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老汉家住城内,偏处一隅,三间茅屋,一个小院。

  阿紫询问了当时情况。原来,当年上元节,城内举办灯展,施放烟火,小翠携同弟弟丰儿,一同前往游玩。回归途中,至一陋巷,小翠被人掳走。

  阿紫命丰儿带路,来到现场。口中吐出如意逍遥丸,置于掌中,心中默念:“时间:上元节晚上,地点:此处。追踪对象:小翠和丰儿。”发出指令。

  如意逍遥丸慢慢变大,变成一面镜子,形同月亮,光如白昼,开始显像:

  只见上元之夜,满城灯火,满街游人。在无数灯明的点缀下,树如火树,灯如银花,街市更是五彩缤纷。正是:“满城灯市荡春烟,宝月沉沉隔海天”。

  街巷尽头,小翠和丰儿手牵着手蹦蹦跳跳地走来。

  来到一处冰糖葫芦摊前。看着红的发亮、诱人口水的糖葫芦,丰儿直嚷:“我要吃,我要吃。”小翠摸出几枚铜钱,买了一串,两人你一口我一口地吃了起来,边吃边走。

  夜渐渐深沉,人慢慢散去,小翠和丰儿开始返回。至一偏僻小巷,突然窜出一伙人来,架起小翠就走。丰儿哭着追赶,被人推倒在地。

  继续追踪。这伙人架着小翠,来到一处大院,走了进去。大院门楣上有一匾,上书:“上官府第”四个大字。

  小翠失踪案基本明了。

  王一魁道:“只是还缺少点东西……”

  阿紫:“不就是直接证据吗?今晚我就夜探上官家,只要找到小翠,就好办了。”

  王一魁:“是啊,我们需要人们能够看得见摸得着的证据材料。那你就再辛苦一趟吧。”

  是夜,阿紫悄悄潜入上官府。府邸很大,楼堂馆舍俱全,在月光下更加显得巍峨。蜿蜒曲折的长廊仿佛一条游龙,通向未知的深处,让人感受到地位的优越与金钱的魅力,以及神秘。

  这么大的院子,这么多的房舍,小翠被藏在哪里呢?阿紫只好再次求助如意逍遥丸,循着它的指引前进。

  逍遥丸指向一座小阁楼,阿紫飞身进去,见小翠坐在床边垂泪。

  阿紫现身,问道:“姑娘,你是小翠吗?”

  小翠吃了一惊,道:“你是谁?你要干什么?”

  阿紫:“我是阿紫,是你父亲李老汉找来的侠客,是来救你的,你不要害怕。”

  小翠听了,放声哭了起来。

  阿紫急忙制止:“小翠不要哭,不要惊动了贼人。今天我是来探路的,不能带你出去,明天必来救你,你再忍耐一夜吧。”

  出了阁楼,阿紫心想:既然进来了,何不再去看看上官甫仁呢?看看他在做些什么。

  潜入正庭,见上官甫仁坐在椅子上,旁边围着几个人,在商量着什么。贴近潜听。

  上官指着众人道:“这个王一魁,油盐不进,专一与我上官家作对,眼看就要下手了,你们说该怎么办?”

  一人道:“赶快修书,驰报老大人,叫老大人在京城设法摆布他。”

  又一人道:“这个法儿太缓了,不如今夜出动,去府衙直接干掉他。”

  上官:“好。双管齐下,我这边修书,由狗娃去京城见大老爷。你们四人,三更时出动,去府衙干掉王一魁。”

  府衙,卧室。王一魁和阿紫息了灯,静静地坐在床上,闭目养神运功。香炉中燃上了檀香,室内香雾缭绕。约摸三更时分,听见外面有了动静。一会儿,听见窗纸簌簌作响,随着一根竹管捅破窗纸,一股毒烟轻柔地飘了进来。

  稍停,听见门栓被刀具轻轻拨动的声音。门开了,四个蒙面大汉冲了进来,手持利刃,扑向两人。王一魁挥出两掌,击倒了两人。阿紫伸出双手,拿住了两人。王一魁大喝一声,埋伏在两侧房屋的衙役一拥而上,将四人锁了。

  上官府邸。自从管家被拿之后,上官甫仁一直感到寝食不安,心惊肉跳。他后悔自己小看了王一魁,没有早早采取有力措施。此时他不能安睡,来回踱步,就像热锅上的蚂蚁。他在等候刺客的回报。

  忽报刺客回来了,正在叫门。命立即开门:“叫他们马上来见我!”

