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本人父亲和4名兄弟有一个遗产继承案,2017年法院一审已经判决,但其他子女不履行,本人担心强制执行会有其他变故,询问如何处理。


答: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因此,对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如其他子女不履行生效判决书,且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通过法院的强制执行确保判决书的履行,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可以进行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