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座城市的另一边住着一位名叫米里安.莫卡嫔的女子,她养了许多马匹。这些马匹却并非是属于她的——她只是给它们提供豢养之所并且代它们的主人加以训练而已,这些马匹的主人都是一些轻驾车赛主。她所居住的那座房屋曾经属于最初的那些农场主们的居所,周边毗邻着一些马厩,与她同住在一起的还有她年老的父母,他们很少走出屋门外面来。在她的这座房屋以及那些马厩的另一边是一处椭圆形跑道,在这条跑道上经常能看到米里安和她自己的马童,或者有些时候是那些轻驾车赛主本人,坐在他们弱不禁风的单座二轮马车低低的座位上,一阵风一样疾驰而过扬起一阵阵的风尘。

       在其中一片牧马草地的原野上,就在邻近城市大街的近旁,那里有三棵苹果树,这是很久以前一座苹果园所留下来的。它们之中的两棵显得非常低矮,而另一棵则高达无比,几乎像是一棵巨大的槭树一般。它们从来就没被修剪过,也没有人前来浇水,而且结出的苹果疙疙瘩瘩,根本就不会有人来偷摘果子,然而在大多数的年份之中它们都会开出满树的繁花,簇簇拥拥的苹果花会挂满枝头,因而从稍远一些的地方看去枝头都是雪一样的白。

       我拥有一辆承继自别人的自行车,或者至少可以说拥有一辆自行车的使用权,这是我家先前的一位小时工留下来的,这位男子离开我家到飞机制造厂去工作了。这是一辆男车,当然了,座位很高却不显笨重,看上去样子怪怪的,很久以前就不再生产了。

      “你不要骑着它去上学,你听到吗?”我的妹妹说道,她看见我在自家的乡间小路上开始上上下下地练习骑行。我的妹妹比我要小几岁,但是她有的时候会为我的行为举止甚感忧虑,或许事先她就能预料得到,我不加考虑的各种怪癖行径只能是自取其辱而已。她不仅仅是考虑到这辆自行车外相不佳,而且事实上我已经十三岁了且已进入高中一年级,以这一年作为分水岭,作为一个女孩不应该再骑自行车去上学。所有的女孩只要她想保持自己女性的体面,就不得不放弃再骑自行车。那些仍然在骑自行车的女孩们,不是住家远在乡村不得不走很远的路——而且她们的父母没有能力让她们寄宿在城中——就是行为古怪从而不能接受潜规则中某些不能界定的有效约制。我们家的住地恰在城市的边缘,这样如果我骑一辆自行车招摇过市的话——而且特别是这样一辆样貌怪异的自行车——那就必然要把我置于这样一些女孩之列了。那样一些脚穿牛津牌鞋子、莱尔棉线袜、以及烫着波浪卷头发的女子。

      “我不会骑着车去学校的,”我回答说。可是我的确在开始利用这辆自行车了,在周日午后的时光里我骑着它沿后面的公路到乡村里去。在这段时间里几乎不可能遇见任何我认识的人,有些时候我甚至根本就遇不见人。

       我之所以喜欢这么做是因为,我的潜心里面非常的喜欢大自然。这种感觉最初是来自书本。它是起因于一些姑娘们的故事,来自L.M.蒙特格莫里的作品之中,他经常插叙一些句子在其中,描写月光下的一片雪野,或者一片松树林,或者一个倒映着明净的夜晚天空的水塘。与此相伴而生的还有我另一种私密的感受,那就是对诗行无比的喜爱。我发了疯似的在学校课本中把它们寻觅出来,赶在课堂上被读出来从而减损了它们的韵味之前。

       这两般喜好任何一样只要被人侦察出来,无论是在家中或者是在学校里,都会导致我被陷入极其危险而持久的境况之中。这种感受我感觉自己早已置身其中,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只要人们说上那么一句,以一种特别的口气,比如说“你会的,”或者说“你就是这个样子,”我就能感觉到那种讽刺,那种严厉的制止,那种绝然不允的意味。然而现在我拥有了这辆自行车,我可以骑上它在周日的午后进入到这样一个境地,在这里可以迎合我极力想要表述的这种情感。这里有波光粼粼的水面,银光闪闪的小溪漫过堤岸,这里有延龄草生满溪岸两旁,蓓蕾初放的树木遮蔽其间。还有那光华烂漫的野樱,以及红云一般的家樱,树篱成行、灌木丛生,在还没有生出嫩叶之前已经灿烂成一片花海了。

