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个义不偷生的良家妇女,一个“义”字在那久远的时代,如此深入人心,如此动人心魄。正是一个个为一个“义”字绝不偷生的英烈对“义”的生动展示,才让“舍生取义”四个字掉地下铛铛作响,以至于2000多年了,那金属的回声一直延续,让今天的人不听则已,一听之下,振聋发聩。

  说的是梁国的一位妇人,家里失火,兄长的孩子和自己的孩子都在房内,妇人冲进房子想要先救出兄长的孩子,但救出来才发现是自己的。

  正待再进去抢救兄长的孩子时,火着的更旺了,已经不能再进去,但妇人并不甘心,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她的朋友看她不顾自己死活要强行救人,就阻止她:“我知道你是想要先救你兄长的孩子,匆忙中把自己孩子救出来了,心中明白就行了,明知火太大,何苦自投火中呢?”

  妇人哭着说:“梁国那么多人,我能一个一个告诉他们我心中想的什么,结果又是什么吗?落下不义的名声,我还有什么面目见我的兄长,见我的国人呢?我要是再把我的孩子投入火中,那就失去了作为母亲的恩德,但让我眼看着兄长的孩子救不出来,我哪里能苟活!”妇人没有犹豫,就为了自己没有救出兄长的孩子,赴火而死,身体力行“舍生取义”四个硬邦邦的大字。

  孟子有很著名的语录,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还有比梁妇人更彻底更完整的诠释“舍生取义”的例子吗?梁妇人的这一套行事规则,在当今世界早已落伍,听起来很陌生,在我们追求更人性化的今天,更尊重个体生命的今天,梁妇人够别开生面,够另类吧,我是说我们还能听到汉字掉地上铛铛响的声音吗?


  ◎卷五之十二 梁节姑姊

  梁节姑姊者,梁之妇人也。因失火,兄子与己子在内中,欲取兄子,辄得其子,独不得兄子。火盛,不得复入,妇人将自趣火,其友止之,曰:“子本欲取兄之子,惶恐卒误得尔子,中心谓何,何至自赴火?”妇人曰:“梁国岂可户告人晓也?被不义之名,何面目以见兄弟国人哉!吾欲复投吾子,为失母之恩,吾势不可以生。”遂赴火而死。君子谓节姑姊洁而不污。诗曰:“彼其之子,舍命不渝。”此之谓也。

  颂曰:梁节姑姊,据义执理,子侄同内,火大发起,欲出其侄,辄得厥子,火盛自投,明不私己。


本网站作品著作权归作者本人所有,凡发表在网站的文章,未经作者本人授权,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