  突然一群捕快冲了进来,围住了他,用刀逼着,给他戴上了镣铐。王一魁就站在他的面前,冷冷的看着他。

  阿紫引人前往阁楼,救出了小翠。

  回到府衙,刚喝了一口茶,人报派去捉拿狗娃的捕快回来了,狗娃被拿住了。

  王一魁命将一干人犯暂押,容天明审理。

  经过一段时间侦查,莫氏状告上官甫仁诬陷欧阳夏抗税案、上官甫仁状告欧阳夏故意伤害狗娃案、李老汉所报小翠失踪案,均已查清。

  王一魁升堂。堂下一边跪着莫氏、欧阳夏、李老汉、小翠等苦主,一边跪着上官甫仁、管家、狗娃、四个刺客等人犯。

  堂前围观者人山人海。

  王一魁一一核对身份,询问了所有苦主及人犯,核对事实。猛地敲了一下惊堂木,喝道:“现在听宣!”

  判词如下:

  “关于莫氏状告上官甫仁诬告欧阳夏抗税一案。业经查实:欧阳夏所经营的绸布店,已按朝廷三十抽一税额完税,其抗税罪不能成立。上官甫仁依三十抽三税率首告,该税率虽系违法,但系当地官府制定,其诬告罪不能成立。原判绸布店的财产一半没官,一半归上官甫仁,现判没官的发还原主,归上官甫仁的由其返还欧阳夏。由上官甫仁拍卖所得的二十一亩水田,因属非法所得,判令归还欧阳夏。缴纳的拍卖金收缴国库,不予退还。

  关于上官甫仁状告欧阳夏故意伤害狗娃一案。经查:狗娃系上官家奴,时有调戏欧阳夏之妻莫氏之举动,虽被欧阳夏推了一把,借势倒地,意图讹诈。狗娃并未受伤,狗娃对此亦供认不讳。狗娃等人反致欧阳夏重伤,构成故意伤害罪。本案上官甫仁构成纵奴行凶罪、诬告罪。欧阳夏无罪,当庭开释。

  关于李老汉所报其女儿小翠失踪案。经查:李老汉的女儿小翠与儿子丰儿,于上年上元节去街市观灯,返回途中被人绑架,系上官甫仁指示其家奴所为,现已从上官府中搜出小翠,上官甫仁无从抵赖。上官甫仁构成强抢民女罪。

  另经查抄上官府邸,其府内建有水牢,水牢内发现数具骸骨,均为青年妇女。亦与府衙历年来受理的人口失踪案有关,上官甫仁已经供认,是其强抢民女后迫害致死。

  纵上,上官甫仁构成纵奴行凶罪、诬告罪、强抢民女罪,故意杀人罪,刺杀朝廷命官罪等罪,数罪并罚,判处凌迟处死。上报刑部核准后,俟秋后处决。

  至于被上官甫仁通过不法手段侵占他人的土地田产,一律判归原主。另判从其被查抄没官的财产中拿出一万两白银,用以补偿其他受害人。”

  其他人犯,均视其罪刑、罪过、犯罪情节一一判处,有轻有重。

  管家虽有犯罪行为,但均系受其家主之命,情节较轻,又因其年迈病弱,免于追究刑责,宁释回家。

  宣判完毕,堂下掌声雷动,一片声叫好。

  观众中有客商见大堂上悬挂着锁在铁笼中的金斧、玉麒麟,下有“拍卖”字样,立即要求购买。支付价金后,又道:“小民还有一事相求,望大人恩准。”

  王一魁道:“你有何事,但说无妨。”

  客商:“此物我虽买下,但不愿带走。”

  王一魁:“这是为何?”