       这些樱桃花让我想起来米里安.莫卡嫔田野上的那三棵树。我想要去看一看它们,此时它们已经花开成海。而且不仅仅是去看它们——那样的话远从大街上就可看到——而是到那些繁密的枝条下面,仰身躺在那里,脑袋枕着树干,看它如云般升腾,好像是起自我的脑海一般真切,升腾起来而弥漫成一片翻江倒海般灿烂的花海。同时也能看到好像天幕透过枝叶间斑驳陆离呈现,我的两眼寻寻觅觅如在寻找前景而非背景,轻云飘荡白色海洋一般的繁花之中星星点点蓝色的天幕。这样一个想法之所以引人入胜让我渴望不已其中还有一段隐情。我几乎一直在渴望着跪在一座教堂之中,而在我们所属的教堂里面我们却做不到。我只有一次跪了下来,当我还是德里娅.卡瓦娜芙的朋友的时候,她的母亲带着我们两个去到天主教教堂之中,去在星期六安排摆放各样鲜花。我划了十字并在教堂长椅上跪下来,只听德里娅跟我说——并非是耳语——“你这是在做什么?你不应该这么做。只有我们才可以这么做。”

        我把自行车放倒在草地上。已经是晚间时光了,我骑着车沿后街穿过整座城市。看不见有任何人在马厩的庭院之中或者在房屋的四周。我勉力越过那堵篱笆墙。我尽力地做到越迅速越好,却没有跑步前行,快速经过那片草地,马匹已经在那儿啃噬新冒出来的鲜草芽了。我迅速地俯身在这棵大树繁茂的枝叶下,一边跌跌撞撞试图摆正身子,挥手拂开碰到我脸面上的花枝,直到我最终来到了树干前,去做我此来想要做的事。

       我倒身平躺在地上。这棵树有根树根在我的身下如脊状拱起,这样我就不得不挪动身子以求舒适。地上还有上一年留下来烂掉的苹果,如烤熟的肉般黑糊糊的,我不得不把它们收拾到一边好给我腾出地儿来躺下。即便到了这个时候,当我已经平定下来以后,我依然觉得自己的身体怪怪的而处于一种不自然的状态之中。而当我举目朝上看去,只见满目间珍珠般光鲜的花瓣如云似雪飘荡不已缛彩斑斓,看着这些如画似锦的联翩花束,我却并没有顿然坠入我所幻想的那种境界,那种崇拜已极的心态,这是我所渴望已久的了。天空中只有薄薄的云朵,而我所能看见的一片天空,令我联想到黯淡无光的瓷片。

       并不是意味着我此次前来不值得。至少来说——在我站起身来勉力挣扎着要离开此地时开始意识到的那样——这么做还是对的。这是一种体验,而绝非是一种经历。我急步穿过田野越过树篱,取回我的那辆自行车,而正当我实际已经骑上车想要离开之时,这时我听到一声呼哨,大声在叫我的名字。

      “嗨。你。是的。你。”

       这正是米里安.莫卡嫔。

     “你到这边来一下。”

       我不得不转过车轮骑过去。就在那座老式房屋以及马厩的中间有一条车道,米里安正站在路中间与两位男子谈话,他们一定是开车沿路而来并停在了路边。他们都是身穿白色的衬衫,外套西装背心,身着长裤——恰如那些在办公室里工作或者站柜台的人在那些日子里一样,他们会从早至晚从一早起来着装开始,一直到晚间卸装上床为止一直都穿这样的衣服。紧挨着他们站着,米里安穿着她的工作裤及松松垮垮的衬衫,看上去就像是一位大事张扬的十二岁男孩一样,尽管说她已经是一位界于二十五至三十岁的女性了。除却这些以外,她看上去好似更像一位骑师。头发剪短,两肩耸动,皮肤晒得黧黑。她看了我一眼,有恐吓以及嘲弄的意味。

      “我看到你了,”她开口说。“就在那边我们的田野之中。”

        我什么也没说。我明白接下来会是什么样的提问,我正在力图琢磨着该有什么样的一个回答。

      “那么说。你在那儿想要做什么呢?”

      “我正在寻找一样东西,”我回答说。

      “寻找一样东西。是的。那是什么呢?”

