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摹同学会
   
   时下同学会的热度在降温,不过它仍是闲赋之人不定期的一种消遣形式。
   前几天,一位初中同窗突然打来电话,告知说小学同学午后四点在某酒店聚会。同学会诞生以来,小学同学聚会还是初次,半个世纪过去了,我们即将进入“六十而耳顺”的暮色之年,关于少年那会儿的形像记忆依然是一个个稚嫩的小脸儿。
   时光脚步走得太急,年轮数字从八数到五十八,恍然一梦。
   这次同学聚会仅来了十二人,很多人已联系不到,酒店客房十人台围挤十二把椅子,大家坐得紧凑圆满,或许是距离拉进,或许是久别重逢,几乎人人都表现出进一步的热情。五十年的风霜雨雪,五十年的日月星光,一样的是稚嫩已被流年刻上成熟的皱纹,不一样的是她能够与你诚恳地交谈,她能够对你流畅地扯谎,她…还有他……
   画面一
   联系到却不到的张氏兄弟并没因了缺席而被忽略,他俩仍是大家关注的焦点抑或谈资。或许更想解读变革社会中变化的人,尤其是张氏兄弟,我便成为这次活动的积极参与者,又因了笔下角色的空位而感觉有点失望。还好,把一些人的议论和过去的二三见闻串起来,大概还原了张氏兄弟不算失真的一面。
   与张氏兄弟同班却没同学之感。
   哥哥张贺春长我们四五岁,五短身材却与我们齐眉。他的头浑圆且大,脖颈极短且粗,肉乎乎的脸略泛清黄,黑黑的瞳子在细小的眼里灵活滚动,厚嘟嘟的双唇通常是闭合的,似乎一旦张开它嘴角的疮会被扯裂。冬天他习惯把两手抄进袄袖,蓄积的两砣黄鼻涕时而会随着呼吸循环进出,也会常常把鼻涕擤出来,残留指间的秽物顺手抹在自己的鞋帮上。
   张贺春能说出既土的掉渣又让人费解的话。如“地主反把”、“投机倒把”之类的说辞。无论什么“把”,一年级小孩子都听不懂,他却闪烁着精亮精细的小眼睛津津乐道。我感觉,确切地说是我们的感觉,他身上有太多的复杂的与我们相悖的社会气息,明了地说是小城的盲人街抽签仆卦,卖虱子药老鼠药的味道。
   弟弟张贺臣长我们两岁,却是身材生得瘦小,个子短我们半头,他那张脸原本就长的比较着急,加之黑黄粗糙的面肌又增添几分老成,看上去像个四五年级的大孩子。站队他永远是排头,跑步他永远是排尾,像个挂在队列末端的零头。
   表面上他似乎比哥哥利索,没有进进出出的黄鼻涕,也不像哥哥那般生口角疮,可像黑瓜仔似的两只手却能把一盆水搅得乌黑。张贺臣天生一副公鸭嗓却很喜欢唱歌,而且不惧场,音乐课动辄举起小黑手像乌鸦叫似的放歌一曲,逗得老师笑,同学笑,他自己也笑。
   学习方面兄弟俩可谓不相上下,成绩总在二三分之间晃悠,勉强跟班,勉强升级。
   三年级时“文革”爆发了,我们班主任老师因地主成份被下放农村接受改造。班级散了,我们成了插班生,接着就停课闹革命了。
   张氏兄弟的家在城郊大车店附近,那地儿的人家大都是社会的无业闲杂人员,“文革”前依靠锔锅补碗,修鞋钉掌,卖虱药鼠药等营生过活。“文革”来了,这些个把式都被当做“四旧”扫荡得毛干爪净,并在“我们也有一双手,不在城里吃闲饭。”的口号中被遣返回乡,张氏兄弟没等插班就随家回乡了。
   “文革”后第一次见到张贺春大约是1988年夏天,他蹬着一辆载货的三轮板车,吃力地伸着粗短的脖子,拧着浑圆的胖屁股猫腰弓脊地往前拱。盛夏晌午,马路上行人稀落一目了然,虽然我已认出路那侧的张贺春却装作没看见,担心那驷马汗流的狼狈像会令他难堪。
   “哎!老同学,是老同学吧?”
