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说,做学问,既要读万卷书,也要行万里路。因为,学问不仅在书中,而且在路上。我在美国留学,虽然读“洋书”未破万卷,但是行“洋路”确有万里,而且以开车行路为主。

  我1990年去美国访学时没学开车。回国后,一些朋友说我“白去了一趟美国”!1992年再次赴美留学之前,我举着酒杯对朋友发誓:“这次去美国,就算拿不到法学博士学位,我也得拿一个美国的驾照回来!”不过,我不仅做好了精神准备,也做好了“物质准备”——我已经在北京警察学院的驾校拿到了中国的“本子”(驾照)。

  1992年8月底,我回到了阔别两年的芝加哥。在西北大学法学院办完各种注册手续之后,我便开始筹划考驾照一事(别说我在中国拿到的是实习驾照,就算我已拿到正式驾照,美国也不承认)。我先去伊利诺伊州政府大厦领了一本当地的“交通规则手册”,回家背了3天,然后便去参加交通规则的笔试。

  9月14日上午,我来到州政府大厦内的交通管理处,交了10美元的报考费,做了视力检测,然后便去领考卷。考官拿出一份统一印制的考卷,画出我应该回答的试题范围,交给我。“考场”就在这间办公大厅的一角,毫无规则地放着一些带着刀把式扶手的木椅。美国的交通规则考试不用预约,随来随考,而且答题时间不限。考题都是判断和选择,很简单,我只用了25分钟就答完了。考官判卷更快,只用了几分钟的时间,然后他微笑着祝贺我通过了笔试,并发给我一张“路考”的准考证。

  准备路考自然就要练车,可我上哪去找车呢?女房东罗森布勒姆太太对我极好,但我几次婉转地提出用她的汽车练习驾驶的请求,都被她借故回绝了。我知道,这位好心的老太太是怕我开车出事。于是,我只好求助于老朋友麦考尔?布莱克伯恩警官。他听说我已在中国取得了驾驶执照,便答应了我的请求。

  数日后,麦考尔下班后开着警车把我接到他家,换上他自己的汽车(警车当然是不能让别人开的),然后带我来到一个大停车场练车。由于我在警院驾校练就的基本功比较扎实,所以很快就适应了他那辆自动变速车。我们又到街上转了几圈,然后便练习路边的平行“趴车”。他告诉我,对于新手来说,“平趴”是比较难的,由于路考没有固定场所,所以“平趴”的地点由考官随机决定。如果考官故意在停满车的路边找一个仅比你的车身长出一二米的空档让你“平趴”进去,你十有八九得“废了”(fail,即失败)。我觉得“平趴”和在国内考驾照的“钻杆”差不多,但是我考“钻杆”时挺轻松就过了,而我练了一个多小时的“平趴”仍然多数都“废了”。在送我回家的路上,麦克让我多想想“平趴”的要领,而且要记住在上坡路和下坡路停车后不同的打轮要求。

  在美国参加路考都要由考试者自己带车,而且无需预约,只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考点去排队就可以了。我告诉罗森布勒姆太太关于我考试的事情,并希望用她的车参加路考。这一次,她很痛快地答应了,并且让她的二儿子陪我练了一次车。9月30日下午4点,罗森布勒姆太太开车带我去参加路考。路上,她又专门找了一个僻静的住宅区让我临阵磨枪地练习“平趴”,但我的成功率仍然只有50%。她很为我担心,我的心里也没把握。在北京路考时,同车的人都说我考试最沉着,没问题,因此师傅特意把我安排在最后一个,结果我减挡没减速,差点“折”喽!

  到考点之后,我惊喜地发现布莱克伯恩警官在等我——我头一天把路考的时间告诉了他,他说有可能在巡逻中抽空过来看看。见面后,他说他对我的“平趴”不太放心,所以来关照一下。进入大厅之后,我到等候路考的地方去排队,前面有十几个人。布莱克伯恩到里面去找了一位警察。随后,那警察便过来叫我跟他去,把我交给了一位年轻的考官,并对那位考官说了几句什么。

  考官面无表情地看了我一眼,转身走出大厅。我跟着他来到停车场,找到罗森布勒姆太太的轿车。他先检查了一遍车灯,然后坐进车里。我坐在驾驶座上,想先跟他“套瓷”,便说:“我是中国来的学者,研究犯罪侦查的……”但他冷冷地打断我的话说,“开车!”

  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平静一下紧张的心情,然后按照考官那简洁的口令把车开出停车场,来到街上。然而,考官没有让我拐上那条车水马龙的大街,而是穿过去,来到住宅区内几乎没有什么车辆的小马路上。转了一圈之后,他让我靠边停车。由于路边根本没有停着的车辆,所以我很轻松地完成了“平趴”。他问道:“假设这是上坡路,你应该怎么打轮?”我胸有成竹地回答说:“往右打。”他点了点头,让我开车回去。

  回到停车场后,他跳下车之后,头也不回地走了。我锁好车门,忐忑不安地向大厅走去。在门口,我遇到了布莱克伯恩警官。他微笑着对我说:“祝贺你,你通过了!”看着他那高兴的样子,我想,一定是考官看在他的面子上才对我那么宽容的!罗森布勒姆太太听说之后,颇有些喜出望外。我跟着工作人员去照了一张快像,10分钟后,我便拿到了印有我照片的美国伊利诺伊州驾驶执照。此时,正是北京国庆节的早上,我很激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