      “一只手镯。”

       我这一生中还从来没有过一只手镯。

     “那么说。为什么你认为它被丢在了那儿呢?”

     “我认为它就是被丢在了那里。”

     “好吧。就算在那里。那又怎么会呢?”

     “因为有一天我就在那儿寻找龙葵来着,”我一个劲儿在支吾着道。“当时我手腕上戴着它,一定是不小心丢在那里了。”

       这话的确属实,人们在春天的时候的确到老的苹果树下去寻找龙葵。尽管我难以确定他们是不是会手腕上戴着手镯去寻找。

     “嗯啊-嗯哪,”米里安鼻中哼道。“那你找到了一些没有?叫什么来着,什么卡鲁姆龙葵是吧?”

       我回答说没有。

     “很好。因为它们本来就是属于我的。”

       她拿眼光上下打量着我,开口说出了她自始至终就想说的那句话。“你是不是来得早了一点,你是不是呢?”

       其中有一位男子在看着地面上,然而我觉得他一直在窃笑。那另一位拿眼睛直视着我,眉毛轻轻挑起似乎在嘲笑着指责于我。他们两位男子都知道我是谁,他们两个也都认识我的父亲,或许真的不应该让他们的面上带出这么多的意思来。

       我顿时理解了。她是认为——他们所有的人都这么认为——我之所以来到这棵苹果树下,是在昨日晚间或者某一天的晚上,连同一位男子或者一个男孩一起来的。

      “你回你的家去吧,”米里安说道。“你带上你所谓的手镯回家去吧,再也不许回到这里来捣乱,再也不准来败坏我的田产。回吧!”

       米里安.莫卡嫔其实早已名声在外,她会大声呵斥着把人从她的领地上赶出去。我曾经听到她在一间杂货铺里大喊大叫,一直在保持着高昂的语调为几只被碰坏了的桃子大发脾气。她对待我的这种态度也早在预料之中不足为怪,而她对我的这番怀疑似乎在她的心中激起一种毫不掩饰的情感透露——那就是纯然不造作的厌恶感——这却并没有让我内心里感到有一丝的惊讶。

       而是那两位男子让我感到恶心至极。他们对我的那种看法,那种表面上的不加赞许以及暗中对我的猜测与评估之态。他们假意稍微低首好似面色凝重,而他们的污秽心思早已不言自明。

       正在这件事情的发生中间,那位马童已经从马厩里出来。他手中牵着一匹属于其中一位或这两位男子共有的马匹。他在庭院之中把马匹勒住,并没有赶着走上前来。他似乎并没有在关注着自己的雇主,或者在意这匹马的主人,也没有扭头看向我,眼前的这幅场景对他来说好像并没有多少兴趣。他已经早就熟悉了米里安把人喝退的情景了。

       人们会对我产生的想法——并非仅仅是这两位男子以及米里安会有的这种看法,这两种态度就其本身来说已经足够危险的了——而是任何对我所产生的念头,都是无形中对我的一种隐秘的危害,一种粗野已极的大不恭。我甚至要痛恨一个人对我说些似是而非表面上并无恶意的事情。

      “那一天我见到你沿着街道上走过去。好像你行于云里雾里不知不觉一般。”

评价以及推断就如一群臭虫一样结队蜂拥而至,拼命想要钻入我竭力闭住的嘴巴以及眼睛之中。我用尽全力拍击着它们,我嘴中狠狠地吐着唾沫。

       “沾上泥巴了。”我的妹妹悄悄对我说,当我回到家中以后。“你女士衬衫的后背上沾上泥巴了。”

       她注视着我在浴室中把它脱下来,然后用一块干肥皂狠狠地搓洗着。我们家里除去冬季以外从不预备热水,如此她就主动为我去烧了一壶水。她并没有开口问我这块污迹来自何处,她只是想着要帮我去除证据,免我遭受不必要的麻烦。

       在星期六的晚间,主要大街的中间总会聚集一群人。到了那个时候依然还没有像购物中心这一类的事物出现,一直到数年之后也就是战后,乡村中大型的购物晚会这才改换到星期五。我所写到的这一年是1944年,那个时候依然还有购物本存在,而且你有许多东西都买不到——比如说像新汽车以及丝袜等——然而农场主们兜里揣着钱到城里去,那么经济大萧条之后各种商店就层出不穷冒出来,各家店铺就一直到晚上十点钟还在开张。