   他从板车上跳下来,放稳车子径直奔过来,说话间已站在我面前。与二十几年前的张贺春相比他显然有很多变化,起码鼻子利索了,没了两管儿进进出出的糊状液体,嘴角泛白的口疮也不见了,矮敦敦的个头儿依然十分粗壮,臃肿的脸平覆了深层次皱纹,几丝浅纹像射线匍匐在眼角周边,细小的眼盖着厚实的单眼皮,它遮住所有眼白使黑黑的瞳子瘦成一条线。
   “噢!是你呀,张贺春。你好!”
   我现出刚刚见到他的样子。
   “你…你叫啥来的?”
   他挠挠头一副难为情的样子,我没回答他的问题,看着马路那侧的三轮车。
   “这是…”
   他转即兴奋起来
   “这是我给某厂送的标准件。”
   “老同学!还不知道吧,现在我当老板了,自个儿干,挣钱,真挣钱啊。”
   老板!挣钱!他近乎手舞足蹈。
   “恭喜发财!恭喜发财!”
   这样去迎合一个人,我还是感觉挺别扭的。
   “老同学,看我这记性,你…叫啥来的?”
   他再次问起我名字,不知为啥,不想回答这个让我烦感的提问。
   “我叫啥不重要,谢谢你还记得这个老同学就足够了。”
   我讪笑着欲离开,他却再次提问羁住我即将迈出的脚步。
   “老同学,你在哪儿上班呢?”
   “一个小厂,极小的小厂。”
   “那你帮我卖点标准件呗。”
   “我不在供应部门。”
   “那帮我认识一下管配件的采购员行不,不用别的,就给牵个线儿搭个桥儿就行,保证少不了你那份好处。”
   好处!这字眼儿使人生厌,有种人格被亵渎的灼感。
   “实在对不起,不是不帮忙,我真的说不上话,请你理解。”
   他像是又要说些什么,我赶快婉转结束这场街边对话。
   “别耽误你送货,有空再聊,再见!”
   言罢,我逃也似匆匆离去。
   “哎…”
   听语气,他像是跷着脚跟儿抬臂伸手意犹未尽的样子……
   再次遭遇张贺春仍是在街上,看上去他有所改变,由五六年前拧着腚的蹬车老板变成了装模作样的夹包老板,还有就是他更茁壮了,虽然出言也同样粗壮,我还是把他定格在兜比脸还干净的练摊把式上。
   他实实在在又把我当了一回听众。第一项仍是老板和赚钱之类的自我骄傲,第二项便是夸比他还粗,比他还短的胖媳妇就在去年又生了个儿子。这第三项则是炫耀其弟张贺臣干装修也赚了钱,已经换了三个媳妇。说这番话时他一直处于兴奋且自豪状态,就在那一刻我忽然感觉面前的有机体甚至不是在释放活的气息,而是在泯灭,在消亡……
   仿佛站在一片废墟上,垃圾铺了一地,我怜悯眼前这个以有钱人自居的丑角儿,被他悲哀的表演深深攫住脚步,以从未的惊愕目光打量这相识的陌生人。
   画面二
   桂香是大女生,人高马大,年龄也大,差不多要比我们大两岁,她像家妇一般务实,而务实的天性消灭了女性具有的柔情。她笑起来颇有失真的味道,粗大的手做作地亮出个兰花指姿式,把酒杯端得嗲溜溜的,看上去可真够滑稽。
   一年级课本没讲过“单纯”这个词,我们大都单纯得不懂单纯,更不会使用单纯去定义哪个人。当岁月带走我们的童稚,再回望一年级那会儿的桂香,或许她那张脸太过成熟,或许她举止太像成人,或许她扑在年轻男教师身上的眼神会出现刹那的浓烈……可用不单纯抑或思想复杂来定义她。
   诚然,这两段对桂香的解读仅限于我个人看法。
   铅华洗尽,岁月已把我们泊在暮色之年。桂香的面相或者更加老成憔悴些,看上去至少要比我们大五六岁的样子,少时的妇人气息仍未逆转,并已深刻为俗套的妇女小队长味道。
   桂香生长在矿工家庭,父亲身上有矿工的质朴也有矿工的粗鲁。高产的母亲生了一群娃,成活下来的有八个,桂香排行老四。供给制年代的多子女家庭大多会日子过得很辛苦,衣不遮体食不裹腹的状况并非夸张。她有个不很奢侈的梦想始于一年级,那就是渴望拥有一套白布衫、蓝裤子和一条花裙子,直到三年级“文革”来了,时髦的绿军装取代了它们,也没实现这个简单而平常的愿望。
   
