。

  后来两人都没在黑尔堡大学完成学业就先后离开了学校。十年前,两人不约而同来到约翰内斯堡。在约翰内斯堡不期而遇后,两人走上了同一条道路,一同加入非国大,一同组建青年团,一同担任非国大的高层领导。坦博和曼德拉是终生的朋友和战友。

  也许是学理科的原因,坦博具有冷静和重逻辑的风格。曼德拉认为,这种才能可以在法庭上击败任何对手。坦博来到约翰内斯堡后放弃了当医生的理想,转而自学法律。当时,坦博已经在一家律师事务所担任非洲事务部负责人。曼德拉力邀坦博与自己合伙,坦博在合同到期后做了曼德拉的合伙人。

  曼德拉的律师事务所设在约翰内斯堡市中心的的法官大厦内。事务所一开张,便被委托人围得水泄不通。曼德拉和坦博并不是南非仅有的黑人律师,但他们的事务所是南非当时仅有的由黑人开办的律师事务所。对当时的南非黑人来说,违反法律是很容易的事,走错了路、进错了门、使用错了饮水机、坐错了地方、过了时间待在室外、没地方住、住错了地方、没有工作、有了工作老板不对……这些都犯了法。南非黑人需要大量的法律服务,“曼德拉——坦博律师事务所”无疑是他们的首选服务机构。

  曼德拉在很多律师事务所工作过,他对那些白人开办的律师事务所收费情况很了解。有的尚能一视同仁,有的故意抬高对非白人委托人的收费标准,让广大黑人群众对请律师望而生畏。绝大部分黑人是很贫穷的,曼德拉将对穷人的收费标准定得很低,有些低至几近免费的程度。他们的律师事务所门庭若市就不足为奇了,有些农村黑人群众也慕名而来。曼德拉和坦博每天早上去事务所上班,不得不从拥在走廊里、楼梯上的人群中挤过去。

  通过接待这些黑人群众,曼德拉和坦博了解到很多鲜活生动甚至奇奇怪怪的黑人被歧视的和被压迫的案例。从而对种族歧视和种族隔离政策有了更真切的体会。

  曼德拉很快认识到,他们的事务所实际上是普通非洲人的一个家。是一个普通非洲人可以随时进来并能找到同情和支持的场所。是一个普通非洲人能为有与自己肤色相同的代表人而骄傲的场所。曼德拉时常从工作中感觉到,自己选择了一个正确的职业。

  曼德拉经常一个上午处理五六个案子,整天在法院里进进出出。并非所有法院都尊重他们这些黑人律师。即使曼德拉打赢了官司,那些白人律师、检察官、法官还是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曼德拉知道,这些能力平平的人良好的自我感觉不是建立在他们的专业水平上,而是建立在他们的肤色上。

  这样的环境客观上锻炼了曼德拉。曼德拉要想打赢官司,不但要做好充分的前期准备工作,在法庭上要有雄辩能力,还要时时对付那些白人对手非专业的轻慢和挑衅。也难怪,大学法律教授都认为黑人当不了律师,比大学教授开明的白人法官和检察官估计不会很多。

  一次开庭,法官要求确认身份,曼德拉按惯例通报了自己的姓名和身份。法官说:“我不认识你,你的执照在哪里?”这是个明显不合理的要求,营业执照是镶在框子里挂在办公室墙上的东西,没有哪个律师把营业执照随身携带。曼德拉请求法官开庭,表示自己下次会提交营业执照。法官竟然拒绝开庭,还让人将曼德拉赶出了法庭。对如此无理的法官曼德拉当然斗争到底,最终上诉到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批评了那位法官的违规行为,并责成另一位地方法官审理那个案子。

  曼德拉的律师事务所红红火火地开了一年,事务所本身遇到了法律问题。按《城市区域法》,非洲黑人在市内拥有经营场所需要部一级的批准。曼德拉的申请被拒绝,事务所是按《社团区域法》得到临时许可才开门营业的。临时许可到期了,政府拒绝为他们续办临时许可,要他们把事务所搬到十多公里外的非洲人居住区去。到了那里,律师事务所就无法经营了。这其实是政府想把曼德拉他们挤出律师行业的一个伎俩。曼德拉他们只好在市区内“非法经营”。

  法律本来应该是神圣而公正的,而南非当时的法律却毫无公正、平等而言,也就根本谈不上神圣了。南非的律师们就是在这样恶劣的法律制度下工作,还要为这种恶劣的法律制度服务。

