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恭伯姬是各种封建卫道士极力称颂的烈女。

  是那种死时被捋着山羊胡子穿长袍的儒者击节“死得好”的那种女人。

  伯姬者,宋恭公(也作宋共公)的夫人,鲁宣公的女儿,鲁成公的妹妹,母亲叫缪姜,按《左传》宣公元年记载,宣公娶的是齐国的妇姜,这个妇姜和缪姜是否一人不得而知,但她们肯定都来自齐国,也许是叔伯姊妹,依媵妾制嫁过来,生下至少一儿一女。女儿伯姬到了婚嫁年龄,当然是父母做主,依照诸侯女儿传统命运,作为政治联姻的棋子,嫁给另一位诸侯,就是宋恭公。

  有句成语叫“恃强凌弱”,此时的鲁国比以前更文弱了,连一个齐国的大夫(高固)都敢强迫鲁宣公,把女儿叔姬嫁给他,鲁宣公没办法就答应了,谁让咱实力不够呢。宋恭公对待鲁国也是这样,人家把女儿嫁给你,你都不依照礼法亲自迎娶,那是从根本上轻视鲁国嘛,伯姬当然不答应,不愿意,再说,还没嫁就这样怠慢,那要是嫁过去不是更怠慢了?但伯姬父母惹不过宋国,但能,完全能惹的起自己的女儿,迫于宋国的压力,鲁宣公夫妇强迫女儿出嫁,伯姬强忍屈辱含泪出嫁。

  到了宋国,依照礼制,三个月之后新婚夫妇要到祖庙里拜见祖先,向祖先表明他们的后代已经婚配了,进祖庙就表示这桩婚事是得到祖先认可的。伯姬早憋了一肚子火,你先不仁我就后不义,你不亲迎我,我就不和你进祖庙,往小里讲你不尊重我,往大里讲你不尊重我的国家,没有尊重的前提,就休怪我不和你行夫妇之礼!你的祖先爱认不认!宋恭公一看碰上个硬茬,好歹是一国之君,总不能牛不喝水强按头,把新娘硬拖到祖庙吧。宋恭公强迫不了伯姬,但能强迫鲁宣公,鲁宣公没办法,人家强咱弱,只好派大夫季文子对伯姬施加压力,更确切说是下达命令,伯姬顶得住宋恭公但顶不住父命,只好再次委曲求全服从一个身为政治婚姻棋子的既定命运。

  季文子“不辱使命”完成了任务,回去向鲁宣公夫妇报告。伯姬母亲缪姜对季文子施礼,说:“大夫远道出使,您辛苦了,伯姬的事让您受委屈了,您是不忘先君和他的后嗣,让先君地下有知,他知道他的后嗣有希望了,让我再次拜谢您为了我们国家所受的屈辱。”

  应该说不尊礼制的是宋恭公,伯姬维护的不仅仅是个人的尊严,更是鲁国的尊严,但事实是,“枪杆子里面出政权”,到底还是谁硬谁说了算,伯姬要强强不过她所代表的国家的实力,在实力面前,“礼”算个什么东西?所以,20世纪有个伟人说:“发展是硬道理”,别的什么都是假的。

  咱还是回到公元前吧,回到深感委屈的伯姬身边,她的倔强注定了她的命运。她到底还是嫁给了宋恭公,十年之后宋恭公死了,伯姬的10年婚姻生活想必也不会幸福到哪里,就又当了寡妇,不知道她有没有孩子,直觉上是没有,以她后面的行为似乎可以这样推断。

  婚姻生活不好过,寡妇的生活更不好过,尤其是帝王家的。伯姬安于命运,悄悄的做自己寂寞的寡妇,一直到景公的时候,这时已经经过了平公(3年)、元公(15年),景公在位64年,那场成就伯姬名声的大火不知道发生在景公的哪一年,景公应该叫伯姬祖奶奶。祖奶奶伯姬黯然生活在宋国宫室的一处角落,有一天夜里,她的住所失火,左右赶紧请她辟火,伯姬面对熊熊大火,面不改色心不跳,正言道:“妇人之义,保傅不来,夜不下堂,待保傅来也。”意思是:一位妇人的礼仪是保姆傅母不在跟前,夜晚那是不能随便出入的,我要等保姆傅母过来。所谓保姆就是管伯姬生活的秘书,傅母就是管伯姬教育的家庭女教师,在外交场合也是对外发言人。左右仆从干着急没办法,他们才不想让大火烧死呢,但主人不走,他们暂时也不敢走。

  终于保姆来了,但傅母还没来,这傅母怎么当得,怎么能离自己的主子超过着火的距离呢?说不定是看见夫人这边着大火了,自己就没敢过来,不管怎么说总来了一个,仆从一看逃生的机会来了,赶紧说:“夫人快逃吧!”没想到夫人伯姬听着噼啪作响的火声大义凛然处变不惊:“妇人之义,傅母不至,夜不可下堂,越义求生,不如守义而死!”于是“逮于火而死”。