   同学会的东道主是个小生意人,他为自己时下卖熟食的事业而骄傲,还为五十年前“活学活用毛著积极分子”的“殊荣”而自豪。两杯白酒穿肠下肚,不禁自我感叹“文革”那些年的辉煌,甚至因怀旧而潸然。
   客观地说这山东籍汉子是个粗人,他直性得不带拐弯儿。“文革”中,他的矿工父亲当上了“驱虎豹”兵团司令,这是个矿区最大规模的造反组织,可谓闻名于市。“驱虎豹”又称“棒子队儿”,几千甚至上万矿工的游行队伍像条长龙,青一色肩扛新镐把,头带柳条帽,身着劳动服,脚穿黑胶靴,浩浩荡荡,所向披靡。他的文盲母亲是砖厂家属工,竟然韬光进驻一所中学当工宣队,登上上层建筑领导一切。“文革”那会儿虽然我们还小,他却跟着高年级学生一起发疯,带块儿红胳膊箍英雄十足地造反,并且作为活学活用毛著积极分子周游各校巡回讲用,语无伦次地讲到下乡插队才告一段落。巷里人“夸赞”他家“一人得到,鸡犬升天。”
   酒桌上,他以不褒不贬的口吻讲起一个善于整人的老师,像是在一堆伤疤中捡出一块儿给大伙看,以示他投身那场运动并能讲出别人不知晓的事情。
   这个老师正是迫害我第二位班主任的混蛋,也是令桂香眼神变异的那个男教师。我用余光侧察桂香的反应,想不到五十年光阴还未抹掉她最初的畸形暗恋,当大家提及此人,她眼里依然闪烁着恋人的光芒,并情不自禁地赞美那混蛋的白色衬衫、米色自服裤如此干净利落,脸色如此光洁透落,眼睛如此精神动人,云云……
   桂香心里的那点私密差不多只有我知道。其实我的观察力同记忆力一样深刻,从小就善于观察人和事物,常常会走进同龄人抑或大人的内心,揣摩各色人等心理。
   我还知道那个混球男教师并不晓得桂香的存在,也不知这个可怜的大女生时隔五十年还没忘掉他。我真想直白地告诉桂香他不值得你去恋去想,他卑劣得一文不值。就在去年,他以喜欢我的书为借口多次找我,说实话我很烦感,最主要是他“文革”中上窜下跳不择手段的整人,在我眼里他没的一点做人的尊严,一个纯粹的无赖型乞丐。在我这儿他什么都没讨到,最后被我的逐客令轰了出去。
   女人,特别是流俗的女人喜欢谈论服饰穿戴,当大家相互欣赏服装袖口的品牌和足下长筒皮靴的价位,桂香感叹起她的第一件“的确良”,感叹起她后来的人生。
   ……插队三年后回城。桂香分在纱厂做挡车工,三班倒很辛苦她却很满足。那天下夜班,她心境好得像晴朗的蓝天,揣上第一次领发的工资,怀着难以平复的激动走进国营百货店,买回了梦寐以求的“的确良”上衣,他永远忘不掉柜台里外美不胜收服装,尽管她选的那件无论从质地到价位极平常,也可成为她最奢侈的一次消费。
   两年后,桂香出嫁了。
   丈夫是一家集体企业的二级车工,月收入三十八元六,这是那个年代工资的通用数字。一年后,他们有了可爱的儿子,三口之家平淡素净的生活令她怡然自得。丈夫憨实仁厚待人诚恳,他谨守着听命与承欢的小家范围,桂香的家是中式百姓阶层极普通的家,丈夫是从文化荒漠中走来的纯丈夫。
   同其它家庭一样,住房是那样简陋,室内毫无装饰,家什十分陈旧,而她的家却其乐融融,小屋里常常荡漾着笑声。
   四十岁那年桂香遭遇了双重不幸,丈夫病故,自己下岗,失去丈夫又失去工作,她开始打工并频繁更换工作,求职之路异常艰难。
   她把希望寄托儿子身上,如果说面庞好身材也好的儿子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一点也不过分。倘若送一本书给他看,读不上几页就会把它丢下,然后还会说看书叫他头疼,这实在不是个一般的缺点。中考落榜了,她像母亲桂香一样漂荡在打工路上……
   桂香省吃俭用口挪肚攒,搂着积攒下那点儿可怜的钱。她有个愿望,一个要足面子的愿望,那就是在儿子结婚那天倾尽所有,体面的、风光的装点一场婚礼,绝不让亲戚朋友、同学同事看不起自己。