       大多数的市民都在一周当中的白天购物。除非他们在商店里或者餐馆中工作,那么到了星期六的晚间都会尽量躲得远远的,或与他们的邻居们一起玩纸牌或者听广播。新成婚的夫妇们,新订婚的情侣们,或者已经“出了状况”的夫妻,互相搂搂抱抱在电影院里看电影,如果他们能搞到汽油票的话,也会驾车到湖岸的某家跳舞厅里去跳舞。而只有那些乡民们才会占据整条街道,来自乡村的男子和姑娘们无所事事而走进耐迪的“夜猫子”店中,在那儿脏乎乎的地板上平地搭起一个平台来,每跳一只舞要收十分钱。

       我与跟我年龄差不多的几位朋友一起靠近平台站着,没有人肯走过来为我们之中的一位出十分钱。这是无疑的了。我们大声地笑着,我们品评着每一个舞姿,评头论足每一个发型、每一种穿着。有些时候我们说到一个姑娘认为她放荡,或者一位男子说他是同性恋,尽管我们对这些词句心中并没有确切的概念。

       耐迪本人,他在那儿售票,一会儿就会转向我们说道,“你们这些姑娘们不想出去呼吸点新鲜空气吗?”这样我们就会趾高气扬地走开了。否则的话我们就会惹人烦,就不能出于自己主动离开这儿了。我们买了锥形冰激淋蛋卷,互相舔一下尝尝不同的味道,大模大样地一路走在大街上,绕着躲过簇簇拥拥在交谈的人们,穿过成群成伙的孩子们中间,他们正在饮水龙头那儿互相喷水玩。没有什么人值得我们刻意关注。

       加入这次游行队伍的姑娘们,她们都不是出自上流社会家庭——正如我的母亲曾经所说,以一种愁苦无奈而稍带讥讽的口吻——她们之中没有一个家中的屋顶上有阳光浴室,没有一个的父亲除了星期天以外整日都穿西服。像那一类的姑娘们此时此刻都躲在家中,或者互相到对方的家里,一起玩大富豪游戏,一起吃软糖,一起研究新发型。我的母亲深感遗憾不能眼看着我被这样的群体接纳。

       但是在我来说已经再好不过了。以这种方式,我可以是圈内的领袖,可以大声地高谈阔论发号施令。如果说这是一种伪装的话,那也是一种我可以得心应手游刃有余加以掌控的伪装。而如果说这不是一种伪装,而只是一种并非完全切合且各自完全不同的个性体现,那么可以说我就是以这样的个性所构成的。

       在城市北部尽头的一块空地,一些救世军的成员们立起一块大招牌。他们之中有一位牧师以及一个小小的唱诗班,正在演唱赞美诗,一位胖男孩在司鼓。同样还有一位高个子的男孩在吹长号,一个女孩子在演奏单簧管,还有一些半大不小的男孩子们手上持着铃鼓。

       救世军成员们的出身甚至比我身旁这些并非上流社会的姑娘们还要低一些。正在布道的那位男子就是一位送煤炭的日工车夫。无疑他早已经把自己全身上下都洗干净了,但是他的脸上依然还像蒙着一层灰色的阴影。由于他正在竭尽全力地布道,汗水也就顺着他的脸颊上流下来,好像他的汗水里也是掺杂着灰尘一样。一些车辆声嘶力竭地鸣着喇叭从他身边经过,几乎把他淹没在一片嘈杂的声音之中。(完全不顾浪费珍贵的汽油,有一些年轻人驾驶着车辆,沿着大街去往城市的北部,然后又沿街开往南部,如此三番穿梭来往。)大多数的人们怀着不安之心却面色敬重地从旁经过,而有些人则停下来驻足观看。正如我们所做的一样,是要找一样东西笑一下子。

       各种乐器都被举起准备演奏赞美诗,而我则一眼看到手中举着长号的那个男孩,正是那同一个马童,就是当米里安.莫卡嫔站在她自家的庭院里训斥我之时,同时也在那里的那一位。他的眼中含笑看着我,一边开始演奏,而他的笑似乎并非是为了让我回忆起自己曾经所遭受的耻辱,而是压抑不住的内心喜悦之情溢于言表,好像看到我以后唤醒了记忆中某种绝然不同于眼前场景的事物,一种自然流露的满心喜悦之情。

