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就是无数次亲吻着你摸过的门把手;就是捡了你嘴唇碰过的烟头;就是不知多少次找个理由跑下楼,看看你屋里的灯亮了吗;就是听到你的脚步和说话的声音心脏狂跳;就是你不在的日子,整日像丢了灵魂似的想你;就是一想起你敏捷的身姿从车上跳下来怦然心动的感觉;就是24小时满脑子你的领带,你的衬衫,你的一举一动……

  亲爱的书友,不知道你是否也经历过这样的爱?

  如果说一生能死心塌地、心甘情愿的爱着一个人,我想她是幸福的;如果说一生能为一个人发疯发狂,甚至为了维护爱情的自尊,不惜出卖自己的身体来养活连那个男人都不曾知道的孩子,我想她是纯粹的。

  一向不相信天底下会有这么痴情的爱,直到阅读《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这本书,我信了。


  01

  这本书淋漓尽致的诠释了爱的真谛,本书由奥地利的著名作家茨威格创作的,讲述的是一个陌生的女人,在她生命的最后时刻,饱蘸着一生的痴情,写下了一封凄婉动人的长信,向一位著名的作家袒露了自己绝望的爱慕之情。小说以一名女子最痛苦的经历,写出了爱的深沉与奉献。

  我羡慕陌生的女人,甚至有些崇拜,有些佩服,虽然她饱蘸了痴情、绝望、痛苦,以及遍体鳞伤,千疮百孔,至少她遇见了,至少她真实的来过这个世界,趟过爱情这条河。

  惊叹作者能把十三岁小孩情窦初开时,完全遮掩不住对一个人喜欢的神情描绘的如此逼真。

  如果说三毛笔下的爱情是思念、遥远、缥缈;张爱玲的爱情是一种惆怅、卑微、孤独;那么茨威格的爱情,则是一种绝望、执念、不得,更是一种纯粹,甚至是溺水一样的窒息,是一种不可理喻的爱情诠释,即便如此,我还会给它定义为世界上最美最幸福的爱,因为这种爱千年难遇,用可遇不可求来形容都不够恰如其分。


  02

  在1948年的深冬,作家R 41岁生日的晚上,收到一封厚厚来信,此信出自一个濒死女人之手,所言是她对他将近20年的爱恋,但他却一无所知。

  当读到开篇的一句话“你,一直都不知道我存在的你啊!”,我的心猛的颤抖了一下,就像作家R拿着书信的手一样颤抖,此时的我,真想给这个陌生女人一个紧紧的拥抱,拥抱她的犟强,拥抱她的卑微,拥抱她的孤独,拥抱她为爱穷尽一生的追求。

  也许每个人的一生中总有些东西是不能摒弃的,比如理想、爱情、正义、真理、信仰、欲望……总有一样会成为扎在我们胸膛里的棘刺,无法自拔,却又被我们视为珍宝,直至生命耗尽。

  传说中的荆棘鸟,它毕生只歌唱一次,却比世界上任何生灵的歌声都悦耳。从它离巢开始就去找荆棘树,然后把自己钉在最尖最长的刺上开始歌唱。一次歌唱竟以生命为代价,然而整个世界都在屏息聆听。它只有忍受极大的痛苦才能达到极致的境界。

  亦或许每个人都有着自己那支小小的曲子,无时无刻不为自己制造荆刺丛,而且从不计较其代价。我们所做的一切就是忍受痛苦的煎熬,并且告诉自己,我是值得的。

  此时不禁让我想起了《荆棘鸟》中的温良内向而又执着坚强,为了追求爱情不计一切代价的女主梅吉。梅吉和神父拉尔夫的凄美爱情故事感动着无数读者。因为他们最美好的东西是用深痛巨创来换取的。


  03

  爱是一个人的事情,而爱情是两个人的事情,所以,我爱你与你无关!茨威格告诉我们,爱情,哪怕是求之不得的爱情,真的也可以很了不起!

  爱情的最高境界,就是把自己活成他的样子,他喜欢书,她便如饥似渴地去阅读更多的书籍,甚至把他发表的每本书一字不落的背诵下来;他喜欢音乐,她便努力地去学习弹钢琴;他穿着讲究,她便每次路过他的房间时,用书包遮挡住衣服上的一个寒酸补丁,她满脑子里装的都是他,如果没有他,她活着便失去了意义。

  她不敢主动去找他聊天说话,只能通过房门上的小小黄铜窥视孔去秘密地探索他的世界。那天,当听到要跟随母和继父一起搬家离开有他的城市,她险些昏厥过去,甚至卑微到想要冲进他的家门,给他下跪,求他收留为仆人,只要每天能听见他的声音,每天能见到他的身影,做牛做马也心甘情愿。