   桂香看着未来的儿媳比初次穿上“的确良”衬衫还欣喜,她找遍亲戚朋友筹借了一笔数目可观的钱,选址三星级酒店为儿子操办了一场颇具规模婚礼,她着实在大庭广众之下风光了一天。
   那是平民阶层囊中很干净,出资很昂贵,场面很壮观,代价很惨痛的一场婚礼,她收获的是一份虚荣的满足,成本投入是余生的偿债苦旅。从此,桂香开始用艰辛的步履丈量生命的距离,她拼命地做双份工作赚钱还债。彻头彻尾的贫穷伤在桂香心上,她把自卑广泛展示给了少时的同窗和玩伴……
   桂香,不禁让我联想到莫泊桑短篇小说《项链》中的女主人公罗瓦赛尔太太——玛蒂尔特,她崇拜金钱更祟拜上流社会的奢华生活,但造化偏偏让她跻身于社会底层小人物行列,为了舞会的一夜的风光,她付出了十年的沉重代价,由此而改变了她的正常生活轨迹。
   桂香与玛蒂尔特拥有同样的虚荣心,在不同世纪、不同国度付出了相同代价,演绎了社会底层的小人物相同的人生悲剧。
   
   画面三
   五十年后的相聚少了一个角儿,主角儿,就是我童年的第一位老师。
   那时,我们年轻的老师刚刚中师毕业,她像母亲更像大姐,课上她是位严谨严格的师长,课下她像大孩头儿似的和我们游戏。她的蝇头小楷娟秀漂亮,板书自如流利,她讲的故事不知赚走我们多少泪水……

    记忆中那是一年级的下半学期,老师带给我们一个名叫《鹌鹑》的故事,主人公是个六岁的小男孩儿。盼雪!故事在盼雪中展开,尽管衣衫单薄得不足以遮寒,小男孩儿还是盼雪。每个清晨他一定先推开房门看昨夜是否飘雪,天复一天,祈盼穹苍赐他一场大雪。除夕前夜他盼来了雪,大雪,小男孩踏着深深的积雪艰难的向旷野走去,他身后留下两行雪窝……为给倒在炕上重病的母亲煮碗汤,小男孩儿节省下自己的糠菜团儿作为诱饵,远远守候着自己搭起的雪窝陷井,为捕获一只鹌鹑他冻死在雪地里。《鹌鹑》让我感动了几十年,《鹌鹑》里的小男孩让我纠结了几十年,记忆犹新。
   许多年里,我对自己的第一位老师崇拜极了,因了她,一年级那会儿就萌发了长大后要做老师的夙愿。五十年前的记忆美好而甜蜜,五十年后却不想恭维这位曾经倍受尊重的老师。那是因为她免疫力太差,被变革时代的铜臭感染,钱亵渎了她纯净的心,钱毁坏了她微笑的脸。
   当她离开神圣的讲台便走进了卑琐的怪圈,忽忽悠悠以传销和融资方式向自己的学生、同事抑或亲戚、朋友进行乞求和诱惑,以老师名义如此磊落的把手伸向愚昧而善良的人们,不屈不挠的掏出他们衣兜里的铜板撑起自己的口袋,而她的形像却在鼓鼓囊囊的衣袋下坍塌沦陷。忽然一天,我心中那张标准的师长底版全然暴光,模糊出一个微笑的刽子手,使人望而生畏。
   ……一个已故的同事,生前曾在这位老师麾下做“事业”,她曾游说身边的亲人、熟人投资,做得十分努力。虽说“没业绩”,但自己却陷得很深。
   十六年前,她丈夫因癫痫病撒手而去,她和幼子相依为命,平淡拮据的日子没过几年又赶上下岗,失去集体分赐的残羹,日子更加艰难。她曾痛苦过,抱怨过,当有一天思想被融资所统治,才像阿Q一样兴奋起来。
   一般称被骗的人为受害者,这样人又往往很难引起人们同情,原因是他们既愚蠢又太贪,可我却很同情这已故的同事,并非她已经故去才赢得我的同情,是因为她仅有的那点下岗买断钱被我曾尊重爱戴过的老师掏空,很难想像一个为人母,为人师的女性怎能对贫穷的孤儿寡母下手,太残忍。
   我的同事在病危期间连买只药片的钱都拿不出,并在弥留之际伸出颤抖的手感激我的那个老师,她至死都坚信那个不久的将来儿子能拥有一笔丰厚的融资红利,当世界再诞生若干百万富翁,其中一个肯定是自己的儿子,我同情她在白日梦中闭眼,哀怜她为儿子成为富人而“死也足矣”的一片慈母心。
   我的一个短篇“哀民——老宋”写的就是她的故事。
   为金钱我的那个老师把别人祸害得不成样子,而金钱又把她祸害得不成样子,不禁感叹这些个为钱而变的生物,害人者与被人害者都让钱弄得面目全非。
   这,究竟是怎么了?