     “有一种力量,力量,力量,力量,圣血中的力量,”只听唱诗班开始唱道。手中的铃鼓纷纷举起在演奏者们的头上一个劲摇动。满心的喜悦与丰沛的活力感染了旁边驻足观看的每个人,以致大多数的人都在随着这欣悦的歌声一起欢唱起来。我们也允许自己加入到了这阵欢快的歌唱当中。

       布道仪式刚刚接近尾声之后。商店都在纷纷打烊,我们也各自分道回家。对我来说有一条回家的捷径,就是河上的那座步行桥。可是当我即将接近这座桥的尽头之时,忽然身后传来一阵杂沓的脚步声,只听沉重的步履从我的后面一路跑来。桥板在我的脚下微微颤动。我转身躲到一边去,后背靠在桥栏杆上,心中微微地有些恐惧,却尽量不表示在脸上。这座步行桥的附近没有灯光,而此时此刻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

       当他一路跑过来之后我发现这正是那位长号演奏者,身上还依然穿着他那套厚重的救世军制服。装着长号的手提箱随着他沉重的步履,一下一下撞击着身边的桥栏杆发出声响。

     “你好,”他开口说,还在喘着粗气。“这是我。我只是想跑步赶上你。”

     “你是如何知道这是我的?”我开口问道。

     “我可以看见一点点。我知道你就住在这个方向。我可一辨别出来这就是你,从你走路的样子上就可以看出来。”

     “怎么可能呢?”我又问道。对于大多数的人,这样的一种推断就足以让我发怒,而不会开口继续问下去了。

     “这个我不知道。就是看你走路的那个样子。”

       他的名字叫罗塞尔.克莱克。他的一家人都是救世军的成员,他的父亲就是那位板车工牧师,而他的母亲则是赞美诗演唱者中的一员。由于他曾经跟自己的父亲一起工作过,因此对马匹非常熟悉,这样在他离开学校不久,就被米里安.莫卡嫔所雇用了。这也就是说在他读完八年级毕业之后。这种情形在那些年月中并非鲜见,发生这样的情况都是因为这场战争,有许许多多的工作需要他们来做,同时他们还在等待着,正如他目前的情形一样,自己够年龄以后能够进入军队。他到九月份的时候就可以够年龄了。

       要是罗塞尔.克莱克以通常的方式想把我带出去,带我去看电影或者去跳舞的话,那他决不会被允许有这样的机会。我的母亲或许可以声称我年岁还小。或许她会感到根本没有必要提及他作为一位马童的工作,或者也不必提到他的父亲拉车给人送煤,以及他的整个一家人经常身穿救世军的粗布制服,在大街上拦下人给人做见证。这方面的诸般考虑都是因我而使然,如果事情到了我不得不公开表露他是我的男朋友的地步。他们的这般情形一定对我会意味着什么而值得考虑,至少来说在他进入军队穿上像模像样的军服之前。但是尽管情况如此,我根本没必要去想任何这样的事情。罗塞尔根本不可能带上我去看电影,也根本不会带我去跳舞厅,因为他的信仰的缘故他本人绝对禁止去那些地方。我们两个之间的关系发展似乎看上去再平凡不过了,再轻松不过了,再自然不过了,因为在我来说在某些方面——并非是全面——这就像是一场平平常常的、难以界定的、临时搭伴的约定一般,当然是像我这个年纪的男孩与女孩之间,而不是像他那个年纪的。

       我们一起骑自行车,比如说像这样的事情。罗塞尔自己没有汽车,当然从别人那里也借不到,尽管他自己会开车——他经常驾驶马厩用的卡车。他从来不会到我的家里来喊我,我也从来没有提议他这么做。我们两个分别骑车在星期日的下午到城外去,经常在那同一个地方相会,就是离城两三英里远的一座位于十字路口的学校那里。所有的乡村学校都是以它们的所在地而知名,并不是以它们校门上所刻的官方序号来命名。从来都不是以S.S.第十一中或者S.S.第五中闻名,而是以莱姆学校或者布鲁斯特学校、以及红砖学校和石头学校来传名。我们所选定的这所学校,在我来说早已非常熟悉,它被叫作满井学校。一条流水缓缓的小溪持续地流出这座学校庭院之中的一个角落里的管道,它就以此而被证名。