  客商:“但愿它永悬堂上。就算我寄存于官府的吧,只要把下面的字条换作‘商人秦连所有,他人不得擅动’即可。”

  王一魁道:“先生的美意我明白了,就按先生的意思办吧。”

  命主簿登记在册。

  又审判了刑曹、通判等六品以下官员之受贿罪、行贿买官等罪,依律处罚。上书弹劾知府等五品以上犯罪官员,弹劾右丞相上官谨。

  《疏劾右丞相上官谨状》全文如下:

  “臣,监察御史王一魁,奉命巡视仁州,查处贪官污吏,纠缉不法。查得右丞相上官谨有下列不法、犯罪行为:

  一、 纵子行凶罪。其子上官甫仁,依仗其家族势力,在仁州地方横行霸道,为富不仁,已以其所犯诬告罪、强抢民女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刺杀朝廷命官罪等罪,判处绞刑,上报刑部核准,俟秋后处决。

  二、  卖官鬻爵罪。上官谨纵享其权力地位之便,大肆收受贿赂,出卖官爵。仁州官界官位,多为其出售所得。仅知府一人,为买得此官,向其贿赂三万两白银。所收银两,皆由其子上官甫仁经手,纳入其家族财富。经查抄上官家族财产,计有白银三十八万两,黄金一万六千两,可谓富可敌国,令人瞠目。其财产多为来源不明之资。

  三、  大肆圈地,导致当地众多农民流离失所,民不聊生。经查,其家族有良田万亩,林场数十万多亩,多为巧取豪夺所得。有民谣云:‘最富莫过上官家,良田万倾连天涯。最苦莫过百姓家,卖了田地又卖娃’。可见当地民生之一瞥,亦可见上官家之富有。

  臣闻:‘政清则社稷兴,腐败则家国亡。’孔子不饮盗泉之水,孟子不受嗟来之食。历代君王治贪,法不可谓不严,刑不可谓不峻,然贪官仍然辈出,禁而不绝,治而不根。有人主曾呼:‘我欲杀尽天下贪官,奈何朝杀而暮犯!7’或谓其因:‘贪也,人之性也。’难道应从人之本性上去治理吗?当然,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四维既张,民风既纯,官风亦清,道德养成不可废也。虽然,法不可不峻,则不可不细,上下督查不可不严。我主圣明,必有所举。

  又闻:‘廉则吏不敢欺,公则民不敢欺。’可见,廉政可以服吏,公道可以服民。所谓‘民不患贫而患不均’,不可不察。更况,国之基石在民,有民才有国,养民即养国。如此,赋不可太重,役不可太繁,罚不可太多,官不可太富。若上官谨之流,肆意盘剥民众,致使民不聊生,终则将致国将不国,岂不可怕?”

  据说,这上官氏乃黄帝后裔,郡望在今甘肃天水。历史上虽有沉浮变迁,仍不失为豪门大户,仕宦家族。上官谨又是三朝元老,门生故旧遍地。

  雄鸡报晓,夜色尚未完全退去,宫中便传出了金鼓之声,这是早朝的信号。

  右丞相上官谨穿戴整齐,怀抱笏板,赶赴早朝。他先来到门下省5,察看有没有需要审查和上奏的牒文。

  侍中6急急过来,道:“恩相来了,这里有一篇疏文,甚是厉害,正要奏报恩相知道呢。”

  上官谨接过来一看,却是王一魁的《疏劾右丞相上官谨状》,大惊失色,跌坐在圈椅上。

  侍中:“恩相,这却如何办理?”

  上官谨急急挥了挥手,道:“留中,留中!”

  下得朝来,回到相府,更加坐卧不宁。此前他已闻到些风声,知道王一魁厉害,命人暗中调查其来历。急传来虞候,问调查情况。

  虞候:“老爷听禀:经小人多方查证,这个王一魁并非人类,乃是一缕鬼魂,不食人间烟火,不受世上律法管辖,平常手段不能对付。小人请示如何办理。”

  上官谨听了大惊。

  虞候又道:“老爷,既然人世间摆布不了他,何不到地府去告阴状,叫冥王去缉拿他呢?”