   
   看怪圈
   
   怪圈!S城的文学怪圈,它从美到丑的变异有几年了。倘若只看不伐并无大碍,反之会打不着狐狸惹一身骚,为自保小A还是选择了看。
   圈里许多人都习惯了按顺时针方向旋转,趋之若鹜,自然而然,顺理成章,有谁勇于分开鹜们逆向而行那才叫怪呢!久而久之,怪圈林林总总的陋像也就见怪不怪了。
   三年前小A不知深浅地掉进这圈,那会儿他很虔诚并仰慕那张硬纸片,却不知那玩艺正在被当廉价商品出卖,兜售者从容地掏走小A口袋里的一百块,便抛给他一张卡着钢印的作家协会会员证。
   就其作家协会组织和证件本身而言是神圣的,悲哀的是它被商品化了。领导抱着钢印贩证,于是乎S城的作协组织不分文野像泡沫般膨胀,从稚气年少的小学生到苍颜白发的耋耄老人,只要掷出一张百元大钞便可成为作协会员,以此满足不知文为何物之人的虚荣。
   小A曾听邻家女主人与街坊聊天时炫耀八岁的女儿是小作家,并以卡钢印的证件为证。人们看着女孩妈妈手里的证件,惊讶地赞叹:
   “哎哟嗬!了不起呀,这么小的孩子就成作家了,将来的诺贝尔文学奖一定是非她莫属了。”
   女孩一双懵懂的大眼睛看着满脸兴奋的妈妈,似乎感到大人们在夸自己……
   这些高唱赞歌的御用文人、红顶作家靠卖证赚了点小钱,S城某文学刊物掌门人的身份也为那些人带来些实惠。买证入圈的人想把自己既烂又臭的文字变铅字,便再次给文化小贩以商机,钱物通用,微薄收益实在算不上什么不菲,区区几个小钱纵使从文几十多年的作家出卖灵魂,失去自我,纸醉金迷世风日下的社会现实把这些人祸害得好生悲哀。当然,与那些贪占过亿的高官相比他们连九牛一毛都够不上,只因他是文化人才更悲哀。
   圈里人调侃说他们头儿若是女人一准儿会卖身,只要有钱赚。”
   小A私下想过,从他们当下出手的东西多为俗媚之作,虽然仰仗名气与关系上了某些刊物,败絮其中的内容不比地摊文字强到哪里,可见卖证者已沦为道地的文学婊子,比乞丐还可怜,比淫女还可悲。
   那些人还有个致命弱点就是妒嫉。
   三字经的初首两句:“人之初,性本善……”同样适用于他,从文之初,他们的作品谈不上脍炙人口也可谓颇具品味,于是走出S城叩开省刊之门,即而又走向全国一举成名。尽管他们已小有名气仍没赚取多少稿费,努力与收获不成正比而且相差极悬殊,甚至都比不上蹲在某个角落算命盲人瞎说的收益。他们失衡了,开始不着调了,人品变异了,文品变味了,而且愈发妒嫉先于他们走向全国的作家。
   那是位荣获茅盾文学奖和《百花》文学奖并享受国务院津贴的作家,他为人低调谦和并具有良好的艺术素质,其文以敏锐洒脱的笔触展示边地文化,盛着智者深邃独特的思索打造边地文化。行销全国的作品自然带来颇丰的收益,这便引发了怪圈始作俑者的强烈妒嫉。
   S城的文化怪圈依然在怪异旋转,趋之若鹜的虚荣者还在不断涌入怪圈……
   诚实人无不慨叹隐忧,怪圈像紧箍咒勒住S城文化脖颈,使其城池频频出现文化窒息,高雅的纯文学被扼制,低俗的地摊文字污水横流,观音何时出手废掉这怪圈?拯救S城文化以水火。
   真正的行文者在对文学的崇尚、信仰和追随中虔诚地祈盼着……
   
   大嫂小嫂
   
   娟子不情愿接纳堂哥来公司上班,更不情愿接纳堂哥带来的女人,但还是都来了。