       环绕着这座庭院四周,就是在夏日假期的时候,这里的草地也被修剪得异常平整,四周都是一些成年的槭树,高大的树冠洒下如水一般浓厚的荫凉。在庭院的另一角有一座石头堆,从中长出长长的蒿草来,我们就把自行车藏在那里面。

       校园前面的大路异常平整铺着砾石,可是旁边的另一条路顺山坡而上,却只是像一条田野间的小径一般,更如一条乱糟糟的小路。在它的一侧是一块原野草地,时或点缀着一两棵山楂树或者刺柏,而在另一侧则矗立着一棵橡树及数棵松树,在它们以及小路中间是一块空地。就在这块空地上是个垃圾场——并非是官方设定的城市垃圾场,而只是一个非正式的垃圾堆放地,又当地的乡民们所自然形成的。这让罗塞尔感到非常有兴趣,每次我们经过这里的时候都会俯身过去,往下瞧一瞧那块空地上,是否有新的东西堆放在了那里。从来就没有过,这个垃圾场或许许多年来就没有人用过了——可是奇怪的是他经常能从中捡出某样东西来,此前他从来就没有注意过的。

     “快看,这是不是一块V-8汽车散热器的护栅?”

     “快看下面是不是一个小机动车的轮子?那边是一个老式的电池收音机。”

       我曾经独自来过这条路上好多次,却从未发现过这里有一个垃圾场,但是我知道另外的有关一些事情。我知道当我们越过这座小山坡以后,这些橡树以及松树就会隐没于高大的云杉、雪松、以及美洲落叶松林之中了,而且眼前崎岖不平的草地也会消失不见,所有我们所能见到的,一望无际没有间断的,都是两侧繁茂的沼地植物,还有时或会瞥见繁茂的越橘丛,没有人能伸手够到它们,以及似锦般整齐的连片绯红花朵,我一时难以确定它们的名字叫什么——我想起来它们该被称作“魔鬼彩笔”的才是。在高大的雪松的一根枝干上面,有人挂了一个小动物的头盖骨,像这一类的事情罗塞尔是非常喜欢注意的,只是每次他都搞不明白这到底是一只雪貂还是鼬鼠还是水獭的头颅。

       这显然是一种证明了,他说道,有人曾经在我们之前来到过这条路上。也许是步行而来,也许并没有开车——这里的雪松长得太密了,而在沼泽地最低处小溪上的那座木板小桥,简直就是最原始的状态,踏上去颤颤巍巍的还没有护栏。过去这块地方以后陆地就缓慢地升起,未开化的荒蛮之所被留在了身后,最终两旁出现了农场主耕种的田野,掩映在山毛榉繁密的枝叶之间时或闪现。这样一些高大茂密的树木如此之多,以致透过枝干之间筛出暗淡而平滑的光线,实际让空气都随之变色从而凉爽下来,好像是你进入了一间宽敞的大厅或者一座教堂之中一样。

       这条小路就此终止,再过去大约一英里以及四分之一个乡村街区,就进入另一条笔直的砾石大路。我们转过身去步行沿着原来的道路返回。

       此时听不到任何鸟儿的鸣啭之声,正值一天当中最为酷热的日中时分,也见不到任何有鸟儿的迹象,而且这里蚊子苍蝇也不多,因为低洼处的水塘里几乎都快要干透了。但是小溪上面还是有蜻蜓翩飞,时不时也能见到小蝴蝶刮风一般成群飞起,都是极其一致的浅绿色,使得你会认为它们大概是借了绿叶的光色使然。

       每一段步行的路程上你所能听到的就是罗塞尔发出的感叹声,不紧不慢、透着愉悦的声音。他一路都在谈论他自己的家庭——他有两个姐姐,都已经出门子了,还有一个弟弟以及两个妹妹,他们都很有音乐资赋,而且每个都能操一样乐器。最小的那个弟弟的名字叫小杰克——他正在学习演奏长号,为了日后接罗塞尔的班。依然留在家中的两个妹妹分别是玛维斯和小安妮,而那两位已经出嫁的分别是依俄娜和伊莎贝尔。依俄娜嫁给的丈夫是一个工作于水利系统的男子,而伊莎贝尔则在一家大型旅馆里做服务员。还有另外一位姐姐,爱德娜,早就因患小儿麻痹死去了,在她十二岁的时候病后只带了两天时间的人工呼吸器,就再也没有活过来。她是这个家庭之中唯一一个生有满头金发的孩子。这位弟弟小杰克也几乎夭折,由于不小心踏上了一块带着生锈铁钉的木板被扎伤一只脚感染后患上败血症。罗塞尔本人就曾经因在夏日赤脚而脚底磨出了厚茧。他可以赤着脚在砂砾或者荆棘和草茬子上行走而从未受伤过。