  上官谨听了,连声叫好,即命虞候赶紧物色人选,多带些银两,以便一路打点。

  太阳刚一落山,冥府里的朝鼓就响了起来。三通鼓后,门官高声大喊:“冥王有旨,有冤伸冤,有仇诉仇,无事退朝。”

  喊声刚落,门外就传来一片叫屈声,两个人战战兢兢的走了进来,扑通一声跪在地上。

  冥王问道:“堂下所跪何人?所诉何情?”

  一人道:“小人是上官家族管家,特来为家主申冤。”

  另一人道:“小人是原德平县县令林沫,特来首告鬼魂王一魁,擅自干预人事。”

  冥王:“把状子呈上来,待本王观看。”

  文状如下:

  “小民素闻:宇宙间有三个世界,即天上世界,由玉帝统领;地下世界,由冥王管带;人间世界,由人主管辖。三界互不隶属,各有一定之规。

  今有冥界王一魁者,不守鬼道,不尊冥法,流串人间,鬼管人事,致人道不能自然循环,违反了三界之规,望冥王派人缉拿,使其归返本位,严肃惩处。”

  冥王阅毕,命判官查验冥册,果有王一魁其人,又名大魁,其身不在冥间,实在人间流连。大怒,即命追拿。

  王一魁审理完一系列案件后,自感身心疲惫,落座与阿紫品茶。

  阿紫:“仁州府事故已完,不知老爷今后如何打算?”

  王一魁:“等待朝廷令旨,应该还向他处巡查。”

  阿紫:“我欲遍历山川,到处走走看看,老爷意下如何?”

  尚未作答,忽报妹妹小唯和妹夫王一平到了。

  急忙起身迎接,坐定,互致寒温。

  小唯看见阿紫,笑道:“哥哥流连不返,原来是被新嫂子绊住了。”

  阿紫笑道:“哪里,哪里。倒是看见你和妹夫,两个人鸾凤和鸣,形影不离,才叫人羡慕呢。”

  小唯道:“哥哥,你该回来了,人间乃是非之地,不可久留。”

  王一魁:“我素有整饬人间之意,今尚未得志,不愿卒离。”

  王一平道:“舅兄有济世之志,虽然难得,但恐志大难酬。欲以一己之力挽狂澜于既倒,扶大厦之将倾,无异于蚍蜉撼树,不自量力。”

  王一魁道:“有句话叫作‘国家有难,匹夫有责’,妹夫是读书人,不曾听闻吗?”

  王一平:“所谓‘匹夫’者,即‘蚍蜉’也,蚍蜉之力,岂能断木?舅兄难道还不明白吗?”

  小唯:“哥哥速速回头,不要再执迷不悟了,以免大祸临头,到时就迟了。”

  天色渐晚,家人摆上饭菜,四人边吃边论。

  突然有两人,唱着歌儿,摇摇摆摆地走了进来,戴着高高的帽子。其中一人身材高大,穿一身如雪落地长袍,面色亦如霜雪,面带微笑。另一人身材瘦小,着一领如墨长袍,手持铁链,面目狰狞。

  小唯认得是阴府拘命的黑白无常,急忙躲了起来。

  白无常唱道:“黑白无常来追魂,阴阳两界任我行。”

  黒无常唱道:“阎王叫你三更死,谁敢拖到四更去。”

  唱着,就拿铁链子来锁王一魁。

  王一魁用手一格,道:“不用锁,我自己会走!”

  白无常道:“黑兄,免锁吧,这人是条汉子,叫他好好跟我们走就是了,量他也跑不了。”

  王一魁跟着黑白无常,到了冥王殿前。殿衙高大宏伟,朱红色的大门又高又阔,门前站着六个鬼差,各个挎着腰刀,满脸煞气。

  走进殿内,一张宽大的条案映入眼中,案桌上摆着笔墨纸砚等物。案后大堂正中墙壁上“海水朝日图”两侧,挂着一幅对联,上联为:“生前任尔处尊居显”;下联为:“死后凭吾明罚敕法”;横批为:“阴阳有律”。冥王头戴冕旒,身穿荷叶翻领宽袖长袍,足着高靴,双手捧笏,正襟危坐。白皙的脸上透露着威严,也有一丝儿慈祥。

  黒无常大喝一声:“见了冥王,为何不跪?”一把将王一魁推倒在地。

  冥王问道:“堂下所跪者何人?”