   堂哥是娟子大伯的长子,大约六十七、八岁的样子,面相却不老成,身子骨也挺硬朗。他虽已步入暮年之门,尚有一颗颜色颇艳的花心,那张略显少性(东北方言:年轻)的脸和他为人的德行曾经名噪小镇。退休那年,堂哥辞旧迎新的计划实施由秘密转为公开,相好既是他大女儿的同学又是共事多年的邻居,他们悄无声息的私奔了。两人来到娟子生活的城市,走进娟子经营的公司,在市郊租间民房居住下来,如胶似漆地度起蜜月。
   堂哥从小在娟子家长大。娟子父亲工资高,家里子女少,生活挺富裕。而娟子大伯家收入低且子女多,生活很拮据,娟子大伯把长子寄养在兄弟家以减缓生活压力,直到他初中毕业去了小镇工作才不再来娟子家。
   娟子很同情大嫂。大嫂年轻那会儿为堂哥生下俩女儿,曾因生不出儿子而背负歉疚,为给婆家传宗接代她收养了一个男婴。从那时起她没再走出家门,全心全意为丈夫、养子和两个女儿服务,她没想过老时会被丈夫抛弃,更没想过自己应该讨份工作,儿女多年前就已下岗,试想她的生活状况有多艰难。
   四十多年前大嫂和堂哥结婚那天,娟子见过大嫂一面,还依稀记得大嫂年轻时的模样,一张圆润的娃娃脸驻留了小家女子的那种安静,一双会说话的大眼睛透着灵气,高耸的鼻梁下嘴角微微上翘,看似她在微笑,其实是个天生的温和笑脸。大嫂个子不高身材苗条,看上去她是那种娇小型的美女子。
   那个年代的婚礼很简单,堂哥带回小镇的大嫂,省略了相关的一切仪式,亲属聚在家里吃顿饭就算行完婚事。堂哥在小镇的铁路小站上工作,婚后,他们回到小镇再没来过娟子家。
   娟子的父亲年轻时非常英俊,曾在拥有几千人的大型国企享有第一美男子之称。堂哥和娟子父亲虽为叔侄却长得极像,父亲去世后,每当娟子思念他老人家就希望见到堂哥,试图在堂哥身上寻找父亲的影子。自从堂哥抛弃了大嫂,并和自己女儿的同学厮混,这种有悖道德的所为娟子很憎恶,觉得堂哥的像貌被龌龊所淡化,纵然变成了家族的漫画,与父亲毫无相像之处,并且相距甚远,完全没有可比性。
   堂哥和姘妇同居数年,他们终于各自拿到了与前妻、前夫的离婚证。姘妇“小三儿”转正为小嫂,娟子的小嫂正式挂牌走马上任。他俩效仿年轻人的时尚拍摄了袒胸露背的结婚照,而且还过了把婚礼瘾。婚庆那天,小嫂涂满脂粉的脸和腥红的唇,配上色彩鲜艳的婚纱太像一堆垃圾,一堆没有生命只有颜色的垃圾。他们厚颜无耻地笑着,一个笑得痞,一个笑得淫,亲属们陪出一堆耻笑迎合这对老新人,人们掏空每一只装满恭维语言的口袋送给他们。堂哥逼着娟子叫当初的“小三儿”一声嫂子,娟子勉为其难地从嗓子眼咕噜一声,自己都没听清发出的音阶是什么。
   一天,娟子趁小嫂不在时挖苦堂哥。
   “小嫂哪点比大嫂好,又泼又丑。你俩的共性就是都没文化,都缺道德修养,真是可怜可悲又可恶。”
   堂哥看着小自己十多岁的堂妹娟子无奈地笑了,而门外的小嫂却听得真切,只听“哐”一声门被踢开,小嫂指着娟子破口大骂,娟子吓得背手倚墙挪步至门,夺路而逃。
   从此,娟子彻底在堂哥小嫂的视线里消失。堂哥失去了所有的亲情,众叛亲离。他和小嫂已走过蜜月时光,眼看年过七旬,对于这个四十出头的如狼似虎的小嫂已力不从心,人们置凝堂哥的晚年会幸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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