  曼德拉接待过一个有色人的案子。当事人在二战期间为南非去北非和意大利作战,回国时,一位白人官僚错把他划成了黑人。和黑人相比,有色人有很多好处,比如有色人就不需要随身携带通行证。

  曼德拉是反对《人口登记法》这类种族歧视法律的,但他要为当事人服务。曼德拉收集了大量证明当事人是有色人的证据,上诉到“人口划分委员会”。一名白人法官和两名白人官员审理了这个案子。法官对曼德拉提供的证据不感兴趣,只是直视着当事人,然后粗暴地让当事人转过身去,背对着审判台。法官仔仔细细地查看当事人的肩膀。在确认这个人的肩膀属于陡肩型后,法官向另两个白人官员点点头。

  白人认为,陡肩型是有色人的标准肩型。一个人的命运被他的肩膀结构和形状决定了。这是多么荒唐的法律,曼德拉无奈地为这样的法律服务。

  曼德拉他们受理了很多警察施暴的案子。由于警察往往受到白人法官的偏袒,这样的案子胜诉率很低。但曼德拉他们还是愿意受理这样的案子。通过对这类案件的审理揭露警察的恶劣行径,也教育群众如何与不法警察做斗争。

  大强度的工作锻炼了曼德拉的法庭辩论能力。语言技巧、肢体动作,这些法庭上的能力运用曼德拉日臻成熟。南非城镇上的人本来就有把旁听法庭辩论当成一种消遣的习惯。逐渐,有曼德拉出庭的庭审,旁听席上总是坐得满满的人。曼德拉将法院当成了秀场,当成了自己积累人气的舞台。

  一九五三年九月,曼德拉遭到了两年更严厉的“禁止”,这次“禁止”的目的就是要曼德拉退出非国大。曼德拉不得不辞掉了非国大的职务,从非国大核心领导层转到外围。这倒是有更多时间用到他律师的本职工作上来。那时他们的事务所非常红火,曼德拉每周都要在法庭上露面十多次。一九五四年四月,德兰士瓦法律协会向最高法院申请取消曼德拉的律师资格,因为曼德拉参加政治活动而被证明有罪,因而有不称职、不名誉行为。

  这是一次明显违背民主和法制精神的控诉。取消曼德拉律师资格的文件一公开,立即有同行对曼德拉进行声援和支持,其中包括非洲白人律师,甚至包括支持国民党的白人律师。

  曼德拉感觉到了正义的力量,决定把这场为自己律师资格的抗辩当成一次斗争。曼德拉请了约翰内斯堡律师协会主席、王室法律顾问瓦尔特做自己的辩护人。有人建议,再请一位与斗争行动没任何牵连的人做辩护律师,那样对德兰士瓦律师界将产生积极影响。曼德拉又请了约翰内斯堡历史最悠久的律师事务所掌门人威廉做自己的辩护人。

  曼德拉认为德兰士瓦法律协会的行为是对正义的亵渎,在任何一个法制国家,每一个人都有权利为自己的政治信仰而战斗。两位白人大律师同意并支持曼德拉,他们都为曼德拉免费辩护。

  在法庭上,瓦尔特大律师例举了一个案例。一个叫斯揣敏的人与后来成为南非总理的沃斯特一起被拘留,罪名是曾经坚持过纳粹立场。斯揣敏企图逃跑未遂且犯有偷车罪。被释放后,斯揣敏向律师协会申请当辩护律师。律师协会因为他犯过罪而反对,法庭仍决定接受他所犯的罪是基于政治的,而一个人不能因为政治信仰而被剥夺担当辩护律师的权利。

  这是一个很有份量的案例。瓦尔特大律师随后在法庭上说了一句更有份量的话:“当然,斯揣敏与曼德拉是不同的。曼德拉不是国民党人,曼德拉也不是白人。”

  大律师就是不一样。一个小故事,一句话,便将对方逼到死胡同里。别说啥“有罪、不称职、不名誉”的废话,如果取消曼德拉的律师资格,理由只有一个——曼德拉不是国民党,也不是白人。

  曼德拉的抗辩获得大胜,法律协会的申请被驳回,法庭还破天荒地让法律协会自己承担诉讼费。

  曼德拉在群众中很有口碑,在同行中人缘看来也不错。但法律协会却似乎总和他过不去。十年后,当曼德拉被判终身监禁关进监狱时,法律协会又提出申请取消曼德拉的律师资格。那次曼德拉没请辩护人,坚持自己亲自出庭抗辩。结果,没等开庭对手就草草收兵了。曼德拉再次大获全胜。

