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11日,新疆石河子市发生了一起恶性杀人案件,四十二岁的村民张女士,被人用刀残忍地杀害在了家中。报警人就是死者的丈夫,当他回到家中的时候,发现门锁完好,但是自己妻子死在房内。

  随着对这起杀人案的侦查一步步深入,案件背后的很多故事,逐渐被媒体关注,最终成了轰动全国的重要案件。那么这究竟是怎样的一起案件呢?我们还是跟着警方一起来看看案件的侦破情况吧。

  接到报警,警方初步调查认为,这是一起仇杀案。

  但是,通过调查走访,没有发现死者与村里的人有什么矛盾。死者生前在这个村里开了一个理发店,生意比较好,手艺也比较好,几个村的人都喜欢到她这儿理发,在这个村子里面,大家谁都认识她,她乐于助人,和邻里关系都很好,警方根本无法找到与死者有仇的人。

  一个人的异常表现让警方感到疑惑。

  那就是当警察询问死者的女儿的时候,这个孩子显得特别平静,没有哭,当时警方对这个女孩第一印象有点奇怪,家里出了这么大事情,这个女孩居然没有一点痛苦状。

  难道,是死者张女士的亲生女儿......

  警察根本不敢往下面想。

  但是心中的的疑点不能不去弄清楚。

  于是,展开了对死者女儿的一系列调查。

  死者的女儿名叫王华,16岁,他是死者张女士的独生女儿,在外人看来呀,这个王华可是张女士家的乖乖女,平时又活泼懂事。可就是这么一个女孩,却成了警方怀疑的对象。看着眼前这个柔软的小女孩,警方很难把她和杀人凶手联系在一起,然而,随着调查的深入,王华身上的疑点却越来越多。

  通过一夜的走访调查,警方和她女儿第一次正面接触,询问她案发时间的时候,她说了很多和警方走访调查不一样的几点,比如她回过家,几点钟离开房子的,她都是往前提一个小时至两个小时时间,造成自己不在案发现场的样子,但是警方通过走访的呢,恰恰那个时间段,她就在这个案发现场。

  王华为什么要撒谎呢?难道她和自己亲生母亲被杀真的有什么关系吗?

  12号的下午5点左右,公安把王华带回办公室,跟她谈很多细节,问到很多关键问题的时候,她不是说饿了要回家吃饭,就是说想睡觉,或者说现在烦得很,就用这些语言搪塞公安机关。

  王华的表现让专案组的民警产生了更大的疑惑,为了给案件寻找突破口。专案组派出另一组干警迅速对王华的社会关系以及她就读学校的老师和同学展开了全面调查。

  很快,警方获知,王华在案发当晚一直在和另一个男同学在一起,另一组侦察员在晚上10点钟发现重大疑点,就是和王华在一起的男同学叫李强,李强还只有14岁,案发时为某中学高一年级学生,是王华的同学。

  警方走访了很多同学老师,了解到李强在11点之前的行程交待得很清楚,晚上11点以后就含糊不清了,最后,李强在很多证据面前开始交代,他说这个案子是他做的,而且是死者的女儿雇佣他做的。这个时候,在公安机关强大的证据供诉下,16岁的王华心理防线开始崩塌,她开始交代,是自己花500元钱雇李强杀害了母亲,她把前因后果交待得彻彻底底。

  16岁的少女王华,花费500元钱,雇佣14岁的同班同学李强,杀害了自己的母亲张女士,这样的事实是让谁都难以接受的。那么,16岁的女孩王华为什么要雇凶杀害自己的亲生母亲呢?她和母亲张女士之间到底有着怎样的矛盾呢?随着调查工作的深入,王华逐渐说出了发生在她身上的一段不为人知的往事。

  王华生活在一个普通的打工者家庭,母亲开了一个理发店,生意一直不错,父亲呢,在外地打工赚钱,这样的生活原本应该很幸福,然而,据王华讲,从她记事起,家里就没有什么幸福可言,因为父母的感情长期不和,家里不是吵架,就是冷战。