  伯姬真因为保姆和傅母有一个没到齐,根据礼仪规定不能“下堂”,眼看着让火活活烧死了。这一死,死的好,有的人死的就轻于鸿毛,有的人死的就重于泰山,伯姬的死在春秋列国诸侯间广为传颂,唏嘘赞叹,“莫不悼痛,以为死者不可以生,财物犹可复”,原来诸侯们也知道死是不可以生的,所以诸侯们因为伯姬的“英勇就义”专门在澶渊相聚,就是为了集体悼念伯姬,表彰伯姬的义行,“春秋善之”嘛。君子说了:“礼,妇人不得傅母,夜不下堂,行必以烛。伯姬之谓也。”白话就是说:礼仪规定,妇女同志们,确切说是贵族妇女同志们(普通妇女也没有保姆更没有傅母啊),如果没有家庭女教师在跟前,夜晚那是不能出门的,自己一个人外出很有说不清的地方,夜晚了吗,黑乎乎的,自己一个人出门能干出什么好事?如果必须外出那也得让傅母点上蜡烛,照的亮光光的,表明自己没有见不得人的行为,伯姬就深刻领会礼仪的深邃道理,所以她宁可死都要捍卫礼仪对贵族妇女的规范,保全身为贵妇的名声。一个女人的名节多重要啊!1000多年后的朱熹老夫子就倡导全体妇女,而不是仅仅局限于贵族妇女,“时代进步了嘛”,号召妇女同志们: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为了节义,宁死不贪生!伯姬就是最早的烈女,就是烈女的榜样,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后世妇女为了“节义”二字,抛头颅洒热血,前赴后继,死而后已,贞洁牌坊真是有无数妇女先烈的鲜血灌成钢筋铁骨般的支柱搭建的结结实实,阴阴的放出光芒,照耀千秋后世啊!

  伯姬不肯偷生这件事如果发生在今天,那也太矫情了,大火着到眉毛上了,它认识谁是保姆谁是傅母?今天的观念生命是第一位的,逃生要紧,伯姬不仅仅是迂腐,而是愚不可及。从世界范围看,自从资产阶级革命取得成功以来,人本思想成为世界主流,尊重个体生命,热爱个体生命为世人普遍接受,很难相信当今世人会有伯姬所为,他缺乏此行为的现实基础。但放到2500多年前,伯姬真是好样的,她的行为符合身为贵族妇女的行为规范。

  有句古语说,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为伯姬的行为可以做一个很好的旁证,能够执行礼仪规范的只能是贵族,那是一种待遇,荣誉,庶人-----一般人,老百姓是没有资格行礼的。所以,伯姬严格遵守礼节,她守的是她的身份,守身份就是守尊严,在生命和身份发生冲突时,身为贵族,要“舍生取义”,伯姬的话“越义求生,不如守义而死。”这也是身为贵族在享受一切特权时为他或她的特权所付出的代价。但很多贵族只愿意享受特权不愿意付出代价,尤其是生命的代价,所以,伯姬的“舍生取义”就在诸侯们中间引起共鸣,时代呼唤伯姬,有伯姬这样遵守礼制的妇人为榜样,何愁君臣父子秩序不建?何愁国家乱了纲常?何愁妇女们特别是宫廷妇女们出一些不好听的意外?所以诸侯们要为一介贵妇相聚一堂,沉痛悼念的同时,不由击节称赞,死的好!死的好呀!

  好耳熟的语言耶!


  ◎卷四之二 宋恭伯姬

  伯姬者,鲁宣公之女,成公之妹也。其母曰缪姜,嫁伯姬于宋恭公。恭公不亲迎,伯姬迫于父母之命而行。既入宋,三月庙见,当行夫妇之道。伯姬以恭公不亲迎,故不肯听命。宋人告鲁,鲁使大夫季文子于宋,致命于伯姬。还,复命。公享之,缪姜出于房,再拜曰:“大夫勤劳于远道,辱送小子,不忘先君以及后嗣,使下而有知,先君犹有望也。敢再拜大夫之辱。”

  伯姬既嫁于恭公十年,恭公卒,伯姬寡。至景公时,伯姬尝遇夜失火,左右曰:“夫人少避火。”伯姬曰:“妇人之义,保傅不来,夜不下堂,待保傅来也。”保母至矣,傅母未至也。左右又曰:“夫人少避火。”伯姬曰:“妇人之义,傅母不至,夜不可下堂,越义求生,不如守义而死。”遂逮于火而死。春秋详录其事,为贤伯姬,以为妇人以贞为行者也。伯姬之妇道尽矣。当此之时,诸侯闻之,莫不悼痛,以为死者不可以生,财物犹可复,故相与聚会于澶渊,偿宋之所丧。春秋善之。君子曰:“礼,妇人不得傅母,夜不下堂,行必以烛。伯姬之谓也。”诗云:“淑慎尔止,不愆于仪。”伯姬可谓不失仪矣。

  颂曰:伯姬心专,守礼一意,宫夜失火,保傅不备,逮火而死,厥心靡悔,春秋贤之,详录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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