  王一魁:“小民王一魁,叩见王上。”

  冥王:“你可是那个滞留尘世不归,祸乱人间的王一魁吗?”

  王一魁:“启禀王上:小民虽然滞留人世,但没有祸害凡人呀。”

  冥王:“够了!仅你逃离地府,不守鬼道,不遵冥法,流串人间,妄自干预人间是非,就足可定罪了。”

  又问师爷:“此子当定何罪?判何刑?”

  师爷:“可仿人主‘叛国罪’定名,判其‘背叛冥国罪’,刑当入油锅烹炸。”

  冥王即命鬼卒伺候,支起油锅,烧起大火:“把火烧大,把人炸透,可戒后来!”

  判官崔珏进言道:“王上息怒。我王英明,莫让此一微案毁了一生清名。”

  冥王:“此话怎讲?”

  崔珏:“大王听禀:凡世间断案,总有三推六问之说,不能不听其申辩,不能不调查取证;亦不可乱用刑罚,以免屈打成招,造成冤假错案。此子不是有话要说吗?且先听听他说些什么,再作区处不迟。”

  冥王:“有道理,本王先问问他,看他还有什么话说。”

  问道:“王一魁,你为什么去了人间?你在人间都做了些什么事?一一招来,如果有理,本王免你油烹之罪。”

  王一魁:“谢王上慈悲。”

  遂将以妹夫王一平之名借考,任职德平县令,查处积案,依法处理毛朝奉、解救周氏;改任监察御史,巡视仁州,查处上官甫仁、弹劾上官谨等案,所经所历,尽皆诸事,一一禀明。

  冥王听了,频频点头。又问及身边各判官,均言属实。于是提笔疾书,判书立成,即刻宣判。

  判文如下:

  “原告原德平县县令林沫、上官族管家,首告鬼府游魂王一魁越界视事,滋扰人间,草菅人命一案,现经本王查明:被告王一魁,又名大魁,乃冥府之流民,假冒其妹夫王一平之名,参加人间科考,春闱拔得头筹,得中会元,遂在人间为官。其所判毛朝奉之罪、上官甫仁等人之罪,均有事实佐证,符合律法,判得其当。所劾林沫、知府及上官谨等人之疏文,亦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没有虚拟之词。

  本王认为:王一魁虽有越界问事之嫌,但其所办之事,有章有节,有理有据,虽违鬼道,不违人道,符合天道。想人主、天帝亦不会严惩。但自有天上、人间、地府三界,各有其规,各约其民,互不干涉。现王一魁私自干预人间是非,干扰了天地自然循环之法,刑责可免,禁锢必不可少,判其永锢于灵墟岛上,终生不得外出。

  两原告所告均不属实,且其本身具有原罪,又有诬告之嫌,判其入油锅烹炸,以效警后人。”

  王一平自王一魁被黑白无常带走,又被朝廷罢官,知道凶多吉少,内心惶恐,不敢在外招摇,又思念父母,于是踏上了返乡之旅。

  至乡,忽听锣鼓喧天,鞭炮齐鸣,原来是里正和父亲率乡民在村口迎接他。

  先是,乡亲们闻得王一平春闱考中,更名为王一魁,做了大官,办了许多大案,天下闻名。童谚有“不怕你贪得无厌,就怕王御史前来查案。”乡亲们感到无比振奋,个个觉得脸上有光。后来,听说又被罢职,深为可惜,亦认为“虽败犹荣”,争先恐后前来迎接。

  里正握着他的手说:“娃儿,你为乡亲们争光了。”

  父亲对他说:“我儿,你为祖先增荣了。”

  不知王一平此时心境如何?是意得志满,处之泰然?还是于心不安,诚惶诚恐呢?

  注释:

  1、  五气之论:五气,指金木水火土,见晋干宝《搜神记》

  五常:仁义礼智信

  2、  千岁之狐,起为美女:语出亦见上注

  3、  户曹:府衙六曹之一,负责税收的官员

  4、  刷卷:指查阅、核对案卷材料,查找问题

  5、  门下省:官署名,朝廷负责审核下面呈文的机构

  6、  侍中:丞相属官,门下省负责人

  7、  朱元璋晚年感叹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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