  父母之间的矛盾就在争吵中越来越深,甚至到了闹离婚的地步,然而,考虑到王华还小,为了孩子,夫妻俩都忍了下来,而这样理由却让王华倍感难受。

  王华说:“他们每次吵架的时候,好几次说离婚不离就是因为我,考虑到我的感受,那个时候我就特别地特别地难受,特别想告诉他们,其实我无所谓,如果要是离婚更好的话,我宁愿选择让你们离婚,我不愿意活在这个家庭当中。”

  父母间无休止的争吵让王华对这个家感到厌恶,她尝试逃离这个家庭,整夜整夜不回家,然而,这并没有引起父母的关注,他们的争吵依旧。其实,王华父母吵架的原因很简单,就是因为王华的母亲嫌弃王华的父亲赚钱太少。

  据王华讲,父亲是个很老实的人,不善于表达,而母亲则是一个很刻薄的人,就知道和父亲要钱,却不知道心疼父亲,每当看到母亲数落父亲的时候,她的心里就会很难受。因为长这么大,在王华心目当中,父亲一直是一个特别伟大的形象,王华觉得,父亲在外面特别的辛苦,回家之后还要受母亲的数落,所以感觉很心疼。

  家庭的不和让王华对母亲充满了怨恨,在王华看来,这完全是母亲的原因,要不是她爱唠叨、不满足,那么家庭应该很幸福。 她特别喜欢父亲,爱和她爸在一块,妈妈对爸爸不好,她就对爸爸好,偏偏不理妈妈,王华说都8、9年了,她一直对妈妈特别气。

  王华在怨恨中慢慢长大,心一直偏向自己的爸爸,直到有一天,母亲做的一件事,彻底激怒了王华。

  原来,在王华八岁那年,母亲张女士趁王华父亲在外地打工的时候,领了一个陌生男人在家中过夜,这一切,都被王华看在了眼里,记在了心上。

  王华说:“我能记住那个人的长相,当时我在睡觉,那个人还趴在我脸上看了一下,看我是否睡着了,所以我对他的长相一直挥之不去,好多年都记在心里。”

  当时年幼的王华并不知道陌生男人和母亲在家过夜意味着什么,只是本能地觉得这样是不对的,然而,随着年龄的增长,王华最终知道了事情的真相,这让王华为父亲感到悲哀的同时也异常愤怒。

  说起这件事,王华很气愤:“爸爸特别爱妈妈,妈妈却并不爱爸爸,我后来知道为什么妈妈总是数落爸爸了,无论爸爸怎么做,妈妈总是不如意,我觉得有一种被欺骗的感觉。”

  “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

  “不知道。我爱爸爸,我感觉爸爸好像被骗了很多年了!”

  母亲偷情这件事成为王华心里挥之不去的阴影,每当她想到辛苦在外打工,赚钱养家的父亲,对母亲的怨恨就加深一分,渐渐地,这种怨恨演变成了仇恨。

  王华把她的恨都写进了日记里,她写了很多日记,就是要杀母亲,报答父亲,她说只有这样把母亲杀掉,她父亲才能过得更好,一个孩子从8岁到16岁,心里要承受多大的压力,阴影在自己的心里面,挥之不去呀。

  8岁到16岁这八年间,在王华心里一直隐藏着要杀掉母亲恢复家庭平静的念头,但始终没有找到机会,直到2008年11月的一天,已经上了高中的王华,无意中得知她的好朋友李强,欠了其他同学几百元钱。这时的王华觉得机会来了,于是她就悄悄的写好了一张纸条,交给了李强。

  记者问李强:“她上面怎么写的?”

  李强说:“她说帮我杀个人,我觉得开玩笑,我说杀谁,她说现在不能跟你说,然后我就使劲问,她就跟我说杀她母亲。”

  “当时她说杀她母亲,你没有感到吃惊吗?”

  “我以为闹着玩呢,没有感觉到,我就问她为啥,她跟我说她8岁的时候看到她妈妈和别的男人在一块,和别的男人在家里住,她爸爸经常不在家,在外面跑出租车,她就对他妈很气,她特别喜欢她爸,说都8、9年了,对她妈特别气。开始的时候,我本来不想去,但她跟我说完这样的话,我就去了。”

  就这样,王华对李强许诺,只要李强帮她杀掉母亲,就付给李强500块,帮他还债。

  “你为什么选择李强呢?”记者问王华。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就和他一说他就同意了,我就觉得他特别听我的话。”

  “你当时没想你这样做会害了同学?”