  那个难熬的夜晚呀,她一直躺在冰冷的地板上,屏住呼吸等着他回来,过半夜了,终于听见他的脚步声,她的心已经堵住了嗓子眼,兴奋得无法呼吸。

  可万没想到,这声音还伴着女人的尖笑声,即便如此,她也不怪他,一点也不怪他,她就是喜欢他的风流成性,喜欢他的风花雪月,喜欢他的放荡不羁。

  没有他的日子比下地狱还痛苦,五年呀,真不知这五年受尽多少煎熬,她终于长大了,成为一位美丽的少女,她以上学为由,回到了有他的城市,那个熟悉的地方,那个让她魂梦牵绕的地方。

  她每天着魔般默默站在男人家的楼下,内心不知有多狂热,不敢想象见面的那一刻会有多幸福,她不仅仅是为了看他一眼,更重要的是希望他能够认出她。


  04

  也许是老天实在不忍再折磨这个可怜而痴情的女人,她如愿的见到了日夜思念的他,他要求她上楼的时候,她连普通的女人最起码的矜持都没有,像妓女一样爽快的答应了他的请求,突然让我想起张爱玲的一句话:“喜欢一个人,会卑微到尘埃里。。。。。”。

  当他挽着她的手,走进这楼道,这楼梯,这窥视孔及房门口铺的小地毯,像暴风雨似的降落到她的头上时,那是何等样的陶醉,何等样的迷乱,何等样的疯狂、痛苦、几乎是致使的幸福啊。

  万万没想到的是,男人并没有认出她,因为在他生命里从未闪现过当年小女孩的身影,如今即将要与他一夜良宵,他仍然把她当作陌生的女人。

  几经缠绵后,男人以出差为由消失了,消失得那么彻底,那么纯粹,像石沉大海杳无音信,狠心的像丢掉一件过时的衣服一样把她扔在了一边,又好像他们从未见过面。不过,她仍然不怪他,一点也不怪他,甚至他感谢上天的安排,感谢今生能够遇见他,这足已。

  后来,她发现怀孕了,兴奋至极,因为她终于可以拥有他了,终于可以守着他过一辈子了,终于可以每天与他相拥,看着和他一样的眼神,和他一样的嘴唇……此时,她是幸福的。

  因为她的美丽,吸引着无数的显赫身世男人,为了能让孩子过上与他一样的上层生活,她不惜自己的身体,周旋于达官贵人之中,她拒绝所有向她求爱的表示,为的是守住自己的一片净土。

  她故意出入于他经常去过的场所,为的是心存那一丝丝希望,他们又见面了,她浑身抖得厉害,像是发冷,又像发烧,她答不出话来,也控制不住冲动起来的热血。

  她只拿条围巾披在晚礼服上,就跟着他走到外面湿雾弥漫的夜色中去了,根本没有去理会来时穿的大衣,也没有去理会那个情意绵绵多年靠他生活的好人,结识多年终将没能抵过一个陌生男人的口哨……

  她快要死了,快要离开她的男人,去往另一个世界,她又必须死,因为她已习惯和他相依为命,因为他再也没有能力抵抗没有他的日子,她来信唯一的请求是,当他每年生日来临的那天,替她买一束白玫瑰插在窗台上的花瓶里。


  05

  当我看到这的时候,我流泪了,被这个陌生女人的爱情故事而感动。初次阅读此书,还痛恨这个女人,痛恨她不该失去自我的痴情,痛恨她为了男人那么糟蹋自己,痛恨她丢了女人的脸。

  再次捧起这本书,我体会到了她的爱是那么的纯洁,在她生命的最后一刻,她仍然相信那是爱,所以说她即使是抱着死去的儿子内心也是幸福的。

  人世间无外乎有三种爱,一种是你爱他,他不爱你,一种是他爱你,你不爱他,还有一种是你爱他,恰巧他也爱你,虽说第三种是最完美的,可通过阅读这本书,我终于明白了残缺的爱才是世上最幸福的,最美好的。

  从古到今,无不在赞美令人神往令人销魂的残缺的爱,以至于流传千古,比如说,梁山伯与祝英台,董勇和七仙女,白娘子和许仙,郭襄和杨过等等,他们的爱情感动所有人,所以说,残缺是幸福的,是美丽的,是神圣的。

  当然,不希望这种方式的爱发生在我们身上,因为这样的爱太折磨,因为人生太短暂,假如今生真能遇到从骨子里喜欢的人,就拼命的去追,去表白,这样才不会留有遗憾,在爱情面前,那点自尊又算得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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