       他在上八年级的时候个子就一下子蹿高,几乎就达到了像现在这样的身高,他曾在学校的轻歌剧里面扮演过阿里巴巴。这是因为他能够歌唱,而且个子也达到了一定高度。

       他曾经学习驾驶他叔叔的汽车,当他的叔叔开车从休伦港开车过来之时。他的叔叔执业于管道工业务,而且每两年的时间就会换一辆新车。他允许罗塞尔在还没到年龄获取驾照之前就可以驾驶自己的新车。然而米里安.莫卡嫔却不允许他驾驶自己的卡车,直到他自己能够拥有一辆属于自己的车之前。他现在已经开上自己的车了,时而后面挂着马拉的拖车或者没有。去往埃尔米拉,去往汉弥尔顿,曾经有一次去了彼得堡。这可是一种极其需要技术技巧的驾驶,因为一辆马拉拖车不小心会颠覆。有些时候她也会跟他随行,但是她一般会让他驾车。

       当谈到米里安.莫卡嫔的时候他的声音里面有一些变化。口气变得有些小心翼翼起来,半是轻蔑,半是玩笑的口风。她是一个鞑靼人,他说。但是只要你懂得如何操控她一切也就好办。她更加喜欢马匹而不喜欢人。她或许曾经结过婚,可目前要是可能的话她宁愿嫁给一匹马。

       我并没有过多谈起自己,当然我也并不怎么密切地听他说。他的谈说就像是一层轻薄的雨幕,如帘般挂在我和眼前的树木之间,在亮晃晃的光线与路上的阴影之间,洒落于清亮亮流淌不息的小溪上,随着蝴蝶联翩的飞舞而飘荡,如果我是一个人独行的话,那我的全部心神就都会注入眼前的这一切了。我大多时候在掩盖自己的真情实感,正如星期六的晚上跟朋友们在一起时一样。但是现在起了并非刻意而不知不觉的变化。我的精神已经处于半恍惚状态,并非是由于他的声音中的语调,而是因为他那宽阔的臂膀在我眼前,他穿着一件干净的短袖衬衫,他那黄褐色的喉头以及粗壮的胳膊都令我痴迷。他已经用生命浮标牌肥皂洗过自己的全身了——每个人都像我一样可以闻出它的味道来——然而洗澡在那些日子里对男人们来说还是一件很稀奇之事,他们不会在乎汗渍会积聚起来到一定程度发出异味。我就经常会闻到这种气息。除此之外微微的还有一些马匹、缰绳、马厩以及干草的气味。

       当我不跟他在一起之时我会力图加以想象——他的相貌是英俊还是不是呢?他的身躯称得上是比较挺拔,但是他的面庞却有些肥嘟嘟的,他的嘴角上翘有些颐指气使,他那双清澈明亮的蓝色大眼睛有些天真而倔强,一种出自天性的自以为是之态。所有这些特点如果换了任何一个人的话我都根本不会在意。

     “我在晚上睡觉的时候磨牙,”他说道。“我从不会醒来,可是这让小杰克醒了,他发了狂。他狠狠踢了我一下,我转个身还是没醒,不过也不再磨牙了。因为我只有面朝上平躺的时候才会磨牙。”

     “那你会踢我吗?”他问道,一边越过我们之间始终保持的一英尺多距离,情态之中简直充满阳光,一边拉起了我的一只手。他说他在床上简直热得难受,就把身上所盖之物都踢开了,这让小杰克又一次发狂。

       我想要开口问他身上是否穿着睡衣或者睡裤,或者两样都穿在身上,还是两样都没穿在身上,可是最后这种情况的可能性极大,我也就不好意思开口去问他了。我们两个的手指紧紧攥在一起,各自在使着劲儿,直到汗津津滑溜溜的,也就松开手各自放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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