  “我不懂得法律,当时觉得就算出了事,有我在就行。”

  案发时李强刚满14周岁,李强性格比较单纯,他和王华是同班同学,平时相处得也很好,因为王华经常帮助家境不太富裕李强解决经济上的困难。所以李强一直很感激王华。有时候李强没有钱买饭票,或者没有钱买课外书籍,王华都是无私地提供金钱帮助,所以李强对王华还是深表感激的。

  案发以后,警察问李强:“你是因为她要给你500块钱才做这个事吗?”

  李强毫不犹豫地说:“不是。就是不给钱我也会做。她妈妈经常和她爸爸吵架,她妈妈经常打她,我问她好几遍,你想清楚了吗,她说想清楚了,我就答应了,我想帮个忙也没啥。”

  王华见李强同意帮忙了,于是就悄悄地把李强带回了家,让李强藏在卧室的门后,并到厨房里找来了一把水果刀交给李强。就这样一切安排停当后,王华拨通了母亲的电话。

  李强说出了当时的场景:“她就打了个电话,她打电话她妈就进来了,我就在门后面,她妈一进来,我就从后面开始捅了,当时我也没想后果是什么,我就开始捅。”

  惨案就这样发生了。

  案发时王华16岁,李强只有14岁。王华的父亲因为女儿的这个决定,失去妻子又眼睁睁地看着女儿走进监狱,而李强也是父母唯一的心头肉。两个年少无知的孩子就这样毁掉了两个原本完整的家庭。

  2008年11月12日,犯罪嫌疑人王华,李强被警方刑事拘留。

  2009年,x月x日,王华,李强杀人在法院开庭审理

  依照刑法232条规定,故意杀人应当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个案子肯定不是属于情节较轻,从犯罪性质后果来看都是非常严重的,那应该是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因为这两个小孩都是未成年人,犯罪时不满18岁,按照刑法17条规定,已满14岁,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所以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节,对这两个被告人都予以了从轻处罚,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审理完此案,检察官分析这个惨案发生的原因,这个女孩性格比较偏执,心理上有一些问题,这个男生对法律很无知,法盲一样,他们俩一拍即合,互相制作了这么一个惊天大案,对这个社会的影响也非常大。

  王华在憎恨中度过了童年的时光,当沉压在心底的那个疯狂的念头真的付诸了行动,她沉积在心中八年的心结真的就能结开了吗?

  记者为此再次采访了监狱里的王华。

  “王华,你现在后悔了吗?”

  “非常后悔。”王华神色黯然。

  “如果让你重新来过,你会采取什么样的态度面对母亲?”

  “可能会跟她好好谈谈吧。到这儿看了一些书,很自然而然就翻到那样的忏悔录,就会找和我相关的事情,感觉别人都把事情处理得很成功,再看看我的想法我的行为,好象特别的幼稚。”

  “李强呢,你后悔了吗?”

  “我自己知道错了。就是再好的朋友,有些忙能帮,有些忙是不能帮的,违法的事情以后再不能干。”

  这是一个很极端也很典型的一个案子。这个案子的发生,不只是因为父母的吵架行为给王华造成了心里阴影,还有她母亲曾有过外遇而憎恨母亲这个主要原因。这个案子中暴露出家庭子女与父母欠缺沟通的问题,一个孩子从8岁就有了这样可怕的一个念头,要杀死自己的母亲。孩子那么小,在日常生活中一定掩饰不住一些迹象,孩子还写了日记,如果说作为父母能提早发现这些迹象,并和孩子好好的沟通,我想这类惨案就会避免发生。

  一个没有温暖的家庭,带给孩子和自己的只有伤痛,希望王华的故事能给家长们以警示,关注孩子的心灵,给他们一个健康幸福的成长环境,是父母们不可推卸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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