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幸参加由中央统战部组织的“第一期民主党派干部赴港研讨班”到香港学习、考察,并有机会亲自听到香港廉政公署香港内地联络组总联络主任严厚蕴女士,和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系副教授梁美芬女士介绍香港的法律体系和香港廉署情况,确实是使我大开了眼界,拓宽了思路。我想就内地香港的司法和廉政工作做一点对比。
   

   香港在60年代,由于内地人口的大量涌入,及香港经济的高速发展,而相应的法律、制度没有跟上,社会设施一时难以适应高速发展的经济和急剧膨胀的人口。因此,滋生了腐败的土壤,产生了大量的腐败现象,一时难以控制,香港的公务员几乎是人人参与贪污、受贿,用香港人的话讲,腐败就象一辆高速行使的车,开车的是少数腐败分子,对于多数人来说,挡车的只有死路一条,不被社会认同,要想生存就只有跟着车跑、上车。当时在香港,有的公务员常常是早上上班时,发现自己的抽屉里放着一叠钱,没有人告诉你是谁给你的,也没人要你特别做什么,只要你不要说话。如果你保持沉默,你就可以每月拿到钱。不然,你的麻烦就会不断,直到你不再说话或被赶出这个单位为止。许多人把腐败现象看成香港生活的一个组成部分,虽有不满也只好忍气吞声。当时的廉政检查放在警署,因此警察的腐败就尤为严重。直到70年代初,警署内的一件特大的贪污案引起市民的强烈不满,政府才决定建立直属港督的“廉政公署”。廉署的建立引发了一些警察的惊恐,(警察中的腐败现象最严重)纷纷反对,并进行了游行示威,砸里了廉政公署,港督做出了妥协,承诺对大部分人不与追究。但经过二十余年的努力,香港成为了世界较廉洁的地区,亚洲最廉洁的政府。


   回顾六十年代的香港,有些与内地前一段的情况极其相似,腐败现象到处可见,虽然现在党和政府下了最大的决心,但腐败现象仍难以根除。我想香港的一些东西我们可以借鉴。


   首先,要制定严格的制度和措施,在香港每个公务员都知道自己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触犯了那一条,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比如收受礼品就有非常严格的规,据严厚蕴女士讲,自己结婚时,就是事先上报,并严格按上级的要求在许可的范围内收受礼品。我想,我们虽然也有禁止公务员收受礼品的规定,但是,如果真的问起大家,恐怕没有几个人能说的清楚。第二,执法要严。讲课中提到一件5元钱的官司,是讲:一位拿政府工资的护理人员,向患者索要5元的小费,被人举报,最后判了6个月的刑。我想此事若在内地,大概批评教育一下也就是了。第三,要发动全民监督。如一次有人举报某官员平日乘公车到商店购物,一时媒体上沸沸扬扬,此官员出来说明,那日自己补休,乘车回家时在途中下车购物,才平息了风波。一般人不愿为这一点小事找许多的麻烦,因此都会谨慎从事。目前,香港群众的实名举报率已由30%上升到60%。我想,内地的老百姓最大的顾虑恐怕就是怕打击报复,揭发信三转两转就转到当事人手里,如何提高人民的信任度,是目前的当务之急。


   另外,我们廉政监察机构的设置也有一些需改进的地方,如:香港的“廉政公署”直接受特首的领导,由一个社会贤达组成的委员会决定立案与否,因此“廉政公署”有很大的独立性,而在我们的监察局、反贪局、纪检多头负责,并不利于反腐工作的开展,我想不如改由中央政治局直接负责。第二,据有关的内部人士透露,几乎所有案件,都不是自己内部的纪检、监察揭发出来的,往往要上级领导单位的人员的参与。我想,不如索性不在基层单位设立纪委和监察处(科),仅在区级以上单位,抽调出精兵强将,组成一个相对独立、并直属中央的反贪局。


   我们在与一位香港律师座谈时,他表示内地如果不出现问题的话,20年内就能成为世界强国,当我们问他什么问题可能会影响我国的进程,他只讲了两个字“腐败”。可见腐败问题在香港人心中流下了很大的阴影,能不能清除腐败,关系到我国能不能顺利进入世界先进国家的行列。


   内地和香港分属不同法律体系和社会制度(大陆法、普通法),但这并不影响我们向香港学习其先进的东西。如果我们能取长补短,善于学习世界各地的先进经验,我们的国家就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赶超世界先进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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