  从“蔑视运动”开始,曼德拉就反复遭到“禁止”,从六个月到两年,再到五年,一次比一次时间长,一次比一次严厉,这让曼德拉的律师事务所业务受到很大影响。一九五六年底,曼德拉在禁止期内因“叛国罪”被逮捕,随后进入长达四年多的审判期,这更让曼德拉的律师事务遭到毁灭性影响。“沙佩维尔惨案”后,曼德拉又因紧急状态令被逮捕。曼德拉的合伙人坦博在这之前被组织派往了国外,曼德拉的律师事务所不得不关闭。

  一九六○年三月到八月,曼德拉在紧急状态令实施期间坐了五个月牢。紧急状态令实施期间“叛国罪”审判继续进行,但被告律师团的工作却无法继续,律师团与被告之间的沟通由于紧急状态令变成不可能的事,律师团无法做辩护准备。经过协商,律师团决定退出本案以示抗议。作为“叛国罪”被告的曼德拉和另一名被告杜马担负起为所有被告辩护的责任,自己为自己打官司。

  曼德拉他们设计了一套拖延时间的自我辩护程序,这套程序足以将审判拖延到紧急状态令结束。曼德拉他们三十九名被告过了五个月白天上法庭,晚上回监狱的生活。在这期间,曼德拉有段时间享受了一个特权,比勒陀尼亚地方监狱的监狱长同意曼德拉每周五下午回约翰内斯堡,周六、周日为“曼德拉——坦博律师事务所”的善后清算事宜工作两天,周一再回比勒陀尼亚出庭受审。来回有狱警押送,晚上不能回家,住在约翰内斯堡的监狱里,这真算是开了大恩了。

  在监狱里做辩护准备有很多困难,曼德拉和杜马想了很多办法,在法庭上和控方、法官斗智斗勇。曼德拉还利用一切机会宣传自己和非国大的政治主张,证明自己一方是代表正义的,政府才是违法的一方。

  一九六○年八月三十一日,紧急状态解除,律师团重新回到法庭上为被告进行辩护。曼德拉他们也可以在开过庭之后回到自己家里。曼德拉的律师事务所关门停业了,但曼德拉的律师声誉反而更高。许多同事准备开办律师事务所,纷纷邀请曼德拉入伙。曼德拉更愿意做个自由法律工作者。他借用朋友的房子接待当事人,很快,朋友那个平房里面和外面的走道上每天都挤满了人,朋友回家来不得不躲到厨房里去。这段时间曼德拉经常忙得饭都顾不上吃,每天工作到深夜。没有了事务所反而更忙。

  曼德拉被关上罗本岛时,他的律师“业务”也被带上了罗本岛。罗本岛监狱里关押的不光是政治犯,也有普通犯人。很多普通犯人都找曼德拉为他们写申诉书。在南非,能雇起律师的黑人很少,绝大多数黑人除了接受法院的判决别无选择。普通犯人里大部分是没有经过辩护就被关进了监狱。罗本岛监狱里来了位大律师,黑人囚犯们纷纷前来救援。

  在监狱里开展“律师业务”是不被允许的。所以,律师无法和“当事人”见面,了解案情、起诉、证人证词等方面的资料都要偷偷摸摸地通过传递字条进行。“当事人”中大多数是第一次和律师打交道,没有法律常识,有的甚至不会写字。传递信息很慢而且零碎。在律师事务所里只要半个小时的咨询在监狱里往往要好几个月甚至一年。

  曼德拉一旦掌握了足够的案情资料就立即着手为“当事人”写申诉书,有些案情资料还是曼德拉写信向最高法院要求提供的。曼德拉亲笔给法官写信,指出办案过程中的偏见、程序不正确、证据不足等问题。给最高法院的信和给法官的申诉书都需要“当事人”自己或者找人重抄一遍。

  曼德拉在罗本岛监狱里经办的几个案子中有的被推翻,有的被减了刑。这点小小的胜利在监狱外面对曼德拉来说不算什么。在监狱里面取得了这样的胜利,曼德拉自己也感到欣慰。有囚犯会出乎意料地请曼德拉吃午饭,原来,他们就是曼德拉没见过面却帮了大忙的“当事人”。曼德拉为自己的法律知识在监狱里没有